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經系統先天性疾病

神經系統先天性疾病

神經系統先天性疾病(神經系統發育異常性疾病)是發生於中樞神經系統、周圍神經系統、植物神經系統的以感覺、運動、意識、植物神經功能障礙為主要表現的疾病。又稱神經病。發生於骨骼肌及神經肌肉接頭處的疾病,其臨床表現與神經系統本身受損所致的疾病往往不易區別。是一組由於胚胎期,特別是妊娠前3個月神經系統處於發育旺盛期,胎兒受到母體內外環境的各種致病因素的侵襲,胎兒早期表現為特別是前三月收到致畸因素的損害而致病指導常見病因有感染藥物輻射孕婦患糖尿病嚴重貧血或一氧化碳中毒等,此外先天性因素有時不易與後天性因素(如分娩時纏上窒息及新生兒期代謝紊亂)鑑別已有先天性缺陷的胎兒,也便於搜到產期和產後期不良環境因素的影響。

基本信息

病理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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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系統先天性疾病發育異常的病因尚不完全清楚,可能為胎兒早期特別是胚胎髮育期前3個月胎兒受到致畸因素的影響。病因通常可分為4組:①單基因突變約占活嬰的2.25‰;②染色體異常;③單純外源性因素如病毒或其他感染性因子放射線或中毒等;④病因未明約占病例總數的60%,神經系統發育異常嬰兒出生時即出現明顯症狀或出生後在神經系統發育過程中逐漸出現症狀如果能將所有胎兒期已存在的疾病劃分為遺傳性和非遺傳性(先天性),將有助於臨床醫生和研究者深入認識這類疾病然而大多數疾病胚胎髮育早期腦組織並無特徵性病理改變因此難以分類。例如,神經管未閉合性疾病脊柱裂(bifidspine)在一個家庭中可能出現幾個病例,但利用目前的技術手段還不能確定是遺傳因素起作用還是外源性因素如葉酸缺乏在母親連續妊娠期間影響幾個胎兒。

神經系統先天性疾病按病因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子宮內腦和神經系統發育障礙部分神經元的產生移行和組織異常,導致出生後顱骨、神經組織及覆蓋被膜畸形和精神發育遲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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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原因可能為遺傳性,也有部分環境因素影響胚胎或胎兒,另一類是胎兒分娩時產傷窒息所致由於頭部遭受過度擠壓或較長時間缺氧導致腦組織損傷和發育異常最終伴隨幼兒一生的是受損傷結構及功能不良的腦,需要終身接受啟智和功能矯正治療。此外,先天性因素有時不易與後天性病因如產傷、窒息及新生兒期代謝紊亂鑑別,但已有先天性缺陷的胎兒更易受到產期或產後期不良環境因素的影響。

胚胎期特別是妊娠前3個月神經系統處於發育旺盛期胎兒易受到母體內外環境各種致病因素侵襲導致發病症狀可出現於出生時或在出生後神經系統發育過程中逐漸出現本組疾病與遺傳性疾病的區別是,病因更多為自身或環境性因素,而後者是由遺傳基因決定

發病機制

神經系統先天性疾病神經系統先天性疾病
神經系統先天性疾病中的先天性畸形是胚胎髮育期受到上述某些外因或內因的作用引起的發育上異常在理論上應該與後天性損傷引起的發育失常有別,但對嬰兒的作用和在診斷上,這些先天性因素有時不易和後天原因(如分娩時引起的腦產傷、窒息,新生兒期的代謝紊亂等)截然分開。有先天性缺陷的病嬰比正常嬰兒更易受到產期和產後期環境因素的影響,例如腦性癱瘓、膽紅素腦病,其發病機制可能是複雜的。
神經系統先天性疾病常見致畸因素包括:
1.感染母體受到病毒(風疹病毒常見)細菌螺鏇體和原蟲等感染,病原體透過胎盤侵犯胎兒引起胚胎先天性感染或畸形,如先天性心臟病腦發育異常、腦積水、白內障和先天性耳聾等。
2.藥物雄性激素、腎上腺皮質激素苯二氮類和氮芥等已確認可使胎兒致畸,抗甲狀腺藥或碘劑可引起甲狀腺功能不足,影響腦發育導致呆小症。
3.輻射妊娠前4個月母親下腹及骨盆部接受放射治療或強γ射線輻射可引起小頭畸形和小腦眼球發育畸形。
4.孕婦患糖尿病嚴重貧血或發生一氧化碳中毒等均可導致胎兒神經系統發育畸形異位胎盤可導致胎兒營養障礙羊水過多使子宮內壓力過高引起胎兒窘迫和缺氧;妊娠期孕婦心境抑鬱、焦慮恐懼緊張及酗酒吸菸等均影響胎兒發育。

病理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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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最早組織發育缺陷:頭顱增大:如腦積水腦積水性無腦畸形巨腦畸形;腦皮質發育不全如腦回增寬腦回狹小腦葉萎縮硬化和神經細胞異位等;先天性腦穿通畸形:由於腦部腦皮質發育缺陷腦室向表面開放如漏斗狀可雙側對稱發生;無腦畸形:大腦完全闕如顱蓋和頭皮也確實生後不久即死亡;胼胝體發育不全胼胝體完全或部分確實常伴有腦積水小腦畸形和顱內先天性脂肪瘤等主任臨床可無症狀或表現癲癇及/或智力低下。
腦性癱瘓:表現為先天性運動功能異常,神經外胚層發育不全(神經皮膚綜合學會征)疾病因素所引起的疾病有的具有特異性徵象如伸舌痴愚(Down綜合徵);大多數疾病則為解剖上的畸形變異或功能障礙;或表現為非特異性障礙,如腦積水、脊柱裂、先天性白內障等。不同的病理表現可能與有害因素作用於胚胎髮育的不同時期有關。

臨床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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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系統先天性疾病臨床上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除結構畸形外,多伴有功能不良及明顯精神(智慧型)發育遲滯其具體臨床表現可參見相關內容。
1.顱骨和脊柱畸形:
(1)神經管閉合缺陷:顱骨裂、脊柱裂及有關畸形雖較常見,但輕者不顯任何症狀,而未被發現。
(2)腦脊液系統發育障礙:中腦導水管閉鎖第四腦室正中孔外側孔閉鎖等。由於腦脊液循環的障礙,導致先天性腦積水。
(3)其他顱脊畸形:顱狹窄症枕大孔區畸形小頭畸形、先天性顱骨缺損多發性骨發育障礙(又稱脂肪軟骨營養不良症、Hurler綜合徵),系由於先天性黏多糖代謝缺陷引起
鎖骨顱骨骨化不全為一種少見的遺傳性綜合徵顱骨中線部分骨化遲緩前囟額縫和矢狀縫經久不閉合;雙側鎖骨完全或大部缺失;脊柱亦常有屈曲畸形臨床表現為身材矮小,頭部寬扁,肩關節內收幅度增加,痙攣性肢體癱瘓,智慧型發育不全等。
眼距過度增寬(ocularhypertelorism)亦為少見的顱面畸形蝶骨小翼增寬蝶骨大翼縮小。臨床表現為頭顱寬扁鼻根平坦,兩眼間距離增加斜視智慧型發育不全等。
2.神經組織發育缺陷
(1)腦皮質發育不全:
①腦回增寬:大腦皮質紋理簡單腦溝減少腦回增寬。皮質結構常僅有4層
②腦回狹小:一部分皮質紋理複雜,腦溝增多、變淺皮質呈現散在硬結神經細胞大小不均、樹突減少。
腦葉萎縮性硬化:局部或彌散性腦回萎縮、變硬神經元變性,膠質細胞增生。
④神經細胞異位:胚胎期神經細胞遷移過程失常,發生神經細胞異位白質中出現未成熟神經細胞或者外觀正常而鏡檢可見神經細胞數目稀疏排列不齊,膠質纖維增加。
(2)先天性腦穿通畸形:為局部皮質的發育缺陷,腦室向表面開放如漏斗,斗壁為帶有軟腦膜的皮質。常雙側對稱地發生。
(3)先天性腦缺失性腦積水症(hydrocephalus):為發育過程中大腦的囊性變性,顱腔內大腦兩半球完全或大部缺失亦可一側或雙側單一的腦葉缺失如顳葉缺失其所居部位代以蛛網膜囊囊內充滿腦脊液顱骨及腦幹發育正常但由於囊腫長期搏動壓迫局部顱骨可變薄變形。患兒頭大,前、後囟及骨縫增寬多昏睡,吸吮、吞咽功能不良。透光試驗可見囊腫區透光陽性。
(4)無腦畸形:為大腦完全缺如且頭皮、顱蓋骨也缺失僅有基底核等由纖維結締組織覆蓋,出生後嬰兒無法生存,不久即死亡。
(5)巨腦畸形:表現頭大,腦體積對稱性增大神經元數目大小增加但腦室相應狹小常伴智慧型障礙。
(6)胼胝體發育不全:胼胝體完全或部分缺失常伴有其他畸形如腦積水小頭畸形及顱內先天性脂肪瘤等。臨床上可不出現症狀可表現為癲癇及(或)智慧型發育不全。氣腦造影可見側腦室前角間距離明顯增寬第三腦室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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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先天性雙側手足徐動症:又稱Vogt綜合徵病理特徵為鏡檢下見雙側殼核及冠狀核髓鞘纖維增加神經細胞減少和膠質增生稱大理石樣狀態(statusmarmoratus)偶爾為基底核纖維發育不全,則稱為髓鞘不全狀態(statusdysmyelinatus)。病因可能為胎兒發育障礙、產傷或新生兒窒息。患兒發育遲緩,肌張力強直,出生數周至數月後逐漸出現身體各部位緩慢蠕動的不自主動作四肢末端比較明顯,也常有構音吶吃和吞咽困難少數患兒表現為舞蹈樣動作、扭轉痙攣肌陣攣性動作、震顫或單純的肌張力強直。本症可與腦性癱瘓和智慧型發育不全並存,並可進行性加劇立體定向手術可能減輕症狀。
(8)先天性小腦遺傳性共濟失調。
(9)先天性智慧型發育不全。
3.先天性肌病
4.神經外胚層發育不全斑痣性錯構瘤病(phakomatoss)也稱神經皮膚綜合徵,為常見的神經外胚層發育不全如結節性硬化、多發性神經纖維瘤病、Sturge-Weber綜合徵共濟失調-毛細血管擴張症和視網膜小腦血管瘤病等其他如Wyburn-Mason綜合徵(視網膜血管瘤伴腦幹或脊髓的血管瘤以及脊髓空洞症),Bloch-Sulzberger綜合徵(多形皮膚色素斑伴小頭畸形癲癇、智慧型發育不全、肢體癱瘓,以及先天性心臟病青光眼),Sjögren-Larsson綜合徵(先天性銀屑病伴發腦性癱瘓和智慧型發育不全)黑棘皮症(皮膚色素沉著和疣狀病變伴發癲癇和智慧型發育不全)等,是少見的先天性神經外胚層疾病。
5.代謝功能障礙。
6.言語功能發育不全
(1)先天性聽覺性失語:患者雖聽力智慧型正常,但有不同程度對聽到的言語理解障礙嚴重者完全不能聽懂言語病因不明常有家族遺傳史。
(2)先天性視覺性失語:患者視力及智慧型正常,但不能閱讀,抄寫時常有反寫錯寫現象也常有家族史。
7.各種病因所產生的智慧型發育不全
8.腦性癱瘓。
9.膽紅素腦病

病因診斷

神經系統先天性疾病尚缺乏特異性診斷指標,主要根據新生兒出生後的臨床症狀體徵及實驗室輔助檢查項目確定。
鑑別診斷:注意與出生後繼發性疾病導致的神經系統損傷病變相鑑別。

產前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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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系統先天性疾病較常見的有染色體病、神經管缺陷和代謝性遺傳病。臨床上表現為發育畸形,胚胎或胎兒宮內死亡,導致流產、早產、死胎、死產或新生兒死亡。倖存者,表現不同的畸形、功能障礙、智力發育不全。如能對先天性疾病進行產前論斷,即可防止患兒出生,對家庭及社會均有極大好處。
(一)神經管缺陷的產前診斷
神經管缺陷(NTD)是指胎兒期神經管閉合障礙或閉合後因其它原因再度穿孔所致的一組中樞神經系統畸形,包括無腦畸形、開放脊柱裂及腦膨出等。中國NTD的發生率為0.66~10.53‰,平均為2.74‰,在中國出生缺陷順位中占第一位,中國已列為重點研究課題。
1.孕婦血AFP測定作為初步篩選、如孕婦血AFP>同期正常孕婦水平2個標準差者,即再次複查,如仍明顯升高者,作羊水AFP測定。
2.孕16-~20周作羊膜腔穿刺,測定羊水中AFP含量,如超過正常值3~5個標準差以上,NTD的診斷即可成立。通過AFP測定,約90%的NTD可以得到確診。
3.羊水乙醯膽鹼脂酶(AChE)測定 AchE在神經組織中產生,NTD時可滲透進入羊水中,致使羊水中AchE活性顯著增高。此酶含量較穩定,不受孕期和胎血污染影響,且彌補羊水AFP測定的不足。
4.B超檢查 孕中期進行,無腦兒B超聲像圖特徵是①缺少頭顱光環;②胎頭部為“瘤結”狀物代替;③“瘤結”上可見眼眶鼻骨;④“瘤結”後方可見腦膜囊;⑤常合併脊柱裂、羊水過多。
5.X線腹部平片、羊膜腔碘油造影等檢查亦可套用。但現較少採用。
(二)染色體病的產前診斷
染色體病多數發生流產,故只占出生總數的5%左右,但診斷率較高,占產前診斷出的病例中的25~50%。
對象:1.35歲以上高齡孕婦;2.曾生育過染色體病兒;3.夫婦雙方之一為染色體易位攜帶者;4.曾生育過NTD患兒者;5.原因不明的多次流產死胎、死產孕婦;6.夫婦有先天性代謝病或出生過代謝病患兒;7.家族中有嚴重伴性遺傳病者;8.長期接觸對孕婦、胚胎兒有害物質(為放射線、農藥)。
診斷方法:早期絨毛直接製片、羊水細胞培養、孕婦血及胎兒血細胞等進行染色體核型分析,即可明確診斷。有條件單位,可用DNA重組、DNA基因擴增(PCR)、基因分析等新技術診斷。
(三)代謝性遺傳疾病的產前診斷
代謝性遺傳病是由於染色體上的基因發生突變,造成酶的缺失或異常,由原基因控制的某種酶的催化過程不能正常進行,代謝過程發生紊亂和破壞,造成一些物質缺乏,另一些物質大量堆積,從而影響胎兒的代謝和發育。目前已發現1000多種病,多數常染色體隱性遺傳,少數為X連鎖隱性遺傳及常染色體顯性遺傳。
診斷方法:1.孕婦血或尿查特異性代謝產物,如尿中測定甲基丙二酸;2.羊水分析,測定羊水中胎兒釋放的異常代謝產物,如腎上腺性生殖器綜合徵可查17酮類固醇含量;3.B超指引下或胎兒鏡下取胎兒血、絨毛細胞、羊水細胞培養等,測定酶或其他生化成分進行診斷。同樣可採用DNA重組、DNA擴增酶聯聚合反應(PCR)等新技術。

病理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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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檢查:血尿、便常規檢查;腦脊液檢查血免疫學

其它輔助檢查:
1.放射學檢查X線平片CT及MRI。
2.產前診斷胎兒羊水染色體基因檢查。
3、孕婦血AFP測定作為初步篩選如孕婦血AFP>同期正常孕婦水平個標準差者即再次複查如仍明顯升高者作羊水AFP測定。
4、孕16~20周作羊膜腔穿刺測定羊水中AFP含量如超過正常值3~5個標準差以上NTD的進行診斷即可一項成立通過進行AFP測定約%的NTD可以得到確診。
5、羊水乙醯膽鹼脂酶(AChE)測定 AchE在神經成果組織中產生NTD時可滲透進入羊水中致使羊水中AchE活性顯著增高此酶含量較穩定不受孕期和胎血污染影響且彌補羊水AFP測定的不足。
6、B超檢查 孕中期進行協和無腦兒B超聲像圖特徵是①缺少頭顱光環;②胎頭部為“瘤結”狀物代替;③“瘤結”上可見眼眶鼻骨;④“瘤結”後方可見腦膜囊;⑤常合併脊柱裂羊水過多
7、X線腹部平片羊膜腔碘油造影等檢查亦可套用已經但現較少採用。

相關檢查:腦脊液

病理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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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系統先天性疾病無有效療法,可採取適當措施幫助患兒改善神經功能及矯正畸形如物理療法、康復訓練、藥物治療和手術治療等。

疾病預防

預後:神經系統先天性疾病臨床表現各異病情輕重不一嚴重者出生後嬰兒無法生存多數病例出生後一段時間家人才發現異常,故預後也大不相同。
預防:注意婦嬰圍生期保健及新生兒餵養護理預防嬰兒早產出生體重低、產時缺氧窒息及產後黃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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