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中國舞蹈家協會(Chinese Dancers Associaton,曾名中華全國舞蹈工作者協會、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中
國舞蹈工作者協會),1949年7月在北京成立,迄今已有64年歷史。中國舞協是中國各民族舞蹈藝術家自願結合組成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舞蹈家、舞蹈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中國舞協在全國範圍表演、編導、理論、教育、編輯、管理及在民眾舞蹈組織活動中卓有成就的專家委員會,在全國擁有3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舞協及產業文聯舞協團體會員,有5000餘名全國個人會員。舞協宗旨
中國舞協的宗旨是:促進和活躍舞蹈藝術創作,進行理論學術研究及作品評論,舉行專業舞蹈比賽,發掘培養舞蹈人才,開展民眾性舞蹈活動,豐富大眾文化生活,組織中外舞蹈文化交流,繁榮和發展具有中國特色的舞蹈藝術事業。
機構設定
中國舞協最高權利機構為全國人民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選舉新的領導成員。由常務副主席和秘書長、副秘書長組成的常設領導機構主持日常工作。第七屆全國會員代表大會2000年12月召開,選舉產生了新的理事及主席團。現任名譽主席為戴愛蓮、賈作光,主席白淑湘,分黨組書記、駐會副主席馮雙白,秘書長劉春香,副秘書長李淑芬。
中國舞協下設組聯部、研究部、辦公室、《舞蹈》雜誌社、舞蹈培訓學校及《舞蹈信息》編輯部等。另有理論、編導、表演藝術、民眾舞蹈、少兒舞蹈等11個專業學會或研究會,從事舞蹈藝術門類的研究和學術活動。
出版物有《舞蹈》月刊(國內外發行)、《舞蹈信息》半月刊(內部發行)。
協會組成
面對全國各族舞蹈家的希望,中國舞協將繼續履行"聯絡、協調、服務"的職責,為中國舞蹈藝術的美好未來而努力工作。 主席團成員
主 席:白淑湘
名譽主席:戴愛蓮
顧 問:賈作光
副 主 席:崔善玉刀美蘭 資華筠趙汝蘅趙青迪麗娜爾?阿不都拉陳愛蓮陳翹劉敏史大里呂藝生馮雙白李毓珊 張玉照查乾朝魯左青
主持活動
中國舞協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舉辦一系列全國性和國際性舞蹈活動,如與中國文聯聯合主辦的中國舞蹈“荷花獎”評獎、中國舞蹈節及“小荷風采”全國少兒舞蹈比賽、全國大學生舞蹈比賽、全國中老年健身舞蹈大賽、全國舞蹈創作研討會等等。中國舞協與數十個國家和地區的舞蹈組織和舞蹈團體保持著聯繫,常年組派舞團和舞蹈家出訪或參加國際藝術節的演出,同時接待相應的外國舞蹈家訪華。
對外交流
開展對外舞蹈藝術交流,向世界展示與傳播中華民族舞蹈藝術,把國際優秀舞蹈文化介紹到中國,從而促進中國社會主義的重要宗旨。
隨著通向世界的大門不斷敞開,中國舞蹈益擴大,中國舞協順應對外交流形勢的需要,積極組織演出團體或考察小組走出國門,宣傳中華舞蹈文化,同時,邀請國外一些舞蹈家、經紀人來華訪問、交流,多次成功地執行了政府對外交流項目,廣泛開闢了與國際民間組織的友好往來新渠道。粗略統計:中國舞協接待外賓479人次,出訪252人次,涉及日本、美國、愛爾蘭、英國、俄羅斯、法國、西班牙、古巴、土耳其、突尼西亞、埃及、敘利亞、荷蘭、比利時、韓國、越南、加拿大等20餘個國家和地區。在埃及伊斯梅麗亞國際民間藝術節和敘利亞大馬士革國際民間藝術節上,中國舞協組織的中國民間舞藝術團的演員們大顯身手;在古巴舉行的國際芭蕾舞藝術節上,中國舞協派出的芭蕾舞演員的精彩表演,給當地觀眾留下深刻印象;“香港舞蹈博覽”、“澳門校際舞蹈比,賽”等活動已成為中國舞協的舞蹈家與港澳同行相互學習、研討、交流的常規項目;愛爾蘭著名踢踏舞專家柯林·唐恩的來訪,給正在風靡全國的踢踏舞送來了一場及時雨,進一步提升了中國舞協在專業領域交流的規格和檔次。中國舞蹈節的隆重舉辦,更吸引了世界許多頂級舞蹈大師的熱情關注和參與。
隨著中國與世界各國外交戰略的縱深發展,中外舞蹈文化交流的主題也將成為中國舞協的重要工作。
大事記
1949年7月21日中華全國舞蹈工作者協會成立。
1950年 2月12日,中華全國舞蹈工作者協會與《文藝報》聯合召開“秧歌舞提高問題座談會”。
1951年 中國舞協於7月7日創刊《舞蹈通訊》,為不定期內部刊物,此乃中國有史以來第一份專業的舞蹈刊物。
1953年 9月23日,第二次中國文學藝術工作者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會議決定“中華全國舞蹈工作者協會”更名為“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
1954年 4月 《舞蹈學習資料》創刊,為不定期內部刊物,編輯組長孫景琛。10月7日,中華全國舞蹈工作者協會改名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簡稱“舞研會”)。
1955年 4月 《舞蹈通訊》復刊,仍為不定期內部刊物,至1956年底停刊。
1956年 7月 《舞蹈通訊》開展關於“雙百”方針的討論。10月 舞研會成立中國舞蹈史研究小組,組長吳曉邦,藝術指導歐陽予倩。
1957年 1月 舞研會、山東省文化局等有關單位共同組成孔廟古樂舞整理委員會,在吳曉邦的帶領下蒐集整理祭孔樂舞,蒐集工作結束後編印了《曲阜祭孔樂舞》,並拍攝了一部電影資料片。
1958年 1月 中國舞蹈界第一本定期公開刊物《舞蹈》雙月刊創刊發行。8月22日,文化部、舞研會在北京聯合召開全國現代題材舞蹈創作座談會。會後,《新文化報》及《舞蹈》相繼發表《積極開展全民舞蹈運動》的報導。
1959年 1月 舞研會編輯出版的《民眾舞蹈》創刊(初名《舞蹈副刊》),到1960年7月共出版19期。
1960年 7月23日至8月13日,第三次中國文學藝術工作者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更名為中國舞蹈工作者協會,成立了舞協書記處。。10月16日,文化部與中國舞協在北京聯合舉辦了在京部分歌舞團舞蹈新作匯報演出。
1961年 4月 高等院校文科教材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制定了7類藝術院校40多個專業的47個教學方案修訂草案。會後,由中國舞協負責組成中國舞蹈史編寫組,歐陽予倩擔任主編,孫景琛任組長。10月 文化部藝術局、中國舞協聯合舉辦在京歌舞團獨舞、雙人舞表演會。
1962年 10月6日至26日,由文化部藝術局、中國舞協聯合舉辦的“北京歌舞團體舞蹈聯合演出活動”在北京舉行。參加演出的有中央歌舞團、中央民族歌舞團、中央歌劇舞劇院等8個單位1200多人,並舉行座談會和報告會34次。
1963年 4月12日至6月14日,中國舞協舉辦“中國古代舞蹈史講座”,由舞蹈史教材編寫組孫景琛、彭松、王克芬、董錫玖主講,共進行十講。
1964年 3月4日,中共中央宣傳部根據毛澤東的指示決定開始在文聯和所屬單位中開展整風。由此,中國舞協及其他各協會大規模地開展整風工作。中國舞協半數幹部於11月下鄉參加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許多舞蹈工作者參加了農村文化工作隊深入農村生活和工作,為農村基層的民眾演出。
1965年 1月9日,《舞蹈》發表編輯部文章《致讀者》,檢查刊物。中宣部於8月決定合併音樂、舞蹈家協會黨組織及部分行政機構。
1966年 5月 《舞蹈》停刊。共出65期。
1976年 3月《舞蹈》復刊。同時復刊的還有《人民戲劇》、《美術》、《人民電影》、《人民音樂》等。這5種刊物在“四人幫”被打倒之前由《文匯報》主辦。
1978年 中國文聯全委擴大會於5月27日至6月5日在北京召開。其間召開了中國舞協書記處擴大會。根據中宣部指示,中國舞協於1978年6月2日正式宣告恢復。
1979年 11月4日至10日,中國舞協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召開,討論新的歷史時期舞蹈工作任務,中國舞蹈工作者協會改名為中國舞蹈家協會,選舉出舞協新的領導機構。
1980年 4月 中國舞協邀請了美國、加拿大、南斯拉夫、印度、泰國、菲律賓等八國舞蹈家訪華,這是改革開放以後舞蹈界首次大規模的對外交流活動。
1981年1月 開創每月學術講座以及“中國古代舞蹈史講座”,堅持兩年有餘,涉及舞蹈編導、表演、舞蹈史、美學等諸多領域,反響廣泛。2月 戴愛蓮率“中國舞蹈展覽團”(包括圖片及影像、講學活動)赴瑞典訪問與展出。
1982年 9月20日至28日,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與文化部、中國舞協聯合舉辦的“亞洲地區保護與發展民間和傳統舞蹈討論會”在北京召開,大會通過的“倡議書”建議亞洲各國加強交流合作,致力於保護和發展該地區的民間和傳統舞蹈藝術。
1983年 3月 《中國民族民間舞蹈集成》被列入國家第六個五年計畫重點科研項目,編纂工作全面鋪開。
1984年 1月 中國舞協與文化部民文司在昆明召開“全國少數民族舞蹈創作研討會”。會議圍繞“少數民族舞蹈創作”這一中心議題進行了探討與研究。6月 應瑞典舞蹈博物館邀請,中國舞協主辦的“中國舞蹈圖片展”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展出,以圖片、實物、錄像等方式介紹了中國古代舞蹈和新中國舞蹈概貌。
1985年 5月22日至29日,中國舞協第五次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大會通過了《中國舞蹈家協會章程》,選出了新的領導機構。會上成立了舞蹈編導學會、表演學學會、舞蹈史學會等十大學會,各項學術研討工作日趨專業化、規範化、權威性。
1986年 1月 中國舞協創辦《舞蹈信息》報。10月 戴愛蓮代表中國舞協作為“國際舞蹈理事會”成員赴巴黎出席該理事會會議,並再度當選為該組織副主席。
1987年 5月 中國舞協在北京主辦了“第一屆中國杯國際標準交誼舞比賽”。
1988年 2月 承擔《中國民族民間舞蹈集成》的出版工作。9月12日至19日,中國舞協主辦的“首屆全國性舞劇觀摩研討會”在北京舉行。
1989年 5月 由文化部、國家教委、中國舞協等12個單位聯合主辦的“中國少年兒童歌舞(錄像)匯演”在北京舉行。包括18個民族的2300多位小朋友以及來自8個國家的16個僑團組織的少年演出隊參加了表演。
1990年 2月23日至28日,中國舞協主辦的“吳曉邦‘舞蹈學研究’研討會”在北京舉行。這是中國首次正式提出舞蹈學的概念。
1991年 12月24日至27日,中國舞蹈家協會第六次代表大會在京舉行。大會通過新的《中國舞蹈家協會章程》,確立今後實行團體會員制。
1992年 5月 中國舞協組織的毛澤東《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發表五十周年紀念活動在北京舉行,其間舉辦了五十年舞蹈成就圖片展。7月 中國舞協主辦的“全國首屆企業舞蹈比賽”在太原舉行,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中國企業文化的建設和發展態勢。
1993年 2月 中國舞協邀請台灣劉鳳學新古典舞團來京演出,並舉辦座談會,交流兩岸舞蹈。6月 中國舞協在北京舉行了下屬10個專業學術委員會委員頒發聘書大會。受聘委員100多人參加了大會。
1994年 6月29日至7月8日,中國舞協聯合國務院三峽地區經濟開發辦公室等單位在武漢舉辦了“中國舞三峽之夏”大型文藝演出,同時組織“中國當代著名舞蹈家藝術團”巡迴演出。
1995年 9月5日至7日,中國舞協“當代著名舞蹈家藝術團”為在北京舉辦的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作專場演出。11月 中國舞協舉辦的“金秋風韻”舞蹈晚會在北京舉行,展示了新中國成立前後從事舞蹈事業並作出傑出貢獻的舞蹈家的精湛表演。
1996年 12月 中國舞協舉辦“青春鏇律”舞蹈晚會,並出版了大型紀念畫冊。20世紀80年代以來取得廣泛知名度的青年舞蹈家參加演出,展示了新一代舞蹈家的藝術成就。
1997年 8月 “97舞匯舞蹈節.香港國際舞蹈會議”在香港舉行。中國舞協主席白淑湘、舞蹈研究所所長馮雙白等人出席會議。
1998年 6月 首屆中國舞蹈“荷花獎”評獎歷時一年揭曉。這一當代中國舞蹈權威性評獎活動,引起海內外普遍關注。
1999年 3月 中國舞協等單位聯合籌辦的向新中國成立50周年大慶獻禮的大型西藏樂舞《珠穆朗瑪》,在成都開始排練並於6月初上演。6月 中國舞協在江蘇太倉召開成立50周年慶祝大會,來自全國17個省市的200多位老中青舞蹈家代表參加了本次會議。
2000年 10月 第二屆中國舞蹈“荷花獎”舞劇、舞蹈詩評獎在寧波舉行。《雲南映像》等一批優秀作品脫穎而出。隨後,“原生態歌舞”的概念開始在舞蹈界流行並在文化藝術領域內產生深遠影響。
2001年 1月 中國舞協倡議舉辦的“救助特困兒童舞蹈金牌展演、義演”活動在北京及全國各地陸續展開,舞蹈界及社會各界對這一義舉給予大力支持,共籌善款60萬元人民幣,通過中國文聯“朝霞工程”全部捐獻給特困兒童。7月 中國舞協舉辦的“飛向未來——全國首屆大學生舞蹈比賽”在海口舉行。
2002年 1月 創刊44年的《舞蹈》雜誌再次改為月刊。4月28日至5月18日,“首屆中國舞蹈節暨舞蹈藝術博覽”在昆明舉辦,集舞蹈比賽、精品展演、論壇研討、創作工作坊、舞蹈採風、博覽交易於一體。
2003年 5月 中國舞協與各地舞協同舟共濟,全國各地舞蹈界紛紛舉辦抗擊非典晚會。
2004年 5月 中國舞協新一屆分黨組成立,馮雙白任分黨組書記,劉春香任分黨組副書記。隨後,以改革創新工作機制、創建舞協重大活動品牌、快樂工作團結奮進為目標,舞協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2005年 10月 第五屆中國舞蹈“荷花獎”民族民間舞蹈評獎在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舉行。這是“荷花獎”民族民間舞蹈獎項第一次獨立評選,也是第一次使用電視現場直播、當場亮分的方式宣傳“荷花獎”,有力地促進了中國民族舞蹈的創作,影響深遠。12月 中國舞協分黨組積極回響中國文聯黨組倡導的“送歡樂、下基層”活動,首赴門頭溝演出,受到老百姓的熱烈歡迎。
2006年 1月 經文化部正式批准,中國舞協開始跨省舞蹈考級,同時推出《中國舞蹈考級》教程。7月8日至18日,中國文聯、中國舞協主辦的“中國當代現實題材舞劇學術展演周”在北京舉行。
2007年 1月 《中國藝術報.中國舞蹈》正式創刊。3月 中國舞蹈家協會社會舞蹈教育委員會宣告正式成立。這是中國首個將行業管理納入正式議程的組織,是市場經濟與產業文化協調發展的新模式。12月7日,由中國舞蹈家協會承辦的“新農村少兒舞蹈美育工程”全國啟動儀式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
2008年 1月《舞蹈》雜誌改版,版面欄目更趨活潑,內容更加貼近實際,更注重年輕讀者的閱讀心理,全彩色印刷更鮮艷醒目。“中國國際標準舞蹈藝術表演賽”在深圳舉辦,這是自國標舞引進中國21年來首次舉行的國際標準舞的藝術表演賽。11月17日至18日,“獻給改革開放30周年—舞蹈精品晚會”在國家大劇院上演。
協會章程
總 則
一、中國舞蹈家協會是中國各民族舞蹈藝術家自願結合的、專業性民眾組織。
二、中國舞蹈家協會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為指導,堅持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團結廣大舞蹈工作者,貫徹執行文藝為廣大的人民民眾、首先是為工農兵服務的方向,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文藝方針,努力促進舞蹈藝術的繁榮,為實現四個現代化,提高全民族的科學文化水平,發展高尚的豐富多采的文化生活,建設高度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需要而努力奮鬥。
三、本會積極與世界各國舞蹈藝術家和組織建立聯繫,發展友好往來,增強舞蹈藝術的國際交流,為豐富和發展世界進步優秀的舞蹈文化,維護世界和平事業作出貢獻。
任 務
一、號召和鼓勵廣大舞蹈家: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和毛澤東思想;深入生活,密切與人民民眾的聯繫;加強藝術實踐,提高藝術修養;自覺地努力樹立辯證唯物主義、歷史唯物主義的世界觀和藝術觀。
二、鼓勵舞蹈藝術家積極創作和演出題材、體裁、風格、形式多樣化的並為人民民眾喜聞樂見的舞蹈、舞劇作品。鼓勵編導、演員、教師、理論研究人員的個人獨創性,提倡不同風格、流派的舞蹈自由競賽。評選優秀的舞蹈、舞劇作品,評選優秀的表演、教學、論述、譯著,予以物質與榮譽的獎勵。
三、加強舞蹈理論研究工作,辦好各種舞蹈刊物,出版舞蹈史、論著作,不斷探討和研究舞蹈藝術發展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積極開展學術上的自由討論,重視創作經驗的總結和交流,開展實事求是的、有藝術分析的評論工作,為逐步建立中國舞蹈理論體系而努力。
四、加強中國各民族、各地區的舞蹈藝術的寶貴遺產的收集、整理、發展的工作;協同有關單位科學地、有系統地進行中國各民族舞蹈的記錄與保存的資料檔案工作。
五、翻譯和介紹國外舞蹈藝術的史、論著作,加強了解世界舞蹈藝術現狀和科研成果的情報工作,有計畫地、積極開展國際舞蹈文化的交流活動。
六、採取有效措施,創造各種條件,培養舞蹈藝術新生力量。協同有關單位,為培養各種舞蹈藝術人才,組織各種形式的學習、進修活動,關心舞蹈藝術家的工作條件和生活福利。
七、號召專業舞蹈工作者和業餘舞蹈工作者相結合,大力促進民眾業餘舞蹈活動的繁榮和發展。
八、加強同台灣省、港澳地區和僑居海外的愛國的舞蹈家的聯繫和團結。
會 員
一、會員條件:
贊成本會會章,具有下列條件之一,並由分會或有關方面推薦,或自願向本會提出申請,經本會常務理事會審查通過者,均得為本會會員。
1.從事舞蹈藝術的創作、表演、導演、教學、理論研究、編譯、舞蹈音樂、舞蹈美術、舞蹈組織領導工作有一定成績和影響者。
2.民族、民間舞蹈家,民眾舞蹈活動家,在當地民眾中有一定影響者。
二、權利與義務:
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對本會進行批評、建議及參加本會所組織的各種活動的權利。
本會保護會員的合法權益與藝術創造成果,會員如受到無故壓制、侵犯和打擊,有權向本會反映,本會有義務為之辯護和申訴。
本會會員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法紀,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繳納會費等義務。
會員如自願退會者,可向本會申請,履行退會手續。
三、凡會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本會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後,得取消或停止其會籍。
1.因犯罪而受到國家法律制裁處分而被剝奪公民權者。
2.違反本會章程,破壞本會工作者。
組 織
一、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開一次,必要時理事會可以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出席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名額和產生辦法,由理事會討論決定。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任務是:討論和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重大計畫;修訂本會章程;審查和批准理事會的工作報告;討論和決定其他重要事項;選舉理事。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以大會選出的理事會為最高領導機構。
二、本會常設機構:
本會的常設機構為常務理事會。
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推選出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務理事若干人組成,領導會務工作。另設正副秘書長若干人,協助正副主席處理日常事務。主席、副主席、常務理事、正副秘書長任期均為五年。
理事會至少兩年召開一次,根據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決定,擬定本會的具體工作計畫,並檢查執行情況。將每年的工作情況用書面形式向本會會員做出報告。
常務理事會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必要的工作部門。
三、分會:
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成立分會,分會成立後,可按地方情況制訂分會章程和吸收會員。
本會會員得同時加入省、市、自治區分會為會員。
本會與各地區分會關係為業務上的指導與協作關係。
經 費
來自會員的會費和申請國家補助,並以舞蹈家、藝術團體的義演等方式籌集資金,由本會設立基金委員會保管,用於開展事業、評獎、會員福利等工作。
附 則
一、本會為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
二、本章程於通過之日起實行。
非法招生
關於防範不法分子利用本協會名義招生辦學
中國舞蹈家協會從未有也不能以本協會名義辦舞蹈學校或各種培訓機構,對於進來社會上頻繁出現以本協會名義辦的舞蹈教學的機構、或以本協會名義進行所謂認證的名族舞證書、肚皮舞證書等為誘惑招生的行為,皆與中國舞蹈家協會無關,特此聲明,中國舞蹈家協會是非營利性組織,中國舞協是中國各民族舞蹈藝術家和舞蹈工作者自願結合組成的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舞蹈家、舞蹈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
面對全國各族舞蹈家的希望,中國舞協將繼續履行“聯絡、協調、服務”的職責,為中國舞蹈藝術的美好未來而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