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解說

土地神又稱土地公或土地爺,在道教神系中地位較低,但在中國民間信仰極為普遍,是中國民間信仰中的地方保護神,流行於全國各地,舊時凡有人群居住的地方就有祀奉土地神的現象存在。在中國的“神鬼世界”中,土地神算是眾神有一位末等的“芝麻官”,但它家族龐大。舊時,在中國大地上,幾乎到處可見石砌的、木建的小小土地廟,裡面供奉著土地公、土地婆,香火還挺旺。
土地神源於古代的“社神”,是管理一小塊地面的神。《公羊傳》注曰:“社者,土地之主也。”漢應昭《風俗通史·祀典》引《孝緯經》曰:“社者,土地之主,土地廣博,不可遍敬,故封土為社而祀之,報功也。”清翟灝《通惜編·神鬼》:“今凡社神,俱呼土地。”般商時期,祭祀土地神即祭祀大地,因而土地神更多地帶有自然屬性。據《禮記·祭法》載,同時祭祀土地神已有等級之分,文稱:“王為群姓立社曰大社,諸侯為百姓立社曰國社,諸侯自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暑社。”漢武帝時將“后土皇地祗”奉為總司土地的最高神,各地仍祀本處土地神。
最早稱為土地爺的是漢代蔣子文。據《搜神記》卷五曰:“蔣子文者,廣陵人也。……漢末為秫陵尉,逐賊到鐘山下,賊擊傷額,因解緩縛之,有頃刻死,及吳先主之初,其故吏見文於道,乘白馬,執白羽,侍從如平生。見者驚走。文追之,曰:‘我當為此土地神,以福爾下民。爾可宣告百姓,為我立祠。不爾,將有大咎。’……於是使使者封子文為中都侯,……為立廟堂轉號鐘山為蔣山。”此後,各地土地神漸自對當地有功者死後所任,且各地均有土地神,據清趙翼《陔余叢考》卷三五稱沈約為湖州鳥鎮昔靜寺土地神,岳飛為臨安太岳土地神。 清人趙懿在《名山縣誌》中稱土地神不一,有多種名目,其中有花園土地,有青苗土地,還有長生土地(家堂所祀),又有攔凹土地,廟神土地等。
土地神崇奉之盛,是由明代開始的。明代的土地廟特別多,這與皇帝朱元璋有關係。《琅訝漫抄》記載說,朱元璋“生於盱眙縣靈跡鄉土地廟”。因而小小的土地廟,在明代倍受崇敬。如《金陵瑣事》稱建文(1399-1403年)二年(1400年)正月,奉旨修造南京鐵塔時,在塔內特地辟一“土地堂”,以供奉土地爺。又《水東日記》稱當時不僅各地村落街巷處有土地廟,甚至“倉庫、草場中皆有土地祠”。
土地神的形象大都衣著樸實,平易近人,慈祥可親,多為鬚髮全白的老者。一般土地廟中,除塑土地神外,尚塑其配偶,惜稱“土地奶奶”,與土地神共受香火供奉,沒有特殊職司。玉皇在其誕辰日的下午回鸞返回天宮。是時道教宮觀內均要舉行隆重的慶賀科儀。
起源

形象

職責

土地神屬於基層的神明,專家學者有認為土地公為地方行政神,保護鄉里安寧平靜。也有專家學者認為其屬於城隍之下,掌管鄉里死者的戶籍,是地府的行政神。生養萬物:土地載萬物,又生養萬物,長五穀以養育百姓,此乃中國人所以親土地而奉祀土地的原因。《太平御覽》引《禮記外傳》稱
“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故建國君民,先命立社,地廣谷多,不可遍祭,故於國城之內,立壇祀之”。管理本鄉:自東晉以後,隨著封建國家從中央到基層的官僚制度的逐漸完善,土地神也演變成為在道教神階中只能管理本鄉本土的最低級的小神。東晉的《搜神記》卷五稱廣陵人蔣子文因追賊而死。東吳孫權掌權後,蔣子文顯靈於道說:“我當為此土地神,以福爾下民”。這裡所指的福爾下民,就是指的保佑本鄉本土家宅平安,添丁進口,六畜興旺,並且為人公道。中國南方土地廟常有對聯稱:“公公做事公平,婆婆苦口婆心”。地府行政:漢族許多地區的習俗,每個人出生都有“廟王土地”——即所屬的土地廟,類似於每個人的籍貫;人去世之後,道士做超度儀式(即做道場)時,都會去其所屬土地廟作祭祀活動。或者是新死之人的家屬,到土地神廟,稟告死者姓名生辰等資料,以求土地神為死者引路。閩南、台灣人則認為,土地神可以保佑農業收成,也可以保佑生意人經商順利,旅客旅途平安,甚至還保護墳墓,不受邪魔的侵擾。土地神是功能性極強的神明。一般說法土,地神為地方之守護神祇,為一鄉一里之神。文獻記載

《左傳通俗篇》有云:“凡有社裡,必有土地神,土地神為守護社裡之主,謂之上公。”。所謂土地神就是社神,其起源是來是對大地的敬畏與感恩:
《說文解字》 :“社,地主也”,顧名思義,社就是土地的主人,社祭就是對大地的祭祀,又有后土之說。
《禮記》:“后土,社神也”, 《禮記》之《祭法》篇注稱,「大夫以下包士庶,成群聚而居,滿百家以上,得立社」。
《史記?封禪書》:“湯以伐夏,祭告后土” 。
《漢書》之《五行志》又稱「舊制,二十五家為一社」,古人尊天而親地,「土地廣博,不可遍敬,故封土為社而祀之,以報功也」。
歷史典故
“土地神,土地神,土地原是天上人。”在江西萍鄉一帶,農曆歲首要舉行參拜土地神的慶賀活動。這天黃昏,鑼鼓喧騰,爆竹聲聲,以一人假裝成土地神,按上線鬍鬚,翻穿皮馬褂,左手持杖,右手執扇,搖頭擺尾,自樂自贊說:“土地神,土地神,土地原來天上人。”這句話道出了土地神的“家底”。
土地神的前身是社神,神可不像土地神,這樣官微言輕,而是地位顯赫,在神界數一數二的大神。社神源於遠古時期人們對土地的崇拜。土地為人類提供了活動場所,土地生長的萬物為人類提供了豐富的食物,故人類感激它、崇拜它。對社神的祭祀,早在《詩經》中就有記載。《禮經·郊特牲》中說:“社,所以神地之道也,地載萬物,天垂象,取財於地,取法於天,是以尊天而親地也。”為什麼要祭祀社神?《孝經援神契》中說得更清楚:“社者,五土之總神。土地廣博不可遍敬,故封土為社而祀之,以報功也。”祭天與祭社(地)是古代兩項最重要、最隆重的祭祀活動,可見社神的地位非同小可。
進入封建社會後,原屬自然崇拜的社神逐漸人格化、社會化,社神的地位不斷跌落。社神就像一位仕途失意的官宦,逐級降職。雖然由皇帝專祀的國家的社神祭祀不斷,但失卻了民眾的參與,名存實亡。倒是那些遍布各個角落的小社神(俗稱土地神),充任了地方保護神的角色,香火頗旺。唐代城隍信仰盛行後,土地神的轄區更加縮小,成了城隍的下屬。至明代,土地神已遍及全國每個鄉村,甚至“倉庫、草場中皆有土地祠”(《水東日記》),橋頭土地、欄頭土地、灶頭土地、田頭土地、山神土地……名目繁多,凡是有土地的地方皆有土地神的存在。
多少有點神氣,大小是個官兒
——獨霸一方(橫批)
這是舊時常書寫於土地廟的一副對聯。這副絕妙的對聯形象地勾畫出了土地神的“神格”和特徵。如果與另一副對聯“黃酒白酒都不論,公雞母雞總要肥——儘管端來”聯繫起來,更是生動地說明土地神的地位卑微,供品要求不高,但畢竟是“獨霸一方”的“神”,不可怠慢,像人世間的保長、甲長一樣得罪不起,所以又有副妙聯曰:“莫笑我老朽無能,許個願試試;哪怕你多財善賈,不燒香瞧瞧!”因此,中國民間凡舉行祈福禳災的重要祭祀活動,供桌上都要設土地神,請土地神到場。如浙江海鹽、海寧一帶的“賧佛”(祈禱神靈護佑,祝願五穀豐登六畜興旺,家丁平安)的活動中,要請中界雲仙官使者請來三界土地:龍天土地、橋神土地、隨身土地、店舍土地、住居土地、山神土地、當坊土地、田公地婆、欄前土地。平時外出做事,也要祭土地求平安,如浙江龍泉的菇(種香菇)民到了種菇的山上,要向當地土地廟燃香點燭,供上一刀肉等,下跪膜拜,懇請神靈保佑外鄉來客平安無事、香菇豐收;浙江縉雲山區的炭農,進深山燒炭時,臨睡前都要在炭鋪不遠處為山神土地設定的屋前,恭恭敬敬地燒上一炷香,請過山神土地後,才能回鋪睡覺。土地神專管土地,因此舊時要動土前必須祭土地,徵得他老人家的同意。如浙江奉化一帶民間認為:土地菩薩專管轄下的地盤安寧,但如果人不事先打招呼,給他一定的報酬,他會不聞不問,任鬼胡來。所以人們從事與土地有關的工程前,必須先祭土地。祭法是“備五碗素菜(豆腐、芋艿、青菜、蘿蔔、筍片等)、一副蠟燭香、兩杯黃酒,將這些供品擺在地中間,然後主人叩拜祝念:“土地菩薩,人要在這裡造豬廄、牛廄,請幫忙移一移,保佑我家養豬像牛、養牛像馬。”祭畢才可破土動工。
“鄉里鼓兒鄉里打,當坊土地當坊靈。”
土地神雖然官不大,但管的事卻不少。轄區內凡婚喪喜事、天災人禍、雞鳴狗盜之事都要插一手,而且土地神一副慈祥老翁的模樣,與人較為親近,所以人們喜歡向他吐露心聲,向他祈願。如《集說詮真》中所說:“今之土地祠,幾遍城鄉鎮市,其中塑像,或如鶴髮雞皮之老叟。或如蒼髯赤面之武夫……但俱稱土地公公。或祈年豐,或禱時雨,供香炷,焚楮帛,紛紛膜拜,必敬必誠。”所以,小小的土地廟往往香火很旺。因為中國民間相信“縣官不如現管”,“土地不鬆口,毛狗不敢咬雞,”“土產無多,生一物載培一物;地方不大,住幾家保佑幾家。”
舊時有些地方,生下孩子的第一件事是提著酒到土地廟“報戶口”。死了人的第一件事是到土地廟“報喪”,因為死的鬼魂要由土地神送往城隍府。如胡樸安《中華全國風俗志》下篇卷三記載江蘇高郵地區“凡人始死之時,家人必以蘆席稻草,圈於土地祠旁,為魂靈棲留之所,謂之鋪堂。鋪堂之後,家人則按中晚兩餐,備具飯一盂、菜兩盤,送至祠旁所設之鬼寓,多則三天,少跡兩天,謂之送飯。”其意顯然是指人剛死,鬼魂暫留土地祠,尚需家人送飯菜。土地還管人間的婚姻大事,《天仙配》中的土地就促成了董永與七仙女的姻緣,有些地區將男女雙方的生辰八字貼壓在土地廟的香案下,以此判斷兩人的命是否相和。至於村中發生瘟疫之災、虎狼之患,祈求土地消災除患;發生盜竊之事、斗訟之爭,祈求土地指點迷津、主持公道,在舊時的農村也是經常舉行的事。
生活百態
明代以後,土地神朝世俗化方向發展,不但給他配了位土地婆,而且賦予他人世間保長、甲長一方
1.聰明的土地神。如四川遂寧縣有這樣一則傳說:太和鎮盤龍寺下邊的土地菩薩很靈驗,燒香還願的人絡繹不絕。這天,來了一個種果樹的人,祈禱這幾天不要颳風,因為梨子正在開花,土地菩薩同意了。果農剛走,又來了一位拉船的,祈求多吹上河風,因為拉上水船要借風力,土地也同意了。下午,來了一位穿長衫的人,祈告這幾天要出遠門,不要吹風下雨,土地點了兩下頭。天黑時,來了一位農夫,說乾田等下雨栽秧,請土地爺今晚降場透雨。土地還是同意了。此事被土地婆知道後,埋怨土地公多管閒事,土地公微微一笑,說我早已有安排,晚上下雨白天晴,颳風沿水面,不準入梨園。四個祈求人的難題都得到了解決。
2.嗜賭的土地神。湖北老河口、光化一帶流傳著這樣一個傳說:油坊張溝的土地爺愛賭錢,經常和小張溝的土地爺一起賭博,賭來賭去,油坊張溝的土地爺把家裡的錢都輸光了,最後連老婆也輸給了小張溝的土地爺。油坊張溝的土地爺終日愁眉苦臉,小張溝的土地爺則因兩個女人總是吵鬧拼打,日子不好過。油坊張溝的村民見土地爺怪可憐,商議後到小張溝把土地婆抬了回來。小張溝的土地爺不同意,當晚就找油坊張溝的土地爺要錢。油坊張溝的土地爺拿不出錢,只好讓小張溝的土地爺把老婆領走了。村民們又去把土地婆抬回來,每次都是白天接回來,晚上又被領走,接連折騰了三天,村民們無法可施,從此油坊張溝的土地廟就沒有土地婆了。
3.土地爺逐妻。浙江寧波地區有這樣一則故事:土地公把長期節省下來的金銀財寶鎖在一個石櫃中,用來救濟人間最窮的人。有一天,土地公外出巡查民情,將石櫃的鑰匙交給土地婆,並告訴她若有窮人經過,就送點金銀給他。中午時來了一頂轎,正好歇在廟前。土地婆聽轎內的人說“悶死我了,真苦!”便把全部金銀財寶給了這坐轎的人,這人叫轎夫往轎內搬,只拿走了一半。晚上土地公回來,聽土地婆一說,責怪她:“窮苦人能坐轎嗎?抬轎的人才是窮人。”第二天,土地公又去出巡。中午兩個肥頭肥腦的(財主和他的兒子來取昨天剩下的一半金銀財寶)人抬來一頂空轎,土地婆想起土地公說的。就把剩餘的財寶給了他們。土地公回來後火冒三丈,把土地婆趕出了土地廟。
社神與土地神

土地廟

供奉土地
供奉土地神的土地廟大多比較簡陋。一些大廟中間也有在殿堂中設有當方土地神位者。土地神的神誕之日是二月初二。舊時,官府和百姓都到土地廟燒香奉祀。現在初一、月半到土地廟燒香的依然十分普遍。
土地廟的問題
土地廟在大陸曾由於“文革”作為“四舊”大部分被搗毀。隨著“改革開放”和強調信仰自由以後,自1980年前後有蒸蒸日上的恢復和發展勢頭。多由農民自發組織建設,屬於微型建築,高度從不到2米至正常房屋高度;面積大小小則幾平方米,大則十幾平方米。關於大量恢復建設“土地廟”的問題,1980年代和1990年代大陸官方和媒體一直密切關注。在當時農村國小基礎教育設施落後的情況下,呼籲鄉民多關注鄉村基礎教育,集中精力投資建學校,不要熱衷於“迷信”,仍舊無濟於事。1980年代部分農村地區出現一股建設土地廟的浪潮,在當地國小教學設施仍舊沒有改善的情況下,鄉民只熱衷建設土地廟,使得部分地區官方進行強行拆除,這股熱潮才有所遏制。至2000年以後,幾乎每鄉至少有一處或多處,其數量分布因地而異。台灣也有相當普遍的土地廟,據官方的調查,其數量超過1300所以上為台灣第一大地主。按照漢族的習俗,每個人出生都有“廟王土地”——即所屬的土地廟,類似於每個人的籍貫;人去世之後行超度儀式即做道場時都會獲取其所屬土地廟。
土地廟的造型
土地廟因神格不高,且為基層信仰,多半造型簡單,簡陋者於樹下或路旁,以兩塊石頭為壁,一塊為頂,即可成為土地廟,俗稱"磊"型土地廟。也有簡單以水泥或磚塊砌成小廟,現今台灣甚至有工廠開模以水泥灌制大量生產,也有土地廟因香火鼎盛,逐漸中大型化者。
台北的土地公廟
在台灣,土地神有財神的能力,商家會在舊曆的每月初二日、十六日祭拜土地公,稱之為"作牙"。台灣各地均有供奉土地公的習俗。另一方面。常見供奉土地公的,還有台灣的墓園,都會設有土地神之神位"后土碑"或土地公神像,用以祭祀。此外,許多地區會有大型的土地公廟,如台北市的景福宮、台北縣中和市的烘爐地土地公廟。
香港的土地公廟
香港不少小商店門前也有一個迷你的神位安奉土地公,很多家庭門外亦有同樣安有神位,並每天定時上香祭祀。此外,鄉村地方一般有一小型土地廟以保佑整條村。位於香港市區的較為大型的土地廟有:大坑東福德廟,筲箕灣福德廟,尖沙咀海防道福德古廟,紅磡福德古廟,牛頭角伯公古廟。
土地神的祭祀

土地公得道升天日:農曆八月十五
《諸羅縣誌》 :“中秋祀當境土神,與二月二日同;訪秋報也。四境歌吹相聞。為之社戲”,故所謂春祈秋報即與上述兩日相同,現今之祭儀應為舊有社祭習俗之變。
作牙:“作牙”,習俗上舊曆每月的初二、十六,商家都祭拜土地公,稱之“作牙”,又稱“牙祭”、“作禡”。
掃墓:民間認為土地神乃墓園之守護,故掃墓前需先祭拜土地神,答謝其看守墳墓之辛勞。
地爺地位
李風翧的《覺軒雜錄》里說:‘土地,鄉神也,村巷處處奉之,或石室或木房。有不塑像者,以木板長尺許,寬二寸,題其主曰某土地;槊(塑)像者其鬚髮皓然,曰土地公,妝髻者曰土地婆祀之紙燭淆酒或雄雞一。俗言土地靈則虎豹不入境,又言鄉村之老而公直者死為之。’按土地不一,有花園土地,……有青苗土地,……有長生土地,家堂所祀,又有攔凹土地、廟神土地等,皆隨地得名。”
還有,《公羊傳》上說:“社者,土地之主也。”漢應昭《風俗通史·祀典》引《孝緯經》曰:“社者,土地之主,土地廣博,不可遍敬,故封土為社而祀之,報功也。”清翟灝《通惜編·神鬼》:“今凡社神,俱呼土地。”
由於房地產的急速升溫,土地成為最核心的資源,圍繞土地的任何一個節點,都可能衍生出隱秘的利益鏈條。3名“土地爺”的“前腐後繼”,令人警醒。
民間崇拜
潮汕對土地神的崇拜

台灣對土地神的崇拜


閩南第一土地神
“閩南第一土地神”供奉“土地神”(福德正神)為航海保護神,是清代以來淬在祥芝伍堡澳(現屬石獅市鴻山鎮伍堡村)的一種獨特風俗。伍堡“土地廟”位於長任山麓,依山臨海,坐北朝南,相傳始建於明初。清代多次重修,香火逐漸興旺,被往來海商、船民視為伍堡澳航海保護神。現存建築面積130平方米,單開間重檐易歇山頂,進深二間,另有護厝,附葬“世合春”戲神墓。是閩台文化藝術交流的歷史見證。該廟所奉“土地神”被稱為“閩南第一土地神”,與其它土地廟相比,伍堡土地廟不但建築規模完備,結構精巧,而且廟中土地神還配祀文、武判官,顯示一種威嚴的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