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個五年計畫(1980年—1985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六個五年計畫》(1980-1985年)是按照黨的十二大提出的到本世紀未經濟建設的戰略部署制定的,是繼“一五”計畫後的一個比較完備的五年計畫,是在調整中使國民經濟走上穩步發展的健康軌道的五年計畫。
“六五”計畫的具體要求是:繼續貫徹執行“調整、改革、整頓、提高”的方針,進一步解決過去遺留下來的阻礙經濟發展的各種問題,取得財政經濟根本好轉的決定性勝利,並且為“七五’時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奠定更好的基礎,創造更好的條件。
(1)工農業生產總值,計畫年均增長4%,在執行中爭取達到5%。(2)爭取消費品供應的數量和質量同社會購買力的增長和消費結構的變化大體適應,保持市場物價的基本穩定。(3)大力降低物質消耗特別是能源消耗,使生產資料的生產同消費資料的生產大體協調。(4)有計畫有重點地對現有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廣泛地開展以節能為主要目標的技術革新活動,同時集中必要的資金,加強能源、交通等重點建設,作好“七五”發展的銜接。(5)組織全國的科技力量,進行科技攻關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努力發展教育、科學和文化事業,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的建設。(6)加強國防建設和國防工業建設,增強防禦力量。(7)通過發展生產,提高經濟效益,適當集中資金,使國家財政收入由下降轉為上升,使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的開支逐步有所增加,保證財政收支和信貸收支的基本平衡。(8)大力發展經濟貿易,有效利用外資,積極引進國內需要的先進技術,促進國內經濟技術的發展。(9)嚴格控制人口增長,妥善安排城鎮勞動力的就業,在生產發展和勞動生產率提高的基礎上,使城鄉人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繼續得到改善。(10)加強環境保護,制止環境污染的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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