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神

土地神

土地公又稱福德正神,是漢族民間宗教信仰之一,其供奉的土地廟屬於中國分布最廣的祭祀建築。土地公本名張福德,自小聰穎至孝;三十六歲時,官朝廷總稅官,為官清廉正直,體恤百姓之疾苦,做了許許多多善事。一零二歲辭世。死後三天其容貌仍不變,有一貧戶以四大石圍成石屋奉祀,過了不久,即由貧轉富,百姓都相信是神恩保佑,於是合資建廟並塑金身膜拜,因此生意人常祭祀之。亦有說在他死後,接任的稅官上下交征,無所不欲,民不堪命。這時,人民想到張福德為政的好處,念念不忘,於是建廟祭祀,取其名而尊為「福德正神」。土地公信仰寄託了漢族勞動人民一種祛邪、避災、祈福的美好願望。

基本信息

土地神土地神
土地神又稱“土地公公”、“土地公”、“土地爺”,民間信仰最為普遍的眾神之一,流行於漢族地區及部分受漢族文化影響的少數民族也有信仰。土地神屬於民間信仰中的地方保護神,在民國(1949年)及其以前,凡有漢族人群居住的地方就有供奉土地神的現象。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祭祀土地神即祭祀大地,現代多屬於祈福、保平安、保收成之意。土地神也是道教諸神中地位較低的神祇。

起源與形成

土地神土地神
在一般民間的信仰中,神明多半會有明確的出身,但土地神的出處很多,傳說之多不勝枚舉,此舉中之兩例。

一說為:周朝一位官吏張福德,生於周武王二年二月二日,自小聰穎至孝,三十六歲時,官朝廷總稅官,為官廉正,勤政愛民,至周穆王三年辭世,享年一零二歲,有一貧戶以四大石圍成石屋奉祀,不久,由貧轉富,百姓鹹信神恩保佑,乃合資建廟並塑金身膜拜,取其名而尊為“福德正神”,故生意人常祀之,以求生意發展。

另一說為:周朝上大夫的家僕張明德(或張福德),主人赴遠他地就官,留下家中幼女,張明德帶女尋父,途遇風雪,脫衣護主,因而凍死途中。臨終時,空中出現“南天門大仙福德正神”九字,蓋為忠僕之封號,上大夫念其忠誠,建廟奉祀,周武王感動之餘說:“似此之心可謂大夫也”,故土地公有戴宰相帽者。

明清以後民間又多以名人作為各方土地。例如:清代翰林院吏部所祀之土地,傳為唐代大文人韓愈。杭州太學一帶,原是岳飛的故鄉,於是太學就奉岳飛為土地神。現在的土地廟中常配祀有土地婆婆,其俗約起於南宋

形象

土地神土地神
土地公是商人崇拜的財神,每個月的初二、十六,都要祭拜土地公,稱為“做迓”(或做牙)。農曆二月二日叫做“頭迓”,十二月十六日叫做“尾迓”,尤其尾牙商家更是為了答謝員工一年的辛苦,請吃“尾牙”宴。

祀的土地公都是慈眉善目,白須白髮的老人,有時會有土地婆陪祀,有時則只有土地公而已。這是民間傳說著一個故事:玉皇大帝委派土地公下凡時,問他有什麼抱負,土地公希望世上的人個個都變得有錢,人人過得快樂。土地婆卻反對,她認為世間的人應該有富有貧,才能分工合作發揮社會功能。土地公說:“那么,貧窮的人不是太可憐了嗎?”土地婆反駁著:“如果大家都變有錢人,以後我們女兒出嫁,誰來幫忙抬轎子呢?”土地公無話可說,也因此打消這個原可“皆大歡喜”的念頭,世間才有今天的貧富懸殊差別。世上覺得土地婆自私自利,是一個“惡婆”不肯供奉她,卻對土地公推崇備至。

職責

土地神土地神
土地神屬於基層的神明,專家學者有認為土地公為地方行政神,保護鄉里安寧平靜。也有專家學者認為其屬於城隍之下,掌管鄉里死者的戶籍,是地府的行政神。

生養萬物:土地載萬物,又生養萬物,長五穀以養育百姓,此乃中國人所以親土地而奉祀土地的原因。《太平御覽》引《禮記外傳》稱“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故建國君民,先命立社,地廣谷多,不可遍祭,故於國城之內,立壇祀之”。

管理本鄉:自東晉以後,隨著封建國家從中央到基層的官僚制度的逐漸完善,土地神也演變成為在道教神階中只能管理本鄉本土的最低級的小神。東晉《搜神記》卷五稱廣陵人蔣子文因追賊而死。東吳孫權掌權後,蔣子文顯靈於道說:“我當為此土地神,以福爾下民”。這裡所指的福爾下民,就是指的保佑本鄉本土家宅平安,添丁進口,六畜興旺,並且為人公道。中國南方土地廟常有對聯稱:“公公做事公平,婆婆苦口婆心”。

地府行政:漢族許多地區的習俗,每個人出生都有“廟王土地”——即所屬的土地廟,類似於每個人的籍貫;人去世之後,道士做超度儀式(即做道場)時,都會去其所屬土地廟作祭祀活動。或者是新死之人的家屬,到土地神廟,稟告死者姓名生辰等資料,以求土地神為死者引路。

閩南、台灣人則認為,土地神可以保佑農業收成,也可以保佑生意人經商順利,旅客旅途平安,甚至還保護墳墓,不受邪魔的侵擾。土地神是功能性極強的神明。一般說法土,地神為地方之守護神祇,為一鄉一里之神。

文獻記載

土地神土地神
中國自古就有土地神的崇拜,生養萬物:土地載萬物,又生養萬物,長五穀以養育百姓,

《左傳通俗篇》有云:“凡有社裡,必有土地神,土地神為守護社裡之主,謂之上公。”。所謂土地神就是社神,其起源是來是對大地的敬畏與感恩:

《說文解字》:“社,地主也”,顧名思義,社就是土地的主人,社祭就是對大地的祭祀,又有后土之說。

《禮記》:“后土,社神也”,《禮記》之《祭法》篇注稱,「大夫以下包士庶,成群聚而居,滿百家以上,得立社」。

《史記•封禪書》:“湯以伐夏,祭告后土” 。

《漢書》之《五行志》又稱「舊制,二十五家為一社」,古人尊天而親地,「土地廣博,不可遍敬,故封土為社而祀之,以報功也」。

社神與土地神

土地神土地神
中國古代就有奉土祭社的禮俗。社者,地方之最小行政單位。《禮記》之《祭法》篇注稱,“大夫以下包士庶,成群聚而居,滿百家以上,得立社”。《漢書》之《五行志》又稱“舊制,二十五家為一社”,古人尊天而親地,“土地廣博,不可遍敬,故封土為社而祀之,以報功也”。為報答大地之恩賜而奉土祭社,東漢時即稱社神為社公或土地,而稱土地者更甚。社神初無姓名。東晉以後,民間以生前行善或廉正之官吏為土地神,遂有人格及姓氏。道經《道要靈只神鬼品經》的《社神品》曾引用《老子天地鬼神目錄》稱,“京師社神,天之正臣,左陰右陽,姓黃名崇。本楊州九江歷陽人也。秩萬石,主天下名山大神,社皆臣從之”。 

社神即土地神,相傳的社神有兩個:一是句龍,《禮記•祭法》記載:“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千九州,故祀以為社”。一是,傳說他勤勞天下,死後托祀於后土之神。大地生長草木五穀,養育人類,故被視為無窮力量的神靈。古代對土地的崇拜和對天帝的崇拜,具有重要的意義。祭土地是上至王公貴族,下至小民百姓一年中的大事。先秦時期社神地位極高,故“社稷”一詞通常作為國家的代稱,祭祀典禮也由天子或各地行政長官主持。漢唐以後,社:神的地位有所下降,祭祀也不限一地,其原因是因為“土地闊不可盡祭,故封土為社以報功。”所以各地山陵園地,均有大社壇,這些社壇以後又演變為各種:土地廟,社神也由顯赫的大神演變為明清小說中所描寫的猥瑣的土地老兒。

土地廟

土地神土地廟
土地廟,又稱福德廟、伯公廟,為民間供奉“土地神”的地方(廟宇),多於民間自發建立的小型建築,屬於分布最廣的祭祀的建築,鄉村各地均有分布。在民國(1949年)以前,凡有漢族人群居住的地方就有供奉土地神地方——土地廟。

供奉土地

供奉土地神的土地廟大多比較簡陋。一些大廟中間也有在殿堂中設有當方土地神位者。土地神的神誕之日是二月初二。舊時,官府和百姓都到土地廟燒香奉祀。現在初一、月半到土地廟燒香的依然十分普遍。

土地廟的問題

土地廟在大陸曾由於“文革”作為“四舊”大部分被搗毀。隨著“改革開放”和強調信仰自由以後,自1980年前後有蒸蒸日上的恢復和發展勢頭。多由農民自發組織建設,屬於微型建築,高度從不到2米至正常房屋高度;面積大小小則幾平方米,大則十幾平方米。關於大量恢復建設“土地廟”的問題,1980年代和1990年代大陸官方和媒體一直密切關注。在當時農村國小基礎教育設施落後的情況下,呼籲鄉民多關注鄉村基礎教育,集中精力投資建學校,不要熱衷於“迷信”,仍舊無濟於事。1980年代部分農村地區出現一股建設土地廟的浪潮,在當地國小教學設施仍舊沒有改善的情況下,鄉民只熱衷建設土地廟,使得部分地區官方進行強行拆除,這股熱潮才有所遏制。至2000年以後,幾乎每鄉至少有一處或多處,其數量分布因地而異。台灣也有相當普遍的土地廟,據官方的調查,其數量超過1300所以上為台灣第一大地主。

按照漢族的習俗,每個人出生都有“廟王土地”——即所屬的土地廟,類似於每個人的籍貫;人去世之後行超度儀式即做道場時都會獲取其所屬土地廟。

土地廟的造型

土地廟因神格不高,且為基層信仰,多半造型簡單,簡陋者於樹下或路旁,以兩塊石頭為壁,一塊為頂,即可成為土地廟,俗稱"磊"型土地廟。也有簡單以水泥或磚塊砌成小廟,現今台灣甚至有工廠開模以水泥灌制大量生產,也有土地廟因香火鼎盛,逐漸中大型化者。

台北的土地公廟

在台灣,土地神有財神的能力,商家會在舊曆的每月初二日、十六日祭拜土地公,稱之為"作牙"。台灣各地均有供奉土地公的習俗。另一方面。常見供奉土地公的,還有台灣的墓園,都會設有土地神之神位"后土碑"或土地公神像,用以祭祀。此外,許多地區會有大型的土地公廟,如台北市的景福宮、台北縣中和市的烘爐地土地公廟。

香港的土地公廟

香港不少小商店門前也有一個迷你的神位安奉土地公,很多家庭門外亦有同樣安有神位,並每天定時上香祭祀。此外,鄉村地方一般有一小型土地廟以保佑整條村。位於香港市區的較為大型的土地廟有:大坑東福德廟,筲箕灣福德廟,尖沙咀海防道福德古廟,紅磡福德古廟,牛頭角伯公古廟。

土地神的祭祀

土地神土地神
土地公生:農曆二月二日

土地公得道升天日:農曆八月十五

諸羅縣誌》:“中秋祀當境土神,與二月二日同;訪秋報也。四境歌吹相聞。為之社戲”,故所謂春祈秋報即與上述兩日相同,現今之祭儀應為舊有社祭習俗之變。

作牙:“作牙”,習俗上舊曆每月的初二、十六,商家都祭拜土地公,稱之“作牙”,又稱“牙祭”、“作禡”。

掃墓:民間認為土地神乃墓園之守護,故掃墓前需先祭拜土地神,答謝其看守墳墓之辛勞。

民間崇拜

潮汕對土地神的崇拜

土地神土地神
潮汕民間認為六月廿六,是土地神聖誕之日,潮汕民間稱“土地爺生”。從該節日的祭祀對象和祭祀方式來看,應是古代社日在潮汕地區的變異。

潮汕人對地神的崇高信仰非常突出,民間祀奉的神明不下百種,唯以土地神最為普及。潮汕人設定並祭祀土地神十分盛行,遍及城鄉各個角落。潮汕人設定土地神位或廟宇有永久性和臨時性兩種。永久性的為居民住宅、商店、工廠、車間、作坊等。“地主神位”往往設定在廳堂或廚房裡地下的適當地方,每月農曆初一、十五(也有的是初二、十六)兩天定期舉行拜祭,俗稱“牙祭”。

街頭巷尾與各鄉村大多還有廟宇祀土地神的,稱為“福德祠”。廟裡大體都立有土地公和土地媽偶像,供人朝拜。

安葬死人建造墳墓時,也要在每座墳墓同向左側置“土地之神”或“福神”,勒石豎牌,像配置一座小墳一樣。這種土地神乃起始於古代的田社、社稷神,只在每年清明冬至上墳掃墓時拜祭一次。

臨時性的為營造新居、工場等建築物以及修繕房屋動土時設定的,用五副紙錠,五支沒點燃的香一併夾在一段竹竿之中,作為土地神位的標誌,進行拜祭,工程完成之日,還要備牲禮謝土地神,俗稱“射土”。

潮汕人有一種稱為“報地頭”的習俗。若是家中有人去世,必須到土地廟報喪。由村中長者持白燈籠,帶領死者男性子孫穿孝服到地頭神廟報死。到廟,長者上香後取出年庚帖,對著神像報告說:“生從地頭來,死從地頭去,時辰念給老爺知。”

海外潮人也十分崇拜土地神。泰國的潮人把“地主爺”原湯原汁地搬過去,並毫不掩飾地稱為“本土公”,充分反映了潮僑留戀故鄉本土,留戀家鄉的情結。

現在潮汕人祭拜土地的形式已經十分簡單,在田頭隨便插上香燭,便可祈請土地神享用。在各家各戶,都設有“地主神位”,每逢初一、十五(也有初二、十六的),都以飯菜或瓜果祭拜,形式雖然簡單但卻勤且持之以恆。如有喬遷,“地主神位”也是首先遷入的對象。由此可見土地神在潮汕人心目中的地位之重要。

台灣對土地神的崇拜

土地神土地神
在台灣,受到最普遍崇拜的神祗,當數土地神。無論是城鎮的街頭巷尾,或是在鄉村的田頭田尾,都可以看到數不勝數的大大小小、形狀不一的土地神廟。在台灣眾多的神靈中,土地神位格最低,是個小神,掌管一小塊地方,如一區、一里、一村、一鄰之雜事。

土地神崇拜源自我國古代對土地的崇拜。以前為天子諸侯祭拜的“社稷”。“社”就是土神,“稷”就是穀神。在古文記載中,對之的稱謂有“后土”、“土正”、“社神”、“社公”、“土地”、“土伯”。正規的稱呼則是“福德正神”,在台灣民間多稱之為土地公、伯公、福德爺等。在城鎮及寺廟多用“福德正神”刻於木牌或石牌上,社稷神原是土神、穀神。後來逐漸人格化,成了“人格神”。在郊野及墓地則慣用“后土”。

關於人格化土地公的來歷,傳說的是一位心腸善良、溫厚篤實、樂於助人的形象。根據這形象雕刻出來土地公神像,是一位白須、白髮、笑容可掬、福態吉祥的老人,似古時地方員外的打扮,頭戴帽,帽檐兩條布須下垂抵肩。一般穿著是普通便服,面龐圓而豐盈,兩眼微眯,露出慈祥的笑容。有些土地公神像邊還會塑著一隻老虎相伴,據說這老虎也能為民除害。

在台灣民間,對土地公神祭拜的信念,也隨著時代背景的改變而漸漸轉移。現在,它不僅是農人祭拜的神,由於它還能使農人致富,因而漸漸轉化為“財神”,於是,礦業、漁業、商業及金融業者,也都祭祀土地公,祈望能發財賺錢。司掌土地的神,也就兼職財神爺,為各階層人士所普遍祭拜。

台灣的土地廟有極大的,氣派堂皇。也有極小的,只有四片石片,一片作頂,三片做牆,也可作為土地廟。有的甚至沒有屋住,只在一棵樹下,擺上香爐供奉,或在一塊石頭上,畫道符或貼個“春”字即是代表土地神。也有的乾脆將土地公請進家裡祭拜,謂之“私祭”。

信仰土地神最強烈的最虔誠的是客家人集居地。在客籍地區,稱土地廟為“伯公廟”或“伯公亭”。供奉土地公的方式,原則上是用一塊石頭或木牌當作香位,上書“福德正神香位”。有的則再供奉塑像。古老的伯公府,保存著濃厚的中原客家特色,多數用石塊鑿砌而成,屋前有小石桌。小屋的正對面,圍牆邊另有一座小屋,稱為“天神爺”(即天官)。伯公廟右側不遠,再蓋一間更小的小屋,置有一個石制香爐,稱為“好兄弟”。天官、土地廟、好兄弟三間小屋,正好代表中國古代的天、地、人“三才”思想,這一信仰崇拜習俗,源遠流長,意義深遠。

土地公的誕辰是農曆二月初二日。這一天家家戶戶都要宰雞殺鴨、虔誠祭拜,土地廟多要演戲,以祝“福德正神”千秋。這叫春祭。農曆八月十五臼相傳是土地公升天之日。還要祭拜一次,這叫“秋祭”,以感謝土地公一年來的福佑,古時所謂“春祈秋報”就是指此而言。

此外,都市商人把土地公視為財神。除了每月初二和十六兩天的祭祀外,二月初二那天,商家都要為土地公舉行盛大祭典,這叫做“做牙”(吃犒勞)。因為二月初二是最初的“做牙”,所以稱為“頭牙”。這天晚上,店主照例要用祭拜土地公的牲醴,招待夥計、房東、親友和老主顧,這就叫“造福”。十二月十六日是一年最後的“做牙”,所以稱為“尾牙”。

除了以上祭日外,因為土地公掌管與人民生計息息相關的土地,而成為一方人家的保護神。為此,一般人都要不時地拜拜土地公:如家人生病、兒子參加聯考、服兵役、親戚車禍……等等。農民收成好,固然歡喜一場;收成不好,也得祭拜,以求來年。現代社會天天大興土木,也得祭祀一番。因此,土地公是台灣民間祭拜最勤的神祗。

閩南第一土地神

“閩南第一土地神”供奉“土地神”(福德正神)為航海保護神,是清代以來淬在祥芝伍堡澳(現屬石獅市鴻山鎮伍堡村)的一種獨特風俗。伍堡“土地廟”位於長任山麓,依山臨海,坐北朝南,相傳始建於明初。清代多次重修,香火逐漸興旺,被往來海商、船民視為伍堡澳航海保護神。現存建築面積130平方米,單開間重檐易歇山頂,進深二間,另有護厝,附葬“世合春”戲神墓。是閩台文化藝術交流的歷史見證。該廟所奉“土地神”被稱為“閩南第一土地神”,與其它土地廟相比,伍堡土地廟不但建築規模完備,結構精巧,而且廟中土地神還配祀文、武判官,顯示一種威嚴的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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