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立
顯慶四年(659年),唐高宗親自在大殿上開科取士,由皇帝親自監考選拔人才,是科舉史上第一次“殿試”,此次殿試規模不大。載初元年(690年),武則天即將稱帝,她親自主持考試,各地精英雲集洛陽,考生有上萬人之多,連續考了幾天。這次殿試給世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至於《資治通鑑》乾脆抹殺了唐高宗主持的那次殿試,稱殿試是武則天開創的。但成書更早的《舊唐書》記錄了唐高宗的這次殿試:(顯慶)四年春二月乙亥,上親策試舉人,凡九百人,惟郭待封、張九齡五人居上第,令待詔弘文館,隨仗供奉。(《舊唐書·高宗本紀》)
歷史發展
晉武帝親自詔問阮種,親自審閱試卷提名第一是殿試的雛形,科舉史上的殿試是由唐高宗首創的。顯慶四年(659年),唐高宗親自親自在大殿上開科取士,由皇帝親自監考選拔人才就是後世說到的“殿試”。通過朝廷殿試者為進士。宋朝正式成制,金、元、明、清四代沿用。又稱御試、廷試,即指皇帝親自出題考試。會試中選者始得參與。目的是對會試合格區別等第。金代及第者分上、中、下三甲。元工分一、二、三甲,兩榜。蒙古、色目為一榜,漢人、南人為一榜。明清沿元制分三甲,但不分二榜。北宋初年的科舉,為一年一度的兩級考試,一級是各州舉行的“取解試”;二級是由禮部在開寶寺內貢院舉行的“省試“。後改為每隔一處或兩年舉行一次,最後改為三年舉行一次。
宋開寶六年(973年),翰林學士李仿知貢舉,主持在東京貢院進行的全國會試。經過各場會試,共錄取進士、各科及第者38人。其中有2人在召對時因“材質最陋,對問失次“而被黜落。落第進士徐士廉擊登聞鼓,控告李仿“用情取捨“,要求殿試,以求公道。宋太祖下詔從落第者中選出195人和已中的36人,在講武殿進行複試,由宋太祖親自主持,結果又有127人及第,而原錄取的人中又有10人落選。張榜後,朝野大嘩,李仿降職。這次科舉案,不僅成為殿試的發端,而且自此確立了封建社會的三級考試制度。
程式
在明清時,其程式大體如下:試前須複試,在紫禁城內的保和殿應試。複試畢,於四月二十一日應殿試,也在保和殿。殿試只考策問,應試者自黎明入,歷經點名、散卷、贊拜、行禮等禮節,然後頒發策題。制策題目,清初用時務策一道,題長二、三百字,所詢一二事;康熙以後,題長達五、六百字,甚至千字左右。乾隆二十六年(1761) ,改由讀卷大臣密議八條中圈出四道為題。策文不限長短,一般在2000字左右,起收及中間的書寫均有一定格式及字數限制,特彆強調書寫,必須用正體,即所謂"院體"、"館閣體",字要方正、光園、烏黑、體大。從某種角度來看,書法往往比文章重要。殿試只一天,日暮交卷,經受卷、掌卷、彌封等官收存。至閱卷日,分交讀卷官8人,每人一桌,輪流傳閱,各加○、△、\、1、×五種記號,得"○"最多者為佳卷,而後就所有卷中,選○最多的十本進呈皇帝,欽定御批一甲第一、二、三名即為狀元、榜眼、探花,一甲三人稱"進士及第",又稱"三鼎甲"。二甲若干人,占錄取者的三分之一,稱"進士出身",二甲的第一名稱傳臚。三甲若干人,占錄取者的三分之二。最後由填榜官填寫發榜。一甲三人立即授職,狀元授翰林院編修。二、三甲進士如欲授職入官,還要在保和殿再經朝考次,綜合前後考試成績,擇優入翰林院為庶吉士。即俗稱的"點翰林",其餘分發各部任主事或赴外地任職。《明熹宗實錄卷》:"天啟二年三月(十四日)庚戌,以廷試天下貢士,命……通政使司左通政袁可立、大理寺左寺丞郭尚賓充讀卷官。"
結果
縣試→府試→院試→鄉試→會試→ 殿試
通過者分別稱為:
童生 →生員(秀才)→舉人→貢士→進士
殿試結果填榜後,皇帝於太和殿舉行傳臚大典,宣布殿試結果。進士
分為三甲。一甲三人,稱狀元、榜眼和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傳臚大典後,新進士在保和殿參加朝考。朝考試卷分為三等,一等第一名稱朝元。
進士中一甲三人,殿試後立即授職,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編修;其他進士,按殿試、朝考名次,分別授以庶吉士、主事、中書、行人、評事、博士、推官、知州、知縣等職。
華夏教育史
科舉制度始於隋朝,歷唐、宋、元、明、清而不廢。時至今日,則演變成為所謂的聯考制度。這是中國知識分子的一個結,也是中國歷史命運的一個結。“學而優則仕”,歷代讀書人莫不以此為一條光明大道。“千軍萬馬過獨木橋”,“十年寒窗無人問,一舉成名天下知”。中國的教育制度在這數千年中發生過什麼變革?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探尋吧。 |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名詞
科舉制度
考試等級 | 考試資格 | 考試地點 | 時間 | 稱號 | 備註 |
監生 | 孩童 | 國子監 | 每年1次 | 監生。 | 監生中有皇帝恩準的“恩監”; 因長輩曾為國建功而特準的“蔭監”; 通過捐獻金錢財物而成的“捐監”;監生雖然亦可應鄉試、會試;但一般被認為是“雜流”,就算能考中進士,地位也較為低。 |
童試的縣試、府試 | 上過學校 | 各州縣 | 每年1次 | 若通過,稱為童生。 | |
童試的院試 | 童生 | 各州縣 | 每年1次 | 若通過,稱為生員(秀才),第一名稱為:案首。 | 秀才分三等,成績最好的稱為稟膳生員,簡稱“稟生”,由公家按月發給糧食;其次稱為增廣生員,簡稱“增生”,不供給糧食,“稟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額的;三是附學生員,簡稱“附生”,即才入學的附學生員。 |
鄉試 | 監生或生員 | 各省城 | 每3年1次 | 若通過,稱為舉人(孝廉)。 | 第一名則稱為解元。 |
會試 | 舉人 | 京城 | 鄉試第2年 | 若通過,稱為 貢士(出貢)。 | 第一名則稱為會元。 |
殿試 | 貢士 | 京城 | 會試後(與會試同年) | 全部通過,稱為進士。一甲第一名:狀元 (鼎元),一甲第二名:榜眼, 一甲第三名:探花。 | 錄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狀元、榜眼,探花,合稱三鼎甲。 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 一、二、三甲通稱進士。進士榜稱甲榜,或稱甲科。進士榜用黃紙書寫,故叫黃甲,也稱金榜,中進士稱金榜題名。 |
註: | 鄉試第一名叫解元,會試第一名叫會元,加上殿試一甲第一名的狀元,合稱三元。三元及第(連中三元),是科舉場中的佳話。明代連中三元者僅洪武年間的黃觀和正統年間的商輅二人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