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役

勞役1.指統治者強迫人民出勞力當差服役。2.勞苦。

基本信息

láo yì
(勞役)
[Law] forced labor; penal servitude; hard labour
1.指統治者強迫人民出勞力當差服役。《淮南子·泰族訓》:“無軼民,無勞役,無寃刑。” 唐 錢起 《送張管書記》詩:“邊事多勞役,儒衣逐鼓鼙。” 柳青 《創業史》第一部第十八章:“養好了傷,服滿三八二十四天勞役, 王二 從縣城回到 王家堡子 了。”
2.勞苦。 宋 趙與時 《賓退錄》卷五:“ 元 曰:‘相公口氣逼人,恐著述搜尋勞役,心氣不正,何不坐禪?’” 明 高明 《琵琶記·才俊登程》:“風光正暮春,便縱然勞役,何必愁悶?”
(1) [forced labor; penal servitude]∶為政者役使人民作工,強迫的勞動
服勞役
(2) [corvée]∶奴僕向其地主應當提供的一天或更長時間的無償勞動(如修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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