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南部非洲發展共同體,簡稱南共體,是非洲經濟一體化發展水平較高的區域性組織,其前身是1980年成立的南部非洲發展協調會議。
1992年8月17日,南部非洲發展協調會議成員國首腦在納米比亞首都溫得和克舉行會議,簽署了有關建立南共體的檔案。
1996年6月28日,南共體的政治、防務以及安全機構在波札那首都哈博羅內正式成立,使共同體的的作用擴大到了防務領域。南共體總部設在波札那首都哈博羅內。
1999年南共體國內生產總值總和1699.89億美元,占全非的30.8%,增長率2.16%。
2007年8月17日,南共體後備部隊在盧薩卡成立。
南共體在加強成員國團結與合作,促進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推動地區經濟一體化進程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南共體為實現地區經濟一體化設定的目標是:2008年創立自由貿易區,2010年實現關稅同盟,2015年建立共同市場,2016年成立中央銀行和實現貨幣聯盟,2018年實行統一貨幣。
南共體的出版物為:《年度報告》(AnnualReport),英文。
宗旨
在平等、互利和均衡的基礎上建立開放型經濟,打破關稅壁壘,促進相互貿易和投資,實行人員、貨物和勞務的自由往來,逐步統一關稅和貨幣,最終實現地區經濟一體化。主要目標有以下幾點:
1、實現發展和經濟成長,減輕貧困,提高南部非洲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質量,通過區域一體化支持貧困人口;
2、發展共同的政治價值觀、體系和機構;
3、促進並維護和平與安全;
4、基於聯合自立和成員國的相互依託,促進自身的可持續發展;
5、實現國家和地區在發展戰略和規劃上的互補;
6、促進及最佳化生產力及本地區資源的利用;
7、實現對自然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以及有效的保護環境;
8、鞏固本地區人民長久以來在歷史、社會和文化上的密切聯繫。
組織結構
1、首腦會議
最高決策機構,每年舉行一次會議,地點不固定。主席、副主席經選舉產生並由成員國首腦輪流擔任,任期一年。
2、部長理事會
由各成員國經濟計畫或財政部長組成,對首腦會議負責。其主要職責是監督共同體運行及政策和計畫的實施。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部長理事會主席和副主席分別由共同體主席國和副主席國任命。
3、部門技術委員會
對理事會負責,與常設秘書處密切配合。其主要職責是指導、協調專門技術部門的合作和一體化政策及計畫。
4、官員常設委員會
由各成員國經濟計畫或財政部常秘或同級別官員組成,是理事會技術諮詢機構,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其主席和副主席由理事會主席國和副主席國任命。
5、常設秘書處:主要執行機構,負責實施首腦會議和部長理事會的決議及共同體的計畫,協調成員國政策和戰略。秘書處設在波札那首都哈博羅內。執行秘書對部長理事會負責,由首腦會議根據理事會推薦任命,任期四年。
6、政治、防務和安全機構
1996年6月成立,直接對首腦會議負責,主席國由各成員國輪流擔任。主要職責為促進各成員國之間的政治合作,發展地區集體防務能力,處理和預防地區衝突,調解地區爭端,推動各成員國在利益相關的領域制訂共同的外交政策。
7、法庭:確保遵守和正確解釋條約及其輔助檔案的條款,向首腦會議和理事會提供諮詢意見。
主要負責人
2011/2012年度:
輪值主席國為安哥拉,副主席國為莫三比克;
政治、防務和安全機構主席國為南非,副主席國為坦尚尼亞;
執行秘書長托馬斯·薩洛芒(TomazA.Salomao),莫三比克人。
成員國
截至2009年9月,南共體現有15個成員國,分別是:
安哥拉、波札那、剛果(金)、賴索托、馬拉威、模里西斯、莫三比克、納米比亞、南非、史瓦濟蘭、坦尚尼亞、尚比亞、辛巴威、馬達加斯加(2005年8月加入)和塞席爾(2008年8月加入)。
南共體成員國總面積989萬平方公里,約占非洲總面積的33%;成員國總人口2.3億,約占非洲總人口的28%。
主要活動
作為非洲具有活力的次區域組織,南共體積極調解剛果(金)衝突和賴索托、辛巴威及馬達加斯加國內危機,促進成員國的團結與合作;制訂地區自主維和機制和成員國民主選舉原則與指南,推進地區和平和民主建設。南共體為維護南部非洲的和平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受到國際社會普遍關注。
2003年8月,第23屆南共體首腦會議在坦尚尼亞的三蘭港舉行。
2004年8月,南共體首腦會議在模里西斯路易港舉行,會議批准了一項地區憲章,並承諾將在本地區舉行自由公正的選舉。會議選舉模里西斯總理保羅·貝朗熱為南共體新主席。
2006年8月17日至18日,第26屆南共體首腦會議在賴索托首都馬塞盧舉行。
2007年8月16日至17日,第27屆南共體首腦會議在尚比亞首都盧薩卡舉行。
2008年8月16日至17日,第28屆南共體首腦會議在南非約翰內斯堡舉行,會議通過了聯合公報,就南部非洲經濟一體化和地區政局等問題達成了若干共識。南共體自由貿易區也正式啟動。
2009年9月7日和8日,第29屆南共體峰會在剛果(金)首都金夏沙舉行。來自南共體14個成員國的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就地區政治局勢和南共體經濟一體化發表聯合公報。
2010年8月16日至17日,南共體第30屆首腦會議在納米比亞首都溫得和克舉行。峰會發表的聯合公報,南共體將繼續致力於穩定本地區的政治局勢,推動地區一體化進程。
截至2010年8月,南共體已先後舉行了30次首腦會議,並簽署了一系列協定和檔案,為推動本地區經濟的協調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2011年8月17日和18日,第31屆南共體首腦會議在安哥拉首都羅安達召開,馬達加斯加政治危機問題被列為峰會上最重要的議題之一。安哥拉接任輪值主席國,通過《南共體第三十一屆首腦會議公報》,並確定2012年在莫三比克召開下屆首腦會議。
同中國的關係
中國與南共體及其大多數成員國(除史瓦濟蘭為未建交國外)保持著良好的合作關係。中國駐波札那大使兼任駐南共體代表。中國邀請南共體以觀察員身份出席了中非合作論壇歷次部長會和高官會,並多次參加南共體與國際合作夥伴的部長級磋商會議。
2010年,中國與南共體國家貿易總額達614.52億美元,占中非貿易額的48.4%。
2010年4月中國青海玉樹地區發生特大地震災害後,南共體成員國駐華使節並向災區捐款3萬元人民幣。6月,南共體外交婦女協會向兒童希望基金會、特奧天使藝術團、愛心藍天等中國數家慈善機機構捐贈35萬元人民幣善款。
聯合國大會觀察員
觀察員國 | 聖座 | 巴勒斯坦 | ||
觀察員實體 |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 | 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 | 各國議會聯盟 | 馬爾他騎士團 |
觀察員組織 | 有常駐辦事處 | 非洲聯盟 | 亞非法律協商組織 | 加勒比共同體 |
中美洲統合體 | 大英國協秘書處 | 歐洲聯盟 | ||
國際民主和選舉援助學會 | 國際刑事法院 | 國際移徙組織 | ||
國際刑事警察組織 | 法語圈國際組織 | 國際海洋法法庭 | ||
國際自然及自然資源保護聯盟 | 國際海底管理局 | 阿拉伯國家聯盟 | ||
伊斯蘭會議組織 | 人口與發展夥伴 | 加勒比國家聯盟 | ||
無常駐辦事處 | 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國家集團 | 非洲開發銀行 | 東南亞國家聯盟 | |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組織 | 安第斯共同體 | 黑海經濟合作組織 | ||
薩赫勒—撒哈拉國家共同體 | 亞洲開發銀行 | 集體安全條約組織 | ||
葡萄牙語國家共同體 | 商品共同基金 | 獨立國家國協 | ||
中非國家經濟共同體 | 歐洲委員會 | 海關合作理事會 | ||
西非國家經濟共同體 | 東非共同體 | 經濟合作組織 | ||
海牙國際私法會議 | 古阿姆集團 | 歐亞經濟共同體 | ||
伊比利亞—美洲會議 | 印度洋委員會 | 美洲開發銀行 | ||
國際移徙政策發展中心 | 國際發展法組織 | 拉丁美洲經濟體 | ||
國際水道測量組織 | 拉丁美洲議會 | 東加勒比國家組織 | ||
拉丁美洲一體化協會 | 美洲國家組織 | 太平洋島國論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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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 南亞區域合作聯盟 | 南部非洲發展共同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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