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簡介
湖州市商業銀行嚴格按照《公司法》、《商業銀行法》等法律要求,構建了較為完善的公司治理框架。實行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層相互制衡、協調運作的公司治理模式,內部管理體制上採取一級法人、兩級管理的管理體制。
建行十年來,湖州市商業銀行始終堅持以支持地方經濟建設、服務客戶發展為己任,依託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和靈活的決策運行機制,堅持“立足地方、面向中小、服務市民”的市場定位,以打造“有價值的優良小型商業銀行”為戰略目標,強化管理,穩健經營,銳意改革,開拓創新,在促進地方經濟建設的同時實現全行綜合實力的不斷提升。截止2007年12月31日,我行總資產、存款餘額和貸款餘額分別為85.23億元、77.06億元和54.00億元。現全行在職員工468人,內設13個管理部門,33個營業網點(含32家支行和1個總行營業部)。
近年來,湖州市商業銀行表現出強勁的發展勢頭和成長潛力。在2005年全國城市商業銀行工作會議上,被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評為一類行。根據《銀行家》雜誌對2006—2007年度全國城市商業銀行排名,湖州市商業銀行綜合排名列第14位,小型城市商業銀行綜合排名列第5位。2006年度被銀監會評為“三類行”。2007年度被銀監會評為“二類行”。社會影響力不斷擴大,企業整體形象明顯提升。
2008年以來,湖州市商業銀行積極研究戰略轉型,深化市場定位認識,進一步抓住機遇,乘勢而上,練好內功,做大做強,努力將湖州市商業銀行建設成為具有較強核心競爭力、精品型、個性化的現代股份制商業銀行。
公司歷程
湖州市商業銀行原名為湖州市城市合作銀行,由湖州市區全部10家城鄉信用社改組,並以其全部股東及湖州市地方財政、有入股資格的企業,共同以發起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10002.1萬元。
1997年12月23日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
1998年6月17日登記註冊,取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3300001001606號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1998年11月18日,經中國人民銀行湖州市分行批准,原湖州市南潯鎮城市信用社合作社併入湖州市商業銀行。
2001年5月11日,經中國人民銀行湖州市中心支行批准,湖州市商業銀行收購長興縣雉城城市信用社,並更名為湖州市商業銀行長興縣支行。
2001年7月2日,經中國人民銀行湖州市中心支行批准,湖州市商業銀行收購德清縣德清城市信用合作社,並更名為湖州市商業銀行德清縣支行。
2004年11月2日,經湖州銀監分局批准,同意湖州市商業銀行註冊資本由10002萬元增至30002萬元。
2006年10月31日,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州監管分局批准,仙潭支行遷址並更名為湖州市商業銀行安吉支行。
2007年,將2006年的分紅3000萬元轉增為股本,每股認購價為人民幣1元。至此,股本金增至33002萬元。
2008年1月28日,經2008年度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批准,周思選、虞群娥兩位同志為湖州市商業銀行獨立董事。經湖州市商業銀行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批准,路國民同志為湖州市商業銀行董事長。聘請應建國同志為行長、經行長提名,方德明、方鋒傑、高煜民、俞吉人同志為副行長。經湖州市商業銀行第三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批准,楊德林同志為湖州市商業銀行監事長。
公司榮譽
2005年,我行被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評為經營狀況較好的一類行。
2006年,我行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對全國城市商業銀行的監管評級中被評為三類行。
2007年,我行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對全國城市商業銀行的監管評級中被評為二類行。
根據《銀行家》研究中心的“2005——2006年中國商業銀行競爭力評價”結果,我行財務評價得分為0.693分,在全國小型城市商業銀行(資產規模100億元以下,共有66家)中名列第11位,在長三角經濟區城市商業中名列第8位(共有20家)。
根據《銀行家》雜誌對2006—2007年度全國城市商業銀行排名,湖州市商業銀行綜合排名列第14位,小型城市商業銀行綜合排名列第5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