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若數列{Xn}滿足:對一切n 有Xn≤M 其中M是與n無關的常數 稱數列{Xn}上有界(有上界)並稱M是他的一個上界
對一切n 有Xn≥m 其中m是與n無關的常數 稱數列{Xn}下有界(有下界)並稱m是他的一個下界
一個數列{Xn},若既有上界又有下界,則稱之為 有界數列。顯然數列{Xn}有界的一個等價定義是:存在正實數X,使得數列的所有項都滿足|Xn|≤X,n=1,2,3,……。
舉例
有界數列:
①1,2,3,4
②{1/n},n=1,2,3...
無界數列:
1,2,3,4,5,6...
sin1,sin2+2……
套用
數列有極限的必要條件:
數列單調增且有上界 或 數列單調減且有下界=>數列有極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