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信息
〖詞語〗族弟〖讀音〗zú dì
〖對立稱謂〗族兄
註解詮釋
【族弟本義】《爾雅·釋親》以“共高祖不共曾祖的平輩“為族兄弟”,其中年幼者為年長者的族弟。也即共高祖不共曾祖而年幼於己的平輩為族弟。由於本義的族弟為“緦麻服之兄弟”,故有人將本義的“族弟”稱為“始族弟”(參《南史·梁武帝紀》、梁章鉅《稱謂錄》)。“族弟本義”或“始族弟”帶有特指的性質,相當於唐宋時所謂的三從弟。【族弟裹義】定義一:由於古時語言的地域習慣等因素,共四世祖以上不共曾祖父(茲認為三世祖是曾祖父)而年幼於己的同輩者,也有人將其含糊地稱之為族弟。定義二:由於古時語言的地域習慣等因素,有人也將比“族弟本義”血緣隔得更遠的“平輩”籠統地稱為族弟。“族弟裹義”帶有泛指的性質,理論上相當於唐宋時的三從弟(或四從弟或五從弟,甚至追溯到更遠的先祖、血緣隔得更遠的“平輩”),用來泛指同族同輩中年幼者。
典例分析
1.1)《晉書·王衍傳》:[王衍]說東海王越【司馬越】曰:「中國已亂,當賴方伯,宜得文武兼資以任之。」[王衍]乃以弟澄【王澄】為荊州,族弟敦【王敦】為青州。因謂澄、敦曰:「荊州有江、漢之固,青州有負海之險,卿二人在外,而吾留此,足以為三窟矣。」識者鄙之。1.2)《晉書·王珣傳》:初,珣【王珣】既與謝安有隙,在東聞安薨,便出京師,詣族弟(族弟本義)獻之【王獻之】,曰:“吾欲哭謝公。”獻之驚曰:“所望於法護。”(見上表1)
2)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方正》:中丞(指孔群)初不視,直云:「鷹化為鳩,眾鳥猶惡其眼。」術【匡術】大怒,便欲刃之。車騎(指孔愉)下車,抱術曰:“族弟發狂,卿為我宥之!”[孔群]始得全首領。
3.1)《宋書·謝瞻傳》:瞻善於文章,辭采之美,與族叔混、族弟(族弟本義)靈運相抗。靈運父瑛,無才能。
3.2)《宋書·荀伯子傳》:伯子族弟(族弟裹義)昶【荀昶】,字茂祖,與伯子絕服五世。
4)《魏書·崔光伯傳》:光韶弟光伯,尚書郎、青州別駕。後以族弟休(崔休)臨州,遂申牒求解。
辨析:若以上表為準,可知崔光伯比崔休小一輩,與《魏書·崔光伯傳》中“族弟休”所載輩分相左,《魏書》可能有誤。但據《魏書·崔逞傳》雲“崔逞……魏中尉琰之六世孫”,則崔休為崔琰十世孫;又《魏書》雲“有崔道固,字季堅,琰八世孫也”(以目前資料無法確認該條記載正確與否),則崔光伯為崔琰十世孫。假設《魏書》上述記載均可信,那么崔光伯比崔休平輩,從而印證了“族弟休”的說法。假使“族弟休”所載輩分符合事實,又據前面假設推論,崔休便是崔光伯理論上的八從弟,而非“族弟本義”——三從弟,例3中“族弟休”屬於“族弟裹義”。兩者孰是孰非,暫無定論,抑或對此還有其他合理的解釋。
5)《南史·劉歊傳》:“及長,博學有文才,不娶不仕,與族弟 訏 並隱居求志,遨遊林澤,以山水書籍相娛而已。”
6)唐·杜甫《敬寄族弟唐十八使君》詩。
7)仇兆鰲註:“公《萬年縣君杜氏墓銘》:‘其先系統於伊耆 ,分姓於 唐 杜 。’”
8)《文匯報》1987.4.28登載的《中國末代皇妃——額爾德特·文繡》有:“一天,族弟溥佳來看他,溥儀挺高興,讓他今後常來聊聊,藉以解解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