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隨著人類活動的加劇,地球表面的臭氧層出現了嚴重的空洞,1974年被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的教授羅蘭(F.SherwoodRowland)和穆連(MarioMolina)發現。1987年9月16日,全球46個國家的代表在美國紐約簽署《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婁議定書》(目前已有170多個國家簽署),標誌著各國對保護臭氧層的具體行動即將開始。1995年1月23日,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確定從1995年開始,每年的9月16日為“國際保護臭氧層日”。旨在紀念1987年9月16日簽署的《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婁議定書》。
由來
臭氧層是指距離地球25-30公里處臭氧分子相對富集的大氣平流層。它能吸收99%以上對人類有害的太陽紫外線,保護地球上的生命免遭短波紫外線的傷害。所以,臭氧層被譽為地球上生物生存繁衍的保護傘。
2005年的主題為“善待臭氧,安享陽光”;2004年的主題為“拯救藍天,保護臭氧層:善待我們共同擁有的地球”;2000年的“拯救我們的天空:保護你自己;保護臭氧層”;以及1998年的宣傳主題為:“為了地球上的生命,請購買有益於臭氧層的產品”等。這些主題反映出對於保護臭氧層的作用,保護臭氧層的緊迫性和對於全社會共同保護臭氧層的倡議。
歷史背景
臭氧層破壞是當前面臨的全球性環境問題之一,自70年代以來就開始受到世界各國的關注。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自1976年起陸續召開了各種國際會議,通過了一系列保護臭氧層的決議。尤其在1985年發現了在南極周圍臭氧層明顯變薄,即所謂的“南極臭氧洞”問題之後,國際上保護臭氧層的呼聲更加高漲。
1976年4月,聯合國環境署理事會決定召開一次“評價整個臭氧層”國際會議之後,於1977年3月在美國華盛頓召開了有32個國家參加的“專家會議”。會議通過了第一個“關於臭氧層行動的世界計畫”。這個計畫包括監測臭氧和太陽輻射、評價臭氧耗損對人類健康的影響、對生態系統和氣候的影響,以及發展用於評價控制措施的費用及益處的方法等,並要求聯合國環境署建立一個臭氧層問題協調委員會。這個計畫提出了對受控物質生產和使用的控制。
1980年,協調委員會提出了臭氧耗損嚴重威脅著人類和地球生態系統這一評價結論。
1981年,聯合國環境署理事會建立了一個工作小組,其任務是籌備保護臭氧層的全球性公約。
經過4年的艱苦工作,1985年3月在奧地利首都維也納通過了有關保護臭氧層的國際公約----《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該公約從1988年9月起生效。這個公約只規定了交換有關臭氧層信息和數據的條款,但對控制消耗臭氧層物質的條款卻沒有約束力。《公約》的宗旨和原則是正確的,促進了各國就保護臭氧層這一問題的合作研究和情報交流。
在《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的基礎上,為了進一步對氯氟烴類物質進行控制,在審查世界各國氯氟烴類物質生產、使用、貿易的統計情況的基礎上,通過多次國際會議協商和討論,於1987年9月16日在加拿大的蒙特婁會議上,通過了《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婁議定書》,並於1989年1月1日起生效。
“蒙特婁議定書”規定,參與條約的每個成員組織(國家或國家集團)將凍結並依照縮減時間表來減少5種氟利昂的生產和消耗,凍結並減少3種溴代物的生產的消耗。具體情況列表如下:5組氟利昂的大部分消耗量,將從1989年7月1日起,凍結在1986年使用量的水平上;從1993年7月1日起,其消耗量不得超過1986年使用量的80%;從1998年7月1日起,減少到1986年使用量的50%。“蒙特婁議定書”實施後的調查表明,根據議定書規定的控制進程並不理想。
1989年3-5月,聯合國環境署連續召開了保護臭氧層倫敦會議與“公約”和“議定書”締約國第一次會議——赫爾辛基會議,進一步強調保護臭氧層的緊迫性,並於1989年5月2日通過了《保護臭氧層赫爾辛基宣言》,鼓勵所有尚未參加《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及《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婁議定書》的國家儘早參加;同意在適當考慮開發中國家特別情況下,儘可能地但不遲於2000年取消受控氯氟烴類物質的生產和使用;儘可能早地控制和削減其它消耗臭氧的物質;加速替代產品和技術的研究與開發;促進開發中國家獲得有關科學情報、研究成果和培訓,並尋求發展適當資金機制促進以最低價格向開發中國家轉讓技術和替換設備。
1990年6月20-29日,聯合國環境規則署在倫敦召開了關於控制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婁議定書締約國第二次會議。57個締約國中的53個國家的環境部長或高級官員及歐共體代表參加了會議。此外,還有40個非締約國的代表參加了會議。這次大會又通過了若干補充條款,修正和擴大了對有害臭氧層物質的控制範圍,受控物質由原來的2類8種擴大到7類上百種。規定締約國在2000年或更早的時間裡淘汰氟利昂和哈龍。到1995年,四氯化碳將減少85%;到2000年將全部淘汰。到2000年,三氯乙烷將減少70%;2005年以前全部淘汰。
保護地球
中國作為開發中國家,大量使用CFC等臭氧層耗損物質的歷史還比較短,消費的總量只占世界已消費總量中的很小份額。但隨著中國經濟的不斷發展,的使用量不斷增加,中國已成為開發中國家最大的ODS(臭氧層耗損物質)生產國和消費國。根據1985年《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1987年通過的《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婁協定書》和1992年的第四次締約國會議決定,已開發國家到1996年1月1日將完全淘汰耗損臭氧層的CFC物質。所以今後幾年中國將在淘汰ODS活動中,占有重要地位,並將於2010 年最終淘汰臭氧層消耗物質。
家用製冷工業作為ODS的消費行業之一,對保護臭氧層有著責無旁貸的使命。中國家用電器協會經多方研究論證,確定了《中國家用製冷工業CFC逐步淘汰戰略研究》,制訂了產業的發展與環境保護同步,替代將是漸進的過程,在技術成熟和經濟可行的基礎上,儘早淘汰CFC物質基本原則,儘量採用國際上已商業化的成熟技術路線,採取先示範,後推廣的方法,分期分批的實現生產線轉換,最終達到削減目標。
採取措施
保護臭氧層採取的措施:面對臭氧層被破壞的嚴峻形勢,在聯合國環境署的組織協調下,國際社會於1985年制定了《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確定了國際合作保護臭氧層的原則;1987年又制定了《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婁議定書》,確定了全球保護臭氧層國際合作的框架。
根據《蒙特婁議定書》的規定,各簽約國分階段停止生產和使用CFCs製冷劑,已開發國家要在1996年1月1日前停止生產和使用CFCs製冷劑,而其他所有國家都要在2010年1月1日前停止生產和使用CFCs製冷劑,現有設備和新設備都要改用無CFC製冷劑。
中國政府也於1989年和1991年分別簽定了《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和《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婁議定書》,成為締約國。
2008年止,簽署《維也納公約》的國家共有176個;簽署《蒙特婁議定書》的國家共有175個。保護臭氧層,是迄今人類最為成功的全球性合作。
《蒙特婁議定書》締約方大會每年召開一次。1999年11月,第十一次《蒙特婁議定書》締約方大會在首都北京召開,共有212個國家和地區的近千人參加,江澤民總書記在會上作了重要講話,這是人類在保護自身生存環境方面召開的一次國際盛會,不僅對進一步推動各締約方在保護臭氧層方面的國際合作產生積極影響,還將促進我國加快淘汰對臭氧層起到直接破壞作用的CFCS類物質。
中國政府檔案及行動
1993年元月國務院批准出台了《中國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國家方案》(簡稱為《國家方案》)。按照有關條款,中國已從1999年7月1日起凍結了CFCs製冷劑的生產和消費,在此基礎上逐步消減,並將在2010年1月1日前完全淘汰CFCs製冷劑。禁止使用CFCs,為中國進一步的履約工作奠定了基礎。中國是CFC類製冷劑生產和消費大國,氟里昂保有量達50多萬噸,其消費量占全世界總量的一半以上。作為締約國之一,中國政府向國際承諾:將與世界各國聯手拯救臭氧層。
保護臭氧層具體措施
1)採用分步走的方式:考慮到有關經濟和技術因素,對ODS的淘汰,規定了不同國家有不同的淘汰速度和淘汰的最後期限。2)建立多邊基金:考慮到開發中國家的特殊要求,在《蒙特婁議定書》倫敦修正案中加入了建立多邊基金這一條款。中國代表團對該資金的建立作出不可磨滅的貢獻。多邊基金每三年進行增資,由多邊基金執委會決定各國項目資助額。
3)開發和使用CFCs的替代品――綠色環保製冷劑:臭氧層已遭到前所未有的破壞,為了人類的共同家園,為了我們的子孫後代,我們的出路只有一條,就是:停止生產和使用CFCs製冷劑,開發和使用綠色環保型製冷劑。
保護計畫
智利採取切實措施大力實施保護臭氧層計畫智利是1990年加入保護臭氧層國際公約蒙特婁議定書的。1994年,智利全國環境委員會開始制訂保護臭氧層的長遠規劃,限制使用破壞臭氧層的甲基溴和氯氟烴等化學物質。
甲基溴是智利果農近40多年來用以殺滅蟲害的有效農藥,全國13個行政大區就有8個大區需要使用這種農藥。但自實施規劃兩年多來,該國已減少使用這種農藥約450噸。
智利過去對甲基溴的消費限制主要是通過全國環境委員會對達標企業給予補貼、獎勵的方式進行的。為了鞏固現已取得的階段性成果和支持智利繼續實施保護臭氧層計畫,聯合國開發計畫署已決定提供一筆80.5萬美元的基金,用以開發替代技術,力爭使該國甲基溴使用量在2007年降至126噸。
智利氯氟烴的使用量已從1999年的83萬噸降至2001年的40萬噸。為了進一步限制對這種化學物質的使用,智利準備在聯合國開發計畫署的資助下,從今年起開始對26家醫院的製冷設備進行更新改造,使這些醫院率先停止使用氯氟烴。
中國大事記
1989年4.26~5.5在《維也納公約》締約方第一次會議與《蒙特婁議定書》締約方第一次大會上,中國代表團提出設立保護臭氧層國際基金的建議。
1989年.7.14國務院以國函[1989]49號文決定我國正式加入《維也納公約》。
1989.年9.11中國由外交部正式提出加入《維也納公約》
1991年.6.17~21在《維也納公約》締約方第二次會議與《蒙特婁議定書》締約方第三次會議上,中國正式宣布加入《蒙特婁議定書》倫敦修正案。
1991年.7.15中國國家保護臭氧層領導小組成立。
1993年.1.12國務院批准了《中國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國家方案》。
1993年.3.8~10蒙特利爾多邊基金執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了《中國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國家方案》。
1993年.4.20~23國家環保局與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工程聯合會在北京聯合召開了“氯氟碳與哈龍替代技術保護臭氧層國際會議”。
1994年.5.9~10國家保護臭氧層領導小組在北京召開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國家方案》菸草行業補充方案。
1995年.5.18在天津舉行了聯合國開發計畫署“天津聚氨酯軟泡生產無CFC技術改造”項目的產權移交儀式。這是中國完成的第一個多邊基金投資項目。
1995年.6.11~18“中國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行業戰略國際研討會”在西安召開。
1995年.7.26~28蒙特婁多邊基金執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世行和中國政府共同開展“哈龍行業整體申報新機制的研究”的項目。
1995年.9.16國家保護臭氧層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北京市環保部門共同在北京商業街道設立紀念9·16國際臭氧日宣傳站,發放了有關保護臭氧層的宣傳材料,展出替代產品。
1996年.1.9~10化工部在浙江召開了“國內開發消耗臭氧層物質替代品技術交流會”。
1996年.9.16~17國家保護臭氧層領導小組在北京召開了“中國首屆保護臭氧層大會”。
1997年.1國家保護臭氧層領導小組決定組織修訂《中國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國家方案》。
1997.6.5國家環境保護局及中國輕工總會等9個部委以環控(1997)0366號文發布《關於在氣霧劑行業禁止使用氯氟化碳類物質的通告》。
1997年.7.2機械工業部以機汽發(1997)099號發布《關於中國汽車行業新車生產停止使用氟利昂物質的通知》。
1997年.11《中國消防行業哈龍整體淘汰計畫》在蒙特婁多邊基金執委會第23次會議上被批准,獲贈款6200萬美元。
1998年.9.16~18聯合國開發計畫署、聯合國環境署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在北京聯合召開“紀念9·16國際保護臭氧層日大會暨《國家方案》修訂及國際政策研討會”。
1998年.11.11~13第26次蒙特婁多邊基金執委會會議批准了《中國汽車空調行業整體淘汰計畫》,贈款總額770萬美元。
1998年.11.24《蒙特婁議定書》締約方大會第十次會議上決定中國為第十一次締約方大會的主辦國。
1999年.3.25蒙特婁多邊基金執委會第27次會議批准了《中國化工行業整體淘汰計畫》,贈款總額1.5億美元。
1999年.4國務院批准成立第十一次《蒙特利議定書》締約方會議組織委員會。
1999.5.31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和國家石油化學工業局聯合發出《關於實施全氯氟烴產品(CFCs)生產配額許可證管理的通知》。
1999年.9.16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在北京少兒活動中心舉行了向全國少年兒童贈送保護臭氧層兒童畫冊儀式。
1999年.11.15國務院批准實施由18個部委會簽的《中國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國家方案》。
1999.11.26國家環保總局、機械工業局聯合發布《關於中國汽車行業新車生產限期停止使用CFC—12汽車空調器的通知》。
1999年.11.29~12.3《蒙特婁議定書》締約方大會第十一次會議和《維也納公約》締約方大會第五次會議在中國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北京宣言》。
1999年.12.3國家環保總局、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海關總署聯合發布《關於印發〈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辦法〉的通知》。
2000.1.19國家環保總局、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海關總署聯合發布《關於發布〈中國進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層物質名錄〉(第一批)的通知》。
2000.2.18公安部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消防局發出《關於1998年度哈龍淘汰執行項目企業停止生產和銷售哈龍產品的通知》。
2000年.3.1國家環保總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及海關總署聯合以環發(2004)48號文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外經貿委(廳、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發出了《關於禁止企業突擊進口受控消耗臭氧層物質四氯化碳的緊急通告》。
2000年.3.29~31蒙特婁多邊基金執委會批准了《中國清洗行業ODS整體淘汰計畫》贈款額5200萬美元,《中國菸草行業CFC—11整體淘汰計畫》贈款額1100萬美元。
2000年.4.13國家環保局對外經濟合作部及海關總署以環發(2000)85號文發布《關於加強對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的規定》的通知。
2000.5.11國家環保總局發出《關於申請2000年度受控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配額的通知》。
2000.6.1~2國家環保總局項目管理辦公室召開首次P.M.O工作交流暨培訓會議。
2000年.8.9~11中國信息產業部與國家環保總局聯合召開全國清洗行業ODS淘汰工作會議。
2000年.11.15~17,根據《中國第四批消耗臭氧層物質項目(ODS-IV)實施手冊》(CFCs生產行業)的要求,國家環保總局和國家石油和化學工業局聯合組織了化工行業ODS整體淘汰計畫中2000年年度計畫中部分CFCs生產關廠企業的現場驗收。
2000年.12.15,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發出“關於督促單位落實滅火器配置和定期檢查維護職責確保有效撲救初起火災的通知(公消[2000]423號)。
2001年.1.14“保護臭氧層多邊基金資助10000噸/年HFC-134a 生產建設項目(第一期5000噸/年)”契約簽字儀式在陝西省西安市舉行。
2001年.1.14國家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工作協調會在京召開。
2001.1.11中國洗淨工程技術合作協會2001年理事會會議在北京召開。
2001年.6.7,大連市公安局、環保局聯合發布了“關於淘汰哈龍滅火器(劑)暨推廣使用環保型水成膜滅火器(劑)的通知”(大公發[2001]29號)。
2001年.3~5月,菸草行業工作組分別組織拆除了張家口、杭州、畢節、銅仁等4家捲菸廠的CFC-11菸絲膨脹裝置6台套,按時完成了2001年上半年的拆除工作。
2001年.4,《中國保護臭氧層行動》刊物通訊員會議召開。
2001年.4.23~25,清洗行業工作組曾在京召開專家培訓會,就多邊基金規則以及清洗行業ODS替代技術方案選擇的原則等方面對專家進行了培訓。
2001年.5.15,呈交《中國泡沫行業ODS整體淘汰計畫》給蒙特婁議定書多邊基金執委會,希望在2001年7月份召開的第35次多邊基金執委會上討論。
2001年.6.26~27,全國汽車空調行業CFC整體淘汰(培訓)會在北京舉行。
2001年.7,清洗行業計畫2000年度淘汰項目設備採購契約簽署。
2001年.8.13~16,《易燃氣霧劑企業安全管理規定》(簡稱《安全管理規定》)第三次培訓會在廈門召開。
2001.8.23~24.,中國部分地區海關官員消耗臭氧層物質(ODS)進出口管理培訓班在杭州舉行。
2001年.9,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海關總署聯合發布“關於印發《國家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辦公室工作規則》的通知”(環發[2001]81號)。
2001年.9.14,“9.16國際保護臭氧層日紀念大會”在京隆重舉行,活動期間,與中央電視台聯合製作了五集系列宣傳片和英語訪談節目;與《中國環境報》合作製作“保護臭氧層特刊”;並開展了徵集“保護臭氧層宣傳用語和圖示”活動。
2001.9.17~25,《議定書》多邊基金執委會秘書處清洗項目評估團對在我國實施的部分清洗行業削減ODS項目進行了評估。
2001.12.17~19,中意合作甲基溴國家戰略和替代技術國際研討會在北京隆重召開。
2001年,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外經貿部、海關總署、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關於控制進口以CFC-12為空調製冷工質的汽車及以CFC-12為製冷工質的汽車空調壓縮機的有關事項”的公告(環發[2001]207號)。
2001年.12.20~22,清洗行業ODS清洗劑淘汰項目技術規格評審會在北京召開。
2001年.12.3《議定書》多邊基金執委會第35次會議上,《中國PU泡沫行業CFC-11整體淘汰計畫》獲得批准,共獲贈款5384.6萬美元。
2002年中國汽車空調行業實現ODS整體淘汰目標。
2002年.1.16~18,“中國臭氧層保護政策地方培訓戰略”一期項目教員培訓班在京舉辦。
2002年.1.15,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UNIDO)副總幹事Angelo D Ambrosio先生率領Seniz H.Yalcindag女士、Tamas Grof博士等組成的高層代表團訪問了國家環保總局。
2002年.1.7~11,中國代表團赴日考察了製冷維修行業ODS淘汰情況。
2002年.1.28,國家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辦公室在北京召開了ODS進出口企業座談會。
2002.1.24~2.2,哈龍回收設備考察團(由國家環保總局外經辦、公安部消防局、廣東省消防大隊以及廣東勝捷消防器材廠組成)訪問了澳大利亞國家哈龍銀行。
2002年.1.25~28,由國家環保總局、外經辦、化工組組成三個檢查小組,走訪了目前持有CFCs生產配額許可證的6家CFCs生產企業,對《駐廠督查實施辦法》的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
2002年.2.25,甲基溴小型研討會召開。
2002年.2.4~8,國家審計署主辦,中國清洗行業ODS淘汰計畫績效審計培訓班在深圳召開。
2002年.6.20,發布“關於下發消耗臭氧層物質(ODS)清洗劑實行使用許可證的通知”(環經函[2002]28號)。
2002年.8,國家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辦公室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工業與技術經濟司在西安市舉辦了第二期中國消耗臭氧層物質(ODS)進出口管理海關官員培訓班。
2002年6月18日-21日, 國家環保總局外經辦泡沫工作組在河北廊坊市召開了泡沫行業計畫的第一個項目評估會議
2003年.4中國政府正式簽署《蒙特婁議定書》哥本哈根修正案。2005年1月1日,將甲基溴的生產和消費減少20%,並於2015年1月1日起完全淘汰必要用途之外的積極修生產和消費。
2003年.4.23~24,由國家環保總局外經辦、中國塑膠加工工業協會、世界銀行聯合組織的“2003中國聚氨酯行業整體淘汰ODS國際論壇”在北京舉行。
2003年.5.27,發布“關於實施四氯化碳消費配額許可證管理的通知”(環經函[2003]13號)。
2003年.7.1,發布“關於嚴格控制新、擴建或改建1,1,1-三氯乙烷和甲基溴生產項目的通知”(環辦[2003]60號)。
2003.7.28~29,外經辦三處泡沫行業特別工作組在大連舉辦了項目培訓會。
2003年.7,為表彰保護臭氧層所作的努力和所取得的成績,我國政府開始設立“保護臭氧層貢獻獎”,獎勵對保護臭氧層做出突出貢獻的機構和個人。
2003年.9,國家建設部、國家建築產品標準局在江蘇儀征舉行《噴塗聚氨酯硬泡體防水保溫材料》國家標準審定會。
2003年.9.16,由國家環保總局主辦的首屆“保護臭氧層貢獻獎”頒獎大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國家環保總局局長解振華、副局長祝光耀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保護臭氧層秘書處、蒙特婁多邊基金執委會秘書處等國際組織的代表,向獲得特別金獎和金獎的單位和個人頒發了獎牌和證書。
2003年.9.17,中國淘汰甲基溴國家行動方案國際研討會在京召開。
2003年.10.25,大慶石油管理局精細化工廠隆重舉行5萬噸/年混合戊烷精細分離裝置投產慶典,這也是目前國內最大的戊烷發泡劑生產基地。
2003年.11.14,在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婁議定書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上,中國作為優秀的履約國家,獲得了2003年度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國家保護臭氧層機構傑出貢獻獎。
2003年.12.25~26,外經辦三處泡沫行業特別工作組在北京為2002年獲批准項目企業和2003年新批項目企業舉辦了PU泡沫行業項目培訓會。
2004年2月26~28日,由國家環保總局監察局和外經辦聯合在廈門舉辦了“全國重點省市環境監察人員打擊ODS非法生產專題培訓會”。
2004年.4,聯合國開發計畫署(UNDP)蒙特婁議定書項目產權移交簽字儀式在北京聯合國大樓舉行。
2004年.5.1起,吉林省開始逐步淘汰氟里昂,到2005年5月1日,氟里昂將在全省範圍內禁止使用。
2004年.7,由德國HUHREN公司捐贈的一套用於回收、提純、回罐在用汽車氟里昂的設備,由國家環保總局外經辦轉贈給北京運通集團。
2004年.7.26,“2004年拜耳青年環境獎”頒獎典禮在京舉行,10名記者獲得“2004年拜耳青年環境記者獎”,15名大學生被授予“2004年拜耳青年環境特使”稱號。
2004年.8.28,“戰略環境影響評價與可持續發展——‘綠色中國’第八屆論壇”在北京舉行。
2004年.9.16~17,國際臭氧日暨第二屆“保護臭氧層貢獻獎”頒獎儀式及ODS替代品新聞發布會在西安市舉行。來自蒙特婁議定書多邊基金執委會、多邊基金秘書處、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等國際機構的代表,國家相關部委、協會的領導、專家學者參加了此次活動。
2004年.12,美國杜邦公司與三愛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資組建的杜邦三愛富氟化物(常熟)有限公司投產儀式,在常熟國際化工園區隆重舉行。
2005年.1,煙臺萬華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成功開發出難燃級聚異氰脲酸酯硬泡原料及泡沫製品。
2005年.3.29,“中國PU泡沫行業整體淘汰CFC-11計畫項目培訓班”在浙江省杭州市新僑飯店召開。
2005年.3.30,中國塑膠加工工業協會聚氨酯製品專業委員會在杭州新僑飯店組織召開了“聚氨酯製品行業阻燃標準研討會”。
2005.4.16~17,建材工業技術監督研究中心在安徽黃山市組織召開了“GB8624《建築材料燃燒性能分級方法》標準修訂研討會”。
2005.7.1日起,山東省開始禁止使用CFC製冷劑。
2005.9.16,國際保護臭氧層日紀念大會暨國際臭氧日暨第三屆“保護臭氧層貢獻獎”頒獎儀式在深圳市舉行。部分省市在會上發出了關於保護臭氧層、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的倡議。
2005年.9.17,召開了保護臭氧層管理政策、ODS替代技術、淘汰ODS新行業機制等內容的國家保護臭氧層領導小組工作會議、保護臭氧層立法國際研討會、中國HCFC管理戰略國際研討會、創建臭氧層友好省市國際研討會和甲基溴生物替代技術研討會等系列研討會。
2005年.11.14~15,“第一屆中國聚氨酯行業發展國際論壇暨2005PU泡沫行業加速淘汰ODS專題峰會”在上海良安大飯店隆重召開
2005年.12.19,江蘇梅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常熟三愛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與世界銀行傘型碳基金簽訂了碳減排購買協定,以實施有史以來世界最大的碳減排項目。
2005年.12,由陝西化建公司承建的我國第一套新型環保工業生產裝置HFC-125a在中化近代環保化工(西安)有限公司順利投入試運行。
2006年.2.26,為配合國家環保總局履行國際公約,填補HFC-134a巨大需求缺口,中化集團開工建設國內最大的HFC-134a生產項目。
2006年.5.12,岳集團最終就目前世界最大的CDM項目與日本新日鐵鋼鐵公司和三菱商事達成了最後協定。
世界大事記
1975年.8 Alliance for Responsible CFC Policy成立
1977年.3 UNEP設立“臭氧層問題協調委員會 (CCOL) ”
1978年.3 美國禁止製造以CFC-11及CFC-12作為推進劑的噴霧產品
1979年.3 加拿大禁止噴霧產品使用CFC
1979.6 北歐國家禁止噴霧產品使用CFC
1980年.3 歐洲共同體凍結CFC-11及CFC-12的生產能力
1980年.4 UNEP第八次管理理事會通過“ CFC管制提案”
1980年.11 CCOL第四次會議提案臭氧層保護條約
1980年.12 日本凍結CFC-11及CFC-12的生產能力
1985年.3 UNEP在奧地利召開會議,通過“維也納保護臭氧層協定”
1987年.9 UNEP在加拿大召開會議,通過“蒙特婁破壞臭氧層物質議定書”,將五種CFC及三種哈龍列管
1988年.1 美國舉辦第一屆CFC及哈龍替代品國際研討會,之後每年舉辦一次
1988年.4 美國食品容器及包裝協會宣布不使用以CFC製造的容器
1988年.8.22 維也納公約生效
1989.1.1 蒙特婁議定書生效
1989.3 地球之友和綠色和平組織舉辦CFC議題國際市民座談會
1989年.4 維也納公約第一次締約國會議,在芬蘭赫爾辛基召開
1989年.5 蒙特婁議定書第一次締約國會議在芬蘭赫爾辛基召開,發表“赫爾辛基宣言”
1989年7.1 開始管制五種CFC的生產量及消費量
1990年.6 蒙特婁議定書第二次締約國會議,在英國倫敦舉行,通過倫敦修正案
1991.6 維也納公約第二次締約國會議,在肯亞奈洛比舉行
1991年.6 蒙特婁議定書第三次締約國會議,通過含CFC或哈龍之製品的貿易限制名單
1992年.1.1 開始管制三種哈龍的生產量及消費量
1992年.2 美國宣布於1995年底廢除CFC
1992.年5 含CFC或哈龍之製品的貿易限制生效
1992年.8.10 蒙特婁議定書倫敦修正案生效
1992年.11 蒙特婁議定書第四次締約國會議,通過哥本哈根修正案
1993年.11 蒙特婁議定書第五次締約國會議,在泰國曼谷舉行
1993年.11 維也納公約第三次締約國會議,在泰國曼谷舉行
1994年.1.1 開始將哈龍的年生產量及年消費量限制於零或以下
1994年.6.14 蒙特婁議定書哥本哈根修正案生效
1994.10 蒙特婁議定書第六次締約國會議,在肯亞內洛比召開,通過三項1996年ODS必要用途
1995年.1 開始管制溴化甲烷的生產量及消費量
1995年.9.16 全世界第一個“國際臭氧層保護日”
1995年.12 蒙特婁議定書第七次締約國會議,在奧地利維也納舉行,決議降低HCFC的消費基準量,並制定溴化甲烷的管制日程及貿易限制規定
1995年.12 維也納協定十周年慶祝活動,在奧地利維也納舉行,特頒“全球臭氧獎1996.1.1 開始將五種CFC、其他CFC、四氯化碳、1,1,1-三氯乙烷及HBFC的年生產量及年消費量限制於零或以下,並開始管制HCFC的消費量
主題
1998年主題是:“為了地球上的生命,請購買有益於臭氧層的產品”
1999年國際保護臭氧層日的主題是:“保護天空,保護臭氧層”
2000年的主題是:“拯救我們的天空:保護你自己;保護臭氧層”
2004年的主題是:“拯救藍天,保護臭氧層:善待我們共同擁有的星球”
2005年的主題是“善待臭氧,安享陽光”
2006年的主題是:“保護臭氧層,拯救地球生命”
2007年的主題是:“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行動”
2008年的主題是:“《蒙特利爾議定書》——國際合作保護全球利益”
2009年的主題是:“全球參與:攜手保護臭氧層”
2010年的主題是:“臭氧層保護:治理與合規處於最佳水平”;
2011年的主題是:“淘汰氟氯烴:絕佳機會”。
2012年的主題是:"為子孫後代保護大氣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