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拉加里王宮遺址位於西藏自治區曲松縣城南側,建於13世紀,是吐蕃王室外後裔家庭勢力在歷經薩迦和帕竹政權後保留下來的王權象徵。拉加里王宮遺址現存建築可分為早、中、晚三期。早期建築藏語稱“扎西群宗”,始建於13世紀,現存最高為12米的宮牆殘段和南、北大門;中期建築藏語稱“甘丹拉孜”,建於15世紀;為拉加里王宮遺址現存的主體建築,由王宮、倉庫、拉康(宮殿)、廣場、馬廄等組成,原為5層,現存3層。尚殘存部分壁畫;晚期建築稱“夏宮”,建於18世紀,現存部分為一基本完整的院式宮殿。拉加里王宮遺址基本保持了原建築的布局和結構,其建築風格融合了漢族的建築風格,這在西藏王宮建築中是極為珍貴的,亦是研究西藏地方歷史、建築史的重要實物資料。拉加里王府宮殿位於縣城南側的高台地北緣,建築群所在地屬下江鄉,海拔3880米。拉加里王宮於1996年4月16日被列為自治區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01年6月25日被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門票:8元
最佳旅遊時間:夏季
交通:在澤當鎮坐旅遊小麵包車可到達,時間約為43分鐘,價格20元.。
現存建築
宮殿現存建築遺存根據其始建年代大致可分為三期:早期建築——舊宮“扎西群宗”,中期建築——新宮“甘丹拉孜”(亦稱拉加里頗章),晚期建築——夏官。
一、舊宮“扎西群宗”
該建築位於新宮甘丹拉孜西側約180米處,位置稍低於新宮,占地範圍南北長100米,東西寬70米,總面積7000平方米。
宮殿由石砌圍牆環繞,現僅存東、南牆體及西牆殘段。西牆殘長16米,殘高5——8米;東牆基本完整,走向有轉折,其內牆尚存一段,內、外牆分別長40、70米;南牆與南宮門相連,其西端已頹毀。宮牆所用石塊較規整,石塊同以黃泥漿為粘合劑,外壁修抹整齊,最高處15米。
該建築原在南、北兩面辟有門道,北門已完全坍頹不存,南門尚存遺蹟。南門共有兩重,第一重設在宮牆外的東西向門廊,門朝西,寬6米,有石塊砌出的石階數級,由下而上通進門廊;第二重門道直接辟於南宮牆上部,門朝南,有高達十餘米的階梯通達門道宮殿的北部第二重門道辟於正北方向,由正門和側門構成。正門沒有門廊,闊7.5米,進深2.6米,共2柱,柱高2米;門廊高3.2米,寬3.2米。正門有本質門檔三重,其上雕刻有蓮瓣、連珠紋等,門枋上有彩繪蓮花、牡丹等圖案。門柱上有雕刻及彩繪圖案,上承門檔四重,其上亦有彩繪蓮花等圖案。側門位於正門東側,亦面向北,為甬道式。門道高6、寬1.6、深12米,全為石砌建築,僅在門枋上有兩朵木質斗枋以承門媚,門道頂部橫設細木條,其上鋪蓋泥石。
宮牆內建築多已頹毀或利用其殘垣改建為民居,故其布局、形制已不可察。在甬道式側門之上尚存門樓一間,面積約10平方米,南北辟有採光小窗一扇。
二、新宮“甘丹拉孜”
甘丹拉孜是拉加里王宮現存建築的主體部分,位於整個建築群的東北部,由王宮、倉庫、拉康、廣場、馬廄等一系列建築單元構成,該建築群北臨河谷,東側是一條人工壕塹,占地範圍南北長120米,東西寬130米,總面積近16萬平方米。
三、夏宮
夏宮位於新宮甘丹拉孜東北方向約1000米處的羅布林卡之中(現縣行政大院內),北臨江扎普久河,南依高崖,海拔3840米。
原建築包括宮牆、浴池及宮殿等,現多已不存。夏宮原為拉加里王府避暑消夏遊樂之處,現僅存一小型宮院。
該宮院位於今縣行政辦公大樓東北約50米處,為一四合院式宮殿。宮院坐北朝南,北面正房一排三問,通面闊18米,進深4米。東、西面各有廂房一間,中央為庭院。正、廂房前各沒有石階四級。正、廂房門窗皆設計成漢式格子欞窗及版門式樣。正房明、次間辟版門共14槽,門上垂檐及窗上窗媚均鏤刻彩繪有牡丹、蓮花、鳳凰、卷草等圖案,一派漢式風格。
拉加里王系,是西藏歷史上一支獨立的地方割據勢力,其先祖為吐蕃王室後裔鄂松的嫡系。公元10世紀後,該王系在山南曲松一帶逐漸形成並發展起來,歷經薩迦王朝(約1255——1353)和帕竹王朝(1354——1617)統治時期,仍保持著相對獨立的地方統治特權。直至1959年西藏進行民主改革之前,拉加里王系還統轄有拉加里、桑日、加查、隆子四個宗,方圓達三、四百里的廣大地區。
拉加里王府宮殿的始建年代已難詳考,僅從現存建築遺存的諸特點加之實地調查資料綜合分析,推測其三期建築的大致年代如下:
早期建築:約始建於公元13——14世紀左右。
中期建築:主體部分始建於公元15——18世紀。
晚期建築:約始建於公元15世紀末,現存部分已為現代所改建。
上述建築在近現代都曾經過改建、修葺或移作它用的情況,所作年代推測均就其主要部分的始建時期而言。王宮建築是西藏古代建築中的一個重要門類,能較為完整地保存至今者已十分罕見。拉加里王府宮殿建築基本保持了原有的平面布局和建築結構,在西藏古代王宮這樣一個獨特的門類中更是極為珍貴的。作為藏式王宮建築,其中一些小木作,尤其是門枋之上斗拱的使用,無疑是融合了漢地古建築的某些因素,因而也就具有了更為重要的研究價值。拉加里王宮於1996年4月16日被列為自治區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01年6月25日被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