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協七大
中國音樂家協會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2009年12月15日在北京召開。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宣部部長劉雲山出席開幕式並講話,強調廣大音樂工作者要緊跟時代前進步伐,順應人民民眾對文化生活的新期待,弘揚主鏇律、提倡多樣化,譜寫出更多無愧於時代、無愧於人民的精品力作,努力鑄造中國音樂的新輝煌。
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國文聯主席孫家正出席大會。來自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解放軍、中直機關等單位的音樂工作者代表參加會議。在2009年12月17日閉幕的大會上,大會選舉產生了中國音樂家協會新一屆領導機構,陝西省文聯主席、西安音樂學院院長趙季平高票當選中國音樂家協會主席。王次炤、葉小鋼、印青、余隆、宋飛(女)、宋祖英(女、苗族)、張國勇、努斯勒提·瓦吉丁(維吾爾族)、孟衛東、顧欣、徐沛東、彭麗媛(女)、廖昌永、譚利華等14人當選副主席(以上按姓氏筆畫排序)。
根據《中國音樂家協會章程》第二十六條規定,中國音樂家協會第七屆主席團第一次會議研究決定:推舉吳祖強、傅庚辰(滿族)2名同志為中國音樂家協會第七屆名譽主席;聘請才旦卓瑪(女、藏族)、王世光、王立平(滿族)、孫慎、嚴良堃、李谷一(女)、吳雁澤、谷建芬(女)、閔慧芬(女)、陸在易、金鐵霖(滿族)、周小燕、鮑蕙蕎(女)等13名同志為中國音協第七屆顧問(以上按姓氏筆畫排序)。
中國音協新主席趙季平坦言:自己壓力很大
陝西省委宣傳部昨專門發賀信,稱趙季平的當選,是陝西音樂界的光榮。有媒體記者在17日專訪趙季平時,他說雖已身為中國音協主席,但是最重大的使命仍是作曲。新官上任,趙季平坦言自己壓力很大,“大家把這個榮譽給你,壓力很大,感覺肩上使命很重,但也是一種激勵。新的中國音協主席團是很有活力、很年輕的一個班子。比如有宋祖英、彭麗媛、宋飛、廖昌永、印青、徐沛東等很多大家熟悉的藝術家。這是一個很有凝聚力的團隊,我的任務是把這些優秀的人才團結起來。”趙季平說希望通過大家的努力,為中國樂壇做一個好的引導,朝更健康的方向發展。而作為西安音樂學院的院長,他也絲毫不避諱地表露出“偏心”,“以後我肯定會為西安音樂學院搭建一個更高的平台,為學校做一些事情,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趙季平是中國樂壇著名的高質高產音樂家,尤其是在影視音樂上的成就卓越。他的《紅高粱》《大紅燈籠高高掛》《好漢歌》等多部影視作品的主題曲都堪稱經典。他為電影《孔子》創作的配樂,很讓人期待。一直作為張藝謀的御用電影配樂,在張藝謀的最新作品《三槍拍案驚奇》中,張藝謀起用了趙季平的兒子趙麟,趙季平說:“這次是藝謀自己找的趙麟,我聽了《三槍》的音樂,覺得年輕人有很大膽的嘗試,我很支持。音樂本身就是多樣化的。”
領導簡介
傅庚辰
1935年11月生於黑龍江省雙城堡,
1948年3月參加革命。曾在東北音樂工作團、東北文工團、東北人民藝術劇院歌舞團、中國人民志願軍文工團、總政歌舞二團、八一電影製片廠、總政歌舞團、中國人民解放軍藝術學院等單位工作。曾畢業於東北魯迅文藝學院、瀋陽音樂學院、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防大學。擔任過總政歌舞團團長、解放軍藝術學院院長兼黨委書記,索波特第22屆歌曲節評審。曾任全國政協教科文衛體委會副主任、中國音樂家協會主席、中國文聯榮譽委員、中俄友好協會顧問。現任中國音樂家協會名譽主席。
吳祖強
作曲家。原籍江蘇武進。1927年7月24日生於北京。國小和中學時代在音樂家盛家倫、張定和的影響下立志學習音樂。1947年入南京國立音樂院理論作曲系,師從江定仙。1952年在中央音樂學院畢業後,赴蘇聯留學,入莫斯科國立柴科夫斯基音樂學院理論作曲系學習。1958年畢業歸國,在中央音樂學院作曲系任教,歷任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1978年任中央音樂學院副院長,1982年任院長。他曾作為中國音樂家的代表,赴蘇聯、英國、捷克斯洛伐克、日本等國家訪問,並多次擔任國際音樂比賽評審。1979年被選為中國音樂家協會常務理事。1985年起任中國音樂家協會副主席。現任中國音樂家協會名譽主席。
趙季平
作曲家。畢業於西安音樂學院作曲系,
並於中央音樂學院進修。曾任中國音樂家協會主席,現任中國音樂家協會名譽主席、陝西省文聯主席、西安音樂學院院長。主要作品有民族樂隊交響詩《東渡》,管子與樂隊《絲綢之路幻想組曲》,第一交響樂《2000》,舞劇《大漠孤煙直》,歌曲《春江花月夜》等。另外為數十部電影電視劇創作音樂,代表作有電影《黃土地》《紅高粱》《秋菊打官司》《霸王別姬》《五個女子和一根繩子》等,這些影視作品先後在國內外獲獎。
徐沛東
1970年考入福州軍區歌舞團任首席大提琴。
1976年考入中央音樂學院作曲系,師從杜鳴心教授。1979年畢業,同年回福州軍區歌舞團任作曲及指揮。1985年調入中國歌劇舞劇院任作曲、指揮。曾任中國歌劇舞劇院創作室主任、副院長等職。國家一級作曲,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全國文化系統先進工作者。現任中國文聯副主席、中國音樂家協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
彭麗媛
彭麗媛,中國著名女高音歌唱家,中國當代民族聲樂代表人,
中國第一位民族聲樂碩士,中國人民解放軍最年輕的文職將軍,也是深受軍內外觀眾喜愛的著名軍旅歌唱家,第八屆、九屆、十屆全國政協委員,總政歌舞團第一批“國家一級演員”,享受國務院頒發的第一批“政府津貼”。曾任中華全國青聯聯合會副主席、總政歌舞團團長、中國音樂家協會副主席,現任中國文聯副主席、解放軍藝術學院院長。
宋祖英
宋祖英,女,苗族,1966年8月生,湖南古丈人。1981年8月參加工作,
1991年入伍,1999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文職三級,專業技術三級(少將級別),正軍級。中國音樂學院民族聲樂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藝術學博士學位。現任海軍政治部文工團團長、中國音樂家協會副主席。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第十屆、十一屆、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2004年當選雅典奧運會北京站火炬手,2008年8月7日作為北京奧運會火炬手在地壇拜祭壇點燃聖火盆。連續24年登上中央電視台春節聯歡晚會的舞台,全球唯一一位連續放歌世界盃(2002日韓)、奧運會(2008北京)、世博會(2010上海)、亞運會(2010廣州)、大運會(2011深圳)的歌唱家。2006年,專輯《百年留聲》獲第49屆格萊美“最佳古典混合音樂專輯”提名獎,2007年獲甘迺迪藝術金獎。10月12日是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的“宋祖英日”。
歷任領導
第一屆(1949年7月)
主席:呂驥
副主席:馬思聰、賀綠汀
第二屆(1960年8月)
主席:呂驥
副主席:馬思聰、賀綠汀、查阜西
第三屆(1979年11月)
主席:呂驥
副主席:賀綠汀、李煥之、李凌、周巍峙、丁善德、時樂蒙、趙渢、才旦卓瑪、孫慎、周小燕
第四屆(1985年5月)
名譽主席:呂驥、賀綠汀
主席:李煥之
副主席:丁善德、才旦卓瑪、孫慎、李凌、李德倫、時樂蒙、沈亞威、嚴良堃、吳祖強、周小燕、趙渢、施光南、瞿維、瞿希賢
第五屆(1999年12月)
名譽主席:呂驥、李煥之、吳祖強
主席:傅庚辰
副主席:吳雁澤(常務)、才旦卓瑪、王世光、王立平、王次炤、李谷一、谷建芬、閔惠芬、陸在易、金鐵霖、趙季平、鮑蕙蕎
第六屆(2004年12月)
名譽主席:吳祖強
主席:傅庚辰
副主席:徐沛東(常務)、王世光、王立平、王次炤、吳雁澤、李谷一、閔惠芬、陸在易、金鐵霖、趙季平、鮑蕙蕎、廖昌永、譚利華、葉小鋼
顧問:才旦卓瑪、孫慎、嚴良堃、時樂蒙、谷建芬、周小燕、瞿希賢
第七屆(2009年12月)
名譽主席:吳祖強、傅庚辰
主席:趙季平
副主席:王次炤、葉小鋼、印青、余隆、宋飛、宋祖英、張國勇、努斯來提·瓦吉丁、孟衛東、顧欣、徐沛東、彭麗媛、廖昌永、譚利華
顧問:才旦卓瑪、王世光、王立平、孫慎、嚴良堃、李谷一、吳雁澤、谷建芬、閔惠芬、陸在易、金鐵霖、周小燕、鮑蕙蕎
第八屆(2015年6月)
名譽主席:吳祖強、傅庚辰、趙季平
主席:葉小鋼
副主席:印青、關峽、關牧村、余隆、宋飛、宋祖英、張千一、張國勇、孟衛東、趙塔里木、徐沛東、韓新安、廖昌永、譚利華
顧問:才旦卓瑪、王世光、王立平、王次炤、孫慎、嚴良堃、李谷一、吳雁澤、谷建芬、陸在易、努斯來提·瓦吉丁、金鐵霖、周小燕、鮑蕙蕎
發展回顧
中國音樂家協會成立半個多世紀以來,在以呂驥同志為首的老一輩音樂家的領導下,堅持為人民服務的正確方向,發揚革命音樂的光榮傳統,為社會主義音樂事業的繁榮和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進入新世紀後,我國的經濟蓬勃發展,社會生產力、綜合國力、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國家在世界上的地位更加突出,更加重要,影響更大。在這種新的形勢下,中國音樂家協會的工作也有了長足的進步,我們國家的音樂生活呈現出空前繁榮火熱的新局面。
民眾音樂生活豐富多彩。其中,民眾性的歌詠活動,可以說是遍及全國:大型合唱節、國際合唱節、民眾性歌詠比賽比比皆是。在公園,在廣場,在社區,在軍營、學校、企業,從城市到鄉村,到處充滿著歌聲,我國已經進入了一個激揚著音樂的時代!這是我國經濟發展、政治穩定、民族團結、社會進步在音樂生活上的反映。中國人從來沒有過上現在這樣的好日子,他們發自內心的縱情歌唱!
音樂教育和普及工作空前發展,文革前我國只有7所音樂院校,現在有300多所。連一些綜合性大學和民辦學校都成立了音樂學院。有千百萬人參加音樂培訓和音樂考級,它豐富了民眾的業餘生活,促進了青少年音樂素質的提高,也拉動了文化內需上百億元,這不僅在文化上,就是在經濟上也是一個巨大貢獻!音樂教育的發展,推動了大量優秀音樂人才的湧現,我國年輕優秀的人材在國際比賽中頻頻奪冠,遍及聲樂、器樂、作曲等各方面。他們的成就令世界樂壇刮目相看。
演出市場空前活躍。《阿依達》、《圖蘭朵》、《悲慘世界》、世界三大男高音等一些著名劇目、交響樂團和藝術家相繼來華獻藝。同時,中國音樂家協會也積極走出國門,奧地利金色大廳連連舉辦中國的音樂會,不僅中央院團去,各省院團也去,交響樂團、民樂團、民歌和京劇都到那去演出,金色大廳的門檻都快被中國人踏破了!海外學子紛紛回歸,在各大音樂學院任職。許多外國演奏家相繼應聘中國各地樂團,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我國音樂事業的興旺繁榮和強大的吸引力。
七次文代會以來,中國音樂家協會團結全國廣大音樂工作者,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偉大旗幟,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弘揚主鏇律,提倡多樣化,努力落實“聯絡、協調、服務”的職能,為推動我國音樂事業的繁榮和發展,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2001年,為紀念中國共產黨建黨80周年舉行了“陽光下的祖國”等三台專題交響音樂會;2002年中國音協與雲南省、玉溪市共同舉辦了紀念聶耳誕辰90周年紀念會,傅庚辰做了《時代的號角,人民的知音》的講話,提出了作曲家要“與時代同呼吸,與人民共命運”的論點,此文被雲南用作聶耳圖像集和評論聶耳文集的序言,同年九月,被中共中央機關刊物《求是》轉載;在黨的十六大召開之際,成功舉辦了“鐘鳴盛世”音樂會;2004年6月中國音協召開了兒童歌曲創作研討會,傳達貫徹中央指示,採取重點委約與普遍徵集相結合的方式,與共青團中央、中央電視台相結合,同年舉行了少兒歌曲電視大賽,推出了《作一個合格小公民》、《憫農》等一批優秀少兒歌曲;2005年6月,舉辦了紀念冼星海誕辰100周年座談會和音樂會,音樂經典《黃河大合唱》唱響人民大會堂,在座談會上,傅庚辰作了《星海的路》的長篇發言,論述了冼星海一生所走過的“充滿艱辛的路”、“奮鬥不息的路”和“人民音樂的路”;同年8月,在廈門舉辦了紀念抗戰勝利60周年全國合唱展演,在廣州和北京舉行了《民族之聲交響音樂會》,中宣部文藝局就這場音樂會專門召開了座談會,以推動民族交響樂的創作;2006年7月,在北京舉辦了以老一輩革命家詩詞歌曲為主要曲目的“創業者的歌”——慶祝中國共產黨建黨85周年和中國工農紅軍長征勝利70周年專場音樂會。
中國音樂“金鐘獎”在中國音樂事業中,在社會音樂生活中,在繁榮音樂創作、推出優秀新人、褒獎音樂前輩、提高國民音樂素質等諸多方面成為一道亮麗的風景線,成為中國音協活動的龍頭。正如《金鐘之歌》所唱:“金鐘響,金鐘響,金鐘聲聲傳四方,那是生命的光芒,那是心靈在歌唱,難忘這金鐘響。”這個經中央批准的、全國唯一的綜合性專家大獎的影響日益深入人心不斷擴大。廣大音樂工作者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中國音協先後組織了百餘位著名詞曲作家赴江西、延邊、雲南、寧夏、黑龍江等十餘個省市深入生活,開展採風活動,創作了一大批歌頌祖國改革開放成果、民眾喜聞樂見的音樂作品:歌劇、交響樂、歌曲、民族管弦樂等各方面都湧現出許多優秀之作。紀念抗日戰爭勝利60周年和中國工農紅軍長征勝利70周年的活動讓交響樂等大型音樂作品的創作更加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例如《民族之聲》、《長征》、《英雄河北》、《三峽回想》等交響音樂會。
中國音協國際交流活動空前活躍。在中國舉辦了“蕭邦歲月—波蘭音樂周”,在波蘭舉辦了“古樂精華—中國音樂周”;在法國和波蘭舉辦了“中國古樂器展”;2005年7月,邀請世界青年交響樂團來華巡演;2006年10月,在北京舉辦了第6屆國際青年音樂聯盟年會暨代表大會;此外,還舉辦了數次“國際音樂大師班”:在國內外產生了良好的反響。根據廣泛的世界呼聲,世界音理會決議2007年在中國召開世界音樂大會。
2004年12月,中國音協召開了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順利完成換屆。在大會精神的鼓舞下,協會認真搞好自身建設,加強內部管理,積極探索事業單位改革,逐步形成了一支富有奉獻精神和創造活力的幹部隊伍,各方面取得新的進展,工作邁上了新台階,事業開創了新局面。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了建設和諧文化的重大任務,全國廣大音樂工作者肩負重大的歷史使命:音樂對於提高人的素質和生活質量,充實人們的精神世界,促進社會和諧有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音樂的本質,是給人以美的享受。人民的音樂,要給人以鼓舞、給人以力量、給人以教育、給人以歡樂、給人以陶冶、給人以啟迪、給人以美的享受。在我們偉大祖國的文明史上,音樂不僅是娛悅身心,更是治國安邦的大計,要讓音樂使人們的精神高尚起來。中國音樂家協會要深刻意識到時代的責任,要團結全國廣大音樂工作者,大力繁榮音樂創作,提高表演藝術水平,抓好音樂理論和評論,做好音樂教育和音樂普及,為廣大人民民眾提供更多、更好的音樂食糧,要踏準時代的節拍,與時代同呼吸,與人民共命運,讓我們偉大的祖國和人民在美好音樂的伴隨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國家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期刊宗旨
1、《人民音樂》(月刊):理論性、評論性刊物。介紹和評論中外樂壇創作、理論、表演等各領域的成果和音樂家。
2、《音樂創作》(月刊):發表音樂作品的刊物。以中小型器樂和聲樂作品為主,對國外近現代作品也有選載並輔以文字介紹。
3、《詞刊》(月刊):以發表歌詞新作為主,並介紹國內外優秀詩作、詞作。
4、《歌曲》(月刊):以發表歌曲作品為主,並有歌曲和歌曲作家的介紹和評論。
5、《兒童音樂》(月刊):以發表兒童演唱的歌曲為主,並有部分對歌曲和歌曲作家的介紹。
出版機構
中國音樂家協會雜誌社:管理音樂雜誌的印刷、出版、發行事宜。
中國音樂家音像出版社:錄製、出版、發行國內外音像製品。
下屬單位
下屬專業學會、研究會及表演團體
01、中國音協中國音樂史學會
02、中國音協馬思聰研究會
03、中國音協中國音樂美學學會
04、中國音協南音學會
05、中國音協美國音樂研究會
06、中國音協律學學會
07、中國音協中國民族樂器學會
08、中國音協民族管樂研究會
09、中國音協中國傳統音樂學會
10、中國音協揚琴研究會
11、中國音協中國擂琴研究會
12、中國音協琵琶研究會
13、中國音協北京古琴研究會
14、中國音協二胡研究會
15、中國音協咽音藝術教育中心
16、中國音協民族合唱團
17、中國音協北京現代音樂學會
18、中國音協交響樂學會
19、中國音協大提琴學會
20、中國音協星海合唱團
21、中國音協手風琴學會
22、中國音協圓號學會
23、中國音協打擊樂學會
24、中國音協低音提琴學會
25、中國音協鋸琴學會
26、中國音協豎琴學會
27、中國音協單簧管學會
28、中國音協鋼琴律學學會
29、中國音協少兒小提琴教育聯誼會
30、中國音協高等師範院校理論作曲學會
31、中國音協奧爾夫學會
32、中國音協科達伊學會
33、中國音協音樂教育學學會
34、中國音協師範聲樂教育學會
35、中國音協師範院校合唱學會
36、中國音協蕭友梅音樂研究會
37、中國音協電子琴學會
38、中國音協中國音樂基本理論學會
39、中國音協中國聲樂學會
40、中國音協世界民族音樂學會
41、中國音協東方音樂學會
42、中國音協音樂療法學會
43、中國音協愛樂男聲合唱團
44、中國音協音樂教師聯誼會
45、中國音協師範院校基本樂科學會
46、中國音協電視音樂學會
47、中國音協古箏學會
48、中國音協數位化音樂教育學會
49、中國音協音樂心理學學會
50、中國音協吉他學會
協會章程
中國音樂家協會章程(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中國音協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總則
第一條 中國音樂家協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全國各民族音樂家組成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音樂界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文藝、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條 中國音樂家協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鏇律,提倡多樣化。高舉旗幟、圍繞中心、服務人民、改革創新,團結廣大音樂家和音樂工作者,繁榮發展社會主義音樂事業,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推動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努力奮鬥。
第三條 本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各項法律、法規,按照本會章程開展活動。努力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任務
第四條 本會對會員有聯絡、協調、服務的職責,發揮組織、引導、服務、維權的作用。
第五條 按照德藝雙馨的要求,努力提高音樂隊伍的思想道德素質、文化修養和業務水平。不斷加強行業服務、行業管理、行業自律。
第六條 組織會員深入生活,開展創作活動。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鼓勵探索和創新,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音樂傳統,著眼於世界文化發展的前沿,學習、借鑑世界各國優秀文化成果。提倡題材、體裁、形式及風格、流派的多樣化。繁榮音樂創作,不斷提高音樂作品的思想和藝術水平。
第七條 組織中國音樂金鐘獎等比賽、評獎活動,對優秀的音樂創作、音樂表演、音樂理論成果以及對在音樂教育和其它音樂工作中有顯著貢獻的音樂家予以獎勵和表彰。
第八條 舉辦演出觀摩和交流座談等活動,促進音樂表演藝術和音樂教育事業的發展與繁榮。
第九條 組織學術研討活動,促進評論、理論工作的提高與發展。辦好音樂刊物,努力反映音樂創作、表演、理論、教育等方面的現狀與成果。
第十條 組織會員蒐集、整理、研究我國各民族及民間的音樂文化遺產,繼承和發揚民族音樂的優良傳統。
第十一條 開展社會音樂活動,組織會員參加音樂普及工作,關心、參與國民音樂教育,努力提高國民音樂素質。
第十二條 促進並加強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及海外僑胞中的音樂組織和音樂家的聯繫和往來,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和促進祖國統一貢獻力量。
第十三條 促進國際音樂文化交流,增進同各國音樂家的團結和友誼,為世界音樂文化的發展做出貢獻。
第十四條 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及社會各界的合作,依據國家政策發展音樂文化產業。
第十五條 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發現、培養新生力量,發展有貢獻的音樂工作者入會。
會員
第十六條 中國音樂家協會實行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制。
第十七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音樂家協會為本會團體會員。各全國性產業文聯所屬音協,贊成本會章程,並提出申請,經中國音協主席團批准,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中國人民解放軍及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文化主管部門視同於團體會員。
第十八條 凡是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份,在音樂工作中有一定成就的音樂工作者,贊成本會章程,本人提出申請,由兩名中國音協會員介紹並經所在團體會員單位或本會指定機構推薦,經本會審批,履行必要手續後,即可成為中國音協會員。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音樂家和音樂工作者,贊成本會章程,由本人提出申請,並經有關方面推薦,報本會批准並履行手續後,可成為本會個人會員。
入會條件細則依據本章程另行制訂,經主席團批准後,由駐會領導機構組織實施。
第十九條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參加本會活動,維護本會權益,按期交納會費的義務。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對本會工作監督、批評和建議的權利。會員有退會自由。
第二十條 凡嚴重違反本會章程或因違法犯罪而觸犯刑律者,經本會主席團討論通過,取消其會籍。
第二十一條 凡對我國音樂事業有特殊貢獻的台灣同胞和海外僑胞中的音樂家,經審核批准,可授予名譽顧問、名譽理事、名譽會員。
組織
第二十二條 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全國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1. 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2. 審議工作報告;
3. 制定和修改《中國音樂家協會章程》;
4. 選舉產生領導機構;
5. 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二十三條 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由各團體會員和相關單位推舉產生,並根據情況確定部分特邀代表。各團體會員一名主持日常工作的負責人為全國代表大會的團體會員代表,同時作為代表該團體會員的理事候選人。代表團體會員的理事,工作變動後由團體會員另行推舉更替人選,報本會主席團備案。
第二十四條 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理事會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由主席、副主席組成主席團。主席團任命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
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理事會閉會期間,由主席團行使理事會的職權。
駐會副主席主持協會日常工作。
第二十五條 全國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理事會不定期舉行,由主席團主持。主席團會議由主席或主席委託駐會副主席主持,可根據需要隨時召開。
第二十六條 本會設立名譽主席、顧問等榮譽職務,由主席團推舉或聘請。擔任名譽職務者不再兼任理事。
經費
第二十七條 本會經費來源:國家撥款,會員會費,社會贊助,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條 本會經費、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挪用。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會的英文名稱是CHINESE MUSICIAN’ASSOCIATION(縮寫:CMA),會址設在北京。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本會全國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其修改權屬本會全國代表大會。章程條文的解釋權屬中國音樂家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