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群島-歷史淵源
琉球群島上過去存在著琉球國,就在一百年前這個王國還有著自己的語言。中國明朝時曾封琉球島統治者為琉球王。因著水路之便,是鄰近國家的貿易樞紐。1609年遭日本侵略。到了19世紀末年,琉球國開始被鹿兒島的薩摩藩侵略,並進而被逐步吞併。明治維新之後的1879年,琉球國被併入日本版圖,同年設沖繩縣。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為美國占領。1953年美國將薩南諸島歸還日本,1972年亦將琉球諸島歸還。琉球群島也被鹿兒島縣與沖繩縣一分為二:北部數個島嶼被併入鹿兒島縣,而餘下的則自行成立新的沖繩縣。
琉球群島-大事年表
年代 | 事件 |
12世紀 | 琉球群島出現南山、中山、北山三國,分別在琉球群島的南部、中部和北部。 |
1372年 | 明太祖朱元璋給琉球的中山王察度下達詔諭後,琉球的北山、中山、南山三王遂開始向明政府朝貢。從此琉球成為我國的藩屬。 |
1392年 | 明太祖有見於琉球對於來華使節海上航行的困難,特賜閩人善於造船航海的技術者三十六姓人家移居琉球。這一點是後來促進琉球對海外貿易的關鍵。 |
1416年 | 中山王尚巴志征服北山。 |
1429年 | 中山王尚巴志征服南山,形成統一的琉球王國(第一尚氏王朝),每一代國王都需要由明王朝政府冊封任命。明王朝不干預琉球王國內部事務。 |
1470年 | 第一尚氏王朝滅亡,尚丹建立第二尚氏王朝。國王依然由中央政府冊封。 |
1400年~1550年 | 琉球王國的黃金時代,高度發達的商業,與內地、朝鮮、東南亞和日本進行貿易。 |
15世紀~16世紀 | 大量倭寇海盜騷擾我國沿海 |
1609年(萬曆三十七年) | 德川家康繼承豐臣秀吉對外擴張的野心,他派鄰近琉球王國的鹿兒島薩摩藩島津家九率領三千士兵侵略琉球,俘虜琉球王,派兵監督琉球內政四十五年。 |
1616年(萬曆四十四年) | 長崎代官(相當於現在的市長)村山等安奉德川家康之命,由他的兒子村山秋安率船十三艘,動員二、三千人侵略台灣,這是小日本首次大規模的對台用兵。 |
1654年 | 琉球王終於擺脫了薩摩藩的控制,感念中國的厚道皇恩,主動遣使臣到中國請求冊封。當時的大清順治皇帝封琉球王為尚質王,定二年進貢一次。 |
1853年5月 | 美國海軍準將MatthewC.Perry(佩里)的艦隊到達琉球。 |
1854年3月 | Perry與日本簽訂《神奈川條約》,Perry誤以為琉球是日本的領土,所以要求日本開放包括琉球那霸在內的五個港口,日本的談判代表向Perry承認琉球是個遙遠的國家,日本天皇和政府無權決定它的港口開放權。 |
1854年7月11日 | Perry與日本談判結束後,趕回琉球與琉球王國政府談判,最後以中、英兩種文字正式簽訂條約開放那霸港口。 |
1866年 | 最後一位琉球國王尚泰繼位。 |
1868年 | 日本明治維新。 |
1871年11月 | 牡丹社事件。一艘琉球漁船遇颶風,飄到台灣南部高山族聚居的牡丹社地方,一些水手因同台灣高山族居民發生衝突而被殺,其餘由清政府送回琉球。 |
1872年 | 日本公然單方面宣布琉球王國屬於日本的“內藩”,琉球群島是日本的領土,破壞了自1372年起中國為琉球王國的宗主國地位,正式侵占琉球。並拖延與中國談判琉球問題。 |
1874年 | 日本以“牡丹社事件”為藉口,荒誕地聲稱“殺害琉球人就是殺日本人”,出兵侵略我國台灣。 |
1875年7月24日 | 日本強迫琉球國王停止向清朝中央政府朝貢。 |
1879年4月4日 | 日本強迫最後一位琉球國王尚泰流放到東京。把琉球改為沖繩縣。 |
1879年 | 中日就琉球問題開始談判,中方提出把琉球群島分成三部分 |
1880年9月 | 中方最後妥協,簽署了不平等條約,條約以日本提出的方式把琉球劃分成兩部分。 |
1882年 | ShinichiroTakezoe(日本人名)在天津作為領事就職後,與清政府恢復談判琉球問題,但是沒有達成協定。琉球問題一直拖延至甲午戰爭。 |
1894~1895年 | 中日甲午戰爭,中國作為戰敗國割讓台灣、遼東,在琉球群島問題就更沒有發言權。從此琉球群島屬於中國的領土這一事實開始被人遺忘。 |
1898年 | 日本強迫琉球人服兵役。 |
1901年 | 裕仁降世。 |
1901年 | 最後一位琉球國王尚泰去世。 |
1916年 | 全沖繩教師大會要求教師用極其污辱的手段懲罰在學校說琉球語的學生。 |
1945年 | 二次大戰後期,美國進攻琉球本島。戰爭使琉球人口減少四分之一。 |
1945~1972年 | 美國占領時期,美國在琉球實行異化政策。 |
1947年4月 | 聯合國《關於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的協定》,把屬於中國的琉球群島和釣魚島交給美國“託管”。 |
1970年 | 美日背著中國簽定《美日舊金山和約》,拿中國的領土作交易,私相授受,把琉球連同釣魚台的“施政權”轉給日本。 |
1972年5月15日~至今 | 日本開始對琉球群島施政,但琉球的主權仍屬於中國而不屬於日本 |
歷史上的琉球王國,位於中國大陸東方(中國台灣島的東北方)、日本九州島西南方的大海中,為一群島。同古代日本一樣,關於其國的最早的文字記載見於中國古史,《隋書》中即有《琉求傳》。據1650年成書的該國用漢語自撰的第一部國史《中山世鑒》稱:“蓋我朝開闢,天神阿摩美久築之。”“當初,未〔有〕琉球之名。數萬年後,隋煬帝令羽騎尉朱寬訪求異俗,始至此國地界。萬濤間遠而望之,蟠鏇蜿延,若虬浮水中,故因以名琉虬也。”這就是說,中國隋朝時(581~617),該國始被稱為琉虬。查中國典籍,虬是龍的一種。東漢.王逸《楚辭章句》曰:“有角曰龍,無角曰虬。”而唐.李善《文選注》引《說文》則曰:“虬,龍無角者。”以琉球群島散布在大洋中的狀態而言,謂之琉虬,實在非常形象。然而可能因為古代中國都將龍作為華夏帝王的象徵,史官寫史多有忌諱,所以《隋書》就將它改為同音的“琉求”了吧。此後,《元史》又寫作“琉求”,有的書中又稱“留仇”,總之都是諧音。
到明代洪武五年(1372),明太祖朱元璋派使臣楊載攜帶詔書出使琉球,詔書中稱其為琉球。從此乃成為正式名稱。可見,連琉球國的國名也是中國取的。據《殊域周咨錄》載,該詔書說:“朕為臣民推戴,即位皇帝,定有天下之號曰大明,建元洪武。是用遣使外夷,播告朕意,使者所至,蠻夷酋長稱臣入貢。惟爾琉球,在中國東南,遠據海外,未及報知。茲特遣使往諭,爾其知之。”這份詔書除了以華夏自居中央,使用了中國歷代皇帝習用的“蠻夷”之類詞以外,毫無威脅恐嚇的意思,是一種和平外交。因此,琉球國中山王察度首先領詔,並立刻派遣王弟泰期,與楊載一同來中國,奉表稱臣。“由是,琉球始通中國,以開人文維新之基。”(見1725年琉球國用漢語自撰的第二部正史《中山世譜》)繼中山王后,琉球山南王承察度和山北王怕尼芝,也相繼於翌年向中國皇帝稱臣入貢。當時琉球“三山分立”,相互征戰。明太祖知悉後,又去詔云:“使者自海中歸,言琉球三王互爭,廢棄農業,傷殘人命。朕聞之不堪憫憐。”因此要求他們“能體朕意,息兵養民,以綿國祚”。後三王果然罷戰息兵。足見此時中國皇帝在琉球享有高度政治權威,當時的琉球實是中國的屬國。
據琉球國史及各種史料記載,自洪武十六年(1383)起,歷代琉球王都向中國皇帝請求冊封,正式確定君臣關係。這種關係延續了整整五個世紀,即使是日本慶長十四年(1609)發生日本薩摩藩(今鹿兒島縣)島津氏入侵琉球,琉球國在受到薩摩制約的情況下,也始終未變。洪武二十五年(1392),朱元璋“更賜閩人三十六姓”入琉。這批中國移民主要是向琉球傳授中國先進的生產技術和文化。琉球王國也曾主動請求賜人,如1606年,尚寧王受冊封時,便請賜明人歸化。如從中國去的蔡氏為蔡襄的後人,林氏為林和靖家族的後人。與此同時,琉球王還經常選派子弟到中國留學。
從明洪武五年(1372)以後,琉球王國一直使用中國的年號,奉行中國正朔。(直至清光緒五年(1879),日本強行“廢琉置縣”為止)琉球王國的官方文書、外交條約、正史等,都是用漢文寫的。連它的國都首里城的宮殿,都不是坐北朝南,而是面向西方,充分表示其歸慕中國之意。琉球人也與日本人做生意,但每逢中國冊封使到琉,必禁用假名、和歌、寬永通寶(日幣),改穿唐服。琉球還配合中國抗倭,《明史》就有記載,如嘉靖三十六年(1557),“先是,倭寇自浙江敗還,抵琉球境。世子尚元遣兵邀擊,大殲之,獲中國被掠者六人,至是送還。”1609年,薩摩“以勁兵三千入其國,擄其王,遷其宗器,大掠而去”(《明史》)。當時琉球王侍從寫的《喜安日記》記載:“有如家家日記,代代文書,七珍萬寶,盡失無遺!”薩軍將琉球王尚寧等百餘人俘至鹿兒島,達三年五個月,逼迫尚寧王屈辱地承認向其“進貢”。同時還強行割占琉球北部五島。但即便如此,也尚未改變中琉關係。如據《明史》記載,萬曆十四年(1616),“日本有取雞籠山之謀(其地名台灣)”,當時忍辱負重的尚寧王在國家殘破的情況下,依然不忘“遣使以聞”,通報中國防備日本侵略。清朝入主中原後,中琉冊封關係繼續保持,貿易和文化交流還更為擴大了。
然而,日本明治維新後,迅速走上對外侵略擴張的軍國主義道路。原來薩摩對琉球的侵略掠奪,還只是日本西南某個島藩的強盜行為;現在,日本則要進行整個帝國主義國家的侵略擴張了。明治初年的“征韓論”中,就提到了要侵占琉球。明治五年(1872),日本借琉球使者到訪日本之際,突然強制“冊封”琉球國王為藩王,並列入所謂“華族”。這是維新政府強行改變日琉關係的第一步。而這些行徑,當時都是暗中進行,對中國隱瞞的。從此,琉球便成為了所謂“日清兩屬”。而後,日本政府不斷施加政治、軍事壓力,進一步脅迫琉球斷絕與中國的宗屬關係,但每次均遭拒絕。如1875年8月5日琉球王尚泰答覆日方的信中,便說不能“忘卻中國累世之厚恩,失卻信義”。還提到所謂“兩屬”之事,“以往對中國隱匿,懇請對中國說明,採取明確處置”,並表示“願對兩國奉公,永久勤勉”。但日本還是不肯罷休。
面對日本政府的百般逼迫,琉球國在不斷向日本“請願”要求保持中琉關係、不變琉球國體政體的同時,還向西方各國公使發出外交求援信。日本惱羞成怒,1879年1月10日日本《朝野新聞》竟稱“琉奴蔑視我日本帝國甚哉”!於是,日本決定不顧國際公法,不顧琉球國臣民的意願,加快吞併琉球。1879年3月,日本向琉球秘密派出軍警人員,採取突然行動,在首里城向琉球王代理今歸仁王子命令交出政權。4月4日,日本悍然宣布“廢琉置縣”,即將琉球國改為沖繩縣。隨即大肆搶掠中琉往來的文書、文物和寶印,以及琉球國的政府檔案,企圖銷毀和隱匿歷史見證。並強迫尚泰王等前去日本。
這時,琉球王國仍拚死反抗,發出血淚抗議,並曾秘密派官員赴天津謁見李鴻章,請求中國“盡逐日兵出境”。清政府也據理與日本力爭過,但終究未能派兵援助琉球。這當然也是與清朝政府腐敗、實力衰落有關的。當時,流球國陳情通事林世功還在北京壯烈自殺,以死抗議日本侵略,以死請求中國出兵。然而“自為一國”的琉球還是生生被日本滅絕了社稷!但反抗運動繼續進行,大概到甲午戰爭結束後才漸息。這裡,我們就引一封在琉球被亡整整六年後琉球國臣寫給李鴻章的字字血淚的請願書:
具稟,琉球國陳情陪臣國戚紫巾官向德宏等,為下情迫切,泣懇恩準據情奏請皇猷,迅賜興師問罪,還復君國,以修貢典事。竊宏奉主命,來津求援,瞬將十年(按,指1876年12月,向德法.幸地朝常曾奉琉球國王常泰之命,秘密來華,陳奏日本阻止琉球向中國朝貢之事)。國主久羈敵國,臣民火熱水深。宏不忠不誠,以致未能仰副主命。乃近住日本之華裔,帶來敝國密函,內雲“日人又脅迫敝國主再幽日京。且紫巾官金培義等,於客歲九月間由閩回國,才到國後,日人拘禁獄中,至今不放”等情,前來。聞信之下,肝膽崩裂!嗟乎,人誰無君?又誰無家?乃俾敝國慘無天日!惟所以暫延殘喘者,仰仗天皇(按,指中國皇帝)之援拯耳!茲幸法事大定(按,指中法戰爭結束),天朝無事之日,即敝國復甦之時也。若復任日本橫行,彼將謂天朝置敝國於度外。數百年國脈,從是而斬,其禍尚忍言哉!伏惟傅相老中堂,入贊機宜,出總軍務,天朝柱石,久已上俞下頌,中外仰如神明,必救敝國於水火,登之於衽席。為此瀝情再叩相府,呼號泣血,懇求老中堂恩憐慘情,迅賜奏明皇上,嚴申天討,將留球日人盡逐出境,庶乎日人狡逞之心從是而戢,敝國主得歸宗社,亡而復存。非特敝國君民永戴聖朝無疆之德,且與國共安於光天化日之下,是有國之年仰沐皇上恩施,實出傅相老中堂之賜也。敝國上自國主,下至人民,生生世世,感戴皇恩憲德於無既矣!臨稟苦哭,不勝栗悚待命之至!須至稟者。
琉球風光
直到1919年,時任中華民國大總統的徐世昌,在組織人輯集清詩總集《晚晴簃詩匯》(1929年編成)時,仍然將琉球詩人的詩作為“屬國”的作品收在最後一卷中。1925年,著名詩人聞一多發表《七子之歌》,將被帝國主義列強強占去的澳門、香港、台灣、威海衛、廣州灣、九龍、旅順大連七地,比作離開了母親懷抱的七個兒子,哭訴著被強盜欺侮蹂躪的痛苦,在“台灣”一節里他也寫到了琉球:“我們是東海捧出的珍珠一串,琉球是我的群弟我就是台灣。”流球滅國一百二十年後,日本政府別出心裁地把2000年西方七國首腦會議放在沖繩召開。日本還特意新印了面值2000日元的紙幣,上面的圖影是當年琉球王國的遺蹟。真不知那些世界首富國家的首腦,坐在當年琉球國的土地上,會不會回想起歷史並不十分久遠的那一幕滅人國家社稷的暴行?會有什麼樣的感想?
琉球群島-歸屬與定位
現在有“琉球復國運動”相關組織存在,聲明琉球的獨立性和復國的必要性。
琉球大學1996年所作的一項調查顯示,38.4%認為沖繩應在財政預算方面獨立;13.2%認為沖繩應在除外交以外所有方面獨立,3%認為沖繩應該完全獨立。同時42.6%自稱為“沖繩人”,31.2%自稱“沖繩人”和“日本人”,12%自稱“日本人”。
日本國的觀點:
日本認為,琉球群島是日本國的一部分。其行政區劃屬於沖繩縣和鹿兒島縣。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觀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不承認琉球是日本的領土
台灣當局的觀點:
1970年前後,支持在台琉球人的“琉球復國運動”,法律上不承認琉球為日本領土,現已默認琉球是日本的領土。
二次大戰前
1925年,聞一多的七子之歌之台灣寫道“琉球是我的群弟我就是台灣”,這是當時中國人的普遍看法。
日本發動二次大戰後,中國國民政府曾提出要光復琉球。如1938年4月,蔣介石在國民黨臨時全國代表大會上發表講話:“日本自明治以來,早就有一貫的大陸侵略計畫。過去甲午之戰,他侵占我們的台灣和琉球,日俄戰後吞併了朝鮮,侵奪我們旅順和大連,就已完成了他大陸政策的初步;他就以台灣為南進的根據地,想從此侵略我們華南和華東;而以朝鮮和旅大為他北進的根據地,由此進攻我們的滿蒙和華北。台灣是中國的領土,中國要講求真正的國防,要維護東亞永久的和平,斷不能讓高麗和台灣掌握在日本帝國主義者之手,必須針對著日本之積極侵略的陰謀,以解放高麗、台灣的人民為我們的職志。”1945年,占領琉球群島美軍建議由中國託管,但由於中國發生了內戰,無暇顧及這個在東海之中的美麗的群島。
美國的觀點
二戰期間,1943年11月在開羅會議上,中美交涉琉球問題,美國總統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同意“琉球由國際託管,由中美共同管理”。1945年日本投降,無條件接受《開羅宣言》和《波斯坦和約》,根據此約“日本只能保有其本土四島”,其它武力吞併的領土必須放棄,但戰後此二地均為美軍占領,雖然美國“不承認二群島主權歸屬日本”,但也沒有交給中國。1947年4月聯合國《關於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的協定》,把這兩塊“主權未定”之地交給美國“託管”。冷戰結束後,美國不支持琉球復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