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依族婚俗

布依族婚俗

每年新春佳節,從正月初一到三十的一個月里,各寨的後生們都要走村串寨,尋找姑娘丟花包。滇南的布依族青年交往一般採取“唱花歌”的形式,“唱花歌”白天在街頭巷尾或山坡上進行,夜晚則在村中。在布依族聚居的貴州鎮寧扁擔山,青年喜愛在“浪哨”中尋覓伴侶。貴州都均的布依族在鬧新房中,有要“荷包”的習俗。一般先唱“荷包歌”,二人一對,一個唱,一個幫腔。必須唱滿12首“荷包歌”才能得到一個荷包。荷包里一般裝著白果花生等物,取意早生貴子,由女方的“送親婆”帶來。其實人們熱衷於“唱荷包”,只是因為這是比賽歌喉的好場所,在“唱荷包”中唱得好的人,不僅會得到當場賓客的讚譽,而且日後也會聲名遠播。所以參加的人非常多,持續時間也比較長,有時一唱就是一整夜。

簡介

布依族婚俗布依族婚俗

布依族的婚俗歷史悠久,具有濃郁的民族特色,從明代開始流傳至今,傳承了布依族鄉人民樂觀的人文情感,團結友好、樂觀向上的品質

布依族婚姻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制。弘治《貴州圖經新志》說:“歌唱相悅者,然後論姿色妍 索牛馬多少為聘禮”, 這是由當事人自己選擇,再由家長出面議定定聘資。明代後,布依族婚姻締結是自由選擇和憑媒說合兩制度並存,後憑媒說合越來越普遍,舊時的姑表親、姨媽親等親上婚姻普遍,多父母包辦,個別自由選擇。解放後,隨著《婚姻法》在少數民族地區宣傳和貫徹執行,布依族青年男子有婚姻自主權,在得父母的同意後,則按規定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商定婚期,禮俗從簡。近親結婚、早婚現象已檢少見,婦女政治和經濟地位日益提高,父親家長弱化,家庭管理趨向民主化。

布依族的婚俗歷史悠久,內容豐富多彩。整個過程分為六個階段。

一、相親:主要方式有三種:1、男孩5.6歲時,父母為兒物色對象,女比男稍大;2、“指腹為婚”;3、自由選擇,男女青年利用節目、集會等,互唱情歌溝通,稱為“朗紹”。

二、托媒:經月老、冰人說合,作為婚姻關係的證人和雙方對話的橋樑。

三、問親:這是最重要的環節,一般往返多次才最後確定關係,女方收下禮品。

四、論婚:1、“對八字”;2、取“紅八字”;3、“回八字”;4、送彩禮,多以糧價折現金,少為2石6斗米,多為3石6斗米。

五、過禮:婚姻關係確定後,媒人和男方家組成8至16人的“過禮隊”送禮到女方家,舉行合家“禮節”。

六、接親:這是最隆重的一次禮儀。1、男方組成“迎賓客”隨同,“過禮隊”,一同前往女方家;2、女方家親家中;3、男方家大辦三天紅喜酒。

形式

布依族婚俗布依族婚俗
浪哨:布依族青年男女到了十六、七歲,就已經熟練收拾打扮並學會了初次見面的山歌,學會了吹口哨、吹木葉,開始懂得與異性接觸、交誼,他們相識之初,一般都要選擇環境幽靜的地方,如在大樹下、路邊、草坪、河邊等地方,男女三個一群,五個一夥各為一方,相距一定距離互相觀察,小伙子一旦中意了某個姑娘,先是吹口哨或吹木葉讓對方留住。這時姑娘們會停走或原地坐下,小伙子當即會唱出山歌來試探女方。若女方有意,就還歌,互相對答。反之,姑娘們竊竊一笑,又繼續趕路,小伙子也不必再唱,但有的小伙子因留戀,也有多次唱挽留,有的姑娘被小伙子誠心打動,會改變主意,並還歌對答。

姑娘喜歡小伙子後,“客歌”(問路歌)可進一步深入至“花園歌”(情歌)。通過對歌,雙方認識,若彼此印象好,下一次趕場或走親訪友見面就互相打呼問候,經過一定時間的接觸,雙方產生了感情,就相約下次會面的時間、地點(一般為趕場天)。如此直到男女有較深的感情就互贈信物。女方送的信物一般是親手做的鞋墊、布鞋等,小伙子送給姑娘的禮品一般是毛巾、相片之類。

問親:分兩種情況,一是經過“浪哨”認識的男女,由男方詢訪姑娘的生辰八字,若八字可符,就請人做媒到女方家,因為青年男女有約在先,所以女方家會很快同意,二是青年男女沒有交往或素不相識的一種,一般是男方父母看中了姑娘,並徵得到兒子的同意就進一步了解女方的為人,如是否勤勞等,經過了解,若有其它方面可以生辰八字相符,則請媒人到女方家提親。在擺所、雲盤、鼓場一帶,布依族請媒人還有內、外之分,男方請到女方去稱外媒,女方托人給自己姑娘問親的叫內媒。內媒困是父母同意才請,故只徵得姑娘同意即可告訴外媒叫男方來問親。男方家請的媒人第一次去女方家時需要帶一封糖,並說明來意。能說會道的媒要先讚揚姑娘尊敬老人,心靈手巧,勒快,然後才說“我要介紹姑娘到某家去挑水給他家吃”之類的話。女方家一邊聽著媒人介紹男方家情況,會一邊客氣地說:“你老人家本來是好心,但是得慢慢來。”(註:媒人多是上了年紀的我,所以稱為老人家。)這是第一次,無論同意不同意都是這樣答覆。女方家按規矩說完客套話,會接著對方媒人說:“你老人家多來幾次。”第一次提親後,女方經過協商,並徵求女兒的意見,若認為可以,就進一步打聽男方及家庭情況,假如女方家還未了解清楚男方家的情況。媒人第二次來提親,仍然得不到明確的答覆,女方家說的仍是“多來”之類的話。若不不同意,媒人第二次來時女方家會說“我姑娘年紀還小,過幾年再說。”來打發,媒人聽當即明白。
布依族問親一般要三回五轉。這與布依族古老的習俗“一鋤挖不成窩,一刀削不成筷……。問親要多來”有關。通常情況下,媒人第三次去,女方家基本同意,但回媒人話仍要說“慢慢來”,我們姑娘笨,我們家姑娘配不起他家。“聰明的媒人聽到這話,會說:無論如何,我要把這橋搭通,非要辦成這樁婚事不可,我要叫某家某天就要來“吃雞”。如果女方同意就笑笑說:“不嫌我家窮,看得起我的女兒就來吧。”媒人就隨口應答:“他家哪天來,你家一定要做飯等。”

認親:問親事情已妥,男方家就尋找一個恰當的機會到女方家認親。去的人員人中年婦女七、八人,帶去的禮品是糖、酒之類,其數量多少視女方家族戶數而定,要求每一戶一封糖、一瓶酒,女方家則殺雞盛情招待,族中第戶也派代表來陪客人,同桌吃飯,雙方認識之後,彼此呼稱親家,晚上唱“親家歌”。代化一帶布依族認親分為二次,第一次叫“號記”,第二次稱“拜念”。“號記”由男方家指定請的一人和媒人帶起禮品前往,迴轉時女方家打發布鞋、床單各一,一對大圓塊糍粑。帶回的粑粑男方家要其切成若干塊,分別給家族,每戶一份。爾後,男方家就選擇吉日,邀約家族叔伯去認親家。帶去的禮品有糖、黃果若干,到女方家後由其分給家族各一份(紅糖一封、黃果兩個)。當客人到來時,女方家要以酒攔門,斗酒歌,這種儀式,布依族稱“勞端度”(攔門酒)按照規定客人唱輸要罰喝完攔門桌上的所有酒,如此方能進家。隨即,女方家安排酒席招待,並互相介紹,互稱“胞弄”(男家親),接著女方家族輪流宴請,席間唱“親家歌”。通過認親,男女雙方家族便結成了親家。日後若有紅白喜事,就彼此走轉,互相幫忙。

更該:“更該”漢語譯為吃雞,意即訂親或吃小酒。這次男方家請去的人必須是偶數(八至十二人),帶去的信物有禮錢封、禮品、一對燭和一串炮竹。禮錢封數額多的幾十元,小有隻幾角錢。十元以上稱為大禮。十元以上稱作小禮,大禮的項目有養育禮、母抱禮、舅家禮等,小禮項目有斟酒禮、廚師禮、升炮禮等。禮品與認親時基本相同,但另增加一方豬肉(帶“六”字或“八”字重量的肉),一對糍粑作為供奉女方祖宗祭品。男方家到女方家,就將帶去的燭點燃置於香火上,並擺上禮品,待供祀完畢,就燃放鞭炮,著手開席。席間當眾拆“禮錢封”,若少一項即令男方家當場交清。場面有說有笑,氣氛熱烈。

布依族的“更該”主要議定女方家置陪嫁依籠帳被,家具的開支數額。布依族稱這筆開支叫“卡交”,漢譯為“財禮”。“卡交”在各個時期各有不同,變化很大。清代以銀錠為“卡交”,數量一般為四、五兩銀。到了民國時期,一律改用銀元。解放以後,“卡交”變成人民幣。據對代化、鼓場、睦化一帶的調查,五十年代的“卡交”為人民幣100-200元,六十年代增至200-400元,七十年代末至今為800-2000元以上。

“卡交”完全由男方承擔,數額在席間議定明確,女方家陪嫁的放籠帳被也在席間明確。去“更該”者當日返回,女方家回贈的禮品有一隻雞腿、兩雙布鞋和一床執墊單。

報日子:訂親過後,男方家根據男子生辰八字,請來布魔擇定吉日,然後通知媒人告知女方家。女方若同意,男方家就請兩個福壽雙全的長輩去“報日子”,女方家也請兩位長輩作陪,席間,報日子的老人會說:“某月某日是好日子,我們來領姑娘去吃一頓飯。”
報日子一般提前三個月,目的讓女方家作好準備。

接親:又稱吃大酒。接親前一天,女方家清早就將姑娘的嫁妝整齊地擺堂屋兩邊供親友觀看,男方家另約請家境富裕、父母雙全的童男童女各兩人伴親,陪送新娘,男方家帶去糖、酒、粑粑、一方肉等禮品和“鸞書”一封,並用紅紙疊成類式信封樣式。上書“鸞鳳和雞”或“天作之合”字句,裡面裝有一支毛筆主上錠墨做書寫姑娘生辰八字用。接親者還要擔去一頭小活豬,作為接親禮。在代化一帶,禮品則是一壺酒,一對紅蛋,男童女要去迎接庚書,俗稱“背八字”。

來到女方家,女方族中四位寨老即與迎親長者中的四位明禮人同桌坐於堂屋中,驗點各類禮品、禮錢封。席間,女方婦女按輩分大小依次向來賓敬酒,並說:“酒杯不乾淨用紙來抹咧!”客人會意,先雙手接過酒杯一口飲下,隨即將預先準備好的紅封錢放在盤中。而後姑娘叔伯敬第二輪,姑娘瓣嫂子敬第三輪……。布依族稱喝這種酒為“抹杯酒”。席上氣氛和諧,談笑風南瓜。

待暢飲完畢,撤去筵席,由女方族中長婦在大門內的地上放鏡子一面,禾麻一束,再點上菜油燈一盞,然後兩位長輩分別站在大門兩邊,手持米篩在油燈上將依籠帳被、枕套枕巾、布鞋等伴嫁物件一一篩幾轉(據說如此會把一切污穢阻於門外,未來吉祥幸福),就可以拿出大門裝入柜子、箱子內。這時族中小會蜂湧而至紛紛爬坐在柜子箱子一面討錢,小孩得錢歡呼雀躍,很快跑開。迎親的小伙子們才抬起姑娘嫁妝高興而去。若男方禮節不周,孩子們則賴在柜子上不下來。如此不僅男方家難堪,姑娘家孔子沒有臉面,因而接親者多早準備。

接親的童男童女當晚要留宿新娘家,以便第二天同新娘、寨上陪送的姑娘、新娘的兄弟、嫂子、姐和妹步行去男方家。在代化一帶,因男女雙方是同日辦酒,故下午新娘就和陪送者與迎親隊伍一同到男方家。新娘在途中,凡遇橋就要由陪送的姑娘背過去。若同日也有結婚的,新娘不能走其他新娘走過的路,必須繞道而行(在布依族中,把兩個結親的相遇稱“闖親”,認為不吉利)距男方家不遠,新娘要更換一雙新鞋。此時,伴娘們都坐下來不走了,待新郎家拿來紅封錢,又才起步,俗稱“草鞋錢”或“腳步錢”。

新娘入夫家之際,新郎一家老小得離家迴避。相傳這樣可以趨吉避凶,以後大家能和睦相處。新娘入門時。新郎家堂屋大門坎下設定一張仰放的耙田用的耙,耙齒朝天,其下燃一盞菜油燈,並用米篩罩住。新娘必須從耙上跨越而過據稱這樣可將污穢阻於門外。通往新房門旁,有兩位老夫人用度凳攔要門口,凳上放有用碗盛著的肉、豆腐、酒、也燃燈一盞,陪伴新娘的童女就將肉、酒,分別敬奉兩位老人,接著就用手帕把燈扇熄(不能超不定期三次),布依族語稱這方式叫“釀藥”。爾後,新娘的兄嫂便打開柜子、箱子,將依籠被蓋等陪嫁品拿出來擺在堂屋,讓親友們觀看。當晚新娘與伴娘同宿,第三天偕同伴娘返回娘家,新郎邀約夥伴挑著糍粑送行。至此之後,直至春節,男方才請兩個童女去接新娘,俗稱“吃年飯”。在代化一帶,一個月就可以把新娘接回夫家,當地稱“熱烈”。無論是哪種形式,新娘夫家同樣要請八至十人伴陪同路。在夫家的幾天裡,家族都要輪流宴請,新娘則趁仍以禮品相贈。

以後,每逢農忙或男方及家庭有事,隨時可以去接新娘。新娘一般住上三五天就迴轉。待懷孕之後,才在男方家定居下來,布依族稱這為“坐家”。

近年來,布依族中,青年男女多是自由戀愛,結婚之後女方即共同生活。一些青年男女,甚至不用辦酒,只要選擇一個吉日(一般是春節)挑上一禮品去女方家行走,雙方家族認識就行了。

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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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依族的“浪哨”擇偶與拋“棕”傳情
浪哨(唱歌)是布依族青年男女的社交戀愛活動。浪哨時要互甩糠包,包上綴有多條繡花穗須,拋甩時猶如彩蝶漫天飛舞,十分好看。
按照鎮寧一帶的布依族舊俗,兒女還在背帶上時,父母已經為他(她)們談婚論嫁了。父母們經過“相親”和訂婚儀式,等到孩子有五、六歲大,就要舉行婚禮,一切都隆重其事絕不兒戲,但是“婚後”新郎新娘都各自回娘家繼續過他(她)們的快樂童年。而姑娘小伙子到了“浪哨”年齡,照樣可以去“浪哨”,“浪哨”對象也不受限制。這種婚姻叫做“背帶親”。“不落夫家”的生活,直到姑娘長大成人(一般在20至30歲)被“戴假谷”才結束。
“戴假谷”搞“偷襲”
“假谷”其實是一種以竹筍殼為骨架,用蠟染布包裹而成的頭飾。姑娘們因為捨不得“浪哨”那種自由自在的生活,多數都不願帶上“假谷”,所以在每年農曆八月至四月間的“戴假谷”季節,布依村寨就不時見到“已嫁”姑娘被強行戴上“假谷”的“偷襲”行動。

“偷襲行動”多由男家的已婚婦女執行。她們擇吉日帶上禮品,到女家村寨埋伏,乘姑娘不備便突然把她強行抱住,其他人立即解開她的頭帕和髮辮,把“假谷”戴上。姑娘雖然又哭又鬧,但一戴上了“假谷”,就標誌著正式成為人妻,再反抗也徒勞了。不過,在未戴之前,即使姑娘願意也不能不掙扎反抗,否則就會被人恥笑。

“戴假谷”的行動有時也會因為走漏風聲或反抗過烈“眾不敵寡”而失敗的,男家只好另擇吉日“再接再勵”。按照族例,只要未戴上“假谷”,男家絕不可以強迫姑娘入夫家定居。有的男家屢戰屢敗,直到女家長輩覺得“女大不中留”了,就會協助男家“從內攻破”,使女兒戴上“假谷”,男家才終於娶得新娘歸。
現在,“背帶親”雖已逐漸被自由婚姻所取代,但是“戴假谷”作為一種標誌,則仍然保留了下來。當你見到布依女頭戴類似長長簸箕的奇特頭飾,便知道她已為人婦了。

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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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依族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制。同宗或同姓嚴禁通婚。也保有"姑舅表婚"和兄終弟及的轉房制習俗。男女青年婚前戀愛自由,各地未婚的男女青年都喜歡藉助年慶節俗、趕集和集體聚會的時機,以三、五人到七、八人自由組合的方式,通過談天說笑和唱歌對調,傾述或表達彼此的感情。當一個男子看上某一個姑娘時,按照傳統,必須找第三者作伴,有的則由自己的姐嫂出面介紹。如女方有此意思,即可單獨相約到幽靜處進一步對唱山歌,表達情,直到雙方互贈信物,就表明他倆已盟督終身了。但在舊社會的封建制度下,許多對彼此相愛的情侶並非都能成配偶。那時,婚姻的締結,絕大多數是由父母包辦或媒納之言定親的。許多父母對兒女的親事僅從財札多寡或門戶相當出發,並常以"八字"是否相屬或相剋作為親事的重要決擇,往往因此造成許多不幸的悲劇。
訂婚時,由男方父母托媒去女家,並送一定的酒、肉、耙耙一類的禮品。如對方同意,第二次媒人則要將男女雙方的"八字"互為"效驗",只要"八字"相符,則可擇定結婚日期。這一帶地區送彩禮的數額,特別講究"六"宇或"雙"數,據說是取"六"即祿的諧音,以表示婚後雙雙有祿必有福之意。結婚時,新郎不迎親,只請幾個相好的男女青年代為相迎。新娘一般都是撐傘步行至男家,個別也有騎馬、坐花轎的。結婚當天新婚夫婦不同房,次日即返娘家。聚居區一帶的布依族仍保有"不落夫家"或稱為"坐家"的習俗。有的要兩三年甚至五六年後才長住夫家。雜居區的布依族已大部分革除這一風俗。

文化

布依族婚俗布依族婚俗

已有600多年歷史的貴陽市烏當區新堡布依族鄉布依族婚俗具有鮮明的民族特色。從明代開始流傳至今,傳承了布依族文化的人文情感、團結友好、樂觀向上的品質。
結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男婚女嫁,迎來送往,禮節頗多。新堡布依族的婚宴,別具特色,古樸典雅,內涵豐富。
擇定吉日良辰後,到了進親的時辰,男方年長的女性就會帶上米酒、杯盞等在村子路口恭候新娘和送親客。待客人來時,便要逐個敬酒,並唱迎客歌,對方亦要以歌對答。歌畢,飲酒。
按風俗男方家須置辦三天的酒席,殺雞宰豬,設盛席款待母舅家一行。送親客一般八男八女剛好兩桌,這兩桌必須設在上方,以示尊重母舅家客人。桌上的杯壺碗筷均用紅紙系扎。有趣的是八個客位常常只擺四雙筷子,或者有杯無壺,或者有壺卻又壺中無酒。這是寨子裡的姑娘們故意與送親客逗樂,逼其唱歌。當然送親客們也不會示弱,他們都是唱歌的一把好手。
歌唱得好,姑娘們便會上酒。否則,再唱。
謝廚”是一道不可少的程式,每席都有一碗扣肉,其狀一大塊,用筷子無計可施,送親客便要用一壺酒、兩隻酒杯、兩包煙、一條毛巾,並帶上這碗扣肉去謝廚。廚官飲過送親客的敬酒後,方將整塊扣肉切成小塊,方便食用。
“夜宴”是布依族婚禮中男方家舉辦的盛大酒會和歌會,其情味熱烈,深沉、隆重、典雅,因在夜間舉行而得名。第一天,堂屋中央並排擺兩排桌子,每排三張。第一排桌上設一酒架,上插一隊紅燭,三炷香。

行酒對歌在“夜宴”上自然必不可少,席間賓主放歌,彼此之間你唱我答,一來一往,歌聲悠揚,笑聲朗朗。唱罷,點上香燭,恭恭敬敬地斟滿兩杯酒。接著大家圍桌飲酒宵夜。席間,划拳唱歌。賓主歌興越唱越濃,難分難解,往往唱到深更半夜,甚而通宵達旦。

第二天夜宴要斗元寶。這時,與前一天不同的是兩排桌子擺成了丁字形,而非平行。斗元寶與漢族的行酒令相仿,其口訣為:“一不成,二不成,三一小,四不成,五一中,六兩小,七不成,八一小一中,九三小,十一錠 。”開始先斟滿一杯酒逐個傳遞,逢一、二、四、七者迅速將酒杯推開,口念不成;遇小者即舉杯一晃,兩小舉兩下,三小舉三下,逢中便呷酒一口。傳遞時須動作敏捷,應答如流,弄錯或遲疑者即罰飲酒。倘若前九人未錯,逢十足一錠 ,便要飲此杯了。

第三天放客,送親客臨離主人家時,歌聲不絕,依依不捨,其味更濃。

飲酒後送親客就要踏上返程之路了。此時,寨中的後生小伙便會追逐送親客中的姑娘,朝她們臉上塗抹鍋煙。寨中的姑娘們在路中置一長凳,一頭放只銅盆,意為料槽;另一頭掛一竹丫掃,表示馬尾;在長凳上放一床蓑衣或麻袋,表示騎鞍。要求年輕的男送親客逐一從“馬”上騎過,姑娘們則用竹丫、樹條抽打之。這樣的過程都是在輕鬆、愉悅的氛圍中進行,以此增進友情。

過程

布依族婚俗布依族婚俗
布依族是個古老的民族,生息在安龍縣境內,其歷史悠久,文化燦爛。因此,在布依族社會中,還保留著富有民族特色、積極健康的節日、風俗、曰慣。尤其是其婚姻的締結,更是別具情趣。
“浪哨”系布依語,即戀愛之意。青年男女浪哨的主要方式是唱歌,通過唱歌來互相認識,互相了解,建立感情,進而選擇情投意合的伴侶。這樣的歌就叫“浪咱歌”有些地區又叫“萬由”。“萬”即歌的意思,“由”是情人的意思。因此,一般把“浪哨歌”和“萬由”譯為“情歌”。浪哨歌有初識、試探、讚美、蜜戀、起誓、相念、送郎、苦情、逃婚等九類。
男女初次會面,就唱《初識》歌,如“初來唱歌臉皮薄,好比拉牛下陡坡,心跳就像雷打鼓,臉上猶如染紅藥。” 雙方認識後,就互相探明對方的情況,即唱《試探》 歌:“出門就見映山紅,花多葉少開得濃,心想伸手摘一朵,不知妹心同不同?”
互相摸底後,雙方情投意合,就從心底發出讚美對方的《讚美》歌:“枝上的玫瑰,朵朵開得美,迎著五彩朝霞,花瓣上還帶著露水,寨上的姑娘,賽過朵朵玫瑰,講話像唱歌,唱起歌來惹得奇心醉。”
經過互相讚美,雙方的感情又深了一層,都沉浸在甜蜜的戀愛生活中,就唱起《蜜戀》歌:“我在燈下紡棉線,棉線老是斷、莫去怪線斷,只怪自家心裡煩、莫怪心頭煩,只怪樓下月琴叮咚彈、背時月琴呀,聲聲把我喚。”
為鞏固忠貞的愛情,雙方立下了金玉誓言,就唱《起誓》歌:“生不丟來死不丟,挖舵泥巴捏小牛,小牛放在田坎上,哪年吃草哪年丟。”
青年男女的浪哨活動,一般是在節日、趕場的日子進行,平時各自在家進行農事,若久不見面,就唱《相念》歌:“想念情妹呀,心神不定昏沉沉,走路常常踩進水出里,在家常常碰板凳,錯把小雞當鴨喚,錯把石磨當飯顴;像被箭射中的山鷹,周身癱軟沒精神。”
在浪哨活動中,多半是後生主動到姑娘寨上約會,分別時姑娘唱《送郎》歌:“送郎送到茅草灣,風吹茅草四匹翻,茅草翻來又翻去,猶如刀割妹心肝。”
青年男女多由父母包辦婚姻,往往使有情人不能結為良緣,被迫與陌生人成親,受盡苦處就唱《苦情》歌:“園星的青菜沒有長高,就被摘去煮吃了;林中的筍子沒有成竹,就被砍去作船篙……”
青年男女在達不到婚姻自由時,即雙雙相約外逃,就唱《逃婚》歌:“快把乾糧放進褡褳里,我們一起逃到遠方去……只要我倆得做夫妻,縱然一死也甘心。”
青年男女的浪哨活動,有在家中進行的,即後生和姑娘們各分為一邊,圍著火塘,互相對唱,一邊一首,“見子打子”,即景生情,隨編隨唱,不能“翻豆桿”(即不準重複),往往要唱通宵。主人家不僅要供應充足的青鋼柴火,還要供應夜宵,如二塊粑、糯米飯等。也有在寨邊或路旁進行的,那是一對對青年男女對白或對唱,聲音柔和,娓娓動聽。
熱戀中,要互贈“信物”。後生送姑娘一條毛巾,姑娘送後生一雙白毛底青布鞋,鞋底納的是葵花路,毛底邊上鎖“狗牙絆”,非常精緻,以顯示姑娘的手藝。在蜜戀到決心爭取成夫妻時,就互相“丟聘”,即互送一兩件自己穿過一次的衣服作把憑,不準誰反悔,若雙方父母同意,男方即可請媒到女家說親;要是父母阻攔,就雙雙逃婚他鄉。
在浪哨中,男女青年往往用木葉聲來約會和傳遞情思,也有的用姊妹蕭,有的用月琴。因此,木葉、姊妹蕭、月琴,成了他們不可缺少的樂器和媒介。在一群後生和一群姑娘初次見面時,雙方各選派一個代表到一旁去“協商”,安排男方的誰與女方的誰作一對浪哨情侶的事宜。代表安排妥後,就一雙雙約到一旁去浪哨。情投意合的,今後長久浪哨,不再用代表安排;不合心意的,雙方只擺上幾句閒白,唱幾首一般的歌就各自散了,今後也不再約會。
浪哨過程中,還有甩糠包的習俗,姑娘們“用衫巾編為小圓球如瓜,謂之花球,視所歡者擲之”。就是女方拿著五顏六色的糠包(有的又叫花包),站在一排,向站在對面10公尺遠近的後生們甩去。哪個後生接到姑娘甩來的糠包,就和她結成一對浪哨伴侶。有些早就有心的男女,女方甩糠包時,就有意地專甩給她所喜愛的那個男子。
浪哨,既是布依族青年男女選擇伴侶的一種社交形式,也是他們一種傳統的娛樂活動。它與漢族同胞的戀愛既相似又不相同。
布依族青年男女過去只有浪哨自由,卻沒有婚姻自由,婚姻由父母作主。所謂作主,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雙方父母對雙方男女都看中了,不管年輕人同不同意,男家就請媒到女家提親。這是純粹的作主。一種是青年男女雙方通過浪哨互相建立感情以後,後生就要求父母請媒到女家提親,這是半自由或半作主。男家請媒到女家提親,必須是兩個媒人,兩男兩女均可,這就是所謂的“雙媒”。媒人第一次到女家,帶3-5斤蔗糖。女家父母明知媒人來提親,卻故意說道:“今天不曉得刮的是哪樣仙風喲?把你們吹到我家來了。是過路呢,還是來串寨?”媒人回答:“你家有枝桔子花(有講桃花、李花、梨花的),經得風,熬得而。某家請我們來向你老人家討這枝桔花去栽在他家園裡,讓花開得更香,結出甜果。”問答以後,女家就招待媒人酒飯。若女家父母喜歡這門親事,在媒人臨走時就說:“我家這枝桔秧還嫩,等多培植幾天再說吧。”這是暗示媒人過幾天再來。若女家父母講:“等多培植幾個月再說吧。”那就是暗示媒人過幾個月再來。媒人帶來的這幾斤蔗糖,不能輕易動用,要等媒人三回五轉地來求親以後,女家才把糖分給家族中的人吃。這就叫“吃走路糖”,這門親事算打開了大門。為什麼“走路糖”要如此三回五轉呢?因為往返求親的次數越多,越顯示自己的女兒金貴。
女家吃了男家第一次提親的“走路糖”後,隔兩三個月男家就托原煤帶“好糖”到女家迸一步“訂約”。這次帶的“好糖”是3-5斤點心,1壺酒,3-5斤豬肉。同時要看女家有幾家親族,還得另帶幾包蔗糖(每包2斤)給所有親族每家一包。在這以前,女家雖然吃了“走路糖”,若發現男家或男方有不合意處,可以反悔,取消這門親事,但不需訴訟官司,只是男家媒人帶“好糖”來到時說:“親家,我們是水打爛木材,去了又轉來。你家這枝桔花我們扳定啦。”之後,女方父母就說:“我家這枝嫩桔秧不能扳嘍,因他家水土不合栽不成。”這樣,媒人不再說什麼,吃完飯,把“好糖”如數帶回男家交割了事。同樣,男家若發現女家或女方有什麼不如意處,就托原煤到女家說:“你家桔花大金貴,他家土瘦不敢扳去栽了。”這樣就算自動解除了婚約。當然,上述這種情況是極個別的。若雙方都無異議,女家就收下男家媒人帶來的“好糖”,並辦酒席請族中人來陪媒人吃飯。席間,媒人祝福道:“喝了訂親酒,主家年年有;吃了雙喜肉,主家萬年福。”主家立即又斟上一碗酒,邊遞給媒人邊說:“再敬一碗酒,這條大路你們修。”講完,又夾起兩片肉說:“再敬兩片肉,這座紅橋你們築。”如是互相祝福,給酒席增添不少樂趣。媒人回程時,女方要送男方一雙葵花路白毛底的青布鞋作還禮。吃了“好糖”,這門親事就算打開了第二道門。
“吃雞酒”吃了“好糖”以後,隔半年或一年,男家準備接媳婦過門以前,要請族中4-6箇中年男子帶兩捆蔗糖(每捆20斤左右);1隻大公雞;1壇米酒;8-9斤豬肉;糯米粑若干包(送女家親族一家一包,每包10個,每個有碗口大小);“禮金”若干元,作女家備辦陪嫁的鋪籠帳蓋、衣著和家具之費;“禮豬”若干元,給女家買小豬喂,待完婚時殺豬辦酒席;背帶錢若干元,作為以後媳婦生孩子時,娘家縫1-2條背帶(背扇)送去吃月米酒的費用;針線錢若干元,給女方做嫁妝時買鋼針絲線的用費。以及香、燭、爆竹等,前往女家“吃雞酒”(漢族叫“燒香”)。代表男方家來“吃雞酒”的這4-6人中有1個是“帶隊”人。到了女家,帶隊人指著雞和酒說:“我們在半路上提到一隻小斑鳩,瘦得很,實在不成敬意,請親家收下吧!我們還在山腳涼水井裡背來一壇清水,拿給親家解口渴。”女家接過禮物也說:“多謝你們帶來了鳳凰,大家都吉祥;多謝你們帶來了仙家酒,一開壇口香滿寨子頭。”接著,女家就將男家帶來的酒肉辦席請親族中的人吃。這天,女方的舅家一定要到場,吃飯時要坐上席,受用雞頭,以示得到尊重。帶隊人在敬雞頭時說道:“有勇爺家的穀子,才剝出這顆好白米(指姑娘),舅爺的功勞大,這個鳳頭該敬你。”
在酒席吃到一午時,帶隊人就將“禮金”、“禮豬”、背帶錢、針線錢等項當眾點交女家,並謙遜地說:“這是一點點雜草,是拿來裹魚的(意即送的禮金少,以後女家陪嫁多),實在害羞鑼。”女家也謙虛地說:“親家家太花費了,拿這么多禮信來,可買山,可買海,只怕二天我們陪嫁不好,莫要見笑呀。”
在吃“雞酒”的同時,男方要把擇定完婚的吉日事先用紅紙寫好,名日“期單”,由帶隊人在酒席上當眾交給女家(也有個別是在吃了雞酒以後三個月或半年才送期單的),以便女家早作準備。從“吃雞酒”到完婚的時間距離,一般在10個月以上,有的是1一2年。接了期單以後,女家要用紅紙寫下該女子的年庚八字,加上1包鹽,l兩茶葉,1升米,1碗黃豆,名曰:“鹽茶米豆”,一起交給帶隊人帶回男家。這“鹽茶米豆”是取“永遠相愛,樸實純貞,榮華富貴,勤勞發家”之意。
吃完“雞酒”,男方代表回程時,女方要把自己編織的兩丈土布,和自己精心製作的1-2雙葵花路白毛底青布鞋,交由代表送給男方,以作還禮。有的丈母娘還將自己的“私房”銀圓1~2枚交男方代表送給女婿,以示對女婿的疼愛。
吃了“雞酒”以後,就算打開了最後一道大門,這門親事才算完全成功,只等把媳婦接過門了。
“迎親”從接到期單時起,將要結婚的女子就很少參加做活,大部分時間在家紡紗織布,挑花繡朵,備辦嫁妝。父母也得同時備辦家具、鋪籠帳蓋和衣物。做家具和裁剪均要擇吉日,才能動斧下剪。動斧下剪那天(不是同一天),全寨均不得推磨舂碓,以免把當事人家的福禧“推丟”、“舂跑”。
婚期到了,成親的頭一天,男家要請兩個能說會道又會辦事的中年男子,名日“押禮”,和兩個未婚女子,名曰“莎署”(布依語,即“女接親”),以及若干青年後生,帶著米酒、豬肉、糍粑、蔗糖、點心、水果、傘、瑣吶隊和有關“禮信”,這些禮信是酬謝幫新娘梳頭、背新娘出門或上轎和感謝廚師的紅包",每包1-2元,一路浩浩蕩蕩到女家迎親。
迎親隊伍到女家寨門時,瑣吶隊吹“進寨調”。到女家朝門時,押禮人要拋出10個粑粑,讓圍觀的寨鄰和親友們戲搶,誰搶到誰就得到吉祥,若是後生或姑娘搶到,他(她)一定會找到好伴侶。這時,新娘的女伴們就從四面八方冷不防地向押禮大及接親的後生們潑來清水,意思是說:“你們要來把我們的夥伴接去了,讓一群鳥失了一個伴,實在寒心,現在潑你們幾瓢清水,看你們會不會寒心?”實際上這是一種嬉戲,姑娘們藉此機會與迎親的後生們結交認識,以後好對歌浪哨。這時,瑣吶要吹“進門調”。真是一片歡樂景象,喜滿全寨。
迎親隊伍到女家後,由押禮人把酒肉果品放在女家事先準備好擺在堂屋中間的八仙桌上,燃燭燒香,敬供女家的祖宗,然後鳴放爆竹。接著,押禮人當面把梳頭、背出門、謝廚等“禮信”交與女家後,再把10個糍粑、一方豬肉(3斤左右)交給新娘的女伴們,作為她們陪新娘吃最後一餐“分別飯”之用。這時,新娘的女伴們要“刁難”一下押禮人,考考他們的才華,故意不接糍粑和豬肉,說:“粑粑白生生,圓圓像銀鏡,我們口福淺,只怕難得吞。”押禮人就說:“我們那地方,全是山 ,糯米舂不白,難打好糍粑,你們莫嫌棄,高抬貴手快收下。”如此盤來答去,嬉鬧以資助樂。
當晚,迎親的後生們就分開,三五成群地與新娘寨里或來吃喜酒的姑娘們對歌、浪哨。正是:“一對青年男女完婚,幾多青年男女訂情”,別有一番情趣。
到了深夜11時左右,押禮人要用雄雞、刀頭(豬肉)、酒禮敬供女家祖宗“吃夜宵”,押禮人邊燒香邊說道:“有根才有樹,有筍才有竹,兒女辦喜事,幸福不忘祖,祖宗吃下酒,保佑兒女永幸福。”敬過祖宗,押禮人要分別登門去請第二天送新娘的“送親客”們(三男三女)來吃夜宵,預酬明天遠送新娘之勞。這天(或早一兩天),新娘就由女伴門用棉線把額上的汗毛絞光(未婚女子不能絞汗毛)。
第二天清早,押禮人又用雄雞、刀頭、酒禮敬供女家祖宗,然後,女家用斗裝一斗穀子放在堂屋中央,耳邊放一張凳子。這時,新娘由女伴們梳妝停當,用毛巾蒙臉開始哭泣,接著由送親女子扶到耳邊凳上坐下,兩腳踩在斗沿上,待鳴放爆竹後,即由新娘的一個未婚弟弟背著出門或上轎(若無親弟,可在親族中找一個堂弟。七八歲的弟弟亦可,不一定真背新娘,扶一下也算數)。新娘出了朝門,必須停止失聲,以免把喜“哭跑”。
從新娘開始哭泣時起,瑣吶就吹“離別調”:“我去鑼媽,我走哆娘,我走了以後,時時想家鄉。”出了朝門就吹“出門調”,出了寨子就吹一般的“過路調”。其他迎親的後生,吃了早餐就抬著家具嫁妝,隨著新娘和送親客一路浩浩蕩蕩到男家。
女家要在親族中請一對有兒有女的夫婦(新娘的叔嬸或兄嫂輩),以及未婚男女各2人,女的名曰“莎送”,一共6人(即前面說的三男三女,名曰“六送親”,系女家在接到期單時就找好了的),隨著新娘及迎親隊伍一起到男家。
新娘到了男家門口,由迎親的兩個小姑娘扶著跨過男家事先準備好燒著的一堆冬青樹枝,以示驅趕一路上“跟來”的邪惡。然後再跨過一隻馬鞍,以示今後夫妻做活勤快,生活美好。最後才進到男家堂屋與新郎“男左女右”磕頭拜堂,先向神拿拜祖宗,再向門外拜天地(夫妻不互拜),就進入洞房。拜堂時用竹蓆和被子墊跪,席下放有硬幣數十枚,取“榮華富貴”之意。爆竹響過,拜堂完畢,嗩吶吹奏“喜盈門”曲調,圍觀的孩子們就戲搶席下的硬幣,以搶得者為吉祥。新娘入洞房後,由送親的三個女性和男家請來的兩個中年婦女以及兩個迎親的姑娘陪著共同進餐。這天,男家辦酒席宴請親友鄉鄰,十分熱鬧。晚上8點左右,陪伴新娘的婦女們要避開一兩個時辰,讓青年後生們來“鬧新房”。
二早上,新娘帶著許多新毛由,端水給男家的舅公舅爺們洗臉,每人得一張毛巾。得毛由者,要送1-3元錢給新娘作酬謝,有講面子的,要送5-10元。另外,陪嫁的嫁妝中,有新娘做的布鞋和編織的土布,也要酬謝新娘,少的5元,多者10元以上。這天中午飯時,新娘要給所有入席者添飯,以示敬意。飯後,新娘和送親的人們一道返回娘家,謂之“回門”。男家要拿1壺酒,1方豬肉(4斤左右),10個糍粑,給新娘帶回去酬謝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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