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含義
有一種我們看不見的能量,一直引導著整個宇宙規律性的運轉,正是因為它的作用,地球才能夠在46億年的時間裡保持著運轉的狀態;也正是因為它的作用,太陽系乃至整個宇宙中,數以億計的星球,都能相安無事的停留在各自的軌道上安分地運行,這樣一種能量引導著宇宙中的每一樣事物,也引導著我們的生活,這種能量就是——吸引力現代量子力學表明,世上的萬事萬物都是由能量組合而成的,而能量就是一種振動頻率,每樣東西都有它不同的振動頻率,所以才出現了那么多不同事物的面貌,無論是像桌子、椅子等有形的物體,還是思想、情緒等無形的東西,都是由不同振動頻率的能量組成的。比如一排音叉,當你敲響其中一個,音叉發出清脆的高調樂聲,沒多久,其他的音叉也會發出同樣高調的樂聲,它們的聲音會互相應和,產生共鳴,甚至愈來愈大聲。
振動頻率相同的東西,會互相吸引而且引起共鳴。我們的意念、思想是有能量的,腦電波是有頻率的,它們的振動會影響其他的東西。大腦就是這個世界上最強的“磁鐵”,會發散出比任何東西都還要強的吸力,對整個宇宙發出呼喚,把和你的思維振動頻率相同的東西吸過來。
你生活中的所有事物都是你吸引過來的!是你大腦的思維波動所吸引過來的!所以,你將會擁有你心裡想的最多的事物,你的生活,也將變成你心裡最經常想像的樣子。這就是吸引力法則!
你可以這樣來理解吸引力法則:無論你的注意力,或者能量集中在哪個方面,也無論這種注意力或者能量是消極的還是積極的,你都在吸引著它們成為你生活的一部分。
發展過程
聚焦“吸引力法則”作為一個正式的術語誕生不過一百多年的歷史,但是它背後的精神卻存在於古老的印度人的信仰之中。隨著印度教對通神學的影響,吸引力法則的概念逐漸出現在一些早期的有關通神學的文獻中。1877年,“吸引力法則”作為一個專業術語,出現在赫蓮娜·布拉瓦茨基(Helena Blavatsky)的關於神秘密教的書《揭開伊西斯的面紗》(Isis Unveiled: Secrets of the Ancient Wisdom Tradition)中,而在1879年4月6日的《紐約時報》上,一篇關於在科羅拉多州淘金熱中吸引財富的文章里提到了“吸引力法則”,這便是“吸引力法則”的概念第一次出現在大型的報刊媒體之上。1906年,“新思維”的雜誌編輯威廉姆·沃爾特·阿特金森(William Walker Atkinson)在他的“新思維”書籍《思維波動或思維世界的吸引力法則》(Thought Vibration or the Law of Attraction in the Thought World)一書中介紹了“吸引力法則”。1907年,布魯斯·麥克萊蘭(Bruce MacLelland) 出版了他的《想像力帶來富有》(prosperity Through Thought Force),在書中,他對吸引力法則做了總結,並提出“你是你所想,而非你想你所是”(You are what you think, not what you think you are)的概念,之後,有關吸引力法則的研究層出不窮,並被貼上了諸如“思維科學”“精神科學”“新思維”等各色各樣的標籤,而這其中比較具有代表性的研究著作包括有1926年出版的歐內斯特·赫爾姆斯(Ernest Holmes)所著的《心靈科學的基本思想》(The Science of Mind ),1949年雷蒙德·霍利維爾博士(Dr.Raymond Holliwell)所著的《讓吸引力法則伴隨工作》(Working With The Law)等等
在此之後的半世紀中,有關“吸引力法則”的研究似乎乏善可陳。20世紀90年代,傑瑞·希克斯(Jerry Hicks)和埃絲特·希克斯(Esther Hicks)出版了包括《亞伯拉罕的教義》(The Teachings of Abraham)《情緒的驚人力量》(Let Your Feelings Be Your Guide)在內的一系列著作,因為這些書籍的暢銷,關於吸引力法則的信息和資料再次廣泛被人接受。而直到2006年,一部叫做《秘密》(The Secret)的電影才真正讓“吸引力法則”的概念風靡了全球。
電影《秘密》在全球的廣泛關注創造了同名書籍《秘密》的誕生及熱銷,朗達·拜恩 Rhonda Byrne的《秘密》書籍一經出版,便橫掃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英國等多個國家的各大圖書排行榜,創下美國賽門‧舒斯特出版史單月再版破200萬本、四個月銷量破500萬本紀錄,並榮獲“諾提勒斯書獎”(Nautilus Book Award)。之後,有關於“吸引力法則”的書籍井噴版的出現在全球各大連鎖書店以及網上連鎖書店之中,掀起了一股全球性的關注“吸引力法則”的熱潮.......涉及概念聚焦
聚焦,英文是Focusing,意思是持續地想,一直想一直想。
聚焦的方式可以是沉湎過去、計畫今後、幻想未來。總之,只要你持續地把注意力投住在一個地方,不管你想的東西其時間,都是聚焦。
聚焦會導致能量的啟動,能量會導致你的感覺改變。聚焦在自己要的,你就會感覺到正面情緒;聚焦在自己不要的,你就會感覺到負面情緒。
根據自然法則的第二定律《創造定律》,聚焦在你要的你會得到,聚焦在你不要的,你也會得到。這是因為,吸引定律是“包含性的”而不是“排他性的”,任何你所聚焦的都會被你的磁場包含進來。
同頻共振,同質相吸
這八個字的意思是說:
同樣頻率的東西會共振,同樣性質的東西會因為互相吸引,而走到一起。
共振會產生同質性,同質性會產生吸引力,吸引力會把這兩個共振體牽扯到一起。
所以,假如共振性沒有改變,則在吸引定律之下,一樣東西將會不斷地持續擴大、成長。
這種成長是自然的,而且是根植於自然法則的三大本質的,所以其威力是如此的強大,以至於沒有任何外力能夠阻擋它。
創造定律
創造定律說:你會得到你所聚焦的,不管你要還是不要!不管你是否察覺這聚焦的過程!
我們的意念本身是能量,能夠召喚能量,並且啟動能量的循環。
當我們聚焦在一樣東西(某種想法,某個人,某件事,某項物),我們的心靈就會與之產生共振。根據吸引定律,同頻共振同質相吸,於是我們與我們所聚焦的,開始互相吸引,彼此往對方互相靠攏在一起。
所以,如果你聚焦在你想要的財富、健康、愛情,你會得到;如果你聚焦在你所不要的貧困、疾病、孤單,你也會得到!
絕大部分的人所要的得不到,不要的卻恰恰得到了,正是因為他們聚焦在自己不要的,多過聚焦在自己想要的,卻渾然不覺。
吸引定律是獨立存在的,不因為你的不了解、不認同、不留意而轉移。所以,就算你不知道它的存在,它依然堅穩一貫的作用到你的身上去,你依然受其影響!
當你有意識地選擇你所想的,你所聚焦的,則你就是一個自主創造者。你創造一切你想要的經驗,沒有意外。你是一個順心自主,心想事成的魔法師,你對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能夠作主。你會得到你所要的,而避開一切你所不要的。
當你總是被動地任由外在的世界牽動你的思緒,無意識地想東想西,則你就是一個默許創造者。你創造你要的經驗,你也創造你所不要的經驗,人生顯得很隨機起伏。你要的經驗有一些,你不要的經驗也有一些,而你對這一切似乎無可奈何,束手無策,毫無辦法。
放任定律
放任定律說:如果我要享有自己的自由,我就必須放任別人享有他們自己的自由。
如果一個人不相信吸引定律,他就無法相信創造定律;如果一個人不相信創造定律,他就不可能相信放任定律。每一個定律是下一個定律的基礎。
每一個人創造自己的實相,沒有任何人能夠未經邀請而擅自闖入他人的經驗造案,沒有任何人能夠強塞不要的經驗給另一個人。就算是表面上看起來的迫害勉強,其本質也是出自共振和鳴的自然!
吸引定律與創造定律定了:你所想的就是你所創造的,一切都是還歸己身的,一切都是“包含性的”而不是“排他性的”,任何你所聚焦的都會被你的磁場包含進來。
所以,如果你放任別人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其實你就是放任自己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如果你放任別人自由選擇他們所要的,你就是放任自己自由選擇自己所要的。
反過來說,當你不能夠放任別人,你同時也失去自己的自由了!因為,當你不能夠放任他人,你必然聚焦在自己所不要的;當你聚焦在自己所不要的,你必然會吸引來自己所不要的!
只有放任,你才能夠純然地聚焦在自己所要的,進而吸引來自己所要的。
所以,放任定律是一個人享有終極自由的終極關鍵,因為它是和創造定律是密切相關的,而創造定律是和吸引定律是密切相關的。這三大定律構成了自然法則不可分割的三位一體。
放任的定義
放任,即是放手由他,任由他。放任即是放下想要操縱、控制他人與環境的欲望(控制外在的世界的欲望),讓自然法則照著自己的方式走,而不施加人為的干預或插手。
放任就是允許自己做回自己,也允許別人做回別人。
基本原理
“吸引力法則”基本原理是這樣的:人類所有的思維活動,都會產生某種特定的頻率(腦電波),而這種頻率就好比杜鵑用於求愛的信號、蝙蝠用來探路的超音波。它會吸引同樣的頻率,引發共振,從而將我們思維活動中所涉及到的任何事物吸引到我們的面前。因此,人們應該儘可能地摒棄一切負面的思維活動,每天只想著正面的、所期待的事物,這樣最終所期待的就會發生,也就更容易走向成功。就像物理界認為任何有質量的物體存在吸引力一樣,人的思想也存在吸引力。吸引力法則的套用:針對人生實相,各大文化對吸引力法則有著各種的套用,巫術,道術,法術,是吸引力法則的初步套用。在西方,潛意識的添加技術是吸引力法則的高級套用,其主要原理是在聽覺中添加潛意識信號,經過變頻等處理後,進入人類的大腦,從而確定添加信號。添加的信號吸引相應的事件進入添加者的生活當中。其中“潛意識巨人”系列產品是潛意識系列套用的優秀技術,該技術由薩圖斯文化傳播公司-鄭龍,引入中國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