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拜祭
在民間,土地公也被視為財神與福神,因為民間相信「有土斯有財」,因此土地公就被商家奉為守護神。據說他還能使五穀豐收,
因此,很多人就把土地公迎進家裡祭拜。一般家庭的廳堂五神中必有供奉土地公,家中沒有供奉土地公的,也在每月的初二、十六,在家門前設香案、燭台、供品祭拜。不過一般農家則是以每月的朔、望兩天,也就是初一和十五祭拜土地公。記載
土地神源於古代的“社神”,是管理一小塊地面的神。《公羊傳》注曰:“社者,土地之主也。”漢應劭《風俗通義·祀典》引《孝經緯》曰:“社者,土地之主,土地廣博,不可遍敬,故封土為社而祀之,報功也。”清翟灝《通惜編·神鬼》:“今凡社神,俱呼土地。”
據《禮記·祭法》載:“王為群姓立社曰大社,諸侯為百姓立社日國社,諸侯自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暑社。”可見當時祭祀土地神已有等級之分。漢武帝時將“后土皇地祗”奉為總司土地的最高神,各地仍祀本處土地神。
最早稱為土地爺的是漢代蔣子文。據《搜神記》卷五曰:“蔣子文者,廣陵人也。……漢末為秫陵尉,逐賊到鐘山下,賊擊傷額,因解緩縛之,有頃刻死,及吳先主之
初,其故吏見文於道,乘白馬,執白羽,侍從如平生。見者驚走。文追之,曰:‘我當為此土地神,以福爾下民。爾可宣告百姓,為我立祠。不爾,將有大咎。’……於是使使者封子文為中都侯,……為立廟堂轉號鐘山為蔣山。”此後,各地土地神漸自對當地有功者死後所任,且各地均有土地神。
據清趙翼《陔余叢考》卷三五稱沈約為湖州鳥鎮昔靜寺土地神,岳飛為臨安太岳土地神。清人趙懿在《名山縣誌》中稱土地神不一,有多種名目,其中有花園土地,有青苗土地,還有長生土地(家堂所祀),廟神土地等。
生日
傳說土地公最忠厚老實,他常常看到三癩子吃魚吃肉,而自己連飯都吃不上。一次,他便問三癩子“你怎么天天有魚有肉吃?我連飯都沒有吃.”三癩子說:“我呀,有個箍子,把箍子箍在頭上,人就會頭痛,他就會做好吃的給我吃。如果你要吃的,我就把這個箍子借給你用。”
土地公借了三癩子的箍子,三癩子並告訴他要箍那些騎馬坐轎的人頭上。一天土地公看見一個騎馬的人,就把箍子箍到馬頭上,馬立刻痛得要命,拚命往前奔。把土地公累得要死,什麼也沒得吃。土地公把箍子取下來,把沒有得到吃的情況告訴三癩子。三癩子說:“你不要箍在走的,要箍在沒走的。”一天,土地公看見稻草扎的人形,他以為是沒有走的人,就把箍子箍在稻草扎的人形頭上,箍了幾天也沒有得到吃的,回來又對三癩子如實說了一遍。三癩子又告訴他:“你要箍會慢慢走的人。”一天,一個討飯的人在路上慢慢走,土地公認為這次看準了,就把箍子箍到這個討飯人的頭上,誰知又箍錯了,沒有得到飯吃。本來討飯人自己都沒有飯吃,那有魚肉給土地
公吃!於是土地公把箍子還給三癩子。
老百姓認為土地公很老實,一年到頭總沒有什麼吃,就在每年農曆二月初二煎荷包蛋送給土地公吃。並把每年這天定為土地公的生日。
五祀
農曆二月初二,農家戶戶都舂冬米粿,並用手捏成一塊形狀象圓餅一樣,有大有小。每塊粿面印有瓜果和稻穗狀等花紋,以象徵興旺吉祥有財氣,俗稱“土地公粿”。並備好牲醴、酒饌、果品等供筵,焚香虔誠致祭於家堂供奉的土地公神位——福德正神神龕前,以祈福報功,求賜五穀豐登,六畜興旺,招財進寶,合家平安。在當日或在三天內,家長攜帶兒男分別到所耕作的田片,在其田岸壁上壓上幾張福金紙,叫祭“田頭土地”,以祈年冬好收成;同時,趁此告知下輩所屬田產業份。俗話說:“吃了土地公粿,褲筒捲起起”。此日後,農民就著手“一年之計在於春”的農事活動。工商界的亦於二月初二奉祀福德正神,虔誠致祭,而且又在每年農曆二月至十二月的初二、十六都做“牙”,其中二月初二為“頭牙”,七月初二為“中牙”,臘月十六為“尾牙”。
人非土不立,非谷不食,“土”能生萬物,養育人類繁衍生息,其功德厚大,就奉若神明。自古以來,人們以土地為“神”,尊土地為社神,民間稱“土地公”。當今習俗雕塑或繪畫土地公像,大多數是白髮髯髯,右手拿著龍杖,左手執元寶,又稱“老土地”,又稱“后土”、社公。他既執掌土地行政,又兼理財務。我們常聽到“賺土地公錢”、“土地公送錢”之類俗語,說的就是這個意思。以往人死後,上山挖墓地,要向山土地壓紙錢租山,出殯行列中要拋撒紙錢——買路錢引行;進葬時,先以酒饌、金紙焚香奉獻,以求佐理亡魂引渡安息之事務。可以說土地公集“地政、財政、德政”於一身,職責之重要可見一斑,古例列為“五祀”之一。
“五祀”者,“戶、灶、中溜、門,行也”(《禮祀·曲下禮》中‘祭五祀’鄭玄注)。“祭五祀”即祭戶神、灶神、土神(中溜)、鬥神、行神。民間所供奉的土地
配偶公,大概有兩種:
①廟、寺、祠、堂及工商農牧戶等,都是供奉“福德正神”。
②在墳墓邊祭祀“后土”(山神土地總代表)。
至於與社神相關之神為“稷神”。“稷神”即“五穀神”。土地神廟和五穀神廟在我國古代是國家的象徵性建築物。“社稷”(社神、稷神)興隆,指的是國家富強,康樂太平。人們常以“社稷”比做“江山”,語意即源自於此。
土地公的配偶,就是土地婆,她的出鏡率非常少,並不是因為她面目可憎,事實上很多土地夫人姿容甚美,真正的原因在於她愛說實話。
據說當年玉皇大帝將土地公下放到凡間時,曾問他有什麼希望。土地公很有頭腦,一番話冠冕堂皇,猶如做政治報告,說他希望世間的人個個步入小康生活,精神文明極大提高。土地婆聽了之後卻說:“這樣不行,世間的人應該有富有貧,大家都富足了就沒人願意做辛苦的工作,有了差距才能分工合作,發揮社會的功能。”據說世間的貧富差別就由此而來。
當土地公下到凡間後,見到人們因為親人去世而號啕痛苦,不由起了惻隱之心,想將死者復活,又被土地婆攔住:“生死乃因果輪迴,不可隨便更改。如果人人都長生不老,這世界豈不淪為人吃人的世界了?”土地公只好打消了自己的想法。
因為這兩件事,老百姓一般都把土地婆視為“惡婆”,不給祭祀。
文化風俗
土地神也是道教神話傳說中知名度最高的神之一,他是一方土地上的守護者,是與那方土地形成共存的神,所以在那方土地的土地公才會什麼都知道。作為地方守護神,儘管地位不高,卻是中國民間供奉最普遍的。以前為他們建立的神廟幾乎遍布每個村莊。傳說土地也可以隨意上天,但是為了百姓而留了下了。
通常土地神是以一對老年夫妻的形象出現的,男的稱為"土地公公",女的稱為"土地婆婆"。對土地神的崇拜實際上來源於古代的土地崇拜,後來,這種自然崇拜開始走向人格化,逐漸出現了一些真實的人物來充當這一角色,被人們稱為"土地爺"。
由於中國境內有無數的土地神,所以真正有姓名的不是很多。一般為他們建立的神廟規模很小,被稱為"土地廟",裡面供奉並排坐著的一對老年夫妻。到明朝(1368-1644年)對他們的崇拜開始興盛,而且這種崇拜還流傳到了其他民族中去。
在中國,過去每年都要舉行盛大的節日聚會,對該神進行祭祀,到後來這種聚會就演化成為中國最有特色的現象--廟會,成為一種重要的風俗。
民間傳說
中國古代人們多把村口廟宇里的土地神稱為“社神”,那么,社神這個名稱如何得來?古代村落有大有小,多大的村落才可立廟祭拜土地神,土地神的管轄範圍又有多大呢?
據古籍堪輿書記載:中國古代就有奉土祭社的禮俗。因為土地載萬物,又生養萬物,長五穀以養育百姓,所以中國人歷來尊天而親地奉祀土地。《禮記外傳》稱“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故建國君民,先命立社,地廣谷多,不可遍祭,故於國城之內,立壇祀之”。《禮記》之《祭法》篇注稱;“大夫以下包士庶,成群聚而居,滿百家以上,得立社”。《漢書·五行志》又稱“舊制,二十五家為一社”。由此可見,所謂社,就是地方最小的行政單位。中國先民因“土地廣博,不可遍敬,故封土為社而祀之,以報功也”。所以以社為單位立廟供奉的土地神又叫“社神”。
土地神的身份演變及傳說
古代對土地的崇拜和對天帝的崇拜,具有重要的意義。祭土地是上至王公貴族,下至小民百姓一年中的大事。先秦時期社神地位極高,故“社稷”一詞通常作為國家的代稱,祭祀典禮也由天子或各地行政長官主持。據古籍堪輿書記載:社神初無姓名。後慢慢演變,便有了特定身份。最初相傳的社神有兩個:一是句龍,《禮記·祭法》記載:“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千九州,故祀以為社”。一是禹,傳說他勤勞天下,死後托祀於后土之神。大地生長草木五穀,養育人類,故被視為無窮力量的神靈。東晉以後,民間以生前行善或廉正之官吏為土地神。《老子天地鬼神目錄》曰“京師社神,天之正臣,左陰右陽,姓黃名崇。本楊州九江歷陽人也。秩萬石,主天下名山大神,社皆臣從之”。明清以後民間又多以名人作為各方土地。例如:清代翰林院及吏部所祀之土地,傳為唐代大文人韓愈。杭州太學一帶,原是岳飛的故鄉,於是太學就奉岳飛為土地神。
土地神的形象
據考究,南宋之前土地廟裡只供奉著土地公公,而南宋之後,土地廟中則配有土地婆。這個習俗沿用至今,現許多農村土地廟裡都供奉著土地公和土地婆。而土地公和土地婆都是慈眉善目,白須白髮的老人。但有些地方的廟宇卻只有土地公而已?這跟民間傳說的一個故事有關。傳說玉皇大帝委派土地公下凡時,問他有什麼願望與抱負。土地公回答希望世上的人個個都變得有錢,人人過得快樂。土地婆卻堅決反對,她認為世間的人應該有富有貧,才能分工合作發揮社會功能。土地公說:“那么,貧窮的人不是太可憐了嗎?”土地婆反駁道:“如果大家都變成有錢人,以後我們女兒出嫁,誰來幫忙抬轎子呢?”一句話說得土地公啞口無言,並打消了這個原可讓世人“皆大歡喜”的念頭。也正是因為土地婆的反對,人世間才有今天的貧富差別。所以有的地方的人們覺得土地婆自私自利,是一個“惡婆”,因而不肯供奉她,但卻對土地公推崇備至。但也有人認為土地婆的觀點符合人類發展,所以中國南方土地廟常有對聯稱:“公做事公平,婆苦口婆心”。
土地公、土地婆的神職
關於土地公與土地婆的神職,有多種說法。據古籍堪輿書記載:自東晉以後,隨著封建國家從中央到基層的官僚制度的逐漸完善,土地神也演變成為在道教神階中也逐漸等級化,退變細化為管理本鄉本土的最低級的小神。如《搜神記》卷五稱廣陵人蔣子文因追賊而死。後蔣子文死後化身為土地神,並顯靈於道說:“我當為此土地神,以福爾下民”。這裡所指的“福爾下民”,就是指保佑本鄉本土家宅平安,添丁進口,六畜興旺,並且為百姓主持公道。古時人們把延續香火當成家族中的一件大事,因而人們對土地公與土地婆推崇備至,經常到土地廟祭拜,祈求土地公與土地婆送子送福。如果一家人在過去的一年有添丁的,那么就要在第二年春節期間抬著土地公與土地婆的神像游村,一方面表達添丁之喜,二來答謝土地公與土地婆對自己家的恩賜。此外,在民間,除了游神外,在元宵那天還會擺點燈酒。因“丁”的諧音,“點燈”有“添丁”之意,故擺點燈酒來慶賀。
但也有另外一種說法認為土地公與土地婆是掌管地府行政的,除了保護鄉里安寧平靜,同時隸屬於城隍之下,掌管鄉里死者的戶籍。在漢族許多地區有一個這樣的習俗,每個人出生都有“廟王土地”——即所屬的土地廟,類似於每個人的籍貫。一個人去世之後,道士做超度儀式時,都會去其所屬土地廟作祭祀活動。或者是新死之人的家屬,到土地神廟,稟告死者姓名生辰等資料,以求土地神為死者引路。如潮汕地區有一種稱為“報地頭”的習俗。若是家中有人去世,必須到土地廟報喪。由村中長者持白燈籠,帶領死者男性子孫穿孝服到地頭神廟報死。到廟,長者上香後取出年庚帖,對著神像報告說:“生從地頭來,死從地頭去,時辰念給老爺知。”通過這種方式讓死者到土地神那裡報到,並由土地神引領其踏上輪迴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