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四大才子之一的祝枝山在他的《前聞記》里,寫了這樣一件奇事。
那是朱元璋當皇帝的時候——
京城刑場,北風蕭瑟,吃瓜民眾,提著小板凳,紛紛來圍觀。
今日要殺的,是個賣菜老頭。
為何要殺他?
只因他殺了人。
一個女人。
什麼樣的女人?
二十八歲,面容嬌好,生性活潑,與誰都划得來。
為何要殺她?
官府經過審訊,查明:那日早晨,老翁照例到她家賣菜。進了院子,喊了幾聲,卻沒人答應。便進屋去尋,見只有她一人在。一時之間起了色心,欲玷污其清白。她拚命反抗,他一拳砸向她腦袋,直接將之打暈了。怕她醒來後報官,一不作二不休,到籮筐里拿了菜刀,將其殺死……裝作什麼事都沒有,又賣菜去了。
她老公回家之後,見老婆躺在血泊里,高喊救命,鄰居們一來,都說早上只看見賣菜老翁來過,又匆匆走了……
苦主和鄰居們找到老翁,將之扭送官府,開始還不承認。於是上刑。才用了兩樣刑具,就皮開肉綻,哭爹喊娘,招了。
老翁跪在死刑台上,低著頭;劊子手站在他身邊靠右的位置,鬼頭刀抱在胸前。只待午時三刻一到,監斬官扔下奪命簽,就可以行刑了。
眼看著太陽越爬越高,老翁的生命越來越短,卻從人群里衝出一個穿著校尉制服的人,高喊,刀下留人!她是我殺的,你們不要殺錯人了!“我要面奏”。
於是監斬官將他帶到朱元璋面前。三跪九叩之後,他說,“告上位,此婦人是臣殺了,不乾賣菜老頭事。”
朱元璋怒問,你為何殺她?
校尉支吾了一下,朗聲說到,我們是鄰居,臣與其私通。那日,天才麻麻亮,趁其夫外出做事,我鑽進她房中。哪料,聽得外面開門聲,知是其丈夫回來了。我於是鑽到床底躲著,聽到了他們的對話。
朱元璋問,他們說什麼了?
校尉答到,女的問她丈夫,你怎么又回來了?
丈夫說,“我既行,見天寒,忽思爾熟寢,足露於衾外,恐爾冷,來為加被耳。”
校尉說,我在床底下聽得此話,覺得“彼愛其妻至此,此婦乃忍負之而與我私耶”——這個女人,丈夫如此愛她,她竟然毫不感恩,反而與我私通,她根本沒有良心啊!
我越想越氣,這樣的女人,留著何用?於是就把她殺了……老翁無罪受過,只會加重我的罪孽。此事是臣做錯了,請皇上處臣極刑!
聽到此處,朱元璋感慨,“殺一不義,生一無辜,可佳也。”
你殺了不義之婦,又救了無辜之人,值得嘉獎呀。我不治你的罪!
列位,看到此處,是否覺得有點怪怪的呢?
朱元璋是想見就見的?就算女子不義,但大明律可規定,殺人要償命啊。此次不處理,以後女人哪裡還有安全感?
通觀整個故事,老翁沒罪,丈夫超級愛妻;殺人者內心正義無比;朱元璋很接地氣——
只有那個受害者,不知珍惜疼愛自己的丈夫,還與人私通,簡直是無恥之至——死不足惜!
男人全是好的,就女人是壞的?
想到《明史 列女傳》里收錄的貞節女子超過歷代,祝枝山編這種段子,也就不足為奇了。
明朝 祝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