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止血

立止血

立止血有類凝血酶樣作用和類凝血激酶樣作用,可以促進凝血過程。臨床上用於治療各種原因引起的出血。

基本信息

藥理毒理

立止血立止血
注射1單位的注射用毒凝血酶後20分鐘,健康正常成年人的出血時間測定會縮短至1/2或1/3,這種止血能保存2-3天。注射用蛇毒凝血酶僅有止血功能,並不影響血液的凝血酶原數目,因此。使用本品無血栓形成危險。

適應症

本品可用於需減少流血或止血的各種醫療情況,如:外科內科、婦產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臨床科室的出血及出血性疾病;也可用來預防出血,如手術前用藥,可避免或減少手術部位及手術後出血。

用法用量

臨用前,用滅菌注射用水使溶解後,靜注、肌注或皮下注射,也可局部用藥。一般出血:成人1-2單位(1-2支);兒童0.3—0.5單位(約1/3-1/2支)。緊急出血:立即靜注0.25-0.5單位(1/4-1/2支),同時肌注1單位(1支)。各類外科手術:術前一天晚肌注1單位(1支),術前1小時肌注1單位(1支),術前15分鐘靜注1單位(1支),術後3天。每天肌注1單位(1支);咯血:每12小時皮下注射1單位(1支),必要時,開始時再加靜注1單位(1支),最好是加入10ml的0.9%NaCl液中,混合注射;異常出血:劑量加倍,間隔6小時肌注1單位(1支),至出血完全停止。

不良反應

不良反應發生率較低,偶見過敏樣反應。如出現此類情況,可按一般抗過敏處理方法,給予抗組胺藥或/和糖皮質激素及對症治療。

注意事項

1.播散性血管內凝血(DIC)及血液病所致的出血不宜使用本品。

2.血中缺乏血小板或某些凝血因子(如凝血酶原)時,本品沒有代償作用,宜在補充血小板、缺乏的凝血因子或輸注新鮮血液的基礎上套用本品。

3.在原發性纖溶系統亢進(如:內分泌腺癌症手術等)的情況下,宜與血抗纖溶酶的藥物聯合套用。

4.使用期間還應注意觀察病人的出、凝血時間。

5.應注意防止用藥過量,否則其止血作用會降低。 

6、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除非緊急情況,孕期婦女不宜使用。

鑑別

取本品每支加水0.5ml溶解後,照蛇毒血凝酶項下的鑑別(1)試驗,血漿應在5分鐘內凝固。

檢查

溶液的澄清度與顏色取本品,加水製成每1ml中含1單位的溶液,應澄清無色。

酸鹼度取本品2支,每支加水2ml溶解後,混勻,依法測定(中國藥典2000年版二部附錄ⅥH),pH值應為5.5-7.0。

乾燥失重取本品,依法檢查(中國藥典2000年版二部附錄ⅧL),以五氧化二磷為乾燥劑,在60℃減壓乾燥4小時,減失重量不得過3%。

磷脂酶A、L-胺基酸氧化酶、磷酸酶照蛇毒血凝酶項下的檢查法檢查,應符合規定。 

無菌取本品不少於2支,分別加注射用水2ml,溶解後,依法檢查(中國藥典2000年版二部附錄ⅪH),應符合規定。

熱原取本品,加氯化鈉注射液稀釋成每1ml中含0.2單位的溶液,依法檢查(中國藥典2000年版二部附錄ⅪD),按家兔體重每1kg靜脈注射1ml,應符合規定。

異常毒性取本品,加氯化鈉注射液稀釋成每1ml中含1.0單位的溶液,依法檢查(中國藥典2000年版二部附錄ⅪC),按靜脈注射法給藥,應符合規定。

過敏試驗取本品,加氯化鈉注射液製成每1ml中含1.0單位的溶液,作為致敏液和供試品溶液。取體重250-350g的健康豚鼠6隻,連續三次,隔日腹腔注射致敏液0.5ml,在第三次給藥後的第14日,靜脈注射供試品溶液1.0ml,注射後15分鐘內均不得出現過敏性反應。如有豎毛、呼吸困難、噴嚏、乾嘔或咳嗽三聲等現象中的兩種或兩種以上者,或有羅音、抽搐、虛脫或死亡現象之一者,應判為陽性。

兒科常用藥物

兒科用藥是指套用於兒童患病所使用的藥物,尤其指專門在醫院兒科使用的藥品。一般來說,相同的品規藥品,只要適用於兒科,即可視為兒科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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