馬以南

馬以南

馬以南是馬英九的大姐,祖籍位於湖南省湘潭縣白石鎮馬家堰寺門前,據族譜記載,是東漢名將馬援的後代,於明初從江西遷至湘潭。馬以南在家中是老大、馬英九是老四,馬以南從小就非常疼愛小弟馬英九。

基本信息

重要事件

最新一期台灣《壹周刊》質疑馬英九大姐馬以南涉及土地開發事宜,馬以南2011年11月9日通過國民黨發表聲明,指責報導失實,稱將其與扁家類比嚴重傷及個人名譽。

事件經過

扁家模式

2011年11月9日出刊的 《壹周刊》以 “達欣副董走台電後門馬以南居中安排”為題,報導稱馬英九大姐馬以南曾委託國民黨中常委姚江臨,居中安排達欣工程副董事長王人治與台電董事長陳貴明於去年4月29日晚間舉行政商餐敘,馬以南偕丈夫馮丹騄出席,王人治還當場表示,台電未來若有土地要合建開發盼優先考慮達欣。文中稱,馬以南牽線偕夫出席政商餐會,好比扁家時代的“羅太太”穿梭在政商名流間,《壹周刊》批評該做法宛如“扁家模式”,通過餐敘讓台電高層心中有達欣 “背後有馬英九姐姐撐腰”的印象。

純屬子虛烏有

馬以南昨日發表的書面聲明指出,“本人與王人治原為舊識,偶約餐敘,席間並無討論周刊所載不實情事”,“當時姚江臨與陳貴明也在該餐廳與同仁餐敘,雙方僅禮貌性寒暄問候,內容無涉任何有關達欣與台電土地合作開發事宜”。馬以南說,眾所皆知,台電土地無論開發、標售或處分皆須經過公開招標程式方得進行,絕不可能私下協定。更令馬以南生氣的是,《壹周刊》將其與扁家印象連結,自認已嚴重傷及個人名譽,因此要求《壹周刊》立即發布更正聲明,否則將採取捍衛保護名譽之有效措施。姚江臨也否認指出,當天他與朋友在勵進餐館吃飯,巧遇馬以南,基於禮貌上前打招呼,周刊指控純屬子虛烏有。

馬以南 - 未避利益 公司遭罰5800多萬

2011年2月19日訊 馬英九大姐馬以南遭綠營鎖定,接連被爆替生技公司護航與學生時代曾任槍手,儼然成為大選攻防的祭品。馬以南在家中排行老大、馬英九則排行老四,馬大姊從小就非常疼愛這個小弟。據台灣《聯合報》報導,但據知情人士形容,近年來兩人互動並不好,關鍵出在馬大姊“有些事情堅持過頭了”。

例如馬英九競選國民黨主席時,馬以南卻堅持參選黨代表,當時馬團隊內部頗不以為然,甚至有人建議勸退馬以南,避免造成困擾,但馬大姊堅持“馬英九是馬英九,馬以南是馬以南”,根本不聽勸告。再者,由於馬以南個性豪爽,經常替黨籍候選人站台,但豪爽的個性也替馬大姐惹禍不少。例如在台北市長初選過程,儘管馬英九一再強調沒有支持對象,但馬大姐多次發言“我代表馬市長支持葉金川”,更讓馬英九氣得直跳腳。事實上,馬以南的強硬個性自小養成,根據友人回憶,馬鶴凌曾經提及大女兒馬以南個性跟自己最像,兩人才會衝突不斷,換言之,馬以南的“大姐”豪爽、略帶有叛逆的個性,也埋下與父親不和的導火線。

2005年4月間,馬鶴凌在一場黨工座談中,曾當眾措辭嚴厲批評馬以南“你不要來,我不認識你,最混蛋的就是你,我失敗的就是把女兒教壞”!頗令馬大姐下不了台。不過,儘管馬鶴凌曾疾言厲色批判馬以南,但在馬鶴凌所著“開創美好的明天”一書上,馬爸對於如何教育四位子女有一番詳細描述,當初馬以南更如同家裡的“班長”。馬爸自述教導子女是“明強誠正,孝友賢良”八個字,為訓練兒女做家事及愛惜金錢,在馬以南上國中後,就設立勤勞獎金制度,規定做每件事的獎金,由老大登記,周末分發,馬鶴凌在書中也稱許馬以南做好份內工作。 熱中政治卻不願真正涉入政治,多年來僅扮演輔選角色,如今卻因為馬大姊角色被捲入藍綠政治惡鬥,這恐怕也非豪爽如馬以南所願。

馬以南 - 控告壹周刊誹謗案一審勝訴 獲賠120萬

2010年12月21日訊 據台灣《聯合報》報導,台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大姐馬以南控告台灣壹周刊加重誹謗案今(21)日一審宣判,馬以南勝訴,壹周刊支付120萬(新台幣,下同)賠償金,並在台灣四大報紙頭版刊登道歉啟事。今年7月,馬以南被壹周刊爆料利用特權施壓台當局“教育部長”吳清基,讓自己的小叔馮丹白擔任台灣私立明新科技大學校長;又稱馬以南利用特權安排婆婆住進床位難求的台北市立兆如安養護中心。馬以南當時發表聲明回應稱,“本人從未以電話或任何形式向吳清基關說人事,”並認為壹周刊沒有就“在何時、透過何種方式、向何人關說”善盡查證責任。她委由律師按鈴控告壹周刊加重誹謗。台灣士林地院今日一審宣判,馬以南勝訴,壹周刊支付120萬賠償金,並在台灣四大報紙頭版刊登道歉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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