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標簡析
中國保健協會徽標,由地球上一個舞動青春的人物形象為主,表達出中國保健協會以人為本的核心價值理念,以及生命在於運動的深刻哲理,配合中英文對照名稱,顯得一目了然;而整體使用綠色,綠色是植物的顏色,在中國文化中有生命的含義,也是春季的象徵,綠色有保護色的含義,亦是環保的象徵,綠色還代和平、寧靜、自然、環保、生命、成長、生機、希望、青春等等,說明中國保健協會是集美好於身的權威組織。
業務範圍
1.開展行業、市場調查,研究本行業國內外發展情況,分析行業形勢,提出行業發展和技術進步規劃或預測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2. 接受政府委託承辦或根據市場和行業發展需要舉辦與本行業相關的展覽、論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表彰和獎勵等活動;組織人才、技術、職業培訓、開展諮詢;依照有關規定創辦刊物;
3. 幫助企業改善經營管理;
4. 接受委託組織開展行業信用等級評價及維護行業信譽等工作;
5. 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組織科技成果評價、鑑定和推廣套用;
6. 開展國內外有關保健技術的交流與合作;
7. 制定並監督執行行規行約,規範行業行為,協調同行價格爭議,維護公平競爭;協助會員開展反傾銷、反壟斷申訴應訴,以及相應的調查工作;
8. 反映會員要求,協調會員關係,維護其合法權益;
9. 經政府部門委託,參與制訂行業規劃,對行業內重大的技術改造、技術引進、投資與開發項目進行論證;
10.受政府部門委託,參與制定、修訂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組織貫徹實施並進行監督;
11.經政府部門授權參與行業生產、經營許可證發放的有關工作,參與資質審查;
12.承擔政府部門委託的其它任務等。
組織機構
秘書處:
為協會日常工作的執行機構,負責全面落實理事長辦公會的決議,各部門在秘書長領導下開展工作。
1.辦公室:
負責協會日常辦公的組織管理;以協會名義的對外聯繫、接待;有關檔案的起草、印章管理;協調各部門間分工與合作;協會網站的管理、會刊的編輯與出版。
2.會員部:
負責協會會員(個人會員、團體會員)理事、常務理事、副理事長單位的年檢、聯絡和管理工作,建立會員之家。
3.財務部:
負責協會的財務管理工作。
4.科技發展部:
負責協會的學術、評審、技術開發與諮詢服務等業務工作的策劃和組織實施。
5.會議展覽部:
負責協會主辦的重大活動及分支機構以協會名義召開的會議的協調與聯絡。
6.培訓部:
負責協會以及分支機構開展的培訓工作。
7.分支機構管理部:
負責協會各分支(代表)機構的申報、年檢、管理和聯絡工作,負責聯席單位的業務指導和聯絡工作。
8.國際合作部:
負責為企業搭建國際發展平台,尋找國際協作夥伴,以促進中國保健產業的迅速發展。
9.網路期刊部:
負責協會網站、會刊等對外宣傳工作。
10.法律事務部:
負責為會員單位提供法律諮詢和維權服務。
11.投融資服務部:
投融資部作為中國保健協會下設非營利的專業服務機構,以聚集高端投融資資源、最佳化投融資環境,提高投融資服務水平為己任,聯合境內外知名投資銀行、商業銀行、投資基金、證券交易所、產權交易所、證券公司、風險投資機構、擔保機構、財務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信評估機構等專業機構,共同組建多層次、多元化、國際化、全國性的資本市場,全力打造保健行業企業金融公共服務平台,為政府、企業、專業服務機構、投資機構提供信息、資源和增值服務,從而有力促進保健品行業的快速、健康和穩步發展。
組織章程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的名稱為中國保健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英文名稱是CHINA HEALTH CARE ASSOCIATION,縮寫為CHCA。
第二條
本協會的性質是由全國從事醫療衛生、養生保健等健康產業的生產經營、科研開發單位及健康相關領域的企業家、科技專家自願組成的民眾性行業團體,是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在遵守我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的基礎上,團結和組織全國保健行業的工作者,大力推動保健產業的發展;加強與國外保健產業的交流與合作;提高健康相關產品的質量,支持新技術的開發與推廣;服務於政府、企業和消費者,積極推進中國保健產業的振興和名牌戰略的實施,為我國乃至世界保健產業的發展做出貢獻。
第四條
本協會的業務主管單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自覺接受其業務指導和執法監督;本協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同時接受其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的會址設在北京。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包括:
3.創辦刊物,開展諮詢;4.組織人才、技術、職業培訓;
5.經政府部門同意,參與質量管理和監督工作;
6.幫助企業改善經營管理;
7.受委託組織科技成果評價、鑑定和推廣套用;
8.開展國內外有關保健技術的交流與合作;
;
10.反映會員要求,協調會員關係,維護其合法權益;
14.承擔政府部門委託的其它任務等。
會員
第七條
本協會會員有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兩種。
第八條
凡生產經營、研究開發健康相關產品的企業、事業單位(如保健食品、功能飲料、保健用品、保健器械、化妝品、涉水產品、消毒產品等),符合下列條件的均可成為本協會會員:
(一)擁護本協會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在本協會的業務領域內有一定的影響。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秘書處討論通過報理事長批准;
(三)由秘書處發給會員證書。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要求本協會維護其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的權利;
(三)享受本協會提供的各項諮詢服務的權利;
(四)對本協會給予的紀律處分有聽證、陳述和申訴的權利;
(五)參加本協會舉辦的活動並優先獲得本協會服務的權利;
(六)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的權利。
會員入會實行註冊制。會員申請加入本協會時,應當按照本協會的要求進行登記註冊。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協會的章程和行業規範;
(二)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三)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四)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活動,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五)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按規定提供有關資料;
(六)按規定交納會費和諮詢管理服務費;
(七)服從本協會的監督與管理,接受本協會的檢查與協調;
(八)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規定的其它義務。
第十二條
會員單位設會員代表一名,代表其在本協會履行職責。會員代表應當是會員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會員單位更換會員代表,須向本協會書面報告,經秘書處討論通過報理事長批准,繼任會員代表可以繼任該會員在本協會的職務。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如果一年不交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秘書處討論提交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十五條
團體會員發生合併、分立、終止等情形的,其會員資格相應變更或終止。
組織結構
第十六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會成員;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八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任期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衛生部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九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經民主協商選舉產生。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需要更換增補理事的,由推薦單位提出,常務理事會討論批准。
第二十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及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六、審議批准內部管理制度;
七、進行表彰和獎勵活動;
八、行業內的重大決策;
九、對會員違反本協會紀律和損害本協會聲譽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設立秘書處機關,下設若干專職部門,在理事會領導下,為理事、會員提供服務,並組織開展各項業務工作,必要時根據企業和社會需求,及時開發新的業務活動。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二十條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五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六條
常務理事會原則上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緊急時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七條
常務理事會選舉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若干名;決定副秘書長和本協會各部門主要負責人。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行業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九條
為使本協會能充分代表行業的意志,充分體現為企業服務的原則,常務理事、副 理事長中的企業代表應占總數的70%以上。
第三十條
本協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提名秘書長;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理事長或理事長指定人為社團法定代表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設秘書處,由專職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及各部門工作人員組成。 秘書處為本協會日常工作的執行機構,實行秘書長負責制。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責:
一、主持秘書處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完成本協會的年度工作計畫;
二、組織落實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的重要檔案;
四、組織擬定並實施內部管理制度;協調各部門、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五、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部門、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交常務理事會決定;
六、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經濟機構負責人、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七、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5年。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批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資產管理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的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政府資助、社會捐贈;
三、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七條
會費的收取按照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的辦法執行。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四十條
本協會配備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離崗位時,必須與繼任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國家財政部門的監督。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衛生部與民政部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與挪用。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根據本協會經濟狀況和個人貢獻,參照國家企事業單位或國際慣例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秘書處定期向理事會和會員代表大會報告經費收支情況。
章程修改
第四十六條
對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提交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七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衛生部審查同意,報民政部核准後生效。
終止條款
第四十八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九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衛生部審查同意。
第五十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衛生部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一條
本協會經民政部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五十二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衛生部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附則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由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四條
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註:本章程已經民政部核准並經國務院審定。
領導簡介
中國保健協會理事長張鳳樓
1965年9月畢業於北京政法學院(現中國政法大學),196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衛生部黨組紀檢組副組長、監察部派駐衛生部監察局局長、中國中醫科學院黨委書記。1993年至2005年任中央紀委派駐衛生部紀檢組組長、黨組成員。十五屆、十六屆中央紀委委員。
現任中國保健協會理事長、中國衛生監督協會會長、中國質量協會副會長。
團體成員
聯合基因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主營:基因技術
安利(中國)日用品有限公司主營:安利系列保健品,紐崔萊
山東華興紡織集團有限公司主營:紗線,海斯摩爾纖維,D+D健康內衣
天獅集團有限公司主營:天獅系列保健食品
天年生物(中國)有限公司 主營:天年系列水機
浙江揚舟保健足浴有限公司主營:足保健連鎖經營店
北京致明德康健量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主營:電子商務
冠基投資(深圳)有限公司主營::加特福GT&F奶粉,加特福乳鉻膠囊,加特福乳鉻錠
深圳萬基健康保健品有限公司主營:營養食品,功能食品,飲料
廣東綠色世紀保健品連鎖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主營:綠色世紀保健保健品連鎖專賣系統
深圳華森國際健康飲品有限公司主營:黃果樹高原珍稀礦物質天然泉水
中健行集團有限公司主營 :松珍膠囊,松花粉系列,葡萄籽膠囊,參茸膠囊,輻寧膠囊
中宏生物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主營:中宏蜂膠軟膠囊,中宏蜂王漿凍乾粉膠囊,中宏蜂膠牙膏、中宏蜂膠藥皂。
南京中脈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主營:保健床上用品,飲水機。
上海春芝堂生物製品有限公司主營:蒜製品
珍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主營::珍奧核酸
新時代健康產業(集團)有限公司主營:松花粉
委員會
中國保健協會行業標準化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行標委”)成立於2004年,是經衛生部、民政部批准註冊的專門從事保健標準技術與管理的工作委員會。委員會是由龍頭、骨幹企業,以及保健、紡織、生物、醫療、檢驗等機構的專家學者組成。
行標委主要工作範圍是建立和完善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含保健功能紡織品)、保健器械、特殊化妝品、保健行為等及其原材料等的基礎性標準、質量技術指標、標準檢測方法等標準體系。
組織完成《保健功能紡織品CAS 115-2005》協會標準(已於2006年5月正式公開發布),《電解制水機》協會標準(已於2007年3月22日正式公開發布),參與了中國輕工業聯合會QB/《大豆肽粉》行業標準的研發和起草等工作。
2007年行標委又受理和啟動了《銀杏葉提取物(原料、產品)》等首批22個標準項目,為行業自律,維護企業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規範保健品市場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入會條件
副理事長
1. 副理事長會員單位企業淨資產應達到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
3. 企業三年內沒有因嚴重違法、違規經營受到處罰,且沒有因產品質量糾紛而被消費者起訴並被終審判決敗訴
4. 企業的淨資產和營業收入均列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健康產品企業前列
5. 企業積極協助協會秘書處開展工作
常務理事
1. 企業淨資產達到人民幣300萬元以上
2. 企業三年內沒有因嚴重違法、違規經營受到處罰,且沒有因產品質量糾紛而被消費者起訴並被終審判決敗訴
3. 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模範執行協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積極配合協會秘書處的工作
理事
1. 企業淨資產達到人民幣100萬元以上
2. 企業近三年內沒有因嚴重違法、違規經營受到處罰
3. 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
團體
1. 主營業務為從事健康產品(包括但不限於保健食品、營養品、功能飲料、保健器械、化妝品、涉水產品、消毒品)的研究開發及生產經營、科研及從事保健服務等企事業單位均可申請成為本會團體會員
2. 生產經營企業應具備註冊資金人民幣50萬元以上其生產的保健產品獲國家或相應部門批准
3. 加工生產型企業必須通過GMP認證後方可申請成為本會團體會員
4. 擁護本協會章程並接受本協會的行業管理與協調,自願加入本協會
個人會員
1. 凡擁護協會章程,自願加入本會的會員企業領導及職能部門負責人
2. 其他社團的會員符合上述條件者均可申請成為本會個人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