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洪武四年,吳伯宗廷試第一。時開科之始,帝親制策問。得伯宗甚喜,賜冠帶袍笏,授禮部員外郎,與修《大明日曆》。胡惟庸用事,欲人附己,伯宗不為屈。惟庸銜之,坐事謫居鳳陽。上書論時政,因言惟庸專恣不法,不宜獨任,久之必為國患。辭甚愷切。帝得奏,召還,賜衣鈔。奉使安南,稱旨。除國子助教,命進講東宮。首陳正心誠意之說。改翰林典籍。帝制十題命賦,援筆立就,詞旨雅潔。賜織金錦衣。除太常司丞,辭。改國子司業,又辭。忤旨,貶金縣教諭。未至,詔還為翰林檢討。十五年進武英殿大學士。明年冬,坐弟仲實為三河知縣薦舉不實,詞連伯宗,降檢討。伯宗為人溫厚,然內剛,不苟媕阿,故屢躓。逾年,卒於官。伯宗成進士,考試官則宋濂、鮑恂也。
相關事件
吳伯宗從小聰敏,10歲即通舉子學業,洪武三年(1370)鄉試中舉,名列第一,為解元;洪武四年會試列二十四;廷試因原擬第一的郭翀貌醜,擢為第一,為狀元。他是明朝開科狀元。廷試時,洪武帝親制策問,點吳伯宗為狀元,賜給冠帶袍笏,授禮部員外郎。參與會修《大明日曆》及后妃功臣傳,書成,又賜衣襪。吳伯宗為人溫厚,但內剛外柔,不附權勢,不屈奸邪。時值左丞相胡惟庸當權,結黨營私,玩弄權術。不肯隨附,胡惟庸懷恨在心,借事將其謫居鳳陽。沒有畏縮,仍然上書直論時政,指斥胡惟庸專橫跋扈,不守朝廷法紀,不宜委以重任,否則,將危害國家。疏中列舉事實,分析合情合理。太祖得奏,召還,賜衣鈔。出使安南(今越南),不辱使命,得四馴象歸,授國子助教,進講東宮,改任翰林典籍。太祖出10題,命他即賦,他才思敏捷,揮筆立就,詞意清新,氣勢磅礴,甚得太祖讚賞,賜予織金錦衣。封為太常寺丞,他辭謝不就,改任國子監司業,又不去,因而被貶為金縣(今甘肅省榆中縣)教授,途中召回為翰林檢討。
作品一覽
洪武十五年(1382),晉為武英殿大學士。九月,奉命與翰林學士李翀 、回回大師馬沙亦黑、馬哈麻等人翻譯《回回曆》、《經緯度》、《天文》等書。次年二月,譯完《天文》書,吳伯宗寫序曰:“西域天文書與中國相傳殊途同歸。……刻而列之,與中國聖賢之書並傳並用,豈惟有補於當今,抑亦有功於萬世”。從此,《回回曆》與我國《大統歷》相參為用。是年(1383)冬,因弟吳仲實為三河(今河北省三河市)知縣時,薦舉不實受到株連,降為檢討。十七年夏,因洪武帝偶有詢問,吳伯宗以非所職掌,難以為答而觸怒洪武帝,被謫居雲南,暴卒於途。東宮太子悼其不幸,令其家護喪歸葬。吳伯宗無子,歿時囊空如洗,賴妻龔氏勉力維持,才得以返里。吳伯宗著有《榮進集》4卷行於世。
明代文狀元榜
元朝滅亡後,明王朝建立,科舉制進入了它的鼎盛時期。明代統治者對科舉高度重視,科舉方法之嚴密也超過了以往歷代。 |
明代名人(二)
明朝(公元1368年~1644年,一說亡於1683年)是中國歷史上承元朝、下啟清朝的朝代,是以漢族為主推翻蒙古族統治者而建立起來的漢族復興王朝,也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由漢族建立的君主制王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