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無童工日

世界無童工日

世界無童工日,為關注日益嚴重的童工問題,2002年6月,在日內瓦召開的第90屆國際勞工大會決定每年的6月12日定為“世界無童工日(the World Day Against Child Labor)”,呼籲世界各國密切關注童工問題,並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解決這一問題,每年世界無童工日都確定一個主題,以切實體現關切的童工問題的各個方面,從而引導各國政府的解決。

基本信息

設立起源

童工
國際勞工組織於2002年設立了世界無童工日,將重點放在對全球範圍童工的關注和需要消除這種現象的行動。每年6月12日,來自世界各地的政府,僱主和工人組織,民間社會,以及億萬人民民眾聚集起來,突顯出童工的困境,探討人們怎樣來幫助他們。在世界各地,有大量的兒童在第三方或者僱主家裡從事有償或者無償的家政工作。這些兒童特別容易遭受剝削。他們的工作往往隱藏在公眾視線之後,他們可能被孤立,也可能在遠離家的環境下工作。家政工作中的虐童事件屢見不鮮。2013年世界無童工日呼籲:
  • 改革立法及政策,以確保消除家政工作僱傭童工,同時給已經達到法定工作年齡的的青年提供體面工作的條件和適當的保護。
  • 國際勞工組織成員國批准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第189條關於家庭僱工的體面工作並執行國際勞工組織童工公約
  • 打造全球性的反對童工運動並促進家庭傭工組織的能力建設
國際勞工組織第182號公約的通過鞏固了消除童工勞動的全球共識。已有數百萬童工受益於該公約,但仍有許多工作要做。據最新數字估計,仍有2.15億兒童在被迫當童工,而其中的1.15億兒童在從事危險工作。國際勞工組織會員國已將2016年定為消除最惡劣形式的童工勞動的期限。為了實現這一目標需要更大的努力和承諾。

設立背景

1919年國際勞工組織成立時為其所定的主要目標之一就是消除童工勞動。從歷史上看,國際勞工組織在追求有效消除童工勞動的目標中使用的主要工具就是通過並監督體現著準予就業或勞動最低年齡概念的勞工標準。再者,自1919年以來,最低年齡標準應與學校教育相聯繫這一原則成為國際勞工組織在該領域標準制訂工作傳統的一部分。第138號公約規定,就業的最低年齡應不小於完成義務教育的年齡。國際勞工組織第182 號公約的通過鞏固了消除童工勞動的全球共識。它提供了一個極為必要的工作重心,而沒有放棄在第138 號公約中表達的有效消除童工勞動的總目標。此外,“最惡劣形式”這一概念有助於設定優先重點並可在解決主流童工問題時作為切入點。這一概念也有助於使人們的注意力轉向勞動給兒童造成的影響及其所從事的勞動方面。國際法禁止的童工勞動有三類:絕對最惡劣形式的童工勞動,在國際上規定的奴役、販運兒童、債役勞動和其他形式的強迫勞動、在武裝衝突中強迫兒童服兵役、賣淫和色情服務以及非法活動。由為該種類的工作具體規定的最低年齡以下的兒童從事的工作(由國家立法按通常的國際標準確定),而且,這種工作因此可能妨礙兒童受教育和全面的發展。由於其性質、或是工作條件而損害兒童的身體、心理或道德健康的工作,即被認為是“有危害的工作”。新的全球估算與趨勢是按三個類別提出的:經濟活動兒童、童工勞動以及從事有危害工作的兒童。下文將對這些類別進行解釋。新估算提示我們,2004 年5-17 歲年齡組有大約3 億1 千7 百萬經濟活動兒童,其中2 億1 千8 百萬可被視為童工。這些人中有1 億2千6 百萬人從事有危害的工作。5-14 歲更窄年齡組的對應數字為:1 億9 千1 百萬經濟活動兒童、1 億6 千6 百萬童工、7 千4 百萬從事有危害的工作。5-14 歲和5-17 歲兩個年齡組中的童工在2000-2004 四年間都下降了11%。然而,從事有危害工作兒童數目的下降幅度更大:5-17 歲年齡組下降了26%, 5-14 歲年齡組下降了33%。2004 年,5-17 歲年齡組童工勞動發生率(占勞動兒童的百分比)估算為13.9%, 2000 年這一數字為16%。童工的女孩比例卻穩定未變。展現在我們面前的全球畫面因而是一幅十分令人鼓舞的畫面:兒童勞動在下降,工作危害越大,參與其中的兒童越脆弱,下降速度越快。為確保不讓年齡太小的兒童開始工作,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是設定孩子可以合法受僱或工作的年齡。有關準予最低就業年齡和工作的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的主要原則如下。危險工作任何工作,有可能危及兒童的身體、心理或精神健康,安全或道德的,不應由任何完成未滿18歲的人。最低年齡工作的最低年齡不應低於完成義務教育的年齡,通常是15歲。輕鬆工作13至15歲兒童可以做輕鬆的工作,只要不威脅他們的健康和安全,或妨礙他們的教育或職業指導和培訓。從概念上更好地把握童工勞動也是與更好地理解問題的形態及其原因攜手並進的。2002年的綜合報告表明,童工勞動絕大部分(70%)集中於農業部門,在所有經濟部門中非正規經濟藏納著最多的童工勞動。56 此外,性別在決定女孩和男孩從事的不同工作種類方面起著重要的作用。例如,在家政工作中女孩占絕大多數,而在採礦和採石業男孩的比例極高。如果某種工作在相當多的國家被排除在規章管理之外,譬如許多國家中的家政工作,情況就會更糟。由於使用了不同學術視角探討這一問題,我們對童工勞動成因的理解也更加精深。把童工勞動看成是市場力量(供給與需求)的產物是一個富有成果的方法,它將僱主行為和單個家庭行為考慮在內。在決定童工勞動的市場方面,貧困和經濟衝擊明顯起著即便不是關鍵的也是重要的作用。童工勞動又反過來使貧困得以延續。例如,時下世界銀行對巴西的經驗性研究結果表明,提早加入勞動力隊伍會使一生收入下降13%到20%左右,極大增加了人生後期貧困的幾率。然而,貧困本身不足以解釋童工勞動,貧困顯然不能解釋某些絕對最惡劣形式的童工勞動。要全面地理解童工勞動,使用人權的視角是必要的,因為這一視角專注於歧視和排斥,把它們作為起作用的因素。在童工勞動方面,最脆弱群體常常是那些受到歧視與排斥的人:女孩、少數民族、土著和部落民族、階級或種姓低下者、殘疾人、流離失所者和邊遠地區居民。2002 年聯大兒童問題特別會議批准了一個主流化方法:把童工勞動問題列入發展議程之中。這意味著,必須為世界範圍的反童工勞動運動設定新的遠大目標。用政治語言說,這意味著把童工勞動問題列入財政部和計畫部的議程之中——畢竟,世界範圍的運動必須要說服各國政府採取行動終結童工勞動。童工勞動的消除需要做一整套政治選擇,而不是技術官僚作為。不穩定和危機的日常現實對取得進展的努力構成挑戰。

發展歷程

6月12日是“世界無童工日”(the World Day Against Child Labor),2010年的世界無童工日恰逢南非足球世界盃開賽和《1999年最有害的童工形式公約》生效第十年,國際勞工組織將2010年活動的主題定為“向目標挺進——結束童工現象”,呼籲大眾在關注世界盃精彩賽事的同時,不要忘記全球億萬兒童正在惡劣的環境中遭受剝削的殘酷現實,並特別籲請國際社會採取切實行動,爭取到2016年前實現消除最有害童工形式的目標。1973年,國際勞工組織通過《最低就業年齡公約》(第138號公約),規定就業者的最低年齡為15歲(特殊情況除外)。2002年6月,在日內瓦召開的第90屆國際勞工大會決定將每年的6月12日定為“世界無童工日”,呼籲世界各國密切關注日益嚴重的童工問題,並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以解決。多年來,國際社會為解決童工問題做出了不懈努力,但童工現象依然嚴峻。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的統計,全球時下約有2.15億名15周歲以下的兒童為求生存而被迫淪為勞力,其中有1.15億名童工所從事的是一些嚴重傷害兒童身心健康的工作。這些數字雖然在逐年減少,但國際勞工組織指出,近幾年來,全球童工人數減少的速度變慢。在南非足球世界盃開賽和世界無童工日來臨之際,國際勞工組織總幹事胡安·索馬維亞說,全球幾十億人將被南非世界盃的精彩而吸引,但兩億多童工卻仍在為生存而受剝削。接受教育和玩耍對於他們來說是一種奢侈……讓我們汲取世界盃的靈感與激情,積極迎接挑戰,兌現承諾,向目標挺進。為利用體育運動尤其是足球運動的風靡讓更多的人重視童工問題,國際勞工組織還在2002年發起了“反對童工紅牌活動”,即與國際足聯合作,通過在足球賽事期間發放一些特別製作的“紅牌”和宣傳物,讓公眾認識到解決童工問題的緊迫性。包括球王貝利、齊達內、羅納爾多等球星以及多國元首和政要等都是活動的成員。他們手持反童工“紅牌”的形象面對公眾,寓意要讓全世界對那些僱傭童工的人“出示紅牌”。

設立目的

2002年6月,在日內瓦召開的第90屆國際勞工大會決定每年的6月12日定為“世界無童工日(the World Day Against Child Labor)”,同時呼籲世界各國密切關注日益嚴重的童工問題,並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解決這一問題。日益嚴重的童工問題已引起許多國家和地區的高度重視。一些國家已採取措施,嚴格禁止在家務勞動中僱傭15歲以下的兒童。有些國家還成立專門機構,負責維護兒童的合法權益,遏制販賣兒童和使用童工等醜惡社會現象的蔓延。

童工現象

童工現象大量湧現是社會環境惡化的必然反應。
孟加拉國有660多萬名童工
戰爭、貧困和疾病是產生童工的重要原因。殘酷的戰爭和無情的疾病奪去了無數人的生命,使成千上萬的兒童成為孤兒。統計數字顯示,自1990年以來,僅愛滋病就使全球至少1400萬15歲以下的兒童失去親人。家庭生活的貧困又使一些兒童為了生存而不得不過早地進入社會,成為受人剝削和奴役的童工。根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提供的數字,全球範圍內至少有2.1億5歲至14歲的童工,如果再把1.4億15歲至17歲從事“經濟活動”的青少年計算在內,童工和童傭的總數超過3.5億。這些“未成年勞動者”從事的絕大多數是條件差、報酬低、風險高的髒活、累活和苦活。大量童工湧現有其深刻的社會根源。其中,戰爭、疾病和貧困讓許多兒童為求生存不得不過早進入社會,成為受人剝削和奴役的童工。亞太地區是童工最集中的地區,人數達1.27億,占童工總數的60%;非洲撒哈拉以南地區的童工為4800萬,占童工總數的23%。此外,有約840萬兒童被拐賣、充當奴隸或被迫從事色情服務。全世界每年有2.2萬名童工死於各類工傷事故。

歷屆主題

童工
“世界無童工日”的歷屆主題如下:
年份 主題
2013 向從事家政工作童工說“不”
2012 權和社會正義,讓我們結束童工現象
2011 給女童一個機會,消除童工
2010 消除童工勞動,我們爭做前鋒
2009 給女童一個機會,解決童工問題-未來的關鍵
2008 教育:童工應享有的權利
2007 將重點關注農業童工問題,因為農業童工在童工中占有很大的比例
2006 消除童工,讓我們一起來實現
2005 重點關注在礦區和採石場工作的兒童
2004 關注兒童從事家傭”
2003 日益嚴重的販賣兒童問題

相關行動

印度童工狀況

童工
雖然印度法律禁止14歲以下兒童在工廠、礦山和高危險行業工作,但政府估計,印度仍有大約1700萬童工,多數在條件危險的工廠工作。由於工作環境惡劣,他們經常處在有毒化學物質中。在地毯廠工作的兒童,條件更為惡劣。他們必須長時間趴在織布機上方。長此以往,視力嚴重受損,手指失去彈性。對於風吹日曬的拾荒兒童而言,最大的困擾莫過於被警察抓住。12歲的新德里拾荒少女哈斯拉說,拾荒者經常遭到警察毆打,他們費勁千辛萬苦撿到的破爛也遭到沒收,而且還被指為小偷。2005年6月12日是第4個世界無童工日。數十名印度童工11日呼籲政府頒布禁令,制止使用童工行為,並為童工提供必要的教育,讓他們找回失去的童年。

烏拉圭政府努力

烏拉圭社會發展部在第六個“世界無童工日”時表示,該國童工數量在過去7年裡僅減少了約10%,消除童工現象進展緩慢的主要原因是存在大批沒有完成基礎教育的少年兒童。據悉,2000年烏拉圭有5萬名5歲至17歲的少年兒童就業,已減少到4.5萬,這些童工年齡多在14歲至17歲之間。令烏拉圭社會學家感到憂慮的是,2000~2007年間,該國5歲至11歲的童工數量在童工總數中的比例從1%提高到2%。儘管烏拉圭法律規定,未滿15歲者不得進入勞動力市場。烏拉圭社會發展部長瑪麗娜·阿里斯門迪指出,僅有不到33%的烏拉圭青少年完成了中等教育。她指出,一些父母認為“自己的孩子不適合念書”、“孩子只要在勞作中學習就行了”的觀念應予糾正。她還呼籲通過加強全日制學校的師資和管理減少童工現象。

國際日

國際日是在一段時間內舉辦活動來喚起國際社會對全球範圍某個問題的興趣或關注,從而推動相關問題的解決。多數這樣的國際活動是由聯合國大會或聯合國專門機構(包括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衛生組織等)設立的。
1月 國際大屠殺紀念日 (1.27) 國際麻風節 (最後一個周日)
2月 國際母語日 (2.21) 反對殖民主義鬥爭日 (2.21) 世界居住條件調查日 ( 最後一天)
3月 國際海豹日 (3.1)
國際勞動婦女節 (3.8)
國際警察日 (3.14)
國際幸福日(3.20)
世界森林日(3.21)
世界兒歌日(3.21)
世界防治結核病日(3.24)
全國愛耳日 (3.3)
保護母親河日 ( 3.9)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3.15)
世界睡眠日(3.21)
世界水日(3.22)
世界戲劇日(3.27)
世界青光眼日 ( 3.6)
世界腎臟日 ( 第2個星期四)
國際航海日 ( 3.17)
國際消除種族歧視日(3.21)
世界氣象日(3.23)
4月 國際兒童圖書日(4.2)
世界衛生日(4.7)
非洲環境保護日(4.10)
世界社會工作日(4.15)
國際古蹟遺址日(4.18)
世界防治瘧疾日(4.25)
化學戰受害者紀念日(4.29)
世界自閉症日(4.2)
世界高血壓日(4.7)
世界帕金森病日(4.11)
全球青年服務日
世界地球日(4.22)
世界智慧財產權日(4.26)
全國交通安全反思日(4.30)
巴勒斯坦兒童日(4.5)
反思盧安達大屠殺國際日(4.7)
非洲自由日(4.15)
世界血友病日(4.17)
世界讀書日(4.23)
世界安全生產與健康日(4.28)
世界兒童日(4月第4個周日)
5月 五一國際勞動節(5.1)
五四青年節(5.4)
母親節(第2個周日)
世界電信日(5.17)
世界計量日(5.20)
非洲解放日(5.25)
世界無菸日(5.31)
世界防治哮喘日(第1個周二)
戰勝德國法西斯紀念日(5.9)
國際家庭日(5.15)
國際博物館日(5.18)
世界文化發展日(5.21)
向人體條件挑戰日(5.26)
世界新聞自由日(5.3)
碘缺乏病防治日(5.15)
全國學生營養日(5.20)
國際生物多樣性日(5.22)
國際維和人員日(5.29)
6月 世界牛奶日(6.1)
世界環境日(6.5)
世界海洋日(6.8)
防治荒漠化和乾旱日(6.17)
聯合國憲章日(6.26)
國際兒童節(6.1)
全國愛眼日(6.6)
世界無童工日(6.12)
世界難民日(6.20)
國際禁毒日(6.26)
受侵略戕害的兒童國際日(6.4)
父親節(6月第3個周日)
世界獻血者日(6.14)
國際奧林匹克日(6.23)
7月 國際建築日(7.1)
中國航海日(7.11)
人類月球日(7.20)
國際體育記者日(7.2)
世界人口日(7.11)
世界肝炎日(7.28)
國際合作節(第1個周六)
曼德拉國際日(7.18)
8月 國際土著人日(8.9)
世界土著人民國際日(8.9)
國際青年日(8.12) 納米比亞日(8.26)
9月 國際掃盲日(9.8)
清潔地球日(第3個周末)
全國愛牙日(9.20)
國際失智症日(9·21)
國際聾人日(第4個周日)
世界預防自殺日(9.10)
國際民主日(9.15)
國際和平日(9.21)
世界無車日(9.22)
國際翻譯日(9.30)
世界急救日(第2個周六)
國際臭氧層保護日(9.16)
世界停火日(9.21)
世界旅遊日(9.27)
世界海事日(最後1周中的一天)
10月 國際老年人日(10.1)
世界動物日(10.4)
世界精神衛生日(10.10)
世界60億人口日(10.12)
世界標準日(10.14)
世界農村婦女日(10.15)
國際消除貧困日(10.17)
世界傳統醫藥日(10.22)
男性健康日(10.28)
國際音樂日(10.1)
世界教師日(10.5)
世界鎮痛日(10.11)
世界保健日(10.13)
減輕自然災害日(第2個周三)
全球洗手日(10.15)
世界廚師日(10.20)
聯合國日(10.24)
世界勤儉日(10.31)
世界住房日(第1個周一)
世界郵政日(10.9)
世界關節炎日(10.12)
國際標準時間日(10.13)
國際盲人節(10.15)
世界糧食日(10.16)
世界骨質疏鬆日(10.20)
世界發展信息日(10.24)
國際和平與民主自由鬥爭日(10.2)
11月 十月社會主義革命日(11.7)
世界糖尿病日(11.14)
世界問候日(11.21)
世界電視日(11.21)
金氏世界紀錄日(11.9)
國際大學生節(11.17)
消除對婦女的暴力日(11.25)
非洲工業化日(11.20)
世界青年節(11.10)
世界廁所日(11.19)
國際寬容日(11.16)
國際聲援巴勒斯坦人民日(11.29)
12月 世界愛滋病日(12.1)
國際殘疾人日(12.3)
國際民航日(12.7)
國際籃球日(12.21)
南南合作日(12.19)
廢除奴隸制國際日(12.2)
全國法制宣傳日(12.4)
世界人權日(12.10)
世界足球日(12.9)
世界強化免疫日(12.15)
國際志願人員日(12.5)
國際移徙者日(12.18)
國際兒童電視廣播日(第2個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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