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的經營範圍包括證券公司被撤銷、關閉和破產或被證監會採取行政接管、託管經營等強制性監管措施時,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對債權人予以償付。按照章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董事會負責公司的重大決策,負責籌集、管理和使用基金資金,並按照安全、穩健的原則履行對基金的管理職責,保證基金的安全。根據《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管理辦法》,董事會會議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由全體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決通過方為有效。詳細信息
公司的保護基金將按照“取之於市場、用之於市場”的原則籌集,其來源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在風險基金分別達到規定的上限後,交易經手費的20%納入基金;二是境內註冊證券公司,按其營業收入的0.5%-5%繳納基金;三是發行股票、可轉債等證券時,申購凍結資金的利息收入;四是依法向有關責任方追償所得和從證券公司破產清算中受償收入;五是國內外機構、組織及個人的捐贈;六是其他合法收入。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基本信息
企業註冊號:1000001003974
企業名稱: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
企業成立日期:2005年8月30日
註冊資本(萬元):630000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
法定代表人:陳共炎
董事會成員:陳共炎、芮躍華、劉世安、劉肅毅、張亞芬、張小威、孟國珍、李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