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來
少數國家校級軍官中最高一級的軍銜稱號。大校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才出現的一級銜稱,最初由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設定。中國人民解放軍於 1955年和 1988年兩度實行的軍銜制度中,均設有此銜。設有大校軍銜稱號的國家,還有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和摩洛哥。人民解放軍的大校軍銜稱號,1955年----1965年第一次實行軍銜制期間規定,可以授予軍長、副軍長、師長和副師長等四個級別的軍官。1988年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規定,大校軍銜可以授予副大軍區職、正軍職、副軍職、正師職和副師職等五個級別的軍官。1994年修訂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規定,大校軍銜只授予副軍職、正師職和副師職等三個級別的軍官。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規定,大校只是副師長的編制軍銜。
歷程
1955年2月8日,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正式實行軍銜制,其中校官設定為: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校軍銜可以授予軍長、副軍長、師長和副師長等四個級別的軍官。1965年5月22日,第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取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制的決定》,1965年6月1日開始實施。1988年7月1日,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恢復軍銜制,校官設定仍為大校、上校、中校、少校4級。大校軍銜可以授予副大軍區職、正軍職、副軍職、正師職和副師職等五個級別的軍官。1994年5月12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的決定。大校軍銜只授予副軍職、正師職和副師職等三個級別的軍官。大校軍銜根據不同兵種分為:陸軍大校、海軍大校、空軍大校。1988年12月17日,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布《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實行警官警銜制度的具體辦法》,設立武警大校警銜。陸軍大校為陸軍正師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陸軍副軍職軍官和副師職(正旅職)軍官的輔助軍銜。海軍大校為海軍正師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海軍副軍職軍官和海軍副師職(正旅職)軍官的輔助軍銜。空軍大校為空軍正師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空軍副軍職和副師職軍官的輔助軍銜。即資歷較淺的空軍副軍職軍官和資深的空軍副師職軍官,也可授予空軍大校軍銜。武警大校為正師職警官的主要警銜。武警大校還是武警副軍職警官和副師職警官的輔助警銜。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不設大校軍銜,有的國家不承認大校是高於上校的一個軍銜等級,往往同他們國家的上校對等,在名稱的翻譯上譯為“資深的上校”或“老上校”。我們的大校相當於美國軍銜的準將因為美國軍銜中沒有大校軍銜。
大校是一些國家軍隊校級軍官中的軍銜稱號。
大校軍銜最初由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設定,是副師長的編制軍銜。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和摩洛哥軍隊中也有此軍銜。
軍銜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制中將大校作為校級軍官的最高級別。
中國人民解放軍大校 1955年2月8日,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正式實行軍銜制,其中校官設定為: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校軍銜可以授予軍長、副軍長、師長和副師長等四個級別的軍官。1965年5月22日,第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取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制的決定》,1965年6月1日開始實施。
1988年7月1日,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恢復軍銜制,校官設定仍為大校、上校、中校、少校4級。大校軍銜可以授予副大軍區職、正軍職、副軍職、正師職和副師職等五個級別的軍官。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的決定。大校軍銜只授予副軍職、正師職和副師職等三個級別的軍官。
大校軍銜根據不同兵種分為:陸軍大校、海軍大校、空軍大校。
1988年12月17日,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布《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實行警官警銜制度的具體辦法》,設立武警大校警銜。
陸軍大校為陸軍正師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陸軍副軍職軍官和副師職(正旅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海軍大校為海軍正師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海軍副軍職軍官和海軍副師職(正旅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空軍大校為空軍正師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空軍副軍職和副師職軍官的輔助軍銜。即資歷較淺的空軍副軍職軍官和資深的空軍副師職軍官,也可授予空軍大校軍銜。
武警大校為正師職警官的主要警銜。武警大校還是武警副軍職警官和副師職警官的輔助警銜。 解放軍大校軍銜標誌
陸、海、空軍大校常服肩章(1955~1965)
1、“55式”軍銜大校肩章
陸軍大校軍銜主要標誌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紅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紅色細槓和四枚星徽。
海軍大校軍銜主要標誌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代表海軍的黑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黑色細槓和四枚星徽。
空軍大校軍銜主要標誌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代表空軍的藍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藍色細槓和四枚星徽。
此套肩章式樣自1955年起用,到1965年廢止。
陸、海、空軍大校常服肩章(1988~2007)
2、 “88式”軍銜大校肩章
陸軍大校軍銜主要標誌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有紅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紅色細槓和四枚星徽。
海軍大校軍銜主要標誌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有代表海軍的黑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黑色細槓和四枚星徽。
武警大校常服肩章(1988~2007)空軍大校軍銜主要標誌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有代表空軍的藍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藍色細槓和四枚星徽。
武警大校警銜主要標誌為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紅色細槓和四枚星徽。
此套肩章自1988年起用至2007年中國人民解放軍更換07式軍服時停止使用。
3.“07式”軍銜大校肩章
2007年7月3日,全軍軍服調整改革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經黨中央、中央軍委和胡主席批准,全軍部隊將從2007年8月1日起,開始陸續換穿07式軍服。
07式軍服的軍銜肩章在保持原有圖案不變的基礎上,主要對肩章底色作了改革。
陸軍大校軍銜主要標誌為松枝綠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金色細槓和四枚星徽。
海軍大校軍銜主要標誌為黑色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金色細槓和四枚星徽。
空軍大校軍銜主要標誌為藍色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金色細槓和四枚星徽。
標準
1,大校可以認為相當於準將
2,中國軍隊設大校主要原因是我軍師級幹部比較多,如果參照外軍師長少將的慣例的話,將軍員額就太多了,即使設準將“分流”,因為漢語習慣準將也是“將軍”也解決不了根本問題,所以另闢蹊徑設了大校作為師級幹部的主要軍銜
3,蘇軍從來沒有大校,若說參考的話中國軍隊大校倒是借鑑了朝鮮
4,其實英軍美軍的“準將”概念還是不一樣的,英軍的準將字面上沒有“將軍”的意思,是介於將軍和上校之間的特殊等級,美軍的準將則是將軍的最低一級。從這個角度說,中國軍隊的大校更接近於英國的準將
目前世界上設有校級軍官軍銜的國家,其級別一般設上校、中校、少校3級。而中國軍隊增設了大校這一級,使校官的軍銜等級發展到4級,成為世界上少有的設大校軍銜的國家。
早在1952年11月26日,總幹部部在給毛主席並軍委的報告中,就提出將來人民解放軍實行軍銜制度時軍銜等級怎么設定的問題。報告說:“實行軍銜制度我們尚無經驗,主要是根據蘇聯顧問介紹的經驗及所提方案並結合中國情況進行研究。”報告著重指出,“我們曾與顧問卡蘇林同志多次交談,得其幫助很大,但有些特殊問題尚未能取得一致的意見”,特報請軍委決定。總幹部部領導與蘇聯顧問意見不一致的問題中,首先是少將與上校之間要不要再設一個級別的問題。蘇聯顧問提出的方案是,將官軍銜設上將、準上將、中將、少將4級;校官軍銜設上校、中校、少校3級。總幹部部認為:“少將與上校之間似有必要增加‘準將’一級,因為我軍軍、師幹部共分6級(註:軍、師各分正、副、準3級),實行軍銜雖然有些等級要作合併,但如果將軍長和副師長都合併為少將一級,在這一級記憶體在的懸殊很大,則不夠合理;如增加準將一級,即可基本上解決問題,但卡蘇林未同意。”
1953年1月9日,中央軍委發出《關於實施軍銜制度準備工作的指示》,同時草擬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解放軍軍銜條例(草案)》。在這個條例草案中,提出我軍軍銜設6等21級,其中將官設大將、上將、中將、少將4級,校官設大校、上校、中校、少校4級,否定了蘇聯顧問的主張,在少將與上校之間設定了大校軍銜稱號。此方案在1955年2月8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中,得到了國家法律的確認。按當時的規定,授予大校軍銜者多數是1952年被評為正師級的幹部,也有少數抗日時期入伍的準軍級和個別副軍級幹部,還有少部分紅軍時期入伍的副師級幹部。全軍首次被授予大校軍銜的不足1300人,占準尉以上人數的0.2%,僅為少將人數的1.6倍,可見那時大校的授銜條件是相當嚴格的。
1988年實行新的軍銜制度時,要在少將與上校之間設定一個等級,上上下下的意見都比較一致。但是設準將還是設大校,則存在分歧。一開始多數人主張設準將,但是經全軍若干個典型調查單位的“試套”,僅總部某機關的一個管理處就可出現9 名準將。按若干試套單位的實驗數據推算,全軍可出現準將大概幾千名。這一情況向軍委“恢復軍銜制領導小組”匯報後,小組決定在條例草案中放棄設準將的方案,改設大校。但是在再次徵求意見當中,有的單位還是建議設準將。為此,總政有關部門作了進一步的說明:準將在美國算將,英國則不算將,在我國“準將不管是不是將,但畢竟掛個‘將’字,給人的感覺總是個將,這樣將官數量顯得多了一點。因此,軍委決定設大校不設準將,正師職大多數授大校。”
設準將還是設大校的認識在軍內統一後,需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說明的重點是為什麼要設大校。因為委員們都知道,世界上多數國家沒有大校。1988年4月13日,總政治部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的《關於〈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草案)〉若干問題的說明》中,對為什麼要設大校軍銜,是這樣表述的:“校官分為4級,主要是考慮我軍正師職軍官數量較多,如大部分授予少將軍銜,將官總數顯得太多,大部分授予上校軍銜,又顯得低了些,因此設定了大校軍銜,這樣既可以控制將官數量,又可以使師級職務軍官的軍銜與團級職務軍官的軍銜有所區別。”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級別
軍官軍銜 |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銜分為3等10級,即將官3級(上將、中將、少將)、校官4級(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3級(上尉、中尉、少尉)。 | 備註: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不授予軍銜。 |
將官 | 上將 | 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委員、總參謀長、總政治部主任的編制軍銜正大軍區職的主要軍銜;副大軍區職的輔助軍銜 |
中將 | 副大軍區職的主要軍銜;正大軍區職、正軍職的輔助軍銜 | |
少將 | 正軍職、副軍職的主要軍銜;副大軍區職、正師職的輔助軍銜 | |
校官 | 大校 | 正師職的主要軍銜;副軍職、副師職的輔助軍銜 |
上校 | 副師職、正團職的主要軍銜 | |
中校 | 副團職的主要軍銜;正團職、正營職的輔助軍銜 | |
少校 | 正營職的主要軍銜;副團職、副營職的輔助軍銜 | |
尉官 | 上尉 | 副營職、正連職的主要軍銜;副連職的輔助軍銜 |
中尉 | 副連職的主要軍銜;正連職、排職的輔助軍銜 | |
少尉 | 排職的主要軍銜 | |
士兵軍銜 | 現行士兵軍銜按兵役性質分為: 1,志願兵役制士兵:六級士官、五級士官、四級士官、三級士官、二級士官、一級士官; 2,義務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 | 海軍、空軍士兵在軍銜前分別冠以“海軍”、“空軍”二字。 |
高級士官 | 六級士官、五級士官 | 第四期服現役期滿,被批准進入第五期服現役的四級士官,晉升為五級士官軍銜;第五期服現役期滿,被批准進入第六期服現役的五級士官,晉升為六級士官軍銜。 |
中級士官 | 四級士官、三級士官 | 第二期服現役期滿,被批准進入第三期服現役的二級士官,晉升為三級士官軍銜;第三期服現役期滿,被批准進入第四期服現役的三級士官,晉升為四級士官軍銜; |
初級士官 | 二級士官、一級士官 | 義務兵服現役期滿,被批准為第一期士官的,授予一級士官軍銜;第一期服現役期滿,被批准進入第二期服現役的一級士官,晉升為二級士官軍銜; |
兵 | 上等兵、列兵 | 服現役第一年的義務兵,授予列兵軍銜;服現役第二年的列兵,晉升為上等兵軍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