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兩朝科舉的基本制度和考試程式大體是一致的,其中以進士科考試最為重要。進士科正式考試共分三級:院試、鄉試和會試與殿試。不過,在院試之前,還要經過縣試和府試,可以看做科舉前的預備性考試。
縣試和府試分別由本縣知縣和知府主持,府試及格者稱為“童生”。清朝的縣試多在二月舉行,府試多在四月份舉行。
分為“縣試”、“府試”及“院試”三個階段。 也成為童試
縣試在各縣進行,由知縣主持。清朝時一般在每年二月舉行,連考五場。通過後進行由府的官員主持的府試,在四月舉行,連考三場。通過縣、府試的便可以稱為“童生”,參加由各省學政或學道主持的院試。
清朝的院試是每三年舉行兩次,由皇帝任命的學政到各地主考。辰、戌、醜、未年的稱為歲試;寅、申、巳、亥年,稱為科試。院試得到第一名的稱為“案首”。通過院試的童生都被稱為“生員”,俗稱“秀才”,算是有了“功名”,進入士大夫階層;有免除差徭,見知縣不跪、不能隨便用刑等特權。秀才分三等,成績最好的稱“稟生”,由公家按月發給糧食;其次稱“增生”,不供給糧食,“稟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額的;三是“附生”,即才入學的附學生員。
生員獲得“入學”的資格後,可以到官辦的府、州、縣學讀書。不過明清的入官學基本上只是一種形式,並沒有多少真正的知識傳授。入學後經過學政的選拔,便可以參加下一級鄉試。成績特佳的生員,有機會被選為貢生,成為國子監的學生。與國子監其他“監生”不同,“貢生”是正途所出,屬一種榮譽。
有些讀書人要多次嘗試才能通過最基本的縣、府試成為童生。亦有人得到童生的身份後,院試多次落第,到了白髮蒼蒼仍稱“童生”者大不乏人。清道光年間廣東曾經多次有百歲童生參加院試的紀錄。
鴉片戰爭後,科舉的內容一下子就完全顯現了與現代世界脫節的窘況,加上西學東漸和學校教育的崛起,科舉制度漸漸衰落。
考試場景
考試科目,分帖經、雜文、策論三場,分別考記誦、辭章和政見時務,共錄五十人,分甲、乙兩等,前十名為甲等。
卯時一刻,貢院開門,數千名考生依次接受初查,魚貫入場,在四名執燈小童的帶領下分別進入四個考場,又在門口再次接受軍士的搜身檢查後方才最後進入考場,按考引(即准考證)尋到自己的位子,這次考試除考引外,考生任何一物都不準帶入,筆、墨、特用紙張等都由考場提供,頭兩場各考一天,第三場策論需考兩天,過夜的棉被也由考場提供,每名考生都被隔開,各占一席之地。
要求通三經以上,通五經者為上上《孝經》和《論語》為必選;大經的《禮記》《左傳》可選一,也可都選;中經的《詩經》《周禮》和《儀禮》可選一經或二經;小經的《易經》、《尚書》、《公羊傳》和《轂梁傳》可選一經,按指定段落默寫,這一方面即可考記憶,又可考書法。一天裡可休息三次,有人會送來飯食和清水,要入廁的,也有人專門引導並監視。黃昏時分,開始有考生交卷,只要拉動身邊的小鈴、就會有兩人過來糊名,將考卷放入專用匣內,並收走一切物什,考生即可離開。
科舉制度
考試等級 | 考試資格 | 考試地點 | 時間 | 稱號 | 備註 |
監生 | 孩童 | 國子監 | 每年1次 | 監生。 | 監生中有皇帝恩準的“恩監”; 因長輩曾為國建功而特準的“蔭監”; 通過捐獻金錢財物而成的“捐監”;監生雖然亦可應鄉試、會試;但一般被認為是“雜流”,就算能考中進士,地位也較為低。 |
童試的縣試、府試 | 上過學校 | 各州縣 | 每年1次 | 若通過,稱為童生。 | |
童試的院試 | 童生 | 各州縣 | 每年1次 | 若通過,稱為生員(秀才),第一名稱為:案首。 | 秀才分三等,成績最好的稱為稟膳生員,簡稱“稟生”,由公家按月發給糧食;其次稱為增廣生員,簡稱“增生”,不供給糧食,“稟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額的;三是附學生員,簡稱“附生”,即才入學的附學生員。 |
鄉試 | 監生或生員 | 各省城 | 每3年1次 | 若通過,稱為舉人(孝廉)。 | 第一名則稱為解元。 |
會試 | 舉人 | 京城 | 鄉試第2年 | 若通過,稱為 貢士(出貢)。 | 第一名則稱為會元。 |
殿試 | 貢士 | 京城 | 會試後(與會試同年) | 全部通過,稱為進士。一甲第一名:狀元 (鼎元),一甲第二名:榜眼, 一甲第三名:探花。 | 錄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狀元、榜眼,探花,合稱三鼎甲。 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 一、二、三甲通稱進士。進士榜稱甲榜,或稱甲科。進士榜用黃紙書寫,故叫黃甲,也稱金榜,中進士稱金榜題名。 |
註: | 鄉試第一名叫解元,會試第一名叫會元,加上殿試一甲第一名的狀元,合稱三元。三元及第(連中三元),是科舉場中的佳話。明代連中三元者僅洪武年間的黃觀和正統年間的商輅二人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