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是全國性的青年企業家的民眾組織,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營利社會團體,是共青團聯繫青年企業家的橋樑和紐帶。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堅持為黨政工作大局服務,為青年企業家成長發展服務,積極引導和帶領廣大青年企業家在全面建設小康、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偉大實踐中奮發進取,建功立業。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成立於1985年2月,其前身是中國青年企業管理者協會。目前,協會擁有團體會員47個,包括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青企協、15個副省級城市及新疆建設兵團青企協。近年來,地方青企協的組織建設有了長足進展,特別是地市一級的建會率明顯提高,達到60.6%,共有247個地市級和214個區縣也建立了青企協組織。個人會員主要由年齡在45歲以下的優秀青年企業家組成。他們遍布全國各地和各行各業,從事著不同規模和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企業的經營管理。目前,中青企協擁有直屬會員近2400人,全國各級青企協的個人會員合計約在5萬人左右。
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得到了黨和國家的親切關懷和各有關部委的大力支持。第十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會長王忠禹擔任協會十屆名譽會長,中央和國家機關9個部委的副部級領導及一些著名經濟學家、企業家擔任協會十屆顧問。根據協會章程的規定,“本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和秘書長由共青團中央推薦,由理事會選舉產生。秘書長一般由常務副會長兼任。會長領導協會全面工作,常務副會長主持協會日常工作”。在實際運作中,一般由團中央書記處書記任會長,團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長任協會秘書長。團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內設青年企業家工作處,專門負責協會工作。
近年來,各級青年企業家協會在共青團組織的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立足服務黨政工作大局、服務青年企業家成長發展,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加強自身建設,積極引導和帶領廣大青年企業家在全面建設小康、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偉大實踐中奮發進取,建功立業,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用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社會主義榮辱觀引導青年企業家,動員青年企業家深入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引導青年企業家樹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遠大理想,堅定跟黨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信念;服務區域經濟協調發展,開展“青年企業家西部行”、“東北行”、“中部行”、“老區行”等經貿考察活動,組織青年企業家積極參與區域經濟發展,實現青年企業家與地方政府在項目、資金和技術等方面的對接,幫助青年企業家最佳化資源配置,實現自身事業新發展;服務社會全面進步,引導青年企業家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動員青年企業家建設和諧企業,積極參與青年就業創業、希望工程、環境保護、扶貧濟困等社會公益活動和抗災救災等工作,為構建和諧社會做貢獻;促進青年企業家學習成才,舉辦青年企業家發展論壇、在職學歷教育、座談交流、參觀考察和對話世界知名企業等活動,不斷提高會員素質;進一步拓寬青年企業家開展國際交流的渠道,積極開展雙邊研討和交流活動,滿足青年企業家擴大交往的需求。
常務理事
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第十屆常務理事會理事名單(2009年10月16日,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十屆一次理事會議選舉產生)
(共286名,含席位常務理事60名)
(按姓氏筆劃為序)
丁 鼎 鄂爾多斯市東方路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丁 磊 網易公司CEO
丁立國 德龍鋼鐵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
丁勁松 上海海泰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萬學軍 團中央國際聯絡部副部長
萬建軍 中國鹽業總公司副總經理
於 池 團貴州省委副書記
於慶豐 團北京市委副書記
於澤旭 遼寧東工裝備製造有限公司總經理
馬東浩 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執行董事
馬興民 團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副部長
馬國華 海航旅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
馬忠科 陝西僑商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馬鐵民 浩豐(青島)食品有限公司總經理
尹 斌 廣東富友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方洪波 美的集團有限公司總裁
方朝陽 浙江精工建設產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 偉 團南京市委副書記
王 剛 百利怡和控股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 楓 營口青花集團副總經理
王 航 新希望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
王 琦 團安徽省委副書記
王 璞 北大縱橫管理諮詢有限公司總裁
王鳳久 遼寧禾豐牧業股份有限公司總裁
王北城 江蘇誠泰投資集團董事長
王立民 中投證券公司黨委書記
王立健 團中央統戰部副部長
王華君 深圳市裕同印刷包裝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延輝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王君平 浙江廣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均金 上海均瑤(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志軍 黑龍江菸草工業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王學海 武漢人福高科技產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建華(女) 御香苑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建坤 南京含羞草食品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王明濤 北京高朋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王松濤 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大同有限公司經理
王經錫 東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高級副總裁
王金生 天津市麗興京津鋼鐵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春梅(女) 內蒙古明和陽光能源公司董事長
王貴玉 河北暢達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曉鋒 中直團工委書記
王海懷 中交第二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銳祥 廣州市銳豐建業燈光音響器材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新發 陝西鴻金鵬飲食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長
鄧宇光 湖南中格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主席
鄧志寶 北京志信乾成科技商貿公司董事長
付秋濤 北京水泥廠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冉 昶 中國鐵路物資總公司副總經理
馮 軍 北京華旗資訊數碼科技有限公司總裁
馮 俠(女) 團天津市委副書記
甘為民 重慶銀行行長
田 漢 京漢置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田中山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石油分公司總經理
白原平 山西焦煤集團國際貿易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白海波 北京麗貝亞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
石 磊 浙江潔麗雅集團有限公司總裁
喬偉光 青島中能集團總裁
任廣軍 哈爾濱熱電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任海濤 團山東省委副書記
關 威 團黑龍江省委副書記
劉 義 中國民生銀行地產金融事業部市場總監
劉 剛 雲南省漾濞縣涵軒綠色產業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
劉 傑 新疆眾和股份公司董事長
劉衛東 東風汽車公司副總經理
劉東暉 北京日東升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劉慶峰 安徽科大訊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裁
劉建國 山東民基電力設備有限公司董事長
劉振東 北京聯東投資集團公司董事長
劉烈宏 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公司總經理
劉智勇 團瀋陽市委副書記
劉路遠 福建網龍計算機網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總裁
劉鵬程 金杯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總裁
呂紅兵 國浩律師集團事務所首席合伙人
呂承傑 實華(天津)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
多吉羅布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孫 平 內蒙古新大地建設集團董事長
孫 焱(女) 青島劍橋灣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孫文東 武漢鋼鐵集團鄂城鋼鐵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孫東偉 魯花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孫功利 團大連市委副書記
孫立新 福建和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孫亞雷 中信國安集團公司副董事長兼總經理
孫俊波 團中央農村青年工作部副巡視員
朱麗俐(女) 北京更香茶葉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朱奕霏 寧夏銀帝集團總裁
江擁洛追 團西藏區委副書記
江南春 分眾傳媒控股有限公司總裁
湯雲柯 帝恆集團總經理
許志華 福建匹克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許曉曦 廈門國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裁
許高峰 中央企業團工委書記
阮小明 寶石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阮積祥 傑克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嚴建文 合肥鍛壓集團董事長
嚴望佳(女) 北京啟明星辰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總裁
佘瑞東 團寧夏區委副書記
初軍威 團青海省委副書記
吳志堅 僑興集團副董事長
吳煒強 北京博華教育集團執行董事
吳春軍 中建六局有限公司總經理
吳朝安 團湖北省委副書記
宋元剛 四川泰豐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宋向陽 煙臺市新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宋建波 南山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宋恆繼 恆豐銀行總行副行長
應澤從 天津市應大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張 征 團成都市委副書記
張 果 團重慶市委副書記
張 璐 中央國家機關團工委副書記
張雲鵬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黑龍江分公司總經理
張鳳陽 北京國際電力新能源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
張文彪 福建廈門城市年輪策劃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張漢龍 北京潮星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張立軍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張安新 西安小六湯包餐飲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張旭晨 團甘肅省委副書記
張志華 團深圳市委副書記
張國梁 團江蘇省委副書記
張建功 弘喬實業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
張林先 北京華電方勝軟體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
張俊生 北京和合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張振宇 重慶得力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張曉東(女) 北京環球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張曉兵 團內蒙古區委副書記
張晶瑩(女) 團吉林省委副書記
張雅西 北京金利匯隆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張德安 上海永達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總裁
李 軍 團河北省委副書記
李 浩 北京易才宏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總裁
李 駿 北京四季沐歌太陽能技術有限公司總裁
李 彬 團西安市委書記
李 輝 河南金大福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李 量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團委副書記
李 毅 中國中鋼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李廣元 四川明星電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李立峰 寧波世茂銅業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李旭榮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李忠譽 團杭州市委副書記
李河君 華睿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李澤中 廣東省廣晟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李茂津 天津友發鋼管有限公司總裁
李金勇 中冀斯巴魯(北京)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總經理
李彥宏 百度線上網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總裁
李豫琦 團陝西省委副書記
楊 軍 南京宇揚集團董事長
楊 勇 團寧波市委副書記
楊懷京 時珍堂醫藥集團董事長
楊國民 團哈爾濱市委書記
楊建新 山西百圓褲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楊金瑩 團雲南省委副書記
汪 倫 汪氏蜂業集團董事長
汪宏坤 北京華威家具製造有限公司董事長
汪海濤 西部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沈 濤 團武漢市委副書記
辛 軍 山東祥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邱啟光 廣東啟光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陳 軍 四環生物產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陳 凱 團上海市委副書記
陳 斌 中國銀行吉林省分行副行長
陳 斌 遼陽市宏大集團董事長
陳小鋒 團廣東省委副書記
陳正拜 大西南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總裁
陳立影 北京愛家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總裁
陳向東 新東方教育科技集團高級副總裁
陳應軍 九州通集團總經理
陳遠東 西部聯合控投集團董事長
陳建軍 廣東鑫德金進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長
陳春清 吉林國貿商業流通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陳曉東 銀泰百貨(集團)有限公司總裁
陳豪偉 廣東鴻昌(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陳耀祥 甘肅中天生物科技集團董事長
卓 鋒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四川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周 濤 江蘇中煙工業公司淮陰捲菸廠廠長
周 斌 上海醫藥工業研究院院長
周 鍵 團四川省委副書記
周小全 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
周林峰 江蘇遠航新材料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周洪麗(女) 玉宏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總裁
周桐宇(女) 威達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
周海江 紅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裁
周清久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岳 震 全國鐵道團委書記
岳延中 中國城市建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
林 榮 連雲港浙商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林光涵 廈門奧元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林秀才 中城建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董事長
林凱文 上海凱泉泵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林積燦 廈門創冠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林騰蛟 福建陽光國際集團董事長
武恆君 北京國新航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苗笑陽 滄州沛然世紀生物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長
苗新立 新鄉市滙豐銅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范寶營 中國煤炭科工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郁有寧 山東省賽博特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長
鄭 邁 成都喜來登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
鄭 震 團福建省委副書記
鄭文春 海南長馳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侯 紅(女) 團河南省委副書記
侯松容 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裁
俞建午 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
哈利民 寧夏博宇特鋼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姜 文 安徽華菱電纜集團公司董事長
姜 旭 中建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
姜 峰 中國旅行社總社副總裁
姜智暉 天津市津龍灣大酒店董事長
婁淼根 陽泉煤業集團副總經理
冼 燃 廣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胡連榮 榮譽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胡陸軍 北京嘉源置業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
賀軍科 團中央書記處書記
趙允哲 贏創工業集團大中華區執行長CEO
趙 民 北京正略鈞策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董事長
趙 毅(女) 團濟南市委副書記
趙心銳 團長春市委副書記
趙偉國 北京健坤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趙紀文 山東扳倒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唐琮沅 廣西機場管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夏達軍 天津市華明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席勁松 上海舜業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徐 曉 團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長
徐 彬 唐山市正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
徐立勛 華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裁
徐華勇 普祥投資集團董事長
徐秀芝(女) 團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委員會書記
徐勝傑 河南中天電力建設有限公司董事長
徐鵬強 濰坊昌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柴志坤 北京天鴻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殷世逸 團青島市委副書記
袁聖堯 北京首潤(集團)有限公司總裁
賈 軍(女) 北京市東方愛嬰諮詢有限公司董事長
郭東林 東莞市以純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郭美薦 團江西省委副書記
錢成海 河北榮華東風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董事長
高 文 青藏鐵路公司副總經理
高 歌(女) 山東新華錦集團副總裁
高體文 北京中隧隧道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
高宏彬 團遼寧省委副書記
高德康 德意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總裁
崔 程 陝西天音科工貿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曹 陽 力勁集團深圳領威科技有限公司集團CEO
曹 彤 中信銀行副行長
曹江林 中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梁信軍 上海復星高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蓋文啟 團海南省委副書記
章維成 中建三局建設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經理
隋 霞(女) 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黨組書記
黃化鋒 安徽銅陵化學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黃文佳 北京首航波紋管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長
黃永鴻 廈門軟體產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
黃志忠 中山市新達進出口有限公司總經理
黃鶴麟 團廈門團市委副書記
龔大興 東方鑫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
龔漢光 雲南通海漢光包裝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龔錦波 福建省世錦水務集團董事長
彭小峰 賽維LDK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彭錦根 北京建工金源環保發展有限公司總裁
焦少良 雲南龍潤藥業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焦貴金 七台河銀杏煤礦總經理
童 年 北京太陽聖火廣告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明樹 北京市勞服物資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蔣遠華 湖北宜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韓 亮 宏大建設集團董事長
魯 亞 團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副部長
虞國榮 法泰電器(江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賴朝輝 龍元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闕炎和 三和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雍 波 安盛文化產業(集團)公司董事長
雷健坤(女) 團山西省委副書記
廖 岷 中國銀監會團委書記
廖立勇 團廣西區委副書記
廖傑遠 中國綠線有限公司董事長
繆志威 深圳市富源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翟明翯(女) 安利(中國)日用品有限公司總監
蔡永波 團浙江省委副書記
譚少群 福星惠譽房地產有限公司董事長
滕 剛 中國四維測繪技術總公司總經理
潘 剛 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裁
潘亞文 北京中奧聯合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
顏海林 團湖南省委副書記
黎瑞剛 上海文廣新聞傳媒集團總裁
薛志勇 中國水電建設集團中環房地產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霍瑞戎 上海期貨交易所副總經理
戴和根 中國鐵路公程公司副總裁
魏國華 團廣州市委副書記
魏愛民 江蘇義源銅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協會章程
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章程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以下簡稱本會),是全國性的青年企業家的民眾組織,是共青團聯繫青年企業家的橋樑和紐帶,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是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的團體會員。
第二條 本會的中文簡稱為:中青企協;英文譯名為:Chinese Young Entrepreneurs' Association,英文縮寫為:CYEA。
第三條 本會的會址設在北京。
第四條 本會宗旨: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務青年企業家成長發展,充分履行溝通交流、促進發展、維護權益等職能,引導青年企業家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偉大實踐中成長成才、建功立業。
第五條 本會的基本任務:
(一)開展培訓、研討、交流等活動,幫助青年企業家提高綜合素質,培養、表彰、宣傳優秀青年企業家典型,促進青年企業家隊伍健康成長;
(二)幫助青年企業家加強與政府部門、科研院校的聯繫,為青年企業家提供政策、法律、信息、技術、資金等服務;
(三)舉辦經貿考察協作活動,促進青年企業家之間的經濟協作;
(四)組織青年企業家與國外和港、澳、台地區的有關團體、企業家尤其是青年企業家進行合作交流;
(五)反映青年企業家的意願,維護青年企業家的合法權益;
(六)指導各級地方青年企業家協會組織開展工作。
第六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本會的業務主管單位是共青團中央。
本會的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是民政部。
第二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分個人會員、團體會員。個人會員實行屆期制。
第八條 個人會員入會條件:
(一)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社會責任感,具有較高的科學文化素養和經營管理才能;
(二)自願遵守協會章程,熱心協會工作,積極為協會事業發展作出貢獻;
(三)誠實守信,合法經營,照章納稅,企業社會形象良好;
(四)企業或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機構擔任主要領導職務的中國公民;
(五)年齡不超過43周歲(含);
(六)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業績突出,企業規模和企業綜合效益在本地區或本行業有較大影響的。
第九條 所從事工作與企業經營管理關聯度較高的政府官員、專家學者以及港澳台等方面人士,可成為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的特邀會員。
第十條 個人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申請。申請人提交書面入會申請(填寫由本會秘書處統一製作的入會申請表);
(二)推薦。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團委、青企協和中青企協秘書處有推薦會員的權利;
(三)考核。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團委或青企協、中青企協秘書處及申請人所在企業須填寫考核意見並加蓋公章;
(四)審批。本會秘書處審核後報會長批准;
(五)入會。本會秘書處向新會員下發入會通知書,並頒發會員證。
會員代表大會召開前,本會秘書處對個人會員進行重新認定,對未能成為新一屆會員的,授予其榮譽會員稱號。
第十一條 個人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二)在本會內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對本會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接受本會提供的各種服務。
第十二條 個人會員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三)維護本會的聲譽;
(四)按本會規定交納會費;
(五)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第十三條 凡承認本會章程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和有關行業的青年企業家協會組織,經同級團組織同意後,均可申請入會,經本會會長辦公會議審核批准後,成為團體會員。
第十四條 團體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二)接受本會提供的各種服務;
(三)對本會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團體會員的會長、秘書長分別擔任本會席位常務理事、席位理事。團體會員認為有必要變更席位常務理事、席位理事時,須向本會秘書處提出變更申請並報會長辦公會議批准;
(五)可按要求推薦本會理事、常務理事人選。
第十五條 團體會員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三)維護本會聲譽;
(四)積極向本會推薦個人會員;
(五)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前,須事先與本會秘書處協商並經本會秘書處批准;
(六)團體會員的個人會員須在本會秘書處備案。
第十六條 個人會員年齡超過45周歲(不含)即自動退會,成為榮譽會員。
第十七條 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都有退會的自由,退會前應向本會提出書面申請,由會長辦公會確認。退會後的個人會員應交回會員證。
會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嚴重違反本會章程,經本會秘書處審核,會長批准,取消其會員資格。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八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
會員代表大會一般每屆三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報共青團中央批准。提前換屆最長不超過半年,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審議和批准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二)討論並決定協會的工作方針、任務和重大問題;
(三)修改章程;
(四)聘請名譽會長和顧問,選舉理事會。
第十九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理事會每屆任期與會員代表大會一致,理事可以連選連任。理事因故不能參加表決時,可委託代表參加表決。理事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一般採用集中方式召開,也可採取通訊方式召開。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 籌備組織會員代表大會;
(二) 貫徹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三) 制定年度工作計畫;
(四) 選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五)屆中增補理事、常務理事、副會長,增補比例原則上不超過20%;
(六)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七) 行使會員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條 本會設常務理事會並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代行理事會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常務理事會須有二分之一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可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常務理事會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會議,一般採用集中方式召開,也可採取通訊方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由會長辦公會議領導協會日常工作。會長辦公會議由本會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組成,由會長或由會長委託秘書長召集。根據需要,副秘書長、常務理事可以列席會長辦公會議。會長辦公會議須有一半以上成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生效。會長辦公會原則上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一般採用集中方式召開,也可採取通訊方式召開。
會長辦公會議的職權是:
(一)召集並主持理事會議、常務理事會議;
(二)研究、討論、部署協會重大工作事項;
(三)聽取會長、副會長年度工作述職;
(四)增補特邀副會長、特邀常務理事、特邀理事,任免副秘書長和各內設工作機構主要負責人;
(五) 吸收團體會員;
(六) 檢查工作計畫的執行情況;
(七) 決定對違紀會員和不履行職責的理事、常務理事和副會長的處理。
第二十二條 本會會長和秘書長由共青團中央推薦,由理事會選舉產生。會長領導協會全面工作,秘書長負責協會日常工作。實行會長辦公會議制度。副秘書長實行聘任,由秘書長提名,經會長辦公會議決定。換屆時可有不超過三分之一的副會長連任,但連任一般不超過兩屆。根據工作需要可以邀請有關人士擔任本會特邀副會長、特邀常務理事、特邀理事。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組成人員必須切實履行其職責,在擔任本職務期間有違法違紀行為的,要撤銷其職務;不按時繳納級差會費的,勸其辭去擔任的職務;不繳納級差會費的,視為自動退會;理事、常務理事連續三次不參加協會活動的,免去其擔任的職務;副會長事先未經會長批准並連續兩次不參加會長辦公會議的,勸其辭去副會長職務。上述事項的處理,由本會秘書處提出意見,經會長辦公會議討論同意後生效,處理結果由本會秘書處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單位。
第二十四條 本會設立產業委員會。產業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人選由本會秘書長提名,經會長辦公會議決定。產業委員會圍繞協會中心任務,根據會員需要開展工作,並建立相應的工作制度。
第二十五條 本會設立秘書處,作為本會主要辦事機構,實行秘書長負責制。秘書長是本會的法定代表人。
秘書處的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理事會議、常務理事會議和會長辦公會議的決議;
(二)實施工作計畫;
(三)負責會員管理工作,為會員提供具體服務;
(四)依照本會章程規定發展會員;
(五)管理經費收支;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四章 會徽
第二十六條 本會的會徽為奮飛的海鷗環抱著兩顆閃光的金星,海鷗的翅膀形成象徵企業的齒輪,意喻著本會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實踐中奮勇搏擊,不斷進取,摘取“青年企業家之星”和“企業之星”。會徽的整個造型由“青企協”三個漢語拼音的第一個字母“QQX”組成。各地青年企業家協會的會徽要與本會的會徽相統一。
第二十七條 本會及各級青年企業家協會組織在召開大會、舉辦重要活動時必須懸掛會徽。個人會員可以佩戴會徽。會員證、會員名片、有關重要宣傳物品等可以加印會徽。
第二十八條 本會個人會員佩戴的會徽由本會秘書處負責統一製作,任何團體會員或個人會員不得擅自製作。
第五章 財務管理
第二十九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個人會員會費;
(二)捐贈;
(三)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 本會個人會員會費為每屆3000元,並實行級差會費制度,理事級差會費3000元,常務理事級差會費5000元,副會長級差會費100000元。換屆時,連任的個人會員須按規定繳納本屆期會費(當年入會的會員無需再次繳納會費)。
第三十一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二條 本會的財務管理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的修改,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生效。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經本會第十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五條 各級地方青年企業家協會組織可以在本章程的框架內,結合實際,制定協會章程。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施行。原協會章程與本章程不符的,以本章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