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空軍,受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並統一指揮陸軍航空兵和海軍航空兵,還負責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空。部隊共有33萬名人員與逾2,500架作戰軍用飛機,其中1,617架為戰鬥機。中國空軍是亞洲第一大空軍部隊,也是規模僅次於美國空軍與俄羅斯空軍的世界第三大空軍部隊。
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下轄瀋陽、北京、蘭州、濟南、南京、廣州、成都七個軍區空軍,在重要方向和重要目標區設有軍或相當于軍的基地。著名飛行員有王海、蔣道平、李劍英等。
主要兵種
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領導機關設有司令部、政治部、後勤部、裝備部,其下的基本組織層次為:軍區空軍、空軍軍(基地)、師(旅)、團(站)、大隊(營)、中隊(連)。軍區空軍根據任務轄一至數個空軍軍(基地)或航空兵師,一至數個防空混成師、地空飛彈師(旅、團)、雷達旅(團)或高炮旅(團)。空軍軍(基地)下轄數個航空兵師及必要的戰鬥保障、勤務保障部(分)隊。
殲擊航空兵的武器裝備殲擊航空兵裝備有國產的多種型號殲擊機和引進的第三代戰鬥機。機載武器除航炮外,還可攜載航空火箭彈、航空炸彈和中、近距空空飛彈,可用以在中距攔射和近距格鬥中殲敵航空器。
轟炸航空兵的武器裝備轟炸航空兵裝備有轟炸機,它作戰半徑較大,載彈量多,可攜載各類常規炸彈(航爆彈、航殺彈、航殺爆彈、航穿彈、航燃彈、航子母彈、航坦彈等)、制導炸彈,也可攜載核彈,還可攜載照明彈、煙幕彈、照相彈等輔助炸彈。
強擊航空兵的武器裝備強擊航空兵裝備有強擊機。機載武器有航炮、航空火箭彈、航空炸彈等。
偵察航空兵的武器裝備偵察航空兵裝備有多種型號的偵察機。機載設備有航空照相機、側視雷達、電視和紅外偵察設備等。
運輸航空兵的武器裝備運輸航空兵裝備有運輸機和直升機。
此外,航空兵還有電子戰、空中加油等各種專業飛機。
地空飛彈兵和高射炮兵的武器裝備地空飛彈兵裝備有多種類型的地空飛彈,其中引進的第三代地空飛彈,是一種全天候、大空域、多通道、自行式防空飛彈系統,可用於抗擊敵大規模空襲和在強電子干擾條件下,抗擊不同高度的集群目標及巡航飛彈。高射炮兵裝備有57毫米、100毫米的高炮。這些高炮系統配有炮眼雷達,具有全自動、全天候作戰能力,射速快,可以連續射擊。
發展歷史
創建時期(1949.1~1953.12)
中國共產黨很早就重視發展航空事業。在革命戰爭年代極端困難條件下,培養、儲備了一批航空技術人才。大革命時期,選派共產黨員進國民革命軍航空學校學習。土地革命戰爭時期,選調一些共產黨員、共青團員到蘇聯學習航空技術。抗日戰爭時期,選調一批共產黨員到國民黨航空學校和新疆邊防督辦公署航空隊學習;在延安開辦培養航空機械工程人才的學校。解放戰爭時期,在東北創辦人民軍隊第一所航空學校,培養航空技術人才,為建立人民空軍做準備。1949~1953年,根據中共中央決策,在陸軍基礎上建設空軍。逐步建立健全作戰指揮、教育訓練和勤務保障體系,遂行要地防空任務,組成中國人民志願軍空軍參加抗美援朝,支援陸軍部隊進軍西藏和進行圍剿土匪作戰,成為一支有一定戰鬥力的空中力量。
成立領導機關 1949年1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目前形勢和黨在一九四九年的任務》的指示中提出,1949年及1950年,爭取組成一支能夠使用的空軍。3月30日,在北平(今北京)成立軍委航空局,常乾坤任局長、王弼任政治委員。統一領導全國的航空工作,組織接管繳獲的航空器材、修復機場、收容教育改造國民黨空軍航空技術人員,為建立人民空軍創造條件。
7月10日,中共中央毛澤東主席寫信給周恩來,提出建立人民空軍。周恩來隨即組織籌建空軍的工作。26日,中央軍委決定,以中國人民解放軍第14兵團機關和軍委航空局合併組成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領導機構。10月25日,任命劉亞樓為空軍司令員、蕭華為空軍政治委員兼政治部主任。11月11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司令部在北京成立,原軍委航空局撤銷,其人員及業務移交空軍司令部。空軍領率機關先後設參謀部(司令部)、訓練部、政治部、工程部、後勤部、幹部部和空軍直屬政治部等部門。
1949年4月~1950年1月,先後成立華北、華東、華中(後改中南)、西北、西南、東北軍區司令部航空處,歸所在軍區建制。統一領導接收、管理國民黨空軍遺留的航空設施、物資和人員,辦理航空業務。1950年8月~1951年12月,以各軍區司令部航空處和陸軍部分軍、師機構為基礎,先後成立華東、東北、西南、中南、華北、西北軍區空軍司令部。1952年3月,中央軍委決定,對全國各戰略區的空軍部隊、學校、機關,實行由軍委空軍領導機關和各大軍區領導機關雙重領導,各大軍區主要為作戰指揮關係,軍委空軍主要為建制領導關係,空軍部隊建設和管理由軍委空軍統一負責。
1950年6月朝鮮內戰爆發後,以美國為首的“聯合國軍”出兵干涉,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處境危急,中國的安全受到嚴重威脅。在中國人民志願軍地面部隊入朝作戰不久,中共中央決定,組成中國人民志願軍空軍,參加抗美援朝作戰。1951年3月,成立中朝空軍聯合司令部,統一領導指揮志願軍空軍。11月,在遼西省開原(今遼寧開原)組建1個空軍軍部;1952年8月、1953年3月,在遼東省安東(今遼寧丹東)、上海、山東濰坊各組建1個空軍軍部,加強空軍部隊的領導指揮。
建立院校培訓體系 1949年7月,中共中央在籌劃建立人民空軍時決定,以東北老航校的幹部、學員為骨幹,請蘇聯派出專家協助,向蘇聯購買飛機和航空器材,儘快建立一批航空學校。至1950年1月,新建7所航空學校,以速成方式培養飛行、航空機務等專業技術人才。1951年以後,繼續新建航空學校,並將飛行人員和地勤人員同校合訓改為分校培訓。到1953年底,空軍有13所航空學校,培訓飛行人員5945名(其中女飛行人員55名)、航空機務人員2.4萬餘名、其他幹部近1400名。1950~1953年,先後成立8個航空預科總隊(後改稱航空預備學校),對準備入航空學校的學員集中進行預科教育。1951~1953年,還先後成立機務學校、幹部學校(1952年9月改稱空軍政治幹部學校)和指揮員訓練班,逐步建立多種類型、綜合性院校培訓體系。
組建部隊 空軍成立初期,中央軍委採納空軍關於在陸軍基礎上進行建設的指導方針。1950~1951年,從陸軍部隊調給空軍12個師部、49個團部,用於組建空軍部隊。1950年6月19日,空軍第一支航空兵部隊在南京組建,稱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第4混成旅。7月26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支空降兵部隊在上海組建,稱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陸戰第1旅,後改稱空軍陸戰第1師、傘兵教導師。11月2日,空軍部隊的旅改稱師。24日,在四川新津組建空軍第一個運輸航空兵團。1951年4月24日,組建空軍第一個運輸航空兵師。至1953年底,空軍部隊發展到28個師,各型飛機3000餘架。
建立保障體系 空軍成立初期,在國家經濟很困難的情況下,中共中央決定整修和新建一批機場,保障航空學校和航空兵部隊使用。雷達、通信、氣象等保障機構也陸續建立。空軍專用經費和物資由空軍負責供應,全軍通用經費和物資由軍區負責供應。全軍實行新的供應保障體制後,1952年9月1日起,空軍按照建制關係全面組織後勤供應保障,基本上實行空軍—軍區空軍—部隊供應體制。在東北、華東成立有空軍後方勤務部分部,每個分部負責1個地區或1個作戰方向空軍部隊的後勤供應保障。
擔負作戰任務 中共中央最早賦予空軍的任務是參加解放台灣作戰。1950年,韓戰爆發後,中共中央決定組成中國人民志願軍空軍,參加抗美援朝作戰。1950年12月~1953年7月,中國人民志願軍空軍共擊落以美軍為首的“聯合國軍”飛機330架、擊傷95架;被擊落231架、被擊傷151架。有300多個單位、8000餘人立功,其中6個單位榮立集體一等功,21人獲英雄、模範稱號。
1952~1953年,在國土防空作戰中,共擊落、擊傷入侵和竄擾飛機8架。1952年9月20日,擊落入侵上海地區的美軍B-29型轟炸機1架,取得空軍國土防空的首次戰果。1950年4月~1952年11月,支援陸軍部隊進軍西藏,在康藏高原開闢航線25條,空投各種物資2326噸。1952年7月,配合陸軍部隊圍殲四川黑水和甘肅南部等地區土匪,實施空中偵察、轟炸、掃射、散發傳單和後勤支援。
全面發展時期(1954.1~1966.4)
根據1953年12月7日~1954年1月26日召開的全國軍事系統黨的高級幹部會議決定,空軍全面加強建設。按照中央軍委統一部署,1957年5月,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與防空軍合併為空軍,實行空防合一體制,並進行精簡整編。隨著主要武器裝備由中國自行生產,部隊進一步發展,戰鬥力顯著增強,在國土防空和協同陸、海軍解放沿海島嶼等作戰中取得突出戰績。
空軍與防空軍合併1957年2月21日,中央軍委決定,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與防空軍合併為空軍。5月17日,空軍、防空軍機關合署辦公。劉亞樓任司令員,吳法憲任政治委員。各軍區空軍、防空軍機關陸續合署辦公。7月26日,防空軍軍種名稱撤銷,原防空軍部隊、學校劃歸空軍建制。
加強領導指揮機構建設 空軍與防空軍合併後,進一步加強空軍領導指揮機構建設。1956年3月,在河北楊村(今天津楊村)組建1個空軍軍部,1957年12月移駐濟南。1958年8月,成立福州軍區空軍領導機關,統一領導指揮駐福建、江西省的空軍部隊。1958年11月~1960年2月,在吉林、廣東、福建各組建1個軍級指揮機構。1960年8月、1965年10月,先後成立昆明、成都軍區空軍領導機關。
按照與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機關對口的原則和空軍業務工作特點,空軍領率機關機構設定陸續調整。至1966年5月,設有11個部:司令部、政治部、後勤部、工程部、軍訓部、軍校部、科研部、高射炮兵指揮部、第二高射炮兵指揮部、雷達兵部、直屬政治部。
擴建部隊 1956年9月,開始裝備中國自行生產的作戰飛機,並繼續從國外購買部分飛機等裝備,部隊逐步發展。1958年10月,組建第一批地空飛彈兵部隊。1959年開始,殲擊航空兵師陸續組建主要用於夜間作戰的分隊。為提高機動作戰能力,1961年下半年,航空兵部隊全面實行基地化。飛行團改為飛行大隊。基地歸航空兵師建制,將可以固定在基地的人員、裝備都歸基地建制,基地擔負後勤和航空工程機務保障任務,航空兵師機動時,基地所屬人員、裝備不隨之機動。1961年6月,陸軍1個軍調歸空軍,改建為空降兵部隊。地空飛彈、高射炮、雷達等裝備國產化後,部隊加快發展,防空力量得到加強,對空警戒、指揮引導保障能力進一步提高。
加強教育訓練 1954~1965年,空軍院校陸續進行調整。1958年,撤銷一批預備學校、文化學校,先後成立空軍學院、工程學院、高級專科學校及通信、衛生等院校。至1965年底,空軍共有29所院校,建立了較完善的培訓體系,使各類指揮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有了培訓場所。
1959~1961年,蘇聯政府單方面撕毀援助中國的協定,中國國民經濟發生嚴重困難,航空發動機、零備件和燃料嚴重短缺。為克服困難,航空兵部隊開展“地面苦練,空中精飛”活動,採取“大集中、小穿插”、“平行訓練”等方法,保持部隊戰鬥力,完成了空軍入閩作戰和國土防空作戰等任務。1964年,通過開展民眾性練兵和大比武活動,部隊的技術戰術水平明顯提高。
制訂法規、編寫教材 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創建時期使用的法規、教材基本上是照搬蘇聯的。1959年1月開始,抽調大批人員,全面地編寫條令、條例、大綱、教材,進行空軍成立以來第一次大規模理論建設工作。歷時6年6個月,完成各種條令、條例、大綱、教材、操典等306本。對加強空軍正規化建設,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推動軍事理論的研究和發展,起到重要作用。
進行國土防空作戰 韓戰結束後,美軍飛機經常偵察、襲擾中國大陸和沿海地區,台灣當局飛機頻繁入竄大陸,防空作戰形勢緊張。1954年1月~1966年5月,在國土防空作戰中,擊落美國和台灣當局飛機51架、擊傷49架。首創用裝備機載雷達的截擊機和高射炮在夜間擊落B-17、P-2V型飛機,用地空飛彈擊落RB-57D和U-2型高空偵察機,用殲-6型飛機擊落美國無人駕駛高空偵察機等戰例。
“文化大革命”時期 (1966.5~1976.10)
在此期間,空軍建設受到嚴重破壞,在曲折中前進。軍區空軍以下機關、部隊和飛行學校堅持正面教育,不開展“四大”(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基本保持了穩定。空軍部隊抵制各種衝擊和干擾,嚴守崗位,完成了國土防空作戰任務。為做好反侵略戰爭準備,應付突然襲擊,在一段時間,空軍過多擴編部隊、增設機構,編制員額大幅度增加。根據1975年中央軍委擴大會議精神,進行精簡。
改進部隊體制 1966年以後,根據中共中央對形勢的判斷,中國面臨戰爭威脅,空軍大量擴建部隊。1969~1971年,新組建11個航空兵師和一批高射炮兵、地空飛彈兵、雷達兵等部隊。至1972年底,空軍實有總人數和部隊數量達到歷史上最多的時期。1970年2月,改進航空兵部隊組織體制,將師屬飛行大隊改為飛行團,基地改為場站,師下轄飛行團和場站,航空機務人員編在飛行團,以提高飛行團獨立遂行作戰訓練的能力。
調整領導機關機構設定 1967年6月,成立濟南軍區空軍領導機關。1968~1969年,在華北、西北和粵東地區先後增設軍級領導指揮機構。按照中央軍委確定的適當歸口、減少層次、裁減人員的原則,1969年9月,空軍直屬機關由11個部整編為司令部、政治部、後勤部。1970年,軍區空軍機關相應調整機構設定。1976年,空軍、軍區空軍機關增設航空工程部。
教育訓練受到削弱 “文化大革命”期間,空軍正常的教育訓練秩序被打亂,戰役訓練、軍事演習被取消,飛行訓練課目和院校課程設定被削減,訓練時間和學制縮短,教育訓練質量嚴重下降。1969年,有12所空軍院校被撤銷。1973年後,根據中央軍委決定,成立各類教導隊,恢復、重建部分院校,增加教育訓練時間和內容,訓練質量開始回升。
完成作戰任務 1966年5月~1976年10月,美國和台灣當局不斷派遣軍用飛機襲擾,偵察中國大陸沿海和縱深地區,其入竄手段多變,給空軍防空作戰造成了很大困難。空軍擔負防空作戰的指揮機關和部隊保持高度戒備,共擊落美軍入侵、台灣當局入竄飛機16架,擊傷4架。1967年9月,地空飛彈部隊首次使用中國自製兵器,有效抗擊干擾,再次擊落台灣當局U-2型高空偵察機1架。期間,空軍高射炮兵部隊完成了多次出國支援作戰任務。
進行精簡 1975年,根據總參謀部批准的《空軍精簡整編實施方案》,精簡機關,撤銷部分軍級領導指揮機構和高射炮兵部隊,淘汰一批老舊裝備,空降兵部隊實行簡編,工程建築部隊和裝備修理機構等實行企業化管理,不計入軍隊定額。探照燈兵部隊撤銷。到1976年10月,空軍總人數比1972年減少26.9%。
管理民航 1969年11月20日,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中國民用航空系統歸中國人民解放軍建制,成為空軍的組成部分,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各項制度。民航對外名稱不變,仍為國務院直屬局。1980年3月15日,民航由國務院直接領導,實行企業化管理。
現代化建設時期(1976年10月以後)
1976年10月以後,空軍進行全面整頓和改革。為打贏高技術條件下局部戰爭,全面加強現代化建設,提高教育訓練水平,改善武器裝備,增強保障能力,戰鬥力不斷提升。
全面整頓1977年4月,中共中央、中央軍委調整空軍領導班子。1978年,空軍進行全面整頓。包括領導班子、規章制度、軍事訓練、戰備工作、政治工作、紀律、航空工程機務工作、後勤工作、機關和作風等10個方面。在全面整頓基礎上,先後制定和實施具體建設規劃,加強政治思想建設,幹部隊伍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方面取得進展,航空兵師長都能帶隊升空作戰,院校建設得到加強,軍事訓練和管理教育水平明顯提高,科研裝備、航空工程機務和後勤保障有新發展。1980年以後,空軍多次進行精簡整編。壓縮編制員額,實行軍士制度,減少幹部數量,提高士兵比例,改進部隊組織體制。
提高教育訓練水平1977年以後,空軍教育訓練全面恢復和加強,對訓練內容、方法和手段進行全面改革,標誌著空軍戰鬥力水平的甲類飛行團大幅度增加。為適應空中力量使用特點,做好打贏高技術條件下局部戰爭準備,加強多兵種和賦有戰術背景的合練、演習和參加三軍聯合作戰演習。逐步完善飛行學院—訓練基地—部隊三級飛行人員訓練體制,甲類團由技術訓練為主轉變到以戰術訓練為主,由單一兵(機)種訓練為主轉變到以契約戰役訓練為主。1996年9月~1999年9月,空軍先後舉行多機(兵)種未知條件攻防對抗、空中戰役對抗和強電磁干擾條件攻防演習,提高高技術條件下實戰能力。高射炮兵、地空飛彈兵部隊不斷探索適應未來作戰需要的對策與戰法,形成多種口徑(型號)兵器結合使用、協同作戰的多種有效戰法。參加多軍兵種軍事演習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35周年、50周年國慶首都閱兵等,較好地完成了任務。
1978年,重新成立空軍學院等一批院校。1980年以後,空軍院校不斷調整訓練任務、培訓體制,使部隊所有幹部都有相應的院校培養。初級指揮軍官按中專、大學專科、大學本科3個層次培訓,專業技術軍官按中專、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5個層次培訓。為適應軍士制度,成立士官學校,在部分軍官院校開設士官培訓班。各院校不斷改善教學條件和教學手段。建立健全軍官繼續教育體制,開辦多種形式函授教育,多渠道培養人才。飛行學院畢業學員實行本科以上教育。
改善武器裝備空軍有計畫地進行裝備科研,有重點地引進先進技術和裝備,武器裝備逐步得到改善,新型裝備陸續裝備部隊,逐步淘汰老舊裝備,縮小同世界已開發國家差距。1987年,實行武器裝備研製契約制,進一步加快新武器裝備研製進度,提高研製經費使用效益。武器裝備和勤務保障技術研究機構進一步健全。軍事理論和科學技術研究取得顯著成果,大批科研成果獲得國家和軍隊級獎勵並得到套用,對加強空軍建設發揮重要作用。
提高保障能力空軍戰鬥勤務、航空工程、後勤系統保障工作不斷加強。雷達情報、通信導航、領航引導、航空管制、氣象預報等戰鬥保障裝備陸續改進更新,抗干擾能力增強,逐步實現半自動化、自動化,保障效率提高。航空工程系統在反覆試驗基礎上,1985年以後,全面實行新維修體制,加強飛機維修管理,改進維修手段,完善維護條例、規程,開展飛機維修科研,促進飛機維修工作科學化、現代化。後勤保障立足於部隊現代化建設,以注重經濟效益、實行科學管理、全面提高保障能力為目標,加強後勤人員隊伍建設,努力改善保障設施,更新保障裝備,運用科學手段和方法,完成戰備、訓練和生活保障任務。
到20世紀末,空軍發展成為以航空兵為主體,諸兵種組成的合成軍種。武器裝備由繳獲、外購、仿製,發展到以中國自行研製生產為主;官兵的軍政素質不斷提高,知識結構和專業化程度發生深刻變化;現代化建設和部隊戰鬥力水平進入新階段。跨入21世紀,進一步加強質量建設,由國土防空型向攻防兼備型轉變,成為維護國家主權、保衛祖國領空、促進統一大業的重要軍事力量,在高技術條件下軍事鬥爭中發揮重要作用
主要任務
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的主要任務是組織國土防空,保衛國家領空和重要目標的空中安全;組織相對獨立的空中進攻作戰;在聯合戰役中,獨立或協同陸軍、海軍和第二炮兵作戰,抗擊敵人從空中入侵,或從空中對敵實施打擊。
編制
整體編制
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領導機關設有司令部、政治部、後勤部、裝備部,下設空軍、軍區空軍、空軍軍(基地)、師(旅)、團(站)、飛行大隊(營)、飛行中隊(連)。軍區空軍根據任務轄一至數個空軍軍(基地)或航空兵師,一至數個防空混成師、地空飛彈師(旅、團)、雷達旅(團)或高炮旅(團)。空軍軍(基地)下轄數個航空兵師及必要的戰鬥保障、勤務保障部(分)隊。
兵種編制
航空兵由殲擊、強擊、轟炸、偵察、運輸航空兵及保障部(分)隊組成,通常按師、團、大隊、中隊體制編成。航空兵師一般下轄2個至3個航空兵團和駐地場站,航空兵團是基本戰術單位。由於武器裝備和擔負的任務不同,各類航空兵團編制飛機數量,通常在20架至40架之間不等;飛機和飛行員(機組)之比,通常是1:1.2。地空飛彈兵、高射炮兵通常按師(旅)、團、營、連體制編成。空降兵按軍、師、團、營、連體制編成。
歷屆領導
時間段 | 司令員 | 政治委員 |
文革前 | 劉亞樓 (1949-1965) | 蕭華(1949-1957) |
文革時期 | 吳法憲 (1965-1971) | 吳法憲 (1957-1965) |
改革開放後 | 張廷發 (1977-1985) | 高厚良 (1977-1985) |
中國空軍將領
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於1949年11月11日正式成立,經過半個世紀的建設,人民空軍已經發展成為一支由航空兵、地空飛彈兵、高射炮兵、雷達兵、空降兵、電子對抗、氣象等多兵種合成,由殲擊機、強擊機、轟炸機、運輸機等多機種組成的現代化的高技術軍種,讓我們盤點一下空軍現役將領。 |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級別
軍官軍銜 |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銜分為3等10級,即將官3級(上將、中將、少將)、校官4級(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3級(上尉、中尉、少尉)。 | 備註: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不授予軍銜。 |
將官 | 上將 | 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委員、總參謀長、總政治部主任的編制軍銜正大軍區職的主要軍銜;副大軍區職的輔助軍銜 |
中將 | 副大軍區職的主要軍銜;正大軍區職、正軍職的輔助軍銜 | |
少將 | 正軍職、副軍職的主要軍銜;副大軍區職、正師職的輔助軍銜 | |
校官 | 大校 | 正師職的主要軍銜;副軍職、副師職的輔助軍銜 |
上校 | 副師職、正團職的主要軍銜 | |
中校 | 副團職的主要軍銜;正團職、正營職的輔助軍銜 | |
少校 | 正營職的主要軍銜;副團職、副營職的輔助軍銜 | |
尉官 | 上尉 | 副營職、正連職的主要軍銜;副連職的輔助軍銜 |
中尉 | 副連職的主要軍銜;正連職、排職的輔助軍銜 | |
少尉 | 排職的主要軍銜 | |
士兵軍銜 | 現行士兵軍銜按兵役性質分為: 1,志願兵役制士兵:六級士官、五級士官、四級士官、三級士官、二級士官、一級士官; 2,義務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 | 海軍、空軍士兵在軍銜前分別冠以“海軍”、“空軍”二字。 |
高級士官 | 六級士官、五級士官 | 第四期服現役期滿,被批准進入第五期服現役的四級士官,晉升為五級士官軍銜;第五期服現役期滿,被批准進入第六期服現役的五級士官,晉升為六級士官軍銜。 |
中級士官 | 四級士官、三級士官 | 第二期服現役期滿,被批准進入第三期服現役的二級士官,晉升為三級士官軍銜;第三期服現役期滿,被批准進入第四期服現役的三級士官,晉升為四級士官軍銜; |
初級士官 | 二級士官、一級士官 | 義務兵服現役期滿,被批准為第一期士官的,授予一級士官軍銜;第一期服現役期滿,被批准進入第二期服現役的一級士官,晉升為二級士官軍銜; |
兵 | 上等兵、列兵 | 服現役第一年的義務兵,授予列兵軍銜;服現役第二年的列兵,晉升為上等兵軍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