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中文在討論此一問題時,亦有原住民族一詞的使用,與原住民主要的區別在於:前者強調各原住民族群各自作為一個“民族”(people)而在國際法上應有包括追求民族自治(self-determination)等相應的集體權利;後者則或作為通稱、或僅指涉原住民個人作為在異族統治下的民族國家中受到內部或外部殖民的個別原住民個體。香港英治時期把新界的原住民(即中國人)稱為原居民,其稱呼至今未改。
台灣原住民
簡介
台灣原住民在學術分類上屬於”南島民族”(Austronesian),是指漢人移居台灣以前,最早抵達台灣定居的族群。依據語言學、考古學及文化人類學的推斷,台灣原住民在台灣的活動已有數百至數千年之久。早期的台灣漢人,由於種族沙文主義作祟,都將屬於台灣南島民族的人稱之為”番”。台灣原住民各族群所使用的語言都是屬於南島語系(Austronesian),在人類學上被歸屬於南島民族。近年來,由於民主化後的台灣各個族群之族群意識高漲,基於相互尊重的原則,1994年起改稱為”原住民”,並普遍獲得採用。但亦有人認為使用”先住民”一詞更為貼切。從人類學和古文化的角度看來,台灣原住民族的缺齒、紋身、口簧琴、卉服、織貝、腰機紡織、貫頭衣、親族外婚、父子連名、年齡分級、老人政治、鳥占、獵首、靈魂崇拜、室內葬等,都是屬於該文化的特質。南島民族是現今世界上分布地域最廣的民族,由東非洲外海的馬達加斯加島,直到南美洲西方的復活節島,其間所有的大小島嶼,除了澳大利亞與少數說巴布亞語民族的區域之外,都是南島民族的領域,東西的延伸距離,超過地球圓周的一半,總人口大約2億5000萬之多。
分類
依照一般常見的分類方式,台灣的原住民可以再分為平埔族和高山族兩大類。基本上,這個稱呼的由來也和比較晚近才移民台灣的漢人有關。在台灣的清治時期,漢人曾依原住民漢化程度的深淺將其分為”土番”和”野番”,其後又依原住民歸化與否將其分為”熟番”和”生番”。其中,已歸化的原住民大部分居住在西海岸的平原上,而未歸化的原住民則多居住在中央山脈一帶,於是自閩粵二省移民到台灣的漢人,即稱居住在平地之原住民為”平埔番”,而稱居住在山地的原住民為”高山番”。日治時期以後,日本殖民政府仍然沿用”平埔番”和”高山番”作為政治上的分類,只是將”番”字改為”族”字。如果根據中華民國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所認定的標準來看,該委員會認定的台灣原住民族總共有12個族群,除了傳統”高山族”的9個族群以外,尚有邵族、噶瑪蘭族、以及原來被認為是泰雅族之亞族的太魯閣族。
所謂”高山族”和”平埔族”的分類,在某種程度上可能是有問題的。一方面,不管是高山族或平埔族,他們都屬於學術分類上的”台灣南島民族”,只是因為因襲過去歷史上漢人對他們的稱呼與分類,而”在方便上”被分成兩大類。另一方面,所謂”高山族”的這個稱謂,本身就不符合事實的描述。因為,並不是所有的高山族都是住在高山上,比如說住在台灣東部花東縱谷的阿美族、以及居住在蘭嶼島的達悟族(舊稱雅美族),就不是居住在高山上。因此,已經有學者對這個問題堤出呼籲,認為”當今國家政策,不應延續清國及日治以來從統治觀點的分類與命名;需打破”高山”與”平埔”的兩分法,應設法還給各族命名權”(黃美英2001)。因此,在使用”高山族”這個稱呼時,宜小心斟酌。
戰後的學者仍然依循過去的這種二分法來對台灣原住民進行分類。舉例來講,日本學者土田滋就以語言作為主要的判準,將台灣的原住民分成”高山族”和”平埔族”兩大類。前者包括現今住在台灣高山地區和東部的9個族群:泰雅族、賽夏族、布農族、鄒族、魯凱族、排灣族、卑南族、阿美族、和雅美族。後者則包括原居於台灣北部和西部平原、現已幾近消失的10個族群:凱達格蘭族、噶瑪蘭族、道卡斯族、巴則海族、巴布拉族、貓霧捒族、洪雅族、邵族(水沙連)、西拉雅族、和猴猴族(引自李壬癸1996,68”台灣南??民族識別與民族認定時,忽略了台灣原住民族的多樣性,將因歷史因素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留置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台灣原住民族,識別為中國55個少數民族中的一個,亦稱呼為”高山族”。.
族群分布
高山族群
泰雅族(Atayal;Tayal)賽夏族(Saisiyat;Saisiat)
布農族(Bunun)
鄒族(Tsou;Cou)
魯凱族(Rukai)
排灣族(Paiwan)
卑南族(Puyume)
阿美族(Amis;Pangcah)
達悟族(Tao;Yami,昔稱雅美族)
太魯閣族(Taroko)
平埔族群
噶瑪蘭族(Kavalan)邵族(水沙連)(Thao)
凱達格蘭族(Ketagalan)
道卡斯族(Taokas)
巴則海族(Pazeh)
巴布拉族(Papora)
貓霧捒族(Babuza)
洪雅族(Hoanya)西拉雅族(Siraya)
猴猴族(Qauqaut)
生計方式
台灣原住民的生計方式有山田燒墾,獵,採集,漁撈和飼養等,各族因自然環境的不同各有所重,如蘭嶼的雅美族農漁並重,山區如泰雅,賽夏,布農,鄒,排灣和魯凱族重視農獵,東部的阿美族和卑南族因地處平原以農耕為主,漁獵,採集為副。原住民各族都飼養家畜和家禽,古老的飼養以豬,狗,雞為主,後來導入的有牛和羊等家畜,狗用於狩獵,豬、雞用於祭祀,但以食用為主。一)山田燒墾
台灣原住農耕方式各族略有差異,但差異不大,山區各族以山田燒墾種植小米為主,居住在平原地區的則種植水稻,蘭嶼達悟族種植水芋。在耕作技術上,除達悟族有灌溉管道外,各族在漢人傳入水田稻作前亦都從事燒墾的農耕方式,在擇定的土地上,砍伐樹木和雜草,乾燥後放火焚燒,燒盡後整地播種,不施肥,多種作物混作,四、五年後地力盡則休耕,數年後地力恢復再行燒墾,如此輪流使用。
耕作時使用刀,掘棒,手鋤為主要工具,種植小米,甘薯,芋頭,玉米等為主要作物。農耕工作以婦女為主,一年中重要的祭典也多與小米的播種成長和收成的過程有關。
二)狩獵
狩獵是原住社會中僅次於農耕的生計方式,是屬於男人的工作,狩獵可分為個人狩獵和團體狩獵兩種,個人狩獵多在農閒時上山打獵,團體獵是有組織的,由親族團體氏族,或共祭團體組成,多在祭祀或慶典的前後舉行,得到獵物作祭祀期間共享。
狩獵的方法有陷獵和武器獵,陷獵在獵物出入處裝設陷機,武器獵以弓箭,標槍,火槍和狗協助追捕獵物,獵物以山豬、鹿、羌、山羊、野兔、狸。飛鼠等為主,是族人肉類食物主要來源。狩獵是一項危險的工作,族人視其為神聖的活動,因此要遵守多禁忌,並有巫術性的儀禮,祈求平安和多得獵物。
三)採集
原住民各族普通以採集自然界之產物來補足主要生產方式的不足,採集物除食用外,也用於建築、醫藥、器具製作,交易和巫術等用途。採集物的範圍很廣,包含植物,動物和礦物等,採集者男女老幼都可擔任,採集的時間除特定物之外,皆不分季節。
各族因居住的地理環境不同而有不同的採集物。如居住在海邊的族群採集岸邊的各種海草,貝類,陸上的小動物,野菜以及海水製鹽,居住在山區的如泰雅族則採集山上的動物和礦物。總之,原住民傳統的採集是日常生產方式之外的一種補充,藉以豐富並補足日常所需。
四)漁撈
台灣原住民族傳統生產方式中,漁撈以達悟族,阿美族和邵族較為重要。達悟族因環海的關係,發展出一套以漁業為主的生計文化,凡是生活,曆法,社會組織都與捕漁息息相關,也有許多的禁忌和宗教的儀式。
居住在台灣島上的原住民,每一部落有一定的漁區,為部落或親族團體所共享,外人不得越界。捕魚的工具有弓矢、魚叉、魚網、魚筌,也有用堵塞河道的涸漁法捕魚,在集體捕魚時,也用毒魚藤的毒汁倒入河中來毒魚。
文化特色
依據人類學者的研究分析,原住民的屋架建築、火墾、吃檳榔、文面、皮衣製作、輪舞等文化習俗,都與傳統的南島文化相近。過去大多數的原住民都是以傳統游耕及狩獵為主要的生產方式,近年來靠近平地的(高山)原住民則與漢人的生活方式接近,但是部落組織的維繫仍然保留著。布農族具有父系氏族制度;阿美族則屬於母系制度,部落的頭目擁有重要的權威與責任;魯凱族與排灣族則有貴族制度、雙系制度等。另外原住民的音樂和工藝也具有相當特色。魯凱族的陶壺及琉璃珠製作、雕刻藝術,布農族的皮衣製作技巧、鄒族的揉皮技術。泰雅族與太魯閣族的多金屬簧口簧琴、布農族的多聲部合唱、阿美族的自由對位式複音合唱等是其音樂特色。
原住民常用的衣料是自織的“番布”,是由苧麻製成。成年男子穿鮮艷的腰裙,女子穿長裙,喜歡用雞尾、鳥羽做頭飾。原住民有文身的習俗,至今仍然保存,但文身的圖案越來越隱蔽。
原住民重視祖靈信仰,相信祖靈居住在山上,並且會保護族人收穫豐盛。各族都有自己獨特的祭典,例如布農族的射耳祭(以箭射獸耳禱求獵獲豐收)與小米祭;賽夏族每二年舉辦一次矮靈祭,達悟族的飛魚祭,排灣族人的五年祭。此外,卑南族重要的祭儀有海祭、男性的猴祭及女性的鋤草祭等。南鄒族相信祖靈依附在收藏的貝珠中,因而有有子貝祭;鄒族則有戰祭、收穫祭。
相關研究
台灣原住民研究始於日治時期,1898年人類學者伊能嘉矩首度提出了台灣原住民的分類體系,將台灣原住民分為”四群八族十一部”,並說明各族的分布區域與文化特質。伊能嘉矩所建立的原住民分類體系,在歷經若干修正之後,一直沿用到今日。除了伊能嘉矩,戰前尚有鳥居龍藏、森醜之助、鹿野忠雄等學者在台灣各地文章:
澳大利亞原住民
紐西蘭原住民
加拿大原住民
美國原住民
香港新界原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