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介紹
王瓜店街道辦事處中心國小地處肥城市王瓜店鎮王東社區,始建於1958年,1990年遷新址。現有13個教學班,在校學生442人,教師32名,學歷達標率100%。
學校占地18.3畝,生均39平方米;建築面積2729平方米,生均10.87平方米,硬化面積2564平方米,綠化面積480平方米,操場面積5680平方米,內設聯合攀登器、籃、排球場、桌球台等體育器材。學校設有儀器室、實驗室、圖書閱覽室、體育器材室、綜合活動室等,音體美器材達3000多件,圖書8457冊,內部設施投資達10萬餘元。學校各個功能室齊全,圖書、器材均達省定農村國小一類標準。
學校堅持“五育並舉、德育為首”的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開全課程、開足課時,實行“等級加評語加特長”的評價方式,學生的實踐創新能力得到加強。為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建立起了學校、家庭、杜會相結合的德育網路,狠抓養成教育、自我教育,提高德育實效,學校初步形成了開拓創新、嚴謹向上的校風,刻苦拼搏、守紀進取的學風。學生在德、智、體諸方面得到了全面發展。學校積極開展教改實驗,促進了教育教學成績的提高。近年來,在上級領導的正確領導和業務部門的指導下,學校連續多年被肥城市委、市政府,鎮委、鎮政府評為“教書育人先進單位”、“文明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先進單位”、“少先隊工作先進單位”,泰安市“少先隊紅旗大隊”。1998年,我校順利通過泰安市規範化學校驗收,2005年2月我校被評為泰安市教學示範學校,2005年9月我校評為肥城市教書育人先進單位,2005年11月,我校被市教育局評國小教學工作進步學校,2006年11月,為山東省第二屆校本研究會提供現場,供參觀學習。
基本信息
學校名稱:肥城市王瓜店街道辦事處中心國小。
學校地址:肥城市王瓜店街道辦事處王東社區。
學校性質:學校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國小,學制六年。
辦學理念:一切為了學生、教師和學校的發展,核心是“教師發展學校”。積極營造有利教師專業發展的良好氛圍,搭建有利教師自身發展的平台,讓每一位教師在這裡得到發展,讓每一位教師在這裡走向成功;讓全體學生平等地享有受教育權,創設適合不同天資的學生所需要的教育,幫助每位學生形成自覺的成人成才意識,使每一個學生的潛能和特長都能得到充分的發展,為學生未來的發展做好必要的準備,把學生培養成為與時俱進、富有全面素質的學生。
辦學思路:德育是靈魂、師資是根本、教學是中心、科研是先導、設施是基礎、管理是保證、質量是生命。
辦學總體目標:把學校建成一所管理科學、民主、規範,擁有一支教育理論水平高,掌握教育科研方法和具有一定教育科研能力,有紮實的學科知識和教學基本功,師德高尚的教師隊伍;教學設施良好,教育質量上乘,文化底蘊豐富,辦學特色鮮明,在省、市、區有一定影響的示範性學校。
學校校訓:【學生是主人,創新是靈魂】;校風:【樹德修身,好學求真】;教風:【愛生如子,從教如心】;學風:【獨立獨特,求新求真】。學校精神:認真執教的敬業精神,嚴謹治學的科學精神,終身學習的勤學精神,淡泊名利的奉獻精神,敢為人先的拼搏精神,愛生如子的園丁精神,團結協作的團隊精神、全心全意的服務精神,與時俱進的創新精神。
學校實行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教代會是學校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職工行使民主權利的機構,依照法律規定行使職權。教代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1、教代會由工會組織負責。
2、教代會由教職工民主推舉產生,其中黨政工團隊代表占三分之一,教職工各方面代表占三分之二。
3、教代會由工會主席主持。每學年至少召開一次全體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代表出席方可生效,教代會選舉和做出的決定、通過的決議,須經過半數以上表決通過。
4、教代會對校長許可權內的決策有不同意見,應及時同校長交換意見,如意見不能統一,按校長意見執行,必要時可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上級教育工會。
5、教代會每三年改選一次,缺額可及時增補。
教職工代表大會主要職能
1、聽取校長的工作報告,審議學校發展規劃、學校工作計畫、重大改革方案,並對其提出意見或建議。
2、審議決策有關教職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項。
3、審議通過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4、制定、修改學校章程。
5、評議、監督學校行政領導幹部。
6、討論並向校長遞交教代會提出的各種提案,及時反映民眾的意見、要求,向各部門領導提出合理化建議。
學籍管理
1.學校招收服務區域內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免試入學,實行秋季招生;非服務區域範圍的轉學生、借讀生一律按有關規定辦理入學手續。
2.教學採取班級授課制,每班設班主任一名,負責班級管理工作,對學生實施全面教育。
3.學生修業年限為六年,學生因病無法繼續學習,憑有效證明辦理休學手續,報上級部門批准後,準其休學;休學期滿,復學時根據學生實際情況,編入相應年級,班主任要做好學生的考勤工作。
4.轉學生按上級主管部門轉學要求,由家長申請,學校申報,上級審批決定,由教導處安排班級就讀。
5.學年末學科考試不及格者,準許補考。學校一般實行不留級制度,有特殊情況,由家長申請,學校報上級批准後安排留級就讀。
6.學校對品學兼優的學生予以表彰,對犯有錯誤的學生予以批評教育;對錯誤嚴重的學生,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和記過處分;學校按有關規定不開除學生,但可聯繫家長、上級有關部門加強教育,必要時停課進行專門教育。
7.積極防止學生輟學,發現輟學學生,班主任應立即報告學校,並協同學校,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做好學生復學工作。
8.嚴格學籍管理,專人負責,每學期至少進行一次學籍核對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查找原因,及時解決。
9.建立好學籍檔案,長期保存。
校長的權力
1、學校管理權。根據學校實際進行整體規劃,為各職能部門確定具體管理目標,實行統一指揮,巨觀調控和綜合管理。
2、重大事務決策權。校長有權根據黨的方針、政策和上級指令,在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對學校的重大事務行使最後決策權。
3、人事任免決定權。校長有權代表學校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名任免副校長;有權代表學校按有關規定許可權和程式,對學校中層幹部進行任免;有權代表學校按照有關檔案規定對教職工聘任、解聘、分工與管理、按有關規定實施對教職工獎懲。
4、財務基建審批權。學校財務在校長的領導下實行一支筆批核,按照財務財產管理制度依法管理。實行教學用品採購統一管理,重大基礎建設項目和大宗設備添置按照有關程式審議,並報上級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校長按照規定程式有權決定一般建設項目的列項與實施。
5、自主招生管理權。按照區教育局的招生規定,保證學區內的適齡兒童入學。學區外需要借讀的學生,嚴格按照上級規定執行。
山東省級規範化學校(三)
山東省為提高中國小辦學水平,促進基礎教育的均衡發展,大力推進素質教育,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開展了省級規範化學校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