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不侵犯原則
無政府資本主義在羅斯巴德和其他人的闡述下,堅定抱持著自由意志主義里的互不侵犯原則:……自由意志主義政治理論的基本原則便是主張所有人都是自我所有的,對他自己的身體有著絕對的管轄權。在實行上,這意味著沒有任何人能夠正當地侵犯或侵略另一個人的身體。由這裡它主張每個人都能正當地擁有那些之前未被人占有的資源,或是“經由他勞動所得”的資源。從自我所有權和占有權這兩個原則里,便正當化了整個以財產權利所有權為根基的自由市場社會。這個制度確立了每個人擁有他自己身體的權利、捐贈的權利、或遺產的權利(以及伴隨而來的接收或繼承遺產的權利)、以及藉由契約來交換財產所有權的權利。
一般而言,互不侵犯原則可以說是禁止先行使用暴力、或是使用威脅的力量來侵犯他人的身體(例如直接的暴力、攻擊、謀殺)和財產(例如詐欺、入屋行竊、盜竊、課稅)“先行使用暴力”通常指的是侵略和強迫的行為。在這個原則上的立場便是無政府資本主義與自由意志主義的主要差別之一,小政府主義的自由意志主義者會贊同保留最小規模而又最不具侵略形式的國家制度,保留公共警察、法庭、和軍隊。相較之下,無政府資本主義排斥任何層次的國家乾預,將國家定義為一種強迫的獨裁、以及在人類社會裡唯一能透過“合法”侵略來獲取收入的實體,也因此必然是一個違反了自由意志主義中心原則的實體[6]。羅斯巴德和一些人認為不侵犯原則可以套用在道德或自然法基礎的本質上,其他一些人如大衛·佛利民則採取後果主義或利己主義的方法來解釋,而非堅持侵犯在本質上是不道德的,他們主張以法律對抗侵犯的工作只有可能是交給那些出於自私的政黨們來達成。也就是在這個互不侵犯原則的問題上羅斯巴德定義了無政府主義;他定義道“無政府主義是一種不存在著對於‘身體和財產’侵犯行為的認可的制度”並說道“無政府主義的意圖是要廢除國家,換言之,就是要廢除具侵略和強迫性的合法機構。”羅斯巴德在接受NewBanner雜誌的採訪時說道:“資本主義是無政府主義的最佳路線,而無政府主義也是資本主義的最佳路線。”
原始占用
無政府資本主義的中心思想是自我所有權和原始占用的概念。所有人都正當地擁有他自己的身體、以及所有由他以自己的身體去占據的自然土地和物品—只能是在沒有任何人先行占據或使用了這些土地和物品的情況之下。這種由一個人“原始占用”的土地和物品,代表著他有權利以任何他想要的方式去使用並轉移這些土地和物品—只能是在沒有未經同意的影響其他人的土地物品和身體之完整的情況下。尤其是,如果這個土地和物品已經人先占用了,那么依據約翰·洛克的說法,這些“混合了一個人的勞動成果”的土地和物品的所有權就只能經由自願地—契約—來轉換給另一個所有人。
這便是無政府資本主義所有權的根基,也是他們與團隊精神形式的無政府主義流派不同的地方。原始占用的原則允許一個個人占據所有“未占用”的財產,包括土地在內,並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或改進之,都是他個人的權利。依據羅斯巴德的說法,原始占用一塊土地不能僅是靠著宣稱擁有之或是建立柵欄圍繞之;它只能是經由使用土地—經由一個人的勞動去混合之—原始占用才會是合法的:“任何宣稱占有新資源但卻沒有使用它的人,將必須考慮到那個財產的權利會被其他先行使用的侵略者所占有。”在實際上,有關土地的所有權,無政府資本主義者也承認現在地球上很少(如果有的話)有土地是沒有經過強迫的結果所轉移的—通常是經由國家的形式所奪取。無論如何,除非土地的紀錄和所有權能徹底證實竊盜行為,而且目前合法的所有人也不相信那些所有權是建立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轉移的,否則他們也反對任何試圖糾正過去強迫行為的強迫運用(例如奪取或收回)。
藉由定義私人財產和財產權利的原則,無政府資本主義否定了國家的合法性:
“除了所有那些非正當的行為如謀殺、殺人、強姦、擅自闖入、搶劫、闖空門、盜竊、和詐欺以外,國家的存在也是和私人財產的倫理相矛盾的,因為國家是一個有權強迫壟斷土地和最終的決策(司法權)以及徵收稅賦的組織。”
契約社會
無政府資本主義想像中的社會被稱為契約社會“……一個完全根基於自願行動上的社會,完全不受暴力或暴力的威脅所阻礙。”由於這個制度完全依賴人與人之間著自願的協定(契約)作為唯一正當的架構,人們很難預測這種社會將發展成什麼樣子。這種有關未來預測的爭論在無政府資本主義者和其批評者間都存在著。財產和服務的轉移的一個特定要件是必須透過雙方的自願,在交易的過程中不能有外部的力量去強迫個人接受或拒絕。舉例而言,一個僱主或許會願意向同性婚姻的員工提供保險和死亡救濟金,但另一個僱主也可能會拒絕承認所有在他宗教信仰之外的婚姻。個人將能自由的選擇與他人簽訂契約協定,基於語言、種族、性別、性取向和其他類型的歧視或偏袒也是被允許的。無政府資本主義者主張社會的架構是能夠自我調節的,任何遭受歧視的社會族群都可以利用杯葛和抗議的方式來表達他們的不滿,而其他企業家則會由此發現利益(例如利潤)所在並提供這些族群服務。
無政府資本主義另一個重要的部分便是允許任何的社會架構—只要他們是經由個體間的自願契約所形成的。也因此,徹底不同的“政府”和次經濟形式都可以形成,個體們可以自行組成“私有”的民主制、共和制或甚至是君主制的“政府”—只要他們自願這樣做。
無政府資本主義所不允許的社會架構之一,是企圖要求擁有比形成它的個體更大主權的社會,國家便是主要的例子,但現代的公司也是另一個例子,依據無政府資本主義的定義,公司是一種借著它在法律上的實體與一般個人不同的優勢,來掩蓋在幕後擁有並操控公司的那些人的行徑所應負起的法律責任。值得注意的是羅斯巴德對於公司有著更狹隘的定義:“公司根本沒有壟斷的特權;它們是由一些人集合資本所自由結合的。在完全自由的市場裡,這樣的人會直接地向他們的債權人聲明,他們的債務責任只限於債權人們對公司投資的那一部分特定的資本……”不過,這隻解釋了公司所有人向債權人借債的協定里所應負起的特定責任,並不能解釋其他的債務行為,例如瀆職或犯罪。
一些無政府資本主義者的解釋則對於契約的權利有一定限制。羅斯巴德他自己則宣稱契約的權利是建立在不能讓與的人權上,也因此所有違反了這些權利的契約都是可以被廢棄的,舉例而言,這個根基將能避免一個人販賣他自己成為奴隸。但其他一些人的解釋則認為,禁止這樣的契約將導致其本身侵犯牴觸了契約的權利。
私法和秩序
對於法律本身,無政府資本主義者也有許多不同的解釋。舉例而言,LindaTannehill在TheMarketforLiberty一書里支持將自然法作為無政府資本主義的根基,但“無論如何都反對明定的法規。他們宣稱唯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詢問一個人是否被另一個人所侵犯,以決定一件行為的對錯。”但在另一方面,羅斯巴德在支持禁止暴力和詐欺的的態度的同時,也支持建立一套以普遍意見為基礎的法規。與Tannehill和羅斯巴德不同,大衛·佛利民主張“法規的系統在開放的市場上將能產生利潤,如同今天市場上所生產的書籍和奶罩一般。不同的法規品牌可以互相競爭,如同不同廠牌的汽車互相競爭一般。”
無政府資本主義只支持以人們自願選擇為基礎而組成及收費的機構(如法庭、軍事、警察)來保衛個人自由。依據古斯塔夫·德·莫利納里的說法“在自由的制度下,保全產業的組織將不會與其他的產業有什麼不同。”[14]擁護者指出,私營的審判和保全系統早已存在過,在市場上自然地形成了那些能夠替代國家所缺乏的部分:私營的仲裁機構、治安警衛、街坊的守衛團體等等。
至於那些無法支付保護費用的人,則可以藉由慈善機構所發起的自願募款來獲得保護,而不是透過國家強徵稅賦來求取保護。
報復的正義(Retributivejustice)意味著對於暴力使用的報復,通常也是無政府資本主義者想像中的契約社會的一環。一些人認為可以正當地對那些違犯無政府資本主義財產關係的人施以監禁和勞役刑罰,而一些人則認為驅逐出境或賠償的懲罰便以足夠。
暴力的使用
互不侵犯原則並不一定代表著和平主義的宗旨;它禁止的是先行使用(人與人之間的)暴力。如同古典自由主義,在保衛身體和財產的情況下,無政府資本主義也允許暴力的使用。不過,允許使用防衛性的暴力的尺度一向是無政府資本主義者間爭論的話題。一些人主張針對先行使用暴力者所施行的反擊,可以比僅僅擊退侵略者的反擊程度還要多。反對者則認為反擊行動應該以協定中定義的尺度為界線才是合法的。
另一個在防衛反擊之運用上的爭議則是以暴力革命對抗專制政權的行動,許多無政府資本主義很欣賞美國革命,視其為人民一同協力對抗限制他們自由的專制政權的戰爭。事實上,依據穆瑞·羅斯巴德的說法,美國革命戰爭是歷史上美國唯一一場具有正當性的戰爭。但這也顯示了他們對戰爭的矛盾心理,他們也強烈批評在革命中所使用的一些手段—徵稅、徵兵、通貨膨脹—以及不良的結果:產生了一個國家。
一些無政府資本主義者認為以暴力抵抗和革命來對抗國家是合法的,大多數人相信使用暴力是一種最危險的手段,而暴力的革命只應該是最後的手段。
無政府資本主義制度里的風險之一,便是可能有一些人以非法的海盜或侵略行為來操縱或剝削這個制度,創建一些私下募款經營的準軍事公司和幫派。這種狀況如果不受管理,將可能在本質上破壞這個制度的經濟競爭體系,轉變為一個以軍事競爭的封建制度,不同個體、團體、和公司間的衝突將由暴力的軍事戰鬥來解決。這個風險可以在一些規模較小和尚未工業化的第三世界國家(如索馬里)里發現,在這些國家裡海盜和軍閥現象都相當普遍,少數人甚至鼓吹在個體間以軍事的競爭搭配經濟的競爭。但這些都不符合無政府資本主義所提倡的制度,在無政府資本主義者看來,這些只不過是朝向完全的無政府狀態和封建制度罷了。
理論衝突
對於無政府資本主義在義務論倫理學(Deontologicalethics)和後果主義(Consequentialism)的正當性一直有著爭議。自然法的無政府資本主義者(如羅斯巴德的擁護者)主張權利是由自然法決定的,而他們的決定與其後果無關。後果主義者如大衛·佛利民則主張權利只不過是由人類所建構的,藉由契約來決定何種制度以引導向最好的結果。許多無政府資本主義者對於權利抱持主觀的論點,認為消除具侵略性的積極權利便已足夠衍生出互不侵犯原則的主張。佛利民描述了無政府資本主義的經濟方式,與羅斯巴德不同的是,他沒有使用道德上的論據—例如,他沒有訴諸以自然法的理論來證明自身的正當性。在佛利民的著作里,他主張經濟的論據便已足夠衍生出無政府資本主義的原則。私人的防衛或保護機構以及法庭所做的不只是保衛這些權利,同時也在自由市場上提供這些權利和其他所有要求的服務。人們將能自由選擇支付何種法律系統,而由於在經濟效率上的考慮是由個人的功利動機所決定的,這樣的法律將會在本質上傾向於自由意志主義,但會由於人們所支付的法律系統的不同而產生不同的法律機構。而且與其他無政府資本主義者—尤其是羅斯巴德不同的是,佛利民從來不曾否定“市場失靈”的理論,也不曾以一個基準的水平點來批評經濟的效率。
中世紀冰島
依據大衛·佛利民的說法,“中世紀的冰島有許多獨特而有趣的特色;或許是由一個瘋狂的經濟學家所創造的社會,以實驗市場體制究竟能取代國家功能至何種地步。”他並沒有直接宣稱那是無政府資本主義,他主張930年至1262年之間的冰島聯邦有著無政府資本主義社會的“許多特色”—當時冰島的法律和執法制度是完全私營化的—也證明了那樣的一個社會要如何運作。“即使出現了在冰島法律制度屬於“公共”的犯罪,它也是借著給予一些個人(在一些情況下是由受影響的人所挑選)審判案件並收集罰款的權利來執法,也因此成為了本質上的私營制度。”
不過一些人也反對這種說法,主張中世紀的冰島屬於一個自治體制而不是個人的社會—“社區本質的人們……被吸引至中世紀冰島……經濟上很少有市場的存在。社會間的關係高於經濟間的關係。”[30]而且當自由市場終於出現時,那便是造成共和國終結的原因—“在12世紀,財富和權力開始聚集於少數族長手上,而到了1220年,6個主要的家族統治了整個國家。這些家族間展開互相殘殺的權力鬥爭,而被精明地挪威國王哈康四世利用,最後終結了舊共和國。”
現代索馬里
最近以來,索馬里常被舉出作為現實世界裡沒有國家的資本主義經濟和法律系統的例子。自從1991年以來,整個索馬里都沒有國際間承認的政府出現,很大一部分的領土是由一些未被承認的微型國家所統治,例如索馬利蘭、邦特蘭。其他包括首都摩加迪休在內的領土則被一些互相競爭的軍閥們分割統治。也因此在許多地區都沒有正式的商業管制和執照規定,個人和商行則支付金錢給私營的保全公司和地方軍閥,而不是“納稅”給一個國家。索馬里本來已經是世界上最貧窮的國家之一,由於內戰而變得更為貧窮。不過內戰結束後經濟也逐漸增長。依據美國中央情報局的報告,“儘管表面上處於無政府狀態,索馬里的服務產業仍然得以存活並繼續增長。摩加迪休的主要市場販賣著各種產品,從食物到現代的電子器具一應俱全。旅館也繼續營業,由民兵提供保護。”不過,索馬里依然是世界上嬰兒死亡率最高的地區之一,有10%的嬰兒死於出生時,25%在5歲前夭折。國際的援助組織無國界醫生也進一步指出當地的暴力行為非常頻繁。一份2000年的統計指出只有21%的人口在住家裡有安全的飲用水源。此外,“成人識字率估計從1989年的24%下跌至2001年的17.1%”(WBstudy)。最近2003年的一份研究則指出識字率提升至19%了(WBstudy)。政府垮台和接踵而至的內戰對於索馬里的人民發展衝擊極大,造成了政治制度的垮台、社會和經濟公共建設的破壞,和龐大的國內及國外的移民潮。
儘管如此,在一些領域裡私營的部分適應了這種情況,在世界銀行的調查里指出“金融和一些公共建設服務的基礎系統在政府微弱甚至無政府的情況下,或許運作情況會比一般人想像中的要好。”新聞記者KevinSites在前往索馬里旅行後指出:“索馬里雖然極度地貧窮,卻是自由意志主義者夢想中的國度。自由企業繁榮發展,而密集的商業競爭成為管制的唯一形式。索馬里有著非洲國家裡數一數二的電信服務,一些公司已經能提供替辦公室和住家牽連電話線的服務,包括了國際的長途通信,收費大約每月$10元。”一家名為AbdullahiMohammedHusseinofTelecomSomalia的電信公司則宣稱“政府的郵政和電信公司曾經壟斷了這些業務,但自從政權垮台後,我們便能自由地創立自己的事業了。”(依據BBC的報導)不過,世界銀行的報告也指出只有1.5%的人口擁有電話。自從1991年來索馬里依然是世界上最貧窮的國家之一,不過,財富的分配顯示出比其他的非洲國家更為一致。在1998年調查過最貧窮(生活在低於PPP$1元以下的人口)的狀況後,索馬里現在已經發展的比更富裕的西非和鄰近國家好了。
無政府資本主義的必要成分是以私人的商業—而不是由稅賦支撐的機構,來保護個人自由和財產。在這方面,索馬里的處境仍距離無政府資本主義有相當差距,因為它非常缺乏這方面的選擇。雖然在摩加迪修等一些城市地區有私營的警察並相對而言較為安全,但依據一些新聞報導,犯罪行為在其他地區蔓延。摩加迪修的商人們組織起來籌募資金雇用私營的警察,在城市街道巡邏以阻止小型犯罪。也出現了一個初步的法律系統,被稱為“供應、判決、和執行法律的自由市場”私營的發展是否會形成高品質的保全服務仍有待觀察。法律的系統以及大多數的教育機構和社會服務都改由宗教組織控制,這些機構也時常獲得國際間伊斯蘭慈善團體的重要資金援助和支援。在2005年這些宗教組織聯合形成了聯合伊斯蘭法庭,之後一些軍閥開始挑戰這些以伊斯蘭教法為根基的司法機構。在摩加迪修的戰鬥後,聯合伊斯蘭法庭於2006年6月控制了摩加迪修和其周遭地區。
批評
無政府資本主義是自由主義的激進發展形式,因此,相同的批評也能適用於針對自由主義、自由放任資本主義、和資本主義,除了一些無政府資本主義與古典自由主義不同的地方以外(例如司法制度)。
實踐上的質疑:批評者宣稱無政府資本主義在實踐上會導致退化為財閥政治和封建制度。他們主張對於一些擁有強迫力量的團體(如私營警察、保全和軍事部隊)而言,剝削弱勢團體將是在經濟上相當理性的選擇,在這樣的環境下,海盜、軍事帝國主義、和奴隸制度將是非常有利可圖的。他們主張那些“保全”組織將會運用強迫的權力,最後他們必然成為事實上的國家。無政府主義者對此的回應則是,在沒有人能夠被解除武裝的情況下,要達成這樣的支配必須付出極端的代價,即使是最強大的勢力亦然,這些勢力反而會傾向於與所有人進行貿易。[37]
客觀主義者則主張,在一個沒有警察勢力保護以避免暴力和破壞契約的社會,公民間的糾紛將會導致幫派的形成,使得暴力行為層出不窮,形成一個部落分割的內戰環境。同時他們也認為,無政府資本主義者太過簡單地否定了一個規模受限的立憲政府的可能性。
小政府主義者和中央集權主義者則認為“搭便車問題”使得無政府資本主義者(以及更廣泛地說,任何反國家的政治系統)在現代社會根本無法運作,私營的公共利益服務將使得一些沒有付費的人也能從中受益(舉例而言,雇用警衛維持治安,受益的不只是繳費者,其他轄區裡的居民也能因此受益),從而導致沒有人願意付費的。他們主張一些不可或缺的產品或服務—例如平民或軍事防衛、對於公共資源的管理、以及公共利益如道路或燈塔的提供—都不可能在沒有一個政府行使有效控制的情況下產生,也因此若是真的如無政府資本主義所要求的廢除了國家,將會產生一場大災難,又或者最終導致政府的壟斷重新建立,以解決因為廢除國家而造成的協調問題。來自一些自由市場經濟學者的反駁則強調,撘便車問題可以藉由私營的契約擔保來解決。一些無政府資本主義者也爭論“公共利益”的“問題”,稱那只不過是幻覺罷了,而且也誤解了個人能生產類似服務的潛力。其他人如大衛·佛利民則指出市場失靈的問題在私營市場里只有可能是因為控制了國家行動的政治市場失靈而發生。
羅伯特·諾齊克則在Anarchy,StateandUtopia一書里主張,無政府資本主義將不可避免地轉化為一個小政府主義國家,即使是在沒有任何人違犯互不侵犯原則的情況下,市場競爭的結果最後終將形成一個單一的地區性私營防衛和司法機構,與所有人的利益相結合,因為其他的機構無法有效地與最主要的機構競爭。也因此他感覺到,即使無政府資本主義的理論是正確的,它所產生的不穩定製度將無法在現實世界持久。
道德質疑:無政府資本主義將一個人的選擇和行動視為是“自願的”—只要這種選擇和行動沒有被其他人的強迫或詐欺所影響。他們也相信保衛個人財產的主張都是防衛性的—只要這些財產是經由合法的方式取得的。因此,只要員工和僱主同意了契約,雇用被視為是一種自願行為—無論其對於財產的限制情況。一些批評者認為它忽略了對於人為和非人為因素的限制,例如對於食物和避難所的需求,以及對於使用中和未使用的資源的限制。因此,如果一個人為了求取食物和住宅而受僱,那么這種僱主—雇員間的關係就是非自願的,因為僱主限制了對於資源的使用,使得雇員無法達成他的需求。這在實質上是對於“自願”一詞的爭論。無政府資本主義者後來便不再使用這一詞,認為那在道德上是不恰當的。其他批評者則主張雇用行為並非出自自願,因為財富的分配使得這種制度在私人財產形成的強迫契約力量下,必然會有一些個人必須替其他人服務。這是對於財富分配正義更深一層的爭論。當中一些批評者抱持的是最終狀態正義的理論,而無政府資本主義則訴諸於權利平等的理論。一些批評者則將私人財產的本身視為是一種侵略性、或具侵略潛在性的東西,而不必然是防衛性的,也因此認為建立在不平等私人財產上的關係不可能是“自願的”。
批評者也指出無政府主義者的道德觀並沒有擔保任何積極的道德義務以協助他人(利他主義的道德原則)。如同其他自由意志主義者,無政府資本主義者會主張根本沒有這樣的道德義務存在,或是主張如果一個協助他人的道德義務真的存在,那么也會存在一個根本的道德義務確保個人不會被強迫執行前者的義務。無政府資本主義者認為是否協助他人應該出自一個人自由的選擇,而不承認任何形式的社會責任存在。他們如同右翼自由意志主義者一樣,認為有著積極權利與消極權利的差別,消極權利應該被認可,但積極權利則被否定。批評者通常認為這種態度是不道德或自私的,又或者拒絕承認在積極和消極權利間存在著差異。
財產所有權和其衍生的權利一向是不同哲學家間爭論的重心之一。許多批評者對財產權利的看法都沒有無政府資本主義者如此純粹。主要的議題在於何種東西才是合法的財產、而又是什麼樣的行為構成了對於財產的拋棄。第一個問題即使在無政府資本主義者間都經常引起爭論:有一些人否認智慧財產權—在經濟上沒有實體的產品的合法性[38]。一些支持私人財產的人也質疑無政府資本主義的理論里未使用的土地是否屬於合法的財產(個人無政府主義)。第二個議題則是社會主義者普遍批評的部分,他們不相信有著財產的拋棄行為存在。無政府資本主義對於拋棄行為有著嚴格的判斷標準:一個人維持所有權(或多或少)直到他同意交易它或贈送它。對於這種觀點的批評則抱持較寬鬆的判斷標準;例如,只要一個人停止使用之,他便失去其所有權(或多或少)。同樣地,大多數的社會主義者以及其他將土地和自然資源視為是公共所有的哲學都厭惡原始占用的概念。也有哲學家認為對土地和自然資源宣稱所有權是不道德和非法的,也因此反對將土地所有權作為前提的無政府資本主義。
功利主義則簡單地批評無政府資本主義並沒有發揮最大化的功利,認為他們無法達成其目標。這樣的批評來自於許多不同的政治觀點和意識形態,而不同的批評者也對何種系統才能對最多人達成最多的利益有著不同的看法。無政府資本主義者將互不侵犯原則視為是一種在文明人類行為上的“邊際約束”(side-constraint)[11],或者是人類社會的必要條件(赫伯特·斯賓塞、穆瑞·羅斯巴德),也因此不該使用含糊的功利主義價值觀。另一個奧地利經濟學派的回應則主張個人的功利並非加法的量能衡量的,也因此總結道所有功利主義的理論在邏輯上和數學上都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