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科舉時代的一種稱號,明清兩代稱殿試考取一甲(第一等)第二名的人。
由來
“榜”就是“表列取士次第之狀”,在這裡就是人們所說的黃榜或者叫“金榜”。排在首位的叫“狀元”。
自唐朝以來,這個稱謂就已經存在了,雖然也有過“狀頭”、“榜首”等不同叫法,但是得以傳承的還是“狀元”。而榜眼就不一樣了,宋朝之前從未聽說。據記載:“宋蘇老泉曰:今進士三人之中,釋褐之日,天下望為卿相。不十餘年,未有不為兩制者。是時,一甲無定額,不止三人,而以三人為貴。然未言一甲二、三名為榜眼、探花。”就這個說法,張惟驤做案註:“《宋史》陳思讓傳,思讓子欽祚,欽祚子若拙,太平興國初進士,以第二人及第。時號第二及第者為榜眼。又李昭遘子杲卿,杲卿子士廉,皆一甲三名,人稱三世。探花郎昭遘,宋初宰相李窻孫。是宋初已有榜眼、探花之稱矣。丙寅孟秋惟驤又識。”由此可知,北宋時宋仁宗太平興國初年,已經有“榜眼”的稱號。
在歷史上,宋代科舉制度最引人興趣的特徵之一,是往往用豐富多彩的辭彙來代替比較枯燥無味的制度術語。“榜眼”就是這些科舉文化語彙中的一個。類似的還有很多:“貢院”指考生參加考試的廳堂,“鄉貢”是指在貢院中選拔的舉人。其次,是在某些場合、環境裡,用通俗易懂的考試術語來強調成功的榮耀。而“榜眼”就很有這種韻味。類似的還有不少,殿試第一名有時稱為“龍首”,有時稱作“大魁”;而對列出登第者姓名的叫作“榜”,有時也叫“桂籍”。另外,在一些名詞里也流露出科舉考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形象地稱呼科考試院為“棘闈”,強調了應試者的艱難。
據《稱謂錄》記載:“榜眼名目,始於北宋。古者原以第二、三兩名為一榜眉目;眼必有二,故第二、第三皆為榜眼。後以第三為探花,遂專以第二為榜眼。”因此,“榜眼”的概念就是舊時科舉之制,給以廷試一甲第二名的稱謂。在民間俗稱可能更早,但是作為科舉術語廣泛使用是自宋朝開始。
相關史籍
宋王禹偁《送第三人朱嚴先輩從事和州》詩:“貨船東下歷陽湖,榜眼科名釋褐初。”
《明史·選舉志二》:“﹝殿試﹞分一、二、三甲以為名第之次。一甲止三人,曰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
清趙翼《陔餘叢考·狀元榜眼探花》:“北宋時第三人亦呼為榜眼。葢眼必有二,故第二、第三人皆謂之榜眼,其後以第三人為探花,遂專以第二人為榜眼耳。
演變
我們在這裡所說的“榜眼”,實際上指出的是全國最高級別的科舉考試,所選拔出來的進士第二人。如上所言,宋以前“未言一甲二、三名為榜眼、探花”。但是在科舉考試中,實際上宋以前的進士第二人等同於以後的榜眼。隨著歷朝的更迭,不論國祚久遠還是短暫,榜眼如同科舉制一樣不斷發生著變化。且不說萌芽階段的南北朝,就是隋唐兩朝,初創時期的科舉制度也並不完善。既然考試,就會有排序先後,否則,第一又怎么得出來呢?但是,由於在同一榜內,有時少到僅僅數人,也就沒必要特彆強調第二如何了。唐朝連進士的稱謂都有差異,如在參加考試時已經叫進士了,到考取後“雁塔題名”時就稱“前進士”。也就是說“前進士”才是後來所說的進士,而“進士”等同於舉人。由此可知,“榜眼”一詞遠不具備產生的環境。
宋朝太祖趙匡胤開寶六年三月,在講武殿親試舉人,並確定自此以後定為常式。自武則天稱帝,天授元年二月親自策試貢士,開殿試之先河,至此終於將殿試納入科舉制常例之中,成為科舉中最高的一級考試。北宋時期,宋太宗太平興國九年進士始分三甲。一開始殿試設三甲取士,一甲三人都可以稱為狀元①。凡眼睛,人們認為必成雙成對,於是將黃榜之上,榜首之下的一甲二、三名統稱為金榜之眼,不分第二、第三,全稱作榜眼。到宋太宗太平興國初年,已經將進士第二人號稱為榜眼。到南宋時期,將探花的稱謂專屬第三名,而榜眼也成為進士第二人的專用名稱。
元朝雖然仍分三甲取士,但多數一甲僅取一人。因此,進士第二人就成了二甲第一名,僅得進士出身。但是,還是有個別例外,元順帝首先提出“鼎甲”②,一鼎三足,自然會有榜眼、探花,否則狀元單獨不可能將“鼎”穩定支撐。
明朝朱元璋洪武年間多次頒詔書,定科舉制度。洪武三年,詔定科舉法,確定八股制義;洪武四年,初開會試、殿試;洪武十五年,定三年舉行一次科舉考試,後又命厘定新進士受職制等。從現存文獻看,明朝隆慶年間(1567~1572)已有以榜眼作為著作的題名③。只有到了明朝,榜眼、探花才成為朝廷承認的稱謂,開始成為官方定製。清朝沿襲明制,直到終止。
“榜眼“作為進士一甲第二人的稱謂,從無到有、從俗稱到官制,經歷了一個較長的過程。對於我們來講,不論提到狀元還是榜眼,都是數一數二的。眾所周知,作為“文明古國”的中國,可以說第五大發明之科舉,影響遠至西方各國,國際上通行的前三名、各種評比的冠、亞、季軍,真不知是否也有狀元、榜眼、探花的影響。但是,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中國的科舉制度被國外選官制度所借鑑、所採用。
歷代甲第二人
岑參(718年—769年),唐代著名詩人。
裴諧廣西桂林人,唐天祐三年登第第二名,終桂嶺攝令。
韓琦(1008年—1075年),北宋名相。
葉適(1150年—1223年),南宋著名思想家。
洪亮吉(1746年—1809年),清代著名學者……
南宋建炎二年榜眼潮州府海陽縣(現潮州市潮安縣)王大寶
明弘治三年東莞籍榜眼劉存業
明弘治六年吉水籍榜眼徐穆
明弘治九年溫州籍榜眼王瓚
明弘治十二年鄞縣籍榜眼豐熙
明弘治十五年餘姚籍榜眼孫清
明弘治十八年會稽籍榜眼董玘
明正德三年榜眼景暘
明正德六年榜眼余本
明正德九年榜眼黃初
明正德十二年南海籍倫以訓
明正德十六年鄞縣籍榜眼陸釴
明嘉靖二年祥符籍榜眼王教
明嘉靖五年榜眼楊維傑
明嘉靖八年永康籍榜眼程文德
明嘉靖十一年汾州籍榜眼孔天胤
明嘉靖十四年餘姚籍榜眼孫升
明嘉靖十七年泰和籍榜眼羅珵
明嘉靖二十年新昌籍榜眼潘晟
明嘉靖二十三年常熟籍榜眼瞿景淳
明嘉靖二十六年新喻籍榜眼張春
明嘉靖二十九年大冶籍榜眼呂調陽
明嘉靖三十二年金壇籍榜眼曹大章
明嘉靖三十五年會稽籍榜眼陶大臨
明嘉靖三十八年餘姚籍榜眼毛惇元
明嘉靖四十一年蘇州籍榜眼王錫爵
明嘉靖四十四年華亭籍榜眼李自華
明隆慶二年泉州籍榜眼黃鳳翔
明隆慶五年蘇州籍榜眼劉瑊
明萬曆二年江寧籍榜眼余孟麟
明萬曆五年江陵籍榜眼張嗣修
明萬曆八年漢陽籍榜眼蕭良有
明萬曆十一年晉江籍榜眼李廷機
明萬曆十四年晉江籍榜眼楊道賓
明萬曆十七年崇仁籍榜眼吳道南
明萬曆二十年晉江籍榜眼史繼偕
明萬曆二十三年宣州籍榜眼湯賓尹
明萬曆二十六年象山籍榜眼邵景堯
明萬曆二十九年蘇州籍榜眼王衡
明萬曆三十二年保定籍榜眼孫承宗
明萬曆三十五年平湖籍榜眼施鳳來
明萬曆三十八年榜眼馬之騏
明萬曆四十一年晉江籍榜眼莊奇顯
明萬曆四十四年江夏籍榜眼賀逢聖
明萬曆四十七年池州籍榜眼孔貞運
明萬曆年間榜眼郎裴宗范
明天啟二年進賢籍榜眼傅冠
明天啟五年無錫籍榜眼華琪芳
明崇禎元年汝寧籍榜眼何瑞徵
明崇禎四年崑山籍榜眼吳偉業
清道光三十年番禺籍榜眼許其光
清鹹豐十年南海籍榜眼林彭年
清同治十三年南海籍榜眼譚宗浚
清光緒二十九年順德籍防左沛
清光緒三十年清遠籍榜眼朱汝珍
細說考試
中國古代的考試 | 科舉是一種通過考試來選拔官吏的制度。它是古代中國的一項重要發明。 科舉名銜稱謂:孝廉 | 舉主 | 門生 | 貢士 | 進士 | 舉人 | 秀才 | 狀元 | 榜眼 | 探花 | 解元 | 會元 | 貢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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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制度
考試等級 | 考試資格 | 考試地點 | 時間 | 稱號 | 備註 |
監生 | 孩童 | 國子監 | 每年1次 | 監生。 | 監生中有皇帝恩準的“恩監”; 因長輩曾為國建功而特準的“蔭監”; 通過捐獻金錢財物而成的“捐監”;監生雖然亦可應鄉試、會試;但一般被認為是“雜流”,就算能考中進士,地位也較為低。 |
童試的縣試、府試 | 上過學校 | 各州縣 | 每年1次 | 若通過,稱為童生。 | |
童試的院試 | 童生 | 各州縣 | 每年1次 | 若通過,稱為生員(秀才),第一名稱為:案首。 | 秀才分三等,成績最好的稱為稟膳生員,簡稱“稟生”,由公家按月發給糧食;其次稱為增廣生員,簡稱“增生”,不供給糧食,“稟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額的;三是附學生員,簡稱“附生”,即才入學的附學生員。 |
鄉試 | 監生或生員 | 各省城 | 每3年1次 | 若通過,稱為舉人(孝廉)。 | 第一名則稱為解元。 |
會試 | 舉人 | 京城 | 鄉試第2年 | 若通過,稱為 貢士(出貢)。 | 第一名則稱為會元。 |
殿試 | 貢士 | 京城 | 會試後(與會試同年) | 全部通過,稱為進士。一甲第一名:狀元 (鼎元),一甲第二名:榜眼, 一甲第三名:探花。 | 錄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狀元、榜眼,探花,合稱三鼎甲。 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 一、二、三甲通稱進士。進士榜稱甲榜,或稱甲科。進士榜用黃紙書寫,故叫黃甲,也稱金榜,中進士稱金榜題名。 |
註: | 鄉試第一名叫解元,會試第一名叫會元,加上殿試一甲第一名的狀元,合稱三元。三元及第(連中三元),是科舉場中的佳話。明代連中三元者僅洪武年間的黃觀和正統年間的商輅二人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