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簡介
商品名:安維汀。
通用名:貝伐珠單抗注射液。
英文名:Avastin。
成份:貝伐珠單抗Bevacizumab。
性狀:本品為靜脈注射用無菌溶液,pH5.9-6.3,無色至乳白色澄清液體。
上海羅氏製藥有限公司藥品貝伐珠單抗注射液,已獲得我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用於治療轉移性結直腸癌適應症。此前國內一直稱為“阿瓦斯汀”的貝伐珠單抗注射液,現正式定名為“安維汀”(英文商品名Avastin)。
適應症
轉移性結腸直腸癌:安維汀聯合以5-氟尿嘧啶為基礎的化療,適用於轉移性結直腸癌患者的治療。用法用量
總則:貝伐珠單抗應該由專業衛生人員採用無菌技術稀釋後才可輸注。貝伐珠單抗採用靜脈輸注的方式給藥,首次靜脈輸注時間需持續90分鐘。如果第一次輸注耐受性良好,則第二次輸注的時間可以縮短到60分鐘。如果患者對60分鐘的輸注也具有良好的耐受性,那么隨後進行的所有輸注都可以用30分鐘的時間完成。建議持續貝伐珠單抗的治療直至疾病進展為止。
轉移性結直腸癌(mCRC):貝伐珠單抗靜脈輸注的推薦劑量為:聯合m-IFL(改良IFL)化療方案時,5mg/kg體重,每2周給藥1次。
劑量調整:不推薦減少貝伐珠單抗的使用劑量。出現以下情況,停止使用貝伐珠單抗:胃腸道穿孔(胃腸道穿孔、胃腸道瘺形成、腹腔膿腫),涉及到內臟瘺形成;需要干預治療的傷口裂開以及傷口癒合併發症;嚴重出血(例如,需要干預治療);嚴重動脈血栓事件;高血壓危象或高血壓腦病;可逆性後腦白質腦病綜合徵(RPLS);腎病綜合徵。
如果出現以下狀況,需暫停使用貝伐珠單抗:擇期手術前4周;藥物控制不良的嚴重高血壓;中度到重度的蛋白尿需要進一步評估;嚴重輸液反應。
注意事項
胃腸道穿孔:在採用貝伐珠單抗治療時,患者發生胃腸道穿孔的風險可能增加(參見不良反應)。在發生了胃腸道穿孔的患者中,應該永久性地停用貝伐珠單抗。瘺:在採用貝伐珠單抗治療時,患者發生瘺的風險可能增加(參見不良反應)。
發生了氣管食管(TE)瘺或任何一種4級瘺的患者,應該永久性地停用貝伐珠單抗。發生了其它瘺而繼續使用貝伐珠單抗的信息有限。對發生了胃腸道以外的內瘺的患者,應該考慮停用貝伐珠單抗。
出血:採用貝伐珠單抗治療的患者出血的風險加大,特別是與腫瘤有關的出血(參見不良反應)。在採用貝伐珠單抗治療過程中發生了3級或4級出血的患者,應該永久性地停用貝伐珠單抗。
在具有先天性出血素質和患有獲得性凝血病的患者中,或者在開始採用貝伐珠單抗治療之前服用全劑量抗凝血劑治療血栓栓塞的患者中,還沒有獲得有關貝伐珠單抗安全性的信息,因為此類患者往往被排除在臨床試驗之外。因此,在此類患者中首次採用貝伐珠單抗進行治療之前,應該進行慎重的考慮。但是,在接受貝伐珠單抗治療中發生了靜脈血栓的患者,同時採用全劑量華法令和貝伐珠單抗進行治療時,3級或3級以上出血的發生率沒有出現增高。
肺出血/咯血:採用貝伐珠單抗治療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可能面臨著發生嚴重的、在某些病例中甚至是致命的肺出血/咯血的風險(參見出血)。最近發生過肺出血/咯血(>1/2茶匙的鮮紅血液)的患者不應該採用貝伐珠單抗進行治療。
高血壓:在採用貝伐珠單抗治療的患者中,觀察到高血壓的發生率有所升高。臨床安全性數據表明高血壓的發生可能具有劑量依賴性。對於有高血壓病史的患者,在開始貝伐珠單抗治療之前,應該對先前所患有的高血壓給予充分的控制。在開始貝伐珠單抗治療時血壓尚未控制的患者中,還沒有貝伐珠單抗影響的信息。建議在採用貝伐珠單抗治療的過程中,對血壓進行監測(參見不良反應)。
在大多數病例中,出現高血壓的患者都可以根據個體情況採用標準的抗高血壓治療充分的控制血壓。對於採用抗高血壓治療不能充分控制的明顯高血壓患者,或者發生了高血壓危象或高血壓腦病的患者,應該永久性地停用貝伐珠單抗(參見不良反應以及上市後經驗)。
可逆性後腦白質腦病綜合徵(RPLS):貝伐珠單抗治療患者產生可逆性後腦白質腦病綜合徵(RPLS)樣徵候/症狀的報告極少。在發生了RPLS的患者中,建議採用包括控制高血壓在內的特異性對症治療,同時停用貝伐珠單抗。目前還不了解在先前發生過RPLS的患者中,重新開始貝伐珠單抗治療的安全性(參見上市後經驗)。
動脈血栓栓塞(參見不良反應):在臨床試驗中觀察到在接受貝伐珠單抗聯合化療的患者中,包括腦血管意外、短暫性腦缺血發作(TIA)和心肌梗死(MI)在內的動脈血栓栓塞的發生率高於那些只接受化療的患者。
對於已經發生了動脈血栓栓塞的患者,應該永久性地停用貝伐珠單抗。
有動脈血栓栓塞史或者年齡>65歲的接受貝伐珠單抗與化療聯合治療的患者,在貝伐珠單抗治療過程中發生動脈血栓栓塞的風險增高。在採用貝伐珠單抗對此類患者進行治療時,應該慎重。
靜脈血栓栓塞(參見不良反應):在採用貝伐珠單抗治療時,患者可能面臨著發生包括肺栓塞在內的靜脈血栓栓塞性事件的風險。發生了威脅生命的(4級)肺栓塞的患者,應該停用貝伐珠單抗,對於≤3級的患者需要進行密切的監測。
充血性心力衰竭(參見不良反應):在臨床試驗中曾經報告了符合充血性心力衰竭(CHF)診斷標準的事件,從無症狀性的左心室射血分數下降到需要治療或者住院的有症狀性CHF。在使用本品治療有重度心血管病患者(如有冠心病史或充血性心力衰竭)時應謹慎。
中性粒細胞減少症:已經觀察到與單獨採用化療的患者相比較,在某些骨髓毒性化療方案聯合貝伐珠單抗治療的患者中,嚴重的中性粒細胞減少、中性粒細胞減少性發熱或者伴有嚴重中性粒細胞減少的感染(其中某些病例甚至發生了死亡)的發生率有所增加。
傷口癒合併發症:貝伐珠單抗可能對傷口癒合產生不良影響。重大手術後至少28天之內不應該開始貝伐珠單抗治療,或者應該等到手術傷口完全癒合之後再開始貝伐珠單抗的治療。貝伐珠單抗治療過程中發生了傷口癒合併發症的患者,應該暫停貝伐珠單抗治療,直到傷口完全癒合。需要進行擇期手術的患者也應該暫停貝伐珠單抗治療(參見不良反應)。
蛋白尿(參見不良反應):臨床試驗結果顯示在接受貝伐珠單抗與化療聯合治療的患者中,蛋白尿的發生率高於那些只接受化療的患者。在採用貝伐珠單抗進行治療的患者中,4級蛋白尿(腎病綜合徵)並不常見。如果出現了4級蛋白尿,就應該永久性地終止貝伐珠單抗治療。
超敏反應,輸液反應(參見不良反應):患者可能處於發生輸液反應/超敏反應的高風險。建議應當與所有治療用人源化單抗輸注時一樣,在貝伐珠單抗給藥期間和給藥後密切觀察患者。如發生反應,應中止輸注,並採取適當的治療。不能保證需進行系統性的術前用藥。
駕駛和使用機器的能力:有關貝伐珠單抗對駕駛和使用機器的能力的影響還沒有進行過研究。但是,沒有證據表明貝伐珠單抗治療可能增加導致駕駛或機器操作能力削弱的或者導致心智慧型力下降的不良事件的發生率。
兒童用藥
貝伐珠單抗用於兒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確。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妊娠期禁用貝伐珠單抗。建議在最後一次貝伐珠單抗治療後的至少6個月內都要採取避孕措施。哺乳期母親:建議婦女在採用貝伐珠單抗進行治療時停止哺乳,並且在最後一次貝伐珠單抗治療後的至少6個月內不要採取母乳餵養。
不良反應
臨床試驗中的不良反應:已經開展了多個貝伐珠單抗治療不同惡性腫瘤的臨床試驗,其中絕大多數是與化療聯合套用。本節中對從超過3500多名患者的臨床試驗人群中獲得的安全性結果進行了描述。最嚴重的藥物不良反應是:胃腸道穿孔;出血,包括較多見於NSCLC(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肺出血/咯血;動脈血栓栓塞。
上市後經驗:貝伐珠單抗在國外上市後使用過程中報告了以下不良反應。由於這些不良反應報告均為來自樣本量不確定人群中的自發性報告,因此無法真實可靠地估計其發生率和確立其與藥物使用之間的因果關係。
全身:多(發性)漿膜炎;
心血管:肺動脈高壓,可逆性後部白質腦病綜合徵(RPLS),高血壓性腦病;
消化:腸壞死、腸系膜靜脈閉塞、吻合口潰瘍、胃腸潰瘍;
血液以及淋巴:全血細胞減少;
腎臟:腎血栓性微血管病(表現為嚴重的蛋白尿);
呼吸:鼻中隔穿孔、發聲困難。
免疫系統障礙:超敏反應、輸液反應;在上市後藥物使用中最常見的超敏反應和輸液反應共同表現如下:呼吸困難、潮紅/發紅/皮疹、低血壓或高血壓、氧氣飽和度下降、胸痛、僵直和噁心/嘔吐(參見注意事項)。
藥品相互作用
抗腫瘤藥物對貝伐珠單抗藥代動力學的影響:根據群體PK分析的結果,沒有觀察到合用的化療與貝伐珠單抗代謝之間存在具有臨床意義的相互作用。貝伐珠單抗單藥治療與貝伐珠單抗聯合α-2a干擾素或者其它化療(IFL,5-FU/LV,卡鉑-紫杉醇,卡培他濱或多柔比星,順鉑/吉西他濱)相比,對貝伐珠單抗清除率的影響既不具有統計學意義,也不具有臨床方面的相關差異。放射治療:目前還沒有確定採用放射治療和貝伐珠單抗進行聯合治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FDA妊娠分級
C級:動物研究證明藥物對胎兒有危害性(致畸或胚胎死亡等),或尚無設對照的妊娠婦女研究,或尚未對妊娠婦女及動物進行研究。本類藥物只有在權衡對孕婦的益處大於對胎兒的危害之後,方可使用。藥理作用
貝伐珠單抗是一種重組的人源化單克隆抗體,可以選擇性地與人血管內皮生長因子(VEGF)結合併阻斷其生物活性。貝伐珠單抗中包含人類抗體的框架區以及可結合VEGF的人源化鼠抗體的抗原結合區。採用重組DNA技術在哺乳動物細胞表達系統中國倉鼠卵巢細胞中產生貝伐珠單抗,然後採用包括病毒滅活和去除步驟在內的工藝進行純化。成品中檢測到的慶大黴素濃度≤0.35ppm。貝伐珠單抗中含有214種胺基酸,分子量大約為149000道爾頓。貝伐珠單抗可以抑制VEGF與其位於內皮細胞上的受體―Flt-1和KDR相結合。通過使VEGF失去生物活性而減少了腫瘤的血管形成,從而抑制了腫瘤的生長。將貝伐珠單抗或其鼠親本抗體給予裸鼠腫瘤異種移植模型後,可以對包括結腸癌、乳腺癌、胰腺癌和前列腺癌在內的多種人類腫瘤產生廣泛的抗腫瘤活性。結果是轉移性疾病的進展受到了抑制,而且微血管浸潤也有所減少。
毒理研究
致癌性:尚無貝伐珠單抗的致癌性研究。致突變性:尚無貝伐珠單抗的致突變性研究。
生殖毒性-生育力的損傷:在動物中尚無專門的研究來評價貝伐珠單抗對生育力的影響。在以獼猴為研究對象進行的重複給藥毒性研究中觀察到貝伐珠單抗對雄性生殖器官沒有產生不良影響。
採用貝伐珠單抗對獼猴進行13周或26周的給藥,貝伐珠單抗對卵巢功能的抑制作用表現為卵巢和/或子宮重量降低以及黃體數量減少,子宮內膜增殖功能減弱,而且卵泡的成熟也受到抑制。根據雌猴的平均血清濃度可知產生這種效應的劑量是人類治療劑量的4倍以上或者人類預期暴露劑量的2倍以上。在家兔,給予50mg/kg的貝伐珠單抗後,導致卵巢重量和黃體數量明顯降低。停藥後,獼猴和家兔的結果都是可逆的。給予貝伐珠單抗後對血管生成的抑制作用可能對雌性生育力具有不良影響。
致畸性:將貝伐珠單抗給予家兔時,結果顯示它具有胚胎毒性和致畸性。觀察到的效應包括母親和胎兒的體重下降,胎兒吸收數目增多,而且胎兒的特異性大體和骨骼改變的發生率升高。在10-100mg/kg之間的各個檢測劑量水平上都觀察到了不良的胎兒結局。
藥代動力學
貝伐珠單抗的藥代動力學參數都是通過分析血清總的貝伐珠單抗濃度來評估的(即檢測方法不能區分游離的貝伐珠單抗和與VEGF結合的貝伐珠單抗)。貝伐珠單抗的藥代動力學數據來自於10項在實體瘤患者中進行的研究。在所有試驗中,貝伐珠單抗採用靜脈輸注的方式給藥。輸注的速率基於患者的耐受性,首次靜脈輸注時間需持續90分鐘。在1-10mg/kg的劑量範圍內,貝伐珠單抗的藥代動力學呈線性關係。分布:女性和男性患者的典型中央室體積(Vc)值分別為2.73L和3.28L,都在所描述的IgG和其它單克隆抗體的範圍之內。當貝伐珠單抗與抗腫瘤藥物合用時,女性和男性患者的典型的外周室體積(Vp)值分別為1.69L和2.35L。對體重進行校正以後,男性患者的VC值高於女性患者(+20%)。
代謝:在家兔中,通過IV單劑量給予125I-貝伐珠單抗後,對貝伐珠單抗的代謝進行評價,結果表明它的代謝特性與那些未與VEGF結合的天然IgG的預期結果相似。貝伐珠單抗的代謝與消除與內源性IgG相似,即主要通過人體包括內皮細胞的蛋白水解分解代謝,不是主要通過腎臟和肝臟的消除。IgG與FcRn的結合保護其不被細胞代謝,具有長的終末半衰期。
清除:女性和男性患者的平均清除值分別相當於0.188和0.220L/天。對體重進行校正後,男性患者的貝伐珠單抗清除率高於女性(+17%)。根據雙室模型,典型女性患者的清除半衰期估計值為18天,典型男性患者為20天。
貯藏
避光,2-8°C在原包裝中保存和運輸。不要冷凍保存,不要搖動。正常情況下,在2-8°C條件下的保存時間不宜超過24小時。
有效期: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