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82年畢業於原浙江農業大學環保系。
1990年在浙江農業大學分別獲博士學位。
1991年在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土壤圈物質循環開放實驗室破格晉升副研究員,任實驗室副主任。
1995年在浙江農業大學晉升為教授。
1996年到德國柏林工業大學訪問研究。
1997年被評為浙江大學博士生導師。
社會職務:
浙江大學環資學院常務副院長第九屆、十屆全國政協委員。
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理事。
中國土壤學會土壤環境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浙江省環境科學學會副理事長。
《套用生態學報》和《環境污染與防治》副主編。
研究方向
近年來主要從事流域尺度的環境污染控制技術與工程、環境承載力與生態安全、環境生物技術與生態工程等方面研究。
主要貢獻
主持國家科技重大專項、973子項目、863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省科技廳重點項目、省政府重大委託項目、省教育廳重點項目、省自然科學基金等30餘項。
科研立項:
主持的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太湖流域苕溪農業面源污染河流綜合整治技術集成與示範工程》總經費達3.135億元,其中中央財政投入1.055億元。
主持課題:
[1] 國家重大科技專項項目“太湖流域苕溪農業面源污染河流綜合整治技術集成與示範工程項目”。
[2] “973”項目“氮磷在農田土壤中遷移轉化規律及其對水體環境質量影響 ”。
[3]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基金“重金屬在土壤-微生物-根系微界面遷移轉化的分子機制”。
[4] “863”項目“城市生活垃圾綜合處理處置技術與示範研究”。
[5] “863”項目“鉻渣污染場地土壤修復技術設備研發與示”。
[6] 國家環境保護部項目“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7] 國土資源部項目“農業地質環境與農產品安全研究”。
[8] 國土資源部項目“浙江省非點源污染對農業地質環境的影響及控制對策研究 ”。
[9]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基金“土壤重金屬在植物亞細胞累積和毒性效應的分子機制”。
[10]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基金“多酚誘導茶樹根圈腐殖質形成及調控鉛有效性的機制”。
[11]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基金“超積累植物根-土中銅分子形態及誘導活化作用研究”。
[12] “973”子課題“土-植界面物質遷移轉化過程及其對農產品品質的影響”。
[13] “863”子課題“太湖流域河網區面源污染控制示範工程研究”。
[14] 浙江省政府重大委託項目“錢塘江流域水環境承載力和生態安全指標體系研究”。
[15] 浙江省重大科技專項“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關鍵技術集成和工程示範”。
[16] 浙江省重大高新技術項目“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生態化綜合處置技術研究及示範 ”。
[17] 浙江省科技廳重大項目“城鎮污水處理新技術與裝備國產化成套化研究及示範”。
[18] 浙江省科技廳重點科研社會發展項目“南太湖前置庫淨化能力及保護技術研究”。
[19] 浙江省教育廳重大攻關項目“城市生活垃圾生態填埋集成技術研究與工程示範”。
[20] 杭州市環保局項目“杭州市生態規劃”。
[21] 台州市政府項目“台州市路橋區土壤污染調查與生態風險評價”。
[22] 湖州市政府項目“湖州生態市建設規劃”。
發表論文:
在“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Environmental International”, “Water Research”, “Chemosphere”, “Journal of Hazardous Materials”, “Soil Biology and Biochemistry”, “Applied Microbiology and Biotechnology”等國內外前沿刊物發表論文250多篇,其中被SCI收錄130餘篇,被EI收錄40餘篇。任《環境污染與防治》、《套用生態學報》副主編,《環境科學研究》、《農業環境科學學報》、《湖泊科學》、《Frontiers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 Engineering in China》編委。授權國家發明專利15項,國家實用新型專利10項。
出版專著:
主編出版《環境學》、《農業環境保護》、《資源與環境概論》、《土壤中化學物質的行為與環境質量》、《土壤重金屬的植物污染化學》等專著與教材五部。
獲獎記錄
參加完成的“土壤-植物系統重金屬污染研究"成果獲1998年中國科學院自然科學二等獎。
主持完成的"運河(杭州段)底泥污染特徵及處置方案研究"獲2001年浙江省科技進步三等獎。
“浙江環境與資源類人才培養模式和實驗教學平台建設”獲2004年浙江省教學成果一等獎。
主持完成的課題獲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排名第1)一項、教育部科技進步一等獎(排名第1)一項、浙江省科技進步三等獎(排名第1、第2)兩項、浙江省教學成果一等獎(排名第1)一項、中國科學院自然科學二等獎一項。
被控貪污
2012年6月28日,浙江大學水環境研究院院長陳英旭已被西湖區人民檢察院刑事拘留,7月12日被依法逮捕。陳英旭的代理律師戴夢華稱,此次事發,是例行審計到浙江大學時,陳英旭自覺經費使用存在問題,將違規的款項退回,之後被立案偵查。
2012年11月12日,政協第十一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撤銷了陳英旭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資格,對於他因何種原因被撤,會議未作說明。
2013年3月19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陳英旭涉嫌貪污案,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陳英旭授意其博士生陸續以開具虛假髮票、編造虛假契約、編制虛假賬目等手段,將1022.6646萬元專項科研經費套取或者變現非法占為己有。知情人士稱,如果這一指控被法院認定,此案可能創造了貪污科研經費的新記錄。
2013年3月25日、26日,國家水專項辦專職副主任王明良赴浙江省就水專項課題實施情況開展專題調研。在浙江大學召開的苕溪課題工作推進座談會上,王明良要求浙江大學以史為鑑,繼續做好審計整改工作,組建強有力的團隊,積極為苕溪流域水污染控制與治理作出貢獻。
2012年6月28日,陳英旭被西湖區人民檢察院刑事拘留,7月12日被依法逮捕。
1月7日下午兩點半,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杭州中院”)對浙江大學教授陳英旭進行宣判,認定其貪污945萬餘元,以犯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財產20萬元。
教育專家(三)
教育專家,一般是指對學校教育教學及學校辦學實踐有專門研究的人或擅長某項教育教學技術的人,他們不僅是對教育領域工作有專門研究的高人,而且還是特別擅長解決基層學校中實際問題的高人。教育專家不僅需要在學術上具有一定的成就,而且他們更應該用自己的學術成就為基層學校服務,能務實並有效地解決基層學校中的實際問題、攻克具體工作中的各種難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