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善、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遵循以下原則: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必須堅持科學發展,必須堅持改革開放,必須堅持民主法治,必須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全社會共同建設。

基本信息

簡介

無內容

構建和諧社會背景

可以說,這十幾年是中國經濟發展最快的時期,也是人民民眾得實惠最多的時期,但不是民眾意見最少的時期。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第一次明確提出,共產黨作為執政黨,要"堅持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不斷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這是在黨的檔案中第一次把和諧社會建設放到同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並列的突出位置。
去年,中國的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已經突破1000美元,在這樣一個發展階段,有可能出現兩種結果:一種是進入"黃金髮展時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另一種是進入"矛盾凸現時期",經濟社會徘徊不前,甚至出現社會動盪和倒退。黨中央在這樣一個重要階段到來之際,在去年十六屆三中全會適時提出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的基礎上,這次四中全會又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為我們黨的執政目標,這是在黨的檔案中第一次把和諧社會建設放到同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並列的突出位置,從而使我們黨關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局面的奮鬥目標,由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社會主義先進文 化這樣三位一體的總體布局,擴展為包括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在內的四位一體的總體布局。隨著經濟發展和改革深化,中國的經濟體制已經實現了從計畫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變的巨大變化。相比而言,社會管理體制不能很好地與經濟發展相適應,跟不上社會發展的要求。這些年來有的地方血吸蟲病等疫病死灰復燃,愛滋病、吸毒等現象呈現蔓延之勢,特別是2003年發生的SARS事件,2004年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發生的水災等,已經給了我們許多深刻的教訓。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必然觸動原有的利益格局,社會不同利益主體隨之出現,利益多元化的格局逐步形成。各自的利益必然帶來權利意識,權利意識必然導致政治訴求,不同社會利 益群體之間的矛盾也大量出現。並且,由於中國目前正處在體制轉換、結構調整和社會變革過程中,也是各種政治和社會問題的易發多發期,就業問題、腐敗問題、分配不公問題、社會治安問題等,是當前人民民眾關注的熱點問題。

不斷增強全社會的創造活力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當是一個充滿創造活力的社會。十六大報告首次提出"四個尊重"的重要政策思想,十六屆四中全會把“四個尊重”(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作為“不斷增強全社會的創造活力”的前提,進一步突出了“四個尊重”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重要性。既要充分發揮工人、農民、知識分子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根本力量的作用,又要鼓勵和支持其他社會各方面人員為經濟社會發展積極貢獻力量;既要保護髮達地區、優勢產業和先富群體的發展活力,又要高度重視和支持欠發達地區、比較困難的行業和民眾的發展願望。社會公正是社會政策的靈魂。當前,一是要把實現社會公平作為重要的政策導向。要正確處理效率與公平的關係,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在經濟生活中把效率放在第一位,在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領域把公平放在第一位。二是要從制度上保障競爭機會的平等。當前,傳統的城鄉二元社會結構,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機會的平等特別是競爭起點的平等。三是要努力促進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在以改革的辦法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加強科技、教育、文化、環境保護等社會事業建設,重點支持收入分配、社會保障、教育和公共衛生等制度的完善,加快建立社會保障機制,切實維護困難群體的利益。妥善協調利益關係,正確反映和兼顧不同方面民眾的利益 不同時期和不同地區,往往會出現有些政策前後矛盾、互相打架的情況,導致一部分民眾沒有享受到應該享受的改革發展成果。這種現象必須努力克服。我們在制定政策和開展工作時,必須堅持以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抓準最大多數人的共同利益與不同階層的具體利益的結合點,充分考慮和兼顧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階層、不同群體的利益,充分考慮社會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充分反映和兼顧不同方面民眾的合法權益,堅決反對和糾正各種侵害民眾利益的 行為。
要高度重視和落實人民民眾最現實、最關心、最直接的利益。特別要關心經濟社會地位下降明顯的群體。據中國社會科學院調查,自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工人階級中產業工人階層、農民尤其是農業勞動者階層呈現經濟社會地位下降的趨勢。要繼續採取有效扶貧幫困的社會政策,確保作為我們黨最廣泛執政基礎的工人、農民享受到改革和建設的成果。同時,還要認真解決改善就業環境和勞動者權益維護中的實際問題。
經濟基礎和社會結構的變化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體和利益訴求。當前,要建立以利益調節為核心的社會整合機制,建立規範的對話和協商機制,引導各個利益群體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訴求,妥善處理各種社會利益關係。國際經驗表明,民眾團體、利益集團等社會組織作為公眾利益的重要代表,比公眾個人具有更強的政治表達能力。加強社會建設和管理,推進社會管理體制的創新 現在,中國傳統單位制的社會結構正在向多樣化的方向轉變,但社會管理體制不能很好地與經濟發展相適應,從而反過來影響了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在要求深入研究社會管理規律,完善社會管理體系和政策法規,整合社會資源的基礎上,第一次提出了要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分別明確了黨委領導核心的地位、政府社會管理的職能、社會組織協同的功能和公民廣泛參與的作用。改革開放後,伴隨著政府職能的轉變和企業社會職能的剝離,大量“單位人”向“社會人”特別是“社區人”轉變,大量與公民相關的社會公共事務要由社會各種組織來承擔。但由於社會組織的不健全,社會功能的不完善,許多公民的各種公益性的需求並不能得到全面滿足。截至2003年底,中國共有各種社會團體14.2萬多家,民辦非企業單位12.4萬多家。與已開發國家相比,中國社會團體的發育還很不健全,法制還不完善,管理上也存在不少問題。建立健全社會預警體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 在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往往會出現曾經出現過和尚未出現過的各種突發事件。當前,非傳> 統安全因素對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影響日益顯現。在做好傳統領域工作的同時,對衛生、信息、能源、糧食等方面的安全問題,對防範恐怖主義威脅、防範金融風險等方面的工作,必須切實予以加強。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包括信息採集和自動匯總機制、網路應急指揮機制、資源動員機制、社會治安保障機制等。設立調查制度,公正甄別突發事件的誘因。把應對突發災難所需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建立突發災難應對基金監管、物資儲備、民間援助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的制度。現在,中國已經制定了戒嚴法、國防法、防洪法、防震減災法和傳染病防治法等具體的緊急 狀態法律。但這些單行法律只能適用於一種緊急狀態,並且對緊急狀態下政府權力和公民權利的規定也不夠清晰。因此,應當在總結國際經驗的基礎上,更好地研究制定統一的國家緊急狀態法,把各種突發事件的管理納入到統一的程式和制度中,明確規定緊急狀態下的政府應急機構和機制,明確公民、志願者、專業團體、社會組織等的權利和義務,更好地用法律來調整緊急狀態下的社會關係。

進一步健全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工作機制

去年以來,到各級信訪部門反映農村徵用土地、城鎮居民拆遷、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過程中損害民眾利益等問題的明顯增多,重複上訪和集體上訪現象比較突出。要解決信訪問題,首先要從源頭上抓起,認真解決導致信訪產生的各種問題。同時,要堅持分級負責、歸口辦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暢通信訪渠道為主線,以解決民眾信訪問題為核心,以基層信訪工作為重點,依法保護民眾正當的信訪權利,依法規範信訪工作行為和民眾上訪行為。要建立和完善領導幹部接訪制度和領導幹部下訪制度,不斷完善常年接訪、定期約訪制度,依法及時合理地解決民眾反映的問題。要高度重視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抓住熱點、難點問題,立足於早發現、抓苗頭,把各類矛盾和糾紛解決在當地、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構建和諧社會重要原則

中共中央舉辦的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專題研討班2月20日上午在中央黨校開班。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在開班式上作了重要講話。
胡錦濤指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全局出發提出的一項重大任務,適應了中國改革發展進入關鍵時期的客觀要求,體現了廣大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和共同願望。要在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發展的歷史進程中,扎紮實實做好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各項工作。
胡錦濤指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社會主義的基本制度,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必須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五個統籌”,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與和諧社會建設全面發展;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始終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黨和國家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不斷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必須尊重人民民眾的創造精神,通過深化改革、創新體制,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激發全社會的創造活力;必須注重社會公平,正確反映和兼顧不同方面民眾的利益,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妥善協調各方面的利益關係;必須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堅持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以承受的程度統一起來,使改革發展穩定相互協調、相互促進,確保人民民眾安居樂業,確保社會政治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為了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要切實保持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發展社會主義民主、落實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加強思想道德建設、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和正義、增強全社會的創造活力、加強社會建設和管理、處理好新形勢下的人民內部矛盾、加強生態環境建設和治理工作、做好保持社會穩定的工作。
胡錦濤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和改善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各項工作的領導,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擺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有效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認真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和突出問題,不斷認識和把握新形勢下和諧社會建設的特點和規律

和諧社會概念特徵

中共中央舉辦的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專題研討班2月20日上午在中央黨校開班。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在開班式上作了重要講話。他指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全局出發提出的一項重大任務,適應了中國改革發展進入關鍵時期的客觀要求,體現了廣大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和共同願望。要在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發展的歷史進程中,扎紮實實做好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各項工作。
胡錦濤指出,實現社會和諧,建設美好社會,始終是人類孜孜以求的一個社會理想,也是包括中國共產黨在內的馬克思主義政黨不懈追求的一個社會理想。根據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和中國社會主義建設的實踐經驗,根據新世紀新階段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要求和中國社會出現的新趨勢新特點,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民主法治,就是社會主義民主得到充分發揚,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切實落實,各方面積極因素得到廣泛調動;公平正義,就是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係得到妥善協調,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得到正確處理,社會公平和正義得到切實維護和實現;誠信友愛,就是全社會互幫互助、誠實守信,全體人民平等友愛、融洽相處;充滿活力,就是能夠使一切有利於社會進步的創造願望得到尊重,創造活動得到支持,創造才能得到發揮,創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會組織機制健全,社會管理完善,社會秩序良好,人民民眾安居樂業,社會保持安定團結;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就是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這些基本特徵是相互聯繫、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中全面把握和體現。

構建和諧社會七大措施

中國改革開放30多年來的經驗以及世界各國正反兩方面的經驗和教訓都表明,減少低收入群體,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在鼓勵人們通過合法合理的方式富裕起來的同時,利用財政、稅收、保障、福利和救助等工具進行社會整合和社會調節,正確處理各種社會矛盾,這是加強社會團結和實現社會穩定的重要保證。當前,應特別注重做好以下七個方面的工作:

1.扭轉財力過分向上集中的態勢

加強轉移支付力度,緩解基層財政的困難
目前中國縣鄉兩級的財政收入約占全國財政總收入的20%多,而縣鄉兩級財政供養的人員卻約占全國財政供養人員總數的70%。中央財政收入和省級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從1994年分稅制以來翻了一番還多。據測算,全國鄉級財政要支付的鄉公務人員工資、村幹部補貼、公共品維護和建設、辦公費、困難戶補助、債務利息等約2500億元,而鄉鎮能夠合法獲得的財政收入還不到1000億元,所以只能依靠所謂“創收”和巧立名目向下面收費來維持政權運轉,結果造成基層幹群關係的緊張。
現在窮鄉鎮和富鄉鎮財政收入有“土壤之別”,負債運營的鄉鎮財政估計占全國鄉鎮的2/3。相當多鄉鎮困難的財政不得不依靠“財政空轉”(用貸款上繳縣級財政)、“買稅”(花錢挖其他地方的稅源)和“墊稅”(用個人或鄉鎮名義借款墊稅)過日子,即便如此很多鄉鎮還經常拖欠工資。而中央和省級機關周邊賓館,常常住滿“跑錢”、要項目的地方政府派出人員。據專家估計,縣以下(含縣)的基層債務總額目前已超過8000億元。
因此,控制中央和省級的財政支出、緩解基層財政的緊張局面,是目前調節基層幹群關係的必要措施。
2、繼續加強反腐敗、反賄賂的力度
逐步理順收入分配秩序

要逐步扭轉國家財政供給的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之間工資差異甚大的局面,實行透明的和可監測的“陽光工資”,在不同的地區之間,同一級別的工資可根據物價和消費水平進行調整。國家和地方財政要保證政權正常運轉的支出,不允許國家全額財政供給的部門進行所謂的“創收”和進行工資外的收入分配,嚴格“收支兩條線”。國家公務人員要實行個人財產登記制度,並建立公務人員的就職、離職和換崗的財產檢查制度。
3、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加強稅收執法力度
打擊非法致富

建立根據收入水平的增長適當提高個人所得稅徵收基線的制度。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改變目前所得稅徵收與家庭消費脫鉤的狀況,建立普遍的個人所得稅年度申報制度。增加稅務徵收力量,提高稅務管理和監督的技術水平,加強對偷稅、漏稅、避稅行為高發領域的監管力度。
4、改變農村的落後面貌
縮小城鄉和地區差距,減少貧困
要力爭從根本上扭轉城鄉差距過大並不斷擴大的局面,繼續加強提高農民收入的措施,逐步改變目前城鄉居民平均收入和消費差距相差20年餘年的狀況,連線城市生產和農村消費的鏈條,完善和改革徵用農民土地的補償制度,整合現有的農村貧困救助制度、“五保”制度、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及試行的農村老人執行生育政策補貼制度,建立起農村“低水平、廣覆蓋”的社會保障體制基礎框架;配合聯合國的千年發展目標,實行新的減貧計畫,爭取把農村目前按照國際標準計算的約1億多貧困人口在未來15年中有較大幅度的減少。

5.促進城市化,改變就業結構

抓住中國目前勞動年齡人口社會撫養係數較低、人口年齡結構“中間大(勞動年齡人口),兩頭小(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人口機遇期”(Demographic Window of Opportunity),把擴大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目標,充分利用中國人力資源開發潛力巨大的比較優勢,適應產業結構的升級,促進就業結構的轉型,力爭在未來15年把農業富餘勞動力再轉移出1億人左右,把第三產業的就業比例從目前30%左右提高50%左右,把城市化率從目前的40%左右提高到60%左右。

6.變“人口大國”為“人力資源”大國

把“以人為本、投資於人”作為提高人口素質和建立“人力資源大國”的國家戰略選擇;大力發展基礎教育,鼓勵民間資本投資教育,把高等學歷的人口比例從目前的約8%提高到2010年的12%;提高醫療保健和健康水平,把人口的服務醫生比例從目前的1?6‰提高到2010年的2.0‰;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制,逐步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面。

7.建立全民的節約型社會

要逐步扭轉中國人均資源短缺和生態環境惡化的狀況,生產和生活都要節約使用資源,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大力減少空氣、水源、土壤等方面的環境污染,爭取達到資源、能源消耗速率和生態環境退化速率的“零增長”。
各種新的發展機遇和影響因素表明,中國很有可能打破10%的平均經濟成長率難以超過20年的以往規律,進入新一輪的經濟高速增長周期。在未來的15年,只要我們能夠保證社會秩序和政治體制的穩定與不斷完善,不出大的波折,中國就會取得令世界矚目的新成就,為國際發展經驗作出特殊的貢獻。

和諧社會總體目標

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目標,2005年的《社會藍皮書》以《構建和諧社會:科學發展觀指導下的中國》為題分析了2004年的社會發展狀況和2005年若干社會發展趨勢,提出了構建和諧社會的總體目標。
中國構建和諧社會的總體目標應該是:擴大社會中間層,
減少低收入和貧困群體,理順收入分配秩序,嚴厲打擊腐敗和非法致富,加大政府轉移支付的力度,把擴大就業作為發展的重要目標,努力改善社會關係和勞動關係,正確處理新形勢下的各種社會矛盾,為建立一個更加幸福、公正、和諧、節約和充滿活力的全面小康社會而奮鬥!

和諧社會四大要點

十六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這一重要的新概念。“和諧”成了中國戰略機遇期的社會主調。因此,從更深層次的理論上把握“和諧社會”的要點也隨即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中國社會正處於急劇轉型的過程之中。轉型是為了發展,
而發展的目標是要發展出一個和諧社會。同時,發展也十分需要以和諧為基礎,以和諧為條件。不和諧,難以發展。轉型期既可以是經濟成長的黃金時期,也可以是社會矛盾的高發期。這一矛盾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難題。如何建設和諧社會?這得從有關和諧的幾個基本問題入手。

第一要實現社會階層之間的和諧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自從原始社會解體以後,人類就出現不同的利益群體,不同的階級、階層。財富占有上的懸殊,帶來階級、階層之間的不和諧,甚至尖銳對立。在中國,不可調和的兩大敵對階級已基本消失。沒有根本利益衝突何必要開展你死我活的鬥爭?所有的中國人都可能成為共和國的勞動者、建設者,起碼也是愛國者。近20年來,中國社會中不同階層因在改革過程中所處的位置和所扮演的角色不同,出現了分化和組合。新的利益群體的出現,也必然會使各階層在維護自身既得利益和預期利益的過程中產生各種矛盾。這些矛盾如何解決才能達到社會階層結構的和諧,是個需要仔細思考的問題。有學者認為,依收入的高中低分布,中國社會階層結構可能的趨勢有三種:一是,制度、政策適當,階級階層的分布從富少窮多的“洋蔥頭型”變為富少窮少、中等收入很多的“橄欖型”;二是,制度、政策不太適當,繼續保持“洋蔥頭型”;三是,假如制度、政策改革出現重大失誤,從“洋蔥頭型”退化為富者極少、窮者極多的“蠟燭台型”。第一種趨勢是比較和諧的,不用說,也是有利於穩定的。從學者的假設上,不難看出,直接影響社會階層結構變化的還是制度的因素。如果制度不完善,便不能形成社會階層結構的理想狀態,也無法實現其結構的和諧。

第二要運用社會組織實現和諧社會

。有著相同目標的人群,為了達到一定的目標,將其行為彼此協調與聯合起來就形成了社會團體,被稱為社會組織。非政府非營利性質的社團組織(即政府與市場之外的“第三部門”)的出現,是中國社會轉型期的一個重要變化。實際上,“政府”、“市場”和“第三部門”三者之間都有存在的必要,它們之間的關係是互補關係。由此,我們最需要關注的一個問題是:這三者之間如何協調的問題,因為只有達到了三者之間的和諧,才能使資源達到最最佳化配置。毫無疑問,這仍然需要制度的完善和調節。中國的社會組織縱向比有所增長,橫向比還嫌太少。我們每千人擁有的社團只相當於有些國家的幾分之一,甚至是幾十分之一。社會組織是人與人、人與社會和諧的環境,更是全社會和諧的基本單元。當然,和諧與否,在於運用之妙。我們要學會運用社會組織來實現社會的和諧。

第三要從調整社會結構入手建設和諧社會

。城鄉二元結構是中國社會結構中最典型,也是最突出的問題。自改革以來,國家政策給農村人口提供了一個較為自由的活動空間。農民紛紛湧入城市謀生。在這樣一種狀態下,城鄉二元結構似乎會消失了。出乎人們意料的是,城鄉差距反而是越拉越大。一方面,戶籍制度仍然制約著市民和農民從出生到死亡的每一個生活境遇;另一方面,農民在城市中並不存在與市民同等的機會,他們的就業、求學等方面,除了受自身人力資本的限制之外,還要受社會資本的限制。這樣,一方面,中國社會仍然有顯在的城鄉二元結構;另一方面,還有一種潛在的城市二元結構,它由市民的關係網路構成的空間和農民的關係網路構成的空間這兩部分構成。這種潛在結構的存在從根本上影響著社會結構的和諧發展。很顯然,要打碎這種雙重結構,從制度上入手仍然是關鍵之所在。

第四,關鍵在於制度創新

。中國社會在轉型的鏇律中的確存在著許多不和諧的雜音。但社會的和諧正是在逐步消除各種不和諧因素的過程中達到的。沒有不和諧,還要我們研究和諧社會、建設和諧社會乾什麼?一切有所作為的人,都應當抓住建構和諧社會的契機,針對社會轉型期制度不完善的一面,為制度創新做出貢獻。
制度創新少不了理論的支持。和諧的思想在社會學的語境中被稱之為秩序或者均衡。可以說,在社會思想家馬克思和社會學鼻祖孔德那裡對“和諧”都有過詳盡的闡述。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中,連續用好幾個“全面”、“自由”,即“和諧”來描繪高級社會形態。美國社會學家塔爾科特·帕森斯可以說是均衡論的集大成者。他在《社會行動的結構》一書中指出,社會系統中不同的要素在各種不同的條件下被理性所吸納用以解決社會問題。他認為,正是規範把行動和社會秩序結構了起來,使人的主觀意志服從於規則和價值體系。“正是因為社會的規範因素,使得實際社會總體上處於相對和諧的狀態而不是戰爭狀態”。這一觀點顯然對應了中國的現實。中國現階段正處於轉型時期,在缺乏完善的“規範因素”的時候,不和諧便會出現。所以,不論是從現實上看,還是從理論上來講,要消除這些不和諧,關鍵還是要從制度入手。
值得注意的是,這裡的制度既包括正式制度,也包括非正式制度。在帕森斯的語境中被稱為規範和價值。在政治話語中對應的是法治和德治。所以說,制度創新應該從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或者說,應該從法治、紀治、德治、習制等方面入手。在繼續推進市場經濟體系的建設與完善的同時,著力要建立健全中國的民主政治制度。
我們有足夠的理由相信:只要從巨觀上打下這些堅實的基礎,“不和諧”便會失去其存在的根基。社會主義的和諧社會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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