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疾病概述

對妊娠哮喘,妊娠初期就應密切觀察疾病的變化狀態,儘可能避免進入急性發作期,因而臨床醫師應熟悉並掌握哮喘和妊娠間的相互影響及對該病的處理特徵。
疾病病因

2、肺功能改變 妊娠會導致與哮喘相關的通氣及氣體測量的參數改變。容積和流量存在差異但一般來說,肺容量減少並不多。氣體測量的差異與作用於呼吸中樞的黃體酮水平。過度通氣,氣體流量增大而頻率不變PaCO2可下降或升高,pH則因腎髒對碳酸氫鹽排泄量增大而保持不變。
症狀體徵

2、哮喘對妊娠的影響哮喘反覆發作對妊娠可產生不良影響,它對胎兒可導致早產,胎兒發育不良,胎兒生長遲緩,過期產,低體重等;對孕婦可引起先兆子癇,妊娠高血壓,妊娠毒血症,陰道出血和難產等,嚴重者甚至會對母親和嬰兒的生命構成威脅。研究認為,這些危險因素跟哮喘發作的嚴重程度有關。但是在嚴密的觀察和有效的治療下,哮喘患者生育的風險並不比正常孕婦高。如果哮喘得到良好的控制不會增加圍生期及分娩的危險,也不會對胎兒產生不良後果。
3、妊娠對哮喘的影響妊娠對哮喘的影響,多個研究報導認為,在妊娠期,約1/3患者加重,1/3哮喘患者嚴重度減輕,l/3患者病情無變化。妊娠期哮喘,尤其是妊娠哮喘加重的婦女,其病情突然急性發作常易在妊娠24~36周,在分娩時,哮喘通常很少急性發作。
妊娠性哮喘的症狀
1.30%孕婦有鼻炎樣症狀,還可表現鼻腔阻塞、鼻出血、發音改變等症狀。隨子宮的增大,腹部膨脹,腹部前後徑增大,橫膈活動度受限;妊娠時激素的釋放可使胸壁彈性改變。2.哮喘對妊娠的影響
哮喘反覆發作對妊娠可產生不良影響,它對胎兒可導致早產,胎兒發育不良,胎兒生長遲緩,過期產,低體重等;對孕婦可引起先兆子癇,妊娠高血壓,妊娠毒血症,陰道出血和難產等,嚴重者甚至會對母親和嬰兒的生命構成威脅。研究認為,這些危險因素跟哮喘發作的嚴重程度有關。但是在嚴密的觀察和有效的治療下,哮喘患者生育的風險並不比正常孕婦高。如果哮喘得到良好的控制不會增加圍生期及分娩的危險,也不會對胎兒產生不良後果。
3.妊娠對哮喘的影響
妊娠對哮喘的影響,多個研究報導認為,在妊娠期,約1/3患者加重,1/3哮喘患者嚴重度減輕,l/3患者病情無變化。妊娠期哮喘,尤其是妊娠哮喘加重的婦女,其病情突然急性發作常易在妊娠24~36周,在分娩時,哮喘通常很少急性發作。
病理生理

1、可使哮喘惡化的因素
(1)前列腺素、醛固酮或去氧皮質酮與糖皮質激素受體競爭性結合導致肺對皮質作用反應性降低。
(2)前列腺素F2a介導的支氣管收縮作用。
(3)肺內胎盤主要基礎蛋白濃度增加。
(4)病毒或細菌性呼吸道感染觸發哮喘。
(5)胃食管反流誘發哮喘。
(6)功能殘氣量降低和通氣/灌注比的改變。
(7)應激性增加。
2、可使哮喘改善的因素
(1)孕激素可介導支氣管擴張。
(3)降低血漿組胺水平,從而減少由其所致的支氣管收縮。
(4)血清游離皮質醇激素增加。
(5)糖皮質激素介導的β腎上腺受體反應性增加。
(6)前列腺素E介導的支氣管擴張作用。
(7)前列腺素I2介導的支氣管穩定作用。
(8)內源性或外源性支氣管擴張劑的半衰期增加或蛋白結合率降低。
診斷檢查
診斷:根據懷孕史,病史及臨床症狀即可診斷。
實驗室檢查:血嗜酸性細胞通常在6%以上。
其他輔助檢查:胸部X線大都無特殊發現。
治療方案

1、妊娠期慢性哮喘的處理儘可能避免接觸特異或非特異激發因素,預防感冒,適當活動。根據患者的發作頻率、病史、體檢和肺功能狀況而定,應監測每天的PEF及活動情況,根據哮喘的程度給予藥物支持及加強監測下關鍵的治療(表2)。妊娠期哮喘的治療藥物主要為吸入療法。多數藥物不會增加孕婦和胎兒的危險性,極少出現不良反應。在必要、適當的監測下使用茶鹼、色甘酸(色甘酸鈉),吸入糖皮質激素(布地奈德、倍氯米松等)和吸入β2受體激動藥不會使胎兒異常的發生率增加。
2、妊娠期急性哮喘發作的處理妊娠期急性哮喘發作時,應注意其症狀和體徵須測定呼氣流速(FEV1或PEF)和動脈血氣分析,以判斷病情的嚴重程度,同時密切監測胎兒的徵象(胎心、胎動等)。對急性哮喘發作妊婦的處理,必須:
(1)吸氧:使PaO2≥70mmHg或動脈血氧飽和度≥95%。
(2)β2受體激動藥:吸入短效β2受體激動藥,如無效,可增加劑量。
(3)症狀無改善者可加用靜脈給予糖皮質激素。對平時長期使用激素者,哮喘急性發作時及時靜脈套用並適當增加劑量。
(4)必要時,在茶鹼濃度監測情況下可適當使用茶鹼類藥物。
(5)哮喘孕婦PaO2<70mmHg或PaCO2>35mmHg,需住院治療。根據變化情況,如哮喘仍危重發作狀態,應建立人工氣道和輔助通氣治療。
(6)對症處理:預防和控制呼吸道感染,可減少哮喘反覆發作,必要時用藥前痰液細菌學檢查和藥敏試驗,妊娠期宜使用青黴素類、頭孢菌素類等較為安全。而四環素、鏈黴素、氯黴素、紅黴素酯化物藥等對胎兒可能造成不良影響,應避免使用。
3、分娩期的處理分娩期哮喘發作較少。進入分娩期哮喘的孕婦,在臨產與產程中,可繼續吸入糖皮質激素、色甘酸或口服茶鹼。對平時規則使用激素或妊娠期經常使用激素者,為了應急之需和防止哮喘發作,可以補充糖皮質激素。為避免產婦用力施用腹壓,減少體力消耗,應儘量縮短產程。
疾病影響

(1)懷孕對哮喘發作的影響:
專家認為,懷孕對哮喘的影響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①機械性因素的影響:隨著子宮增大、橫隔升高,胸廓橫徑增大,使呼氣貯備量和功能殘氣量降低,潮氣容積增加,也可增加氧耗,但由於隔肌活動度和胸壁肌群沒有受到影響,所以這種機械因素尚不致加重哮喘發作,然而卻可加重哮喘發作時的低氧血症;
②懷孕後內分泌系統變化的影響:婦女懷孕後內分泌系統發生複雜的生理變化,其中孕激素、雌激素的增加可以影響氣造平滑肌的緊張度,從而參與哮喘發病的調節,特別是孕婦體內前列腺素F的增多,而前列腺素F2a對氣道平滑肌有強大的收編作用,而哮喘病人又對前列腺素F2a較敏感,易造成哮喘發作。此外,有人還發現孕婦哮喘發作與她體內的IgE含量有關,正常孕婦的IgE降低,如果哮喘孕婦的IgE增高,則預示她的哮喘可能加劇。
(2)哮喘發作對孕婦和胎兒的影響:哮喘發作對孕婦和胎兒影響的程度關鍵取決於能否有效地控制哮喘發作。常用的控制哮喘的藥物大多數對孕婦和胎兒沒有明顯的副作用。經合理治療並良好控制哮喘發作的孕婦,一般在妊娠全過程不會引起流產、早產、滯產和難產,大多數孕婦都能較順利地安全渡過整個妊娠期而正常分娩。輕度的哮喘發作對胎兒的影響也不大,新生兒分娩時的評分數和出生體重與正常孕婦分娩的新生兒沒有明顯差別。如果孕婦哮喘較長時期沒有得到控制,會引起孕婦和胎兒的嚴重併發症。孕婦會發生先兆子癇、妊娠高血壓、妊娠毒血症、劇吐、陰道出血和難產。胎兒在子宮內生長遲緩、過期產、低體重等。如果哮喘嚴重發作,會造成孕婦和胎兒嚴重缺氧,功能紊亂,導致出生的新生兒體重降低或神經系統不正常,有的甚至威脅孕婦和胎兒的生命,圍產期的死亡率也比正常分娩高出2倍。
防治措施

1、預防措施:哮喘婦女懷孕後應儘可能避免促發哮喘的因素,例如花粉、灰塵、煤煙味、香料、冷空氣和寵物等,禁止吸菸和避免被動吸菸,避免精神緊張,防止呼吸道感染。積極治療“潛在”性疾病。訂褥和枕頭需外套不透氣的套子,每周用60℃的水洗滌床被,室內濕度保持低於50%。在使用吸塵器吸塵時應戴上口罩。此外,在空氣中過敏原濃度增高的季節里應避免中午外出。對於一些長期吸入糖皮質激素的哮喘孕婦不應突然停藥,因為尚未發現吸入糖皮質激素對孕婦和胎兒有特殊影響。輕、中度哮喘患者在已知懷孕或準備懷孕時,可改用吸入色甘酸鈉,無致畸作用,對孕婦也無不良影響,是妊娠性哮喘首選的預防藥品。
2、觀察病情的措施:對哮喘孕婦和胎兒都需要用適當的檢查方法以觀察病情的變化。孕婦每時定期用峰速儀測量最大呼氣流速,一直套用到分娩前,這是因為最大呼氣流速可間接估計氣道高反應性和氣道過敏性炎症,不僅如此,在孕婦出現胸悶、氣急症狀時還可以作為鑑別診斷的客觀依據之一,以便及早發現胎兒缺氧的情況;還有一些孕婦哮喘的表現雖然不明顯,但最大呼氣流速已有下降,這時提示胎兒供氧不足,已存在潛在性危險,需要立即進行合理的治療。此外,對胎兒也要定期監測,除觀察胎心和胎動外,必要時還要進行電子胎心監測。
3、藥物治療的措施:要根據孕婦哮喘發作時的國重程度選擇適當的藥物。
(1)如果哮喘發作每周少於2次,夜間哮喘發作少於每月2次,可選用β2激動劑,每次2撳,每4小時1次。上述兩種β2激動劑經過吸入、口服等途徑,在常規劑量下對胎兒沒有損害作用。如果用藥後孕婦氣喘消失,最大呼氣流速恢復正常,則吸入β2激動劑暫停,改為氣喘出現時再用。如果症狀控制不理想,可加用口服茶鹼類藥物,一般用長效氨茶鹼,每晚服1片,以便控制夜間哮喘,有條伯的話,在使用茶鹼類藥物時爭取測定血清茶鹼濃度。
(2)當孕婦吸入β2激動劑需要量增加或每日需要常規套用才能控制哮喘發作,這提示哮喘病情已由輕度轉為中度,需要套用吸入糖皮質激素,經長期觀察,每日丙酸倍氯松200-800微克的劑量一般認為對胎兒無副作用,成為吸入糖皮質激素的首選藥物。如果病情未能控制,可加用口服強的松一般採用每日或隔日頓服。
(3)當孕婦哮喘嚴重發作時,需靜脈滴注氫化可的松1-2天,氣喘好轉後立即改用口服強的松和輔用吸入丙酸倍氯松,並逐漸減少直至停用口服強的松,單用吸入丙酸倍氯松維持,亦可合用其它平喘藥物。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以前對哮喘孕婦套用糖皮質激素抱有較多顧慮,擔心對孕婦尤其對胎兒有不利的影響。國外學者經長期動物實驗和臨床觀察,特別是通過藥物動力學研究證實,氫化可的松、強的松和強的松龍對胎兒沒有多大作用,而地塞米松進入胎盤的濃度較大,對胎兒的作用和對孕婦的作用相似。根據以上結果,如果哮喘孕婦因病情需要套用口服強的松、強的松龍或靜滴氫化可的松,對孕婦和胎兒來說還是安全的,但地塞米松則不宜用。此外,在妊娠前3個月也應儘量避免全身使用糖皮質激素。某些糖皮質激素依賴的哮喘,應儘量改全身用藥為吸入用藥,其中首選丙酸倍氯松。對於此類病人,分娩過程是關鍵,應在進入產房時給予適量的糖皮質激素,防止分娩時生理性緊張導致體內糖皮質激素下降,哮喘發作。非糖皮質激素依賴的妊娠哮喘,則應儘量少用或不用糖皮質激素。
預後及預防

預防:
預防措施有:
1、對於孕婦及其家屬進行教育,使其了解妊娠期哮喘管理的重要性。
2、妊娠期間動態監測PEF,每天至少定時測量1次(如早晨6~7時),並記錄哮喘日記。評估哮喘病情變化。
3、在明確變應原基礎上,努力避免接觸各種可能誘(促)發哮喘的因素。
4、室內經常保持空氣流通,有條件的可安裝空氣過濾裝置。室內陳設力求簡潔,不鋪地毯。
5、尋找誘發因素,並採取“BGTE”法(避、忌、替、移)應對。常見誘發因素有吸入變應原、有害粉塵、病毒、細菌、氣候變化(受寒)、飲食、精神等。其中最主要是變應原、病毒、細菌感染。所以,一旦感冒必須及時到醫院治療。還要慎重選擇花草,儘量不養寵。
流行病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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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來臨,哮喘疾病又到了高發期。正確的了解哮喘疾病的相關知識及相關預防措施,對患者是有很大幫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