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皇帝是如何打大臣屁股的?如果不懂其中套路 為何死都不清楚

先秦時期,國君對大臣多少還能顧及點兒臉面,就算是後者犯了死罪,最多也就是讓他自行了斷,鮮有在大庭廣眾之下用刑的,這就叫做“刑不上大夫”。但是自秦以降,帝王對待臣子便不再那么客氣,尤其從金、元兩朝開始,君主對公開處罰、侮辱臣子異常痴迷,這種“變態”的行為到了明朝達到頂點,最典型的形式便是廷杖。

廷杖在明朝最常用廷杖在明朝最常用

廷杖,顧名思義便是在朝堂上對有過錯的臣子打板子,而擊打的部位或是後背或是屁股,無論那一處,都是對臣子赤裸裸的羞辱。其實廷杖早在東漢明帝時期便已出現(“《後漢紀》曰:明帝時,政事嚴峻,故卿皆鞭杖。”見《太平御覽·卷六百五·刑法部·杖條十六》),但後世帝王很少使用,只是到了明朝,這種公開羞辱臣子的刑罰才變得泛濫開來,而且名目、花樣繁多,讓後世“嘆為觀止”。

明太祖朱元璋陰暗酷虐、果於殺戮,思維中根本就沒有“刑不上大夫”的概念,非但沒有,反而要變本加厲地羞辱他們,以看他們丟人、出洋相為樂事。所以等到明朝建國沒多久,在朝堂上打臣子們的屁股,便成為一種“時尚”,直到崇禎帝失國,前後竟有近三百年時間。

從朱元璋開始,廷杖開始頻頻使用從朱元璋開始,廷杖開始頻頻使用

在朝堂上打臣子們屁股這件事,在明朝不僅持續時間特別長,使用頻率特別高,而且裡面的“套路”非常多,真可謂五花八門,很多人就連自己為何被打死,都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今天,我們就來聊聊廷杖裡面的“學問”。

首先說廷杖用的板子便很特殊,系用實心栗木做成,為增強擊打效果,往往在擊人的一端削成槌狀,並且包有厚厚的鐵皮,用這種特質的板子“親吻”屁股,其打擊力度可想而知。明憲宗以前,廷杖基本上只用來羞辱大臣,行刑時不僅不扒去他們的褲子,而且還要在屁股上墊上厚厚的毯子,但即使這樣,受刑者回家後也要臥床靜養數月才能痊癒。

明武宗時期的大宦官劉瑾明武宗時期的大宦官劉瑾

但等到武宗朝大太監劉瑾亂政時,對臣子們便不再那么照顧,行刑時要被扒掉褲子,直接挨板子。這樣一頓板子猛擊下來,便開始出現死人的現象(“成化以前,凡廷杖者王去衣,用厚綿底衣,重毰迭帊,示辱而已,然猶臥床數月,而後得愈。正德初年,逆瑾用事,惡廷臣,始去衣,遂有杖死者。”見《涌幢小品·卷十二》)。

其次,廷杖的打法也不同,基本上可分為“用心打”和“著實打”兩種,至於挨打的會受到哪種待遇,那要看皇帝對他的厭惡程度。如果皇帝只是為了懲戒某人,便會下令“著實打”,行刑時板子力度不會那么大,最慘也就使受刑者落得終身殘廢而已;但如果皇帝非要某個人的命不可,便會下令“用心打”,那么此時的板子打下去便會極狠極重,受刑者則必死無疑。

明武宗一口氣杖殺11位大臣明武宗一口氣杖殺11位大臣

有明一朝,從開國元勛朱亮祖開始,死在廷杖之下的臣子便絡繹不絕,而又以明武宗、世宗兩朝最為常見。正德十四年(1519年),武宗為懲罰諫阻他南巡的群臣,下令在午門外分批次對146名大臣實施廷杖,結果有11人被當場打死(“三月戊午,杖舒芬等百有七人於闕下...夏四月甲子,免南畿被災稅糧。戊寅,杖黃鞏等三十九人於闕下,先後死者十一人。”見《明史·卷十六·武宗本紀》)。

到了世宗朝,因為“大禮儀”事件,皇帝跟朝臣間產生難以彌合的矛盾。在這種局面下,皇帝為使得他們屈服,便於嘉靖三年(1524年)七月,在左順門外對群臣實施廷杖,最終有16人被打死,完爆堂兄當年創造的“神紀錄”(“癸未,杖馬理等於廷,死者十有六人。”見《明史·卷十七·世宗本紀一》)。

因“大禮儀”事件,嘉靖帝杖殺16位大臣因“大禮儀”事件,嘉靖帝杖殺16位大臣

廷杖這種事前後持續近三百年時間,期間死者相屬。然而令人驚奇的是,臣子們對廷杖這種事,由最初的畏懼竟然漸漸地變成渴求。尤其是中後期,臣子們紛紛以受過廷杖為榮(比如正德十四年那場廷杖,史載受刑者“多被杖而死,或調外或罰俸,時以為榮。”),這其中的思想轉變,便只能從他們以節氣自詡,靠受刑為自己博取生前身後名的角度去分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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