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概況
《春燈迷史》作者青陽野人,其真實姓名不可考,成書年代亦未詳,但可推測在道光十八年(1858年)之前,書已寫成。
《春燈迷史》總計十回,孫楷第的《中國通俗小說書目》著錄中有坊刊本,半頁八行,每行二十四字,未標明此書藏於何處。又有清抄本,其中的“玄”字因避諱而缺筆寫作“■”。書中無序與跋,目錄頁題寫“新編春燈迷史”,正文卷端題寫“春燈迷史”。現今有台灣天一出版社的影印抄本,題寫“青陽野人編演”,裡面沒有序與跋。
內容簡介
小說講述了唐玄宗時,浙江杭州府仁和縣有一書生金華,字生麗,九歲時父親去世,由母親閻氏養育。金華生得眉清目秀,舉止風流,又頗具文才。年十六時,尚未婚配。他家的鄰居韓印夫婦,年過半百也沒有兒子,膝下只有一個女兒,名為嬌娘,不過十五六歲,才貌出眾。韓氏夫婦認為女兒與金華十分般配,便有意招金華為婿。
恰逢元宵佳節,夜晚,各家都放出花燈,異常熱鬧。金華出門觀燈,忽然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發現一位少女嬌羞艷麗,竟目不轉睛。那少女便是嬌娘。嬌娘發覺金華在注視她,也喜愛上了俊美的金華。於是二人走到一起,相約在韓家花園相會。分開後,兩個人都已無心觀燈,而是彼此掛念,直奔花園而來,都是情竇初開,便成就了姻緣。不料,二人私通時,被嬌娘的丫環蘭兒和金華的仆童窺見了,也都淫興大動。
第二天,韓印的寡妹劉氏帶著女兒俊娥來韓家祝壽。俊娥是嬌娘的表姐,年紀比嬌娘大不許多,長得美貌無比。她自幼與嬌娘一同遊戲,與她情同親姐妹,被嬌娘留下來小住,與自己同榻而眠。
一天深夜,金華按耐不住,潛入韓家,想再次勾引嬌娘,卻遇見了丫環蘭兒。他見蘭兒長得標緻,便糾纏不放。蘭兒已知他與嬌娘的事情,於是委身於他,與他交歡。俊娥卻看到了此事,得知金華是個才子,也開始對他戀戀不捨。嬌娘從俊娥的言談舉止中覺察到了她的心思,暗自高興,並親自從中牽線搭橋,讓他們二人得以私通。於是金華與嬌娘、俊娥一起海誓山盟,誓為夫妻,夜夜宣淫。仆童原子自從那夜見到金華與嬌娘私通之後,心中也始終惦念著此事。一天夜晚,他跟隨金華潛進韓府,在書房中正遇見蘭兒,便誘姦了她。蘭兒也樂得與他歡合。
不久,嬌娘與俊娥均發現自己已有身孕,焦急不已,恐怕被父母知曉,金華得知後也惶恐不安。說來奇怪,三人的母親在同一天夜裡夢見同一位仙人作媒,向她們出示姻緣簿,說金華與二女為命定的夫婦,而且告訴她們二女已有身孕。三人醒後各自查問子女,得到了證實。她們知道天命不可違背,於是互相定下了親事,將嬌娘、俊娥嫁給了金華。不久,丫環蘭兒也被許配給了仆童原子。婚後,嬌娘生了雙胞胎,都是兒子,俊娥也產下一子,分繼了三家的香火。
被禁原因
本書的正文前面有一段詞云:俗語云:淫為萬惡首,三綱敗壞五常休。若非天緣造就,定然性命難周。惟此《春燈迷史》,實系生前配偶。三綱不敗,五常不休。逾東牆而摟處子,真可謂摟之得妻。借冰人而結紅絲,亦不傷關雎雅化。雖偶爾淫幸,乃古今奇觀,飄飄乎快事也,揚揚乎風流矣。”書的結局寫金華生了三個兒子,都作了高官,夫妻白頭偕老,真是古今罕有的一件奇事。“因其淫不敗倫,樂不傷雅,諸事皆自風流中有本分,快活中亦固然。”
作者一再強調金華雖然一昧宣淫,但淫的是自己的妻子,這是老天爺早已安排好了的,所以並無罪過。金華既然無罪,不傷風雅,那么作者寫這種小說也就只是在記述奇聞異事而已,並沒有宣淫的罪過了。但是,作者強調小說的奇異,情節實在是簡單得很,而在性生活的描寫上極盡鋪敘之能事,如金華與嬌娘初試雲雨的一章,作者反覆渲染,十分細緻,竟長達三千餘字,這在同類小說中是極為少見的。單從小說的回目上,即可略知它的內容了。第二回“看鰲山暗約佳期,越粉牆偷弄風情”,第三回“小丫環聽風染病,金原子夢液交歡”,第六回“金華調春藥采戰,二女被柔碎花心”,第七回“原子誤入行騙局,丫環書房被姦淫”,第十回“洞房裡重整恩愛,牙床上再弄風情”。
全書文詞鄙俗,其中多夾雜猥褻之詞。然而,它與《浪史》等小說的一味淫亂還有些不同,金華與嬌娘、俊娥到底還有些愛情。這點愛情卻被淹沒在三人的青春萌動之中,不仔細分析,或許是找不出來的。此種小說由於過多地描寫淫亂,主要人物的性格刻劃反而被忽視了,才子佳人本應演繹出一段令人感嘆的愛情故事,不想卻成了宣淫的機器。這是不應該的。
清代自道光年間以來,歷次禁書都沒有放過它。道光十八年,江蘇按察使設局禁止淫詞小說,已將本書列入禁目。《春燈迷史》即便在今天看來,也是“老少不宜”的。它在當時被禁毀,一點也不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