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稱
羌族源於古羌。古羌人以牧羊著稱於世,不僅是華夏 族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對中國歷史發展和中華民族的形成都有著廣泛而深遠的影響。
“羌”,原是古代人們對居住在祖國西部遊牧部落的一個泛稱。東周時期,西北的羌人迫於秦國的壓力,進行了大規模、遠距離的遷徙。
宋代以後,南遷的羌人和西山諸羌,一部分發展為現在的羌族,保留了羌的族稱。
歷史
20世紀50年代以來,人們陸續在岷江上游和雜谷腦河沿岸的汶川縣威州姜維城、理縣箭山寨、茂縣營盤山等地發現了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址。還發現了較多的春秋戰國至西漢時期的石棺葬墓群,如茂縣撮箕山石棺葬墓群、牟托石棺葬及陪葬坑、理縣佳山石棺葬墓群。出土的器物有陶器、石器、木器、青銅器等。這些考古發現,不僅說明了今天羌族分布的地區,很早就有人類棲息繁衍,而且為探討岷江上游古文化的淵源提供了新的資料和線索。
羌族源於古羌。古羌人以牧羊著稱於世,不僅是華夏族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對中國歷史發展和中華民族的形成都有著廣泛而深遠的影響。
“羌”,原是古代人們對居住在祖國西部遊牧部落的一個泛稱。今甘肅、青海的黃河、湟水、洮河、大通河和四川岷江上游一帶是古羌人的活動中心。史書記載,殷商時期,羌為其“方國”之一,有首領擔任朝中官職。他們有的過著居無定處的遊牧生活,有的從事農業生產。《詩經·商頌》記載:“昔有成湯,自彼氐羌,莫敢不來享,莫敢不來王……”,反映了古羌與殷商密切的關係。甲骨文卜辭中有關“羌”的諸多記載,表明羌人在當時的歷史舞台上十分活躍。
周時,羌之別種“姜”與周的關係密切,大量的羌人融入華夏。春秋戰國時期,羌人所建的義渠國,領域包括今甘肅東部、陝西北部、寧夏及河套以南地區,是中原諸國合縱連橫的重要力量,與秦國進行了170多年的戰爭。以羌人為主要成分的諸戎逐漸為秦國所融合。而居住在甘肅、青海黃河上游和湟水流域的羌人仍處於“少五穀,多禽畜,以射獵為事”的狀態。在《後漢書·西羌傳》中,有秦厲公時羌人無弋爰劍被俘,逃回家鄉後教羌民“田畜”,自此羌族開始有了原始農業生產,使其人口增加,經濟發展的記述。
此後,羌人進一步發展和分化。《後漢書·西羌傳》載:“至爰劍曾孫忍時,秦獻公初立,……將其種人附落而南,出賜支河曲西數千里,與眾絕遠,不復交通。其後子孫分別各自為種,任隨所之,或為旄牛種,越嶲羌是也;或曰白馬種,廣漢羌是也;或為參狼種,武都羌是也。”這一時期,西北的羌人迫於秦國的壓力,進行了大規模、遠距離的遷徙。
漢代羌人分布很廣,部落繁多。為隔絕匈奴與羌人的聯繫,漢王朝在河西走廊設有敦煌、酒泉、張掖和武威四郡,建立了地方行政系統,設護羌校尉等重要官職以管理羌人事務。同時,歸附的羌人大量內遷,從地域上分為東羌和西羌。進入中原的東羌附居於塞內而與漢族雜居、通婚、融合,從事農業生產,私有經濟得到一定程度的發展,逐步進入封建社會。未進入中原的西羌大部分散布在西北、西南地區,有新疆塔里木盆地南沿的婼羌、雅魯藏布江流域的發羌、唐氂、西南地區的氂牛羌、白馬羌、青衣羌、參狼羌和冉駹羌諸多羌人部落。其中,氂牛羌,初分布在沈黎郡(郡治在今四川漢源縣九襄鎮),後繼續南下至越嶲郡(今四川安寧河流域及雅礱江下游)。白馬羌,主要分布在今四川綿陽市西北部和甘肅武都市南部。青衣羌,居住在今四川西部的雅安市一帶。參狼羌,主要在今甘肅武都市,特別是白龍江一帶。冉駹羌則分布在岷江上游和四川西北部的廣大地區,《後漢書·南蠻西南夷列傳》載:“冉駹夷者,武帝所開,元鼎六年以為汶山郡……其山有六夷、七羌、九氐,各有部落”,說明羌人在其中占有較大比例,各部的發展水平很不平衡,大部分尚處在氏族部落階段。
魏晉南北朝時期,氐人符堅建立前秦政權,南安羌人姚氏建後秦政權。後秦政權勢力處在北魏之南,東晉之北,統治羌人及中原各族達33年。之後,還有幾個羌人部落相繼興起。即隴南的宕昌羌,川、甘邊境和岷江上游的鄧至羌,二者存在了140多年。從東漢到西晉末年,北方的大部分羌人已基本融入漢族之中。
隋唐時期,活動在甘青和青藏高原東南部的羌人部落有党項、東女、白蘭、西山八國、白狗、附國等,其中,西山八國系成都平原以西、岷江上游諸山各部的統稱。他們處在中原王朝和吐蕃勢力之間。有的同化於藏族,有的內附中原王朝,或同化於漢族,或在夾縫中生存,在唐蕃長期和戰不定的局勢下,得以單獨保存和發展。
宋代以後,南遷的羌人和西山諸羌,一部分發展為藏緬語族的各民族,一部分發展為現在的羌族。羌族民間廣為流傳的敘事詩《羌戈大戰》中記述:遠古時候,羌人曾生活在西北大草原,因戰爭和自然災害被迫西遷和南遷,南遷的一支羌人遇到身強力壯的“戈基人”,雙方作戰,羌人屢戰屢敗,正準備棄地遠遷,卻在夢中得到神的啟示,他們在脖子上系羊毛線作為標誌,用堅硬的白雲石和木棍作武器,打敗了“戈基人”,終於得以安居樂業,並分成九支散居各地。這段傳說,反映了羌人遷徙的一段歷史,與史書文獻及考古資料結合,印證了羌族的來源。
明末清初時,一部分羌族由四川遷往貴州銅仁地區,至此,羌族的分布格局基本形成。
1840年之後,中國逐步變為半殖民半封建國家,和全國其他民族一樣,羌族也面臨著帝國主義的侵略和封建統治階級的剝削和壓迫。為此,羌族人民和其他民族人民一道,曾經向帝國主義、反動官府和封建統治階級進行過英勇不屈的鬥爭,為中華民族的獨立和解放作出了自己的貢獻。
1841年,鴉片戰爭期間,羌族人民和藏、彝等族人民,組成2000人的軍隊,開赴浙江前線,在寧波鎮海戰役中,重創英國侵略軍。1894年,羌族地區一個坤姓土司的殘餘勢力,依仗封建特權,盤剝所屬人民,激起黑虎寨等地170多戶羌族人民的強烈反對。他們一致向清朝官府列舉了坤土司23條罪狀,與封建土司的餘孽展開了面對面的鬥爭,終於迫使清朝將坤土司“摘去頂戴,交州查看”。1905年,清朝在茂州設立“官鹽店”,對食鹽實行壟斷專賣,從中漁利,激起羌族人民的武裝反抗,迫使清政府宣布取消“官鹽店”,允許食鹽自由買賣。
1921年,中國共產黨誕生後,羌族人民反帝反封建的鬥爭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理縣通化鄉佳山寨等地的羌族民眾,為反抗國民黨政府的苛捐雜稅,群起殺死了作惡多端的團總。1924至1926年,理縣藏、羌等族人民反抗封建軍閥苛捐雜稅的壓榨,2000多人攻陷理縣縣城,還攻打到汶川、茂縣、松潘等地,鬥爭堅持了3年之久,狠狠打擊了國民黨反動派的囂張氣焰。
1935年,中國工農紅軍長征經過羌族地區,在黨的領導下,羌族人民建立了工農革命政權,開展了轟轟烈烈的土地革命。他們熱愛人民的軍隊,積極參軍支前。僅茂縣一縣就有1000多人參加紅軍北上抗日,還有上萬名民工為紅軍提供後勤保障。紅軍北上抗日後,國民黨捲土重來,在羌族地區實行白色恐怖統治,經過革命鍛鍊的羌族人民,繼續不斷地向反動派展開英勇不屈的鬥爭。
1942年,茂縣爆發了“茂北事變”。茂縣專區的專員和縣長以“鏟煙”為名,派兵洗劫了茂縣北路蠶陵鄉的一些村寨,引起當地羌、漢各族人民的強烈憤慨。他們消滅了前往搜刮的保全中隊,並順勢直攻茂縣縣城,打垮了守城的國民黨軍隊,將縣城團團圍住。這次鬥爭雖然由於國民黨的收買分化最後遭到失敗,但鬥爭的聲勢給敵人以有力的打擊,顯示了羌族人民不屈不撓的革命鬥爭精神。1947年,茂縣龍坪、三齊等鄉的羌族人民又掀起了一次被稱為“龍坪事件”的武裝起義。事件起因於國民黨政府和部分羌族上層統治階級之間的矛盾,後來發展成為羌族人民反抗國民黨統治的武裝起義。這次鬥爭最後也因羌族統治階級的背叛而失敗,但再一次顯示了人民的巨大力量。
政治
據文獻資料記載,早在公元前310年,秦朝在岷江上游和湔江上游地區設有湔氐道。漢時,置汶山郡以管轄這一帶的“六夷、七羌、九氐”部落。隋唐時代,朝廷實行“羈縻州”制度,在茂縣及周圍地區設有茂州都督府及多個羈縻州。五代時期,前蜀設有茂州,轄汶山、汶川、石泉和通化四縣;設維州,轄保寧、小封二縣;範圍主要在茂縣和汶川縣以南,理縣以東地區。宋時,基本上沿襲唐代的“羈縻州”制度,設茂州、威州,各轄兩縣、十幾個羈縻州。熙寧九年(1076年)石泉縣改隸綿州。
元時開始推行土司制度,設茂州,轄汶山、汶川兩縣。委任土官治理地方,設有安撫司、千戶所、萬戶府。今平武縣境內設定了龍州三寨長官司,管理“白馬、木瓜和白草”三寨。其中,白草即北川羌族。明代土司制度進一步完善,在茂縣等地設有董姓靜州長官司、坤姓岳希長官司、何姓隴木長官司、溫姓牟托土巡檢、水草坪巡檢、蘇姓長寧安撫司、疊溪郁姓長官司、實大關長官司,以及雜谷安撫使司、瓦寺宣慰司等。北川縣境中西部的開坪、壩底增設兩個小土司,俗稱艾林土司和壩底土司,負責對周邊羌寨的管理。此時,羌民基本被悉數管轄,同時,在土司之下,各寨設有牌頭和寨首。朝廷在這些地區均建立了一套較為嚴密的軍事治安體系,設定了大量的關、堡、墩台,駐兵防守。
清初,今北川馬槽、白什一帶的“下五簇”羌寨被分別劃歸艾林土司、壩底土司以及茂州的隴木土司和疊溪大姓土司、小姓土司管理。乾隆年後,羌族地區逐步實行“改土歸流”,以流官代替了土司政權,羌族地區進入流官統治時代。清政府對北川羌族採取了特殊的管理措施,即設定若干既懂羌語又會漢話的人作“通司”,負責向羌民傳達縣地方官員的指示,反映羌民的意見,羌寨的刑獄訴訟案件由知縣辦理,日常事務由羌寨自行辦理。實行地區包括今開坪、小壩、桃龍、片口、墩上、壩底、青片、禹里等鄉的全部或部分地區,這一地區在當時被統稱為“番寨”。直到辛亥革命前夕,這一區域才被劃歸縣地方政府直接管轄。
民國初年,四川軍閥的防區制逐漸形成,二十八軍將松、理、茂、汶一帶作為防區,在羌族地區設定了“屯殖督辦公署”。1935年底,國民黨政府將羌族地區劃入“四川省第十六行政督察區專員公署”管轄,專署即設在茂縣,並實行保甲制。而北川全境因“改土歸流即為漢”,許多深居大山的羌民由此被視為“漢人”。
行政建制將羌族地區納入了歷代中央政權的統治,使羌族地區和祖國內地緊緊地連結在一起。羌、漢兩族人民之間的親密往來更是從未間斷。早在公元前三世紀,舉世聞名的都江堰水利工程就有不少羌人參加。歷代中央政權在這裡派官設治,客觀上增進了兩族人民之間的關係。羌族人民用馬匹、藥材和其他土特產品同漢族交換生產工具和生活用品。特別是近代以來,羌、漢民族之間的交流進一步加強,個別羌民開始接受儒學教育;大量宗教活動場興建起來;一些先進的生產技術和工具被引入;商業貿易開始出現,漢、羌商戶雲集茂州、北川等地,使羌族社會生產力得到一定程度提高。
文化
信仰
羌族除一部分鄰近藏族地區的信仰藏傳佛教外,其餘普遍信仰原始宗教,即萬物有靈、多神信仰和祖先崇拜。神靈均以白石(白色石英石)為象徵,被敬奉于山中、林地、屋頂和室內。一般在碉房屋頂四角供有五塊白石,分別象徵天神、地神、山神、山神娘娘和樹神。其中,天神地位最高,能主宰萬物,禍福人畜。堂屋的神龕供有家神(泛稱角角神),包括祖先神、女神(保佑婦女之神)、男神(保佑男子之神)、牲畜神(保佑六畜興旺)、財神(招財進寶)、倉神(守管家庭糧食和財物)、鬥神(擋住三災六難)。神龕下火塘上的三足架,其中一足上系一小鐵環,即代表火神。此外,從事特殊行業的家庭,還供奉各自的祖師神。如猴頭神、藥王神、石匠神、魯班、太上老君。一些地方的羌族受漢族影響,還供有灶神、土地神、觀音菩薩,送子娘娘、川主、關聖人、玉皇大帝等。
羌族的祭師,羌語稱“釋比”或“許”,既是從事宗教活動的神職人員,又是農業生產者,可以娶妻生子,在羌族社會中占有崇高的地位。所誦經文全靠師徒、父子之間的口傳心授而代代相傳。人們相信他能通達神靈,產生神秘的、不可思議的力量。他要主持:祭山、供奉、還願、看病、驅魔逐邪、消災避難、招魂、占卜、修房造屋、男女合婚、新生兒命名、超度亡靈等儀式。作預卜占卦(分羊髀卜、雞蛋卜、白狗卜等)、驅鬼除邪(送茅人)、踩紅鍋、踩犁鏵、開紅山、划水碗等巫術。使用的法器有羊皮鼓、猴頭帽、神杖、銅鑼、令牌等。作法前,釋比要淨身,燃香柏熏身或殺白雞祭祖,以示對神的虔誠和敬意。誦經涉及內容豐富,包羅萬象。主要分三類:神事經,主要在請神、敬神或還願時用;人事經,在婚喪作法時誦唱;鬼事經,用於驅鬼避邪。法事完畢後,人們會以錢、食物和其他有用的物品予以回報。在茂縣維城一帶,釋比掌握無文字的圖經畫卷《刷勒日》,被當地羌族奉為聖書。在過去,釋比是羌族口頭傳承和宗教文化的主要傳播者。
服飾
羌族服飾各地略有差異。其中:汶川縣的龍溪、綿虒、雁門,理縣的蒲溪,茂縣的赤不蘇、黑虎、三龍、渭門,北川縣的青片,松潘縣的鎮坪等地服飾具有代表性。頭飾,男女包頭帕。赤不蘇一帶的婦女盛行“一匹瓦”,瓦片狀的青布上繡有花紋,用銀牌、環扣點綴。黑虎鄉的婦女以白布帕包頭(被稱為“萬年孝”)。傳說是為了紀念民族英雄黑虎將軍。蒲溪婦女包頭用黑色頭帕,前端露出一塊白色布塊,人稱“喜鵲頭帕”。
無論男女,都穿棉布或錦緞(過去為自製土布或麻布)長衫,右衽,比較寬鬆,形似旗袍。男衣過膝,女衫有的到腳背。色彩因年齡不同有所變化,中老年人多為單一的藍色、黑色,年輕姑娘則喜歡艷麗的色彩。衣領、袖口和對襟有扎花,斜襟部嵌有一至三指寬的花紋,有的鑲梅花形銀飾,皆手工細作。
紋式多樣,色澤艷麗。衣衫外套無領、無袖、無扣的羊皮褂子,羊皮褂子四周露垂長毛,晴天毛向外,雨天毛向內,可用來防寒、擋雨、墊坐、墊背和負重。
男女除了束腰帶,女子還喜歡束花圍腰和繡花飄帶,男子系裹肚。在高山或半高山的羌族男女裹綁腿,以麻布或氈子纏繞。
鞋類以自制的“云云鞋”最有特色。形似小船,鞋尖微翹,面上繡有雲紋圖案。未婚男子和姑娘穿繡花彩鞋,中老年人則穿素色圓口布鞋。
裝飾上,女性普遍喜戴銀牌、領花、耳環、手鐲、戒指、髮簪,有的還在戒指上鑲嵌瑪瑙、玉石及珊瑚,有的胸前掛鏈珠和橢圓形的“色吳”。
成年男子飾以腰刀、菸袋、鐵火鐮。
飲食
羌族飲食豐富。
主食是玉米、洋芋、小麥、青稞,輔以蕎麥、油麥和各種豆類,蔬菜品種多樣。
傳統的飲食有攪團、玉米蒸蒸、“金裹銀”或“銀裹金”、洋芋糍粑、煮洋芋、豬膘肉。
人們普遍吸蘭花煙,還喜歡飲咂酒、“玉米蒸蒸酒”和蜂蜜酒。
咂酒,是羌族地區流行的一種特殊的飲酒方式。
建築
羌族一般在向陽、背風,有耕地和水源的高半山或河谷地帶築屋造房,由幾戶或幾十戶形成自然村寨。
建築大致分為兩類:碉樓與碉房。碉樓屬古代建築遺存,漢代稱“邛籠”。早在2000年前《後漢書·西南夷傳》就有:冉駹人,“依山居止,壘石為屋,高者至十餘丈”的記載,是用來禦敵、儲存糧食柴草的建築,多矗立於關口要隘或村寨附近及中心,以石砌築,外觀雄偉,堅固實用,樓體呈四角、六角或八角形,上細下粗,稜角突出,結構嚴密,內有六七層,最高的達十三四層。1988年在四川省北川縣羌族鄉永安村發現的一處明代古城堡遺址"永平堡",歷經數百年風雨滄桑仍保存完好。
碉房也叫“莊房”,為居住用房。呈方形,一般分三層(也有兩層和四層)。上層堆放糧食,中層住人,下層圈養牲畜。樓層之間用獨木做的鋸齒狀樓梯連線。房頂可脫粒、曬糧、晾衣,四角設有塔形石龕,上置白石,為天神居所。中層樓內兩端為臥室,中間為堂屋,是平時全家聚會、接待客人、歡慶歌舞以及舉行祭祀的重要地方,內設神龕,供奉祖先、家神諸多神靈,並砌有火塘,火種終年不熄,有“萬年火”之稱。碉房的建築,就地取材,以土石為料,不繪圖、不吊線,也不用柱架支撐,均由當地的男勞力壘石砌成,他們巧妙地結合地形,分台築室,碉房形式多樣,層次不一,冬暖夏涼,牢固耐用。
出行
羌族地區山高谷狹,交通險阻,羌族人憑智慧架起了竹索橋、“懸筒渡索”的溜索和木架的挑橋,開鑿了棧道。
索橋在古代稱“笮”,是將竹繩系在河谷兩岸堅固的物體上,不用鐵釘,沒有橋墩,只是用多條竹索,並排橫跨江面,上鋪木板,以通人畜。
棧道指鑿岩成道,有的在陡壁上鑿孔、架木、鋪板而成懸空通道,有的在道路中斷之處用片石砌成保坎,將木樑置於保坎上,以便通行。今天在羌族地區仍然可以看到大量的棧道遺存。
家庭
羌族家庭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制的父系家長制家庭,由祖孫三代或父母、子女兩代組成。每個家庭就是一個生產和生活的單位。
兒子成婚後,要另立門戶,獨子或幼子隨父母生活。父親主要安排和支配家中的經濟生活,決定子女的婚姻大事和財產繼承問題,組織或參與宗教祭祀與對外社交等活動;母親主要是參加勞動生產和操持家務。舅權在婚姻及家庭中占有較重要的地位。
如遇男女婚事,必須事先得到母舅應允才行;母死必經母舅的同意方可入葬;分家由母舅主持;母舅有對小輩進行管教和撫養的責任和義務等。
禮儀
•人生禮儀
羌族至今保持著古老的人生禮儀。
孩子出生後,女婿要攜禮向岳母家報喜。親友帶著衣物、祝米、雞蛋和掛麵看望產婦。有的地方,有生子後在門前掛靴的習俗,若生女,鞋面向上,若生男,鞋面朝下。生子後,要請釋比做法,忌諱生人到家。羌族姓氏普遍為漢姓。一般隨父姓,取名的方式不盡相同,有的請釋比取名,有的由長輩或按照個人意願來取名。孩子滿月和滿歲後,家人還要宴請親友吃“滿月酒”和“滿歲酒”。孩子脖子上戴長命鎖,以避邪祛病,保平安健康。
羌族男子在年滿十五周歲時要舉行成年禮(冠禮)。一般在農曆十月至十二月舉行。屆時,請來親朋好友,圍著火塘而坐,受冠禮者身著新衣,朝家中神龕下跪叩拜,並接受釋比代表天神饋贈的禮品——用白色公羊毛線栓系的五色布條,作為護身符圍在脖子上。再由族中長輩敘述祖先歷史,或由釋比誦經禱告,祭祀家神及諸多神靈。
•待客
客人到家,羌族會鳴槍放炮表示歡迎,並讓客人坐上位,主人獻茶敬酒表示祝福。有掛紅習俗,表達對客人的尊敬、對新人的祝福、對英雄的敬仰和讚美之情。
•敬老
羌族有敬老的傳統。人們飲咂酒時,先由年長者用羌語致開壇詞,意為向神靈祈福,然後依照輩份高低、年齡大小、主客身份順序,用酒桿吸飲。宴席中老人坐上位,待其就座,其他人才能坐下。路遇老人,要尊稱、讓路。歌舞時由老人領唱。講究為老人祝壽。
語言
羌語屬於漢藏語系藏緬語族羌語支,分北部和南部方言。
北部方言通行於茂縣北部的赤不蘇區、較場區,中部的沙壩區,松潘縣的小 姓鄉、鎮坪鄉、牡羊鄉以及黑水縣的大部分地區,下分蘆花、麻窩、茨木林、維古、曲谷、鎮坪、三龍、黑虎、溝口渭門9種土語。南部方言通行於理縣、汶川縣和茂縣南部,下分雁門、龍溪、綿虒、蒲溪、木卡和桃坪6種土語。
由於與漢族頻繁交往,很多羌族能講漢語、用漢文。
直至20世紀80年代,羌族結束了沒有本民族文字的歷史。1989年5月,按照羌族人民的願望,根據黨的民族政策, “四川省羌族拼音文字方案創製領導小組”成立,經過多年的調查研究,創製組完成了以26個拉丁字母為形式的《羌族拼音文字方案》(草案)設計,該方案於1993年通過有關部門審定。隨後,羌文在茂縣、汶川縣、理縣和松潘縣的羌語分布區推行。
文學
民間文學主要靠人們世代口授和長期歌唱而傳承,是羌族人 民集體創作的結晶,題材廣泛,有傳說、寓言、故事、神話等,反映了羌族的歷史、生活、習俗和思想感情,具有鮮明的民族風格和藝術特色,是羌族珍貴的文化瑰寶。如,敘事長詩《木姐珠與斗安珠》歌頌了羌族人民的勤勞和智慧,反映了人們不畏神權,追求自由婚姻的美好願望;英雄史詩《羌戈大戰》,由序歌、羊皮鼓的來源、大雪山的來源、羌戈相遇、重建家園五部分組成,反映出古羌人在歷史上曾有過的遷徙記憶。
民歌大多是見景生情,即興發揮,抒發出唱者不同的心境。主要分酒歌、山歌、情歌、時政歌、勞動歌、喜慶歌、喪祭歌等。其中,酒歌是專門在飲酒時唱,由老人引領,眾人相和,內容多為頌揚英雄、先輩功績和歡迎客人,禮儀性強。在松潘縣小姓鄉、鎮坪鄉、茂縣赤不蘇、較場等地至今還流行多聲部民歌,演唱技巧獨特。不僅有二聲部、三聲部、五聲部、多聲部,還有合聲民歌的不同組合形式。
體育
羌族民間體育種類繁多。如推桿、拳下翻身、抱蛋、仰臥抱桿起、扭棍子、摔跤等。
藝術
樂器
民間樂器主要有羌笛、口弦、嗩吶、鑼、鈸、響盤(銅鈴)、羊皮鼓、指鈴、肩鈴等。
其中,羌笛最具特色,是六聲階的雙管豎笛,演奏時多為獨奏,曲調自由,大致分為勞動曲、愛情曲、迎春曲三類。其音層互墊,雙音疊韻,音色柔和、悠揚婉轉,表達出悲涼的意境。
舞蹈
羌族舞蹈舞風古樸典雅,粗獷優美。主要分為自娛性舞蹈、祭祀性舞蹈、禮儀性舞蹈、集會性舞蹈四類,基本動作較為一致而各具特色。
自娛性舞蹈最具代表性的舞種有“莎朗”和“席步蹴”,與節日、喜慶活動密切相關。
祭祀性舞蹈主要指羊皮鼓舞和鎧甲舞。羊皮鼓舞是一種帶有古老 歷史沉澱的舞蹈,跳者以釋比為主,在莊嚴的宗教祭祀活動中進行,以達到敬神、消災、避難、祈福的目的。鎧甲舞流行於茂縣、黑水縣一帶,是為戰死者、民族英雄和有威望的老人舉行隆重葬禮時表演的祭祀舞蹈。舞者身披生牛皮鎧甲,頭戴插有野雞翎和麥稈的頭盔,肩掛銅鈴,手執兵器,分列對陣而舞,吼聲震天,威武雄壯,唱、跳和吆喝融為一體,表現出古代將士的英勇。
禮儀性舞蹈是一種迎賓待客時作為禮儀內容之一的舞蹈,韻律特殊,胯部動作較多,表現了羌族原始古樸的審美意識。
集會性舞蹈是以男性為主的集體舞。舞者唱著具有召喚性和示威性的歌曲,伴隨著發出渾厚、威武的吼聲,踏步走出不同的佇列和陣形,反映出古代出征戰士高昂的士氣。
新中國成立以來,羌族民間舞蹈得到了挖掘和搶救,經過藝術家們提煉改編的《鎧甲舞》、《腰帶舞》、《羌族鍋莊》等舞蹈,在國內外產生了廣泛影響。特別是1991年以來,阿壩州藝術館推出的羌族莎朗舞,受到了各族民眾的歡迎,更讓眾多的中外遊人感受到羌族舞蹈特有的藝術魅力。
工藝
羌族民間工藝以挑花、刺繡最為出色。不需圖稿,羌族婦女便可繪成各種優美的圖案,繡成絢麗多彩的成品。題材取自世間萬物,用挑、扎、繡、勾、納、提、拼、扣、纖等多種針法,單用或混用,繡於頭帕、衣服、腰帶、裹肚、圍腰、鞋襪、香包等局部地方,美觀漂亮而耐用。羌族工匠打造的三足架(銅製或鐵制),以及簪子、耳環、手鐲、戒指等金銀首飾;石匠鑿制的石狗、石柱、門坊和碑刻等,精巧美觀,表現出民間工藝的高超技術。
現代羌人製作的馬鞍、耳環、手鐲、帽花、各種掛飾、佩飾及石雕、木雕、漆器、織毯,尤其是挑花、羌繡等民間工藝,以其自身的民族傳統風格,濃郁的地方情調,精巧的技藝,集實用與審美於一體。新中國成立後,羌族民間工藝得到進一步發展。1959年7月,汶川縣汪玉花的挑花圍腰《幸福海洋》送成都參展,獲省工藝美術品展覽一等獎。1978年羌族服飾以古樸濃郁的鄉土氣息和精湛藝術,贏得了國內外民族學界的讚譽。同年底,日本國立民族學博物館購買羌族服飾收藏。1980年,阿壩縣地毯廠生產個地毯,遠銷美國,加拿大,印度,尼泊爾,菲律賓等國,為羌族民間工藝贏得了聲譽。
習俗
節日
羌族重視春節。春節又稱“過大年”,是羌族人家團年的重要日子。從農曆臘月二十三起,家家戶戶就要掃塵、敬灶,備好豐盛的年貨。除夕之夜,要燒豬頭肉敬獻祖先和神靈。全家人坐在一起熱熱鬧鬧地吃團年飯,再圍坐在火塘四周守歲。一般初一不勞動,不走人戶。初二以後開始親戚朋友之間的走訪。正月十五鬧元宵,正月三十要送年。家家戶戶張燈結彩,舉辦各種娛樂活動。
此外,羌族還要過清明、端午、中秋、重陽等節日,但最有特色的,當數羌歷年、祭山會和領歌節。
羌歷年,羌語稱“日美吉”,即“吉祥歡樂的日子”。又稱”過小年”。原是在秋天收穫糧食後,祭祀神靈和祖先,向神還願的重大節日。每年農曆十月初一舉行,各地歡慶的時間不一,一般為三到五天,有的村寨要過到初十。主要的活動是還願敬神和吃宴席。羌歷年在20世紀80年代曾一度停止。1988年恢復,成為羌族人民共同的節日。在羌區各地,每年都要舉行各種慶祝活動。
祭山會是羌族最隆重的傳統節日之一。又稱轉山會、塔子會、祭天會、山王會、山神會或者碉碉會。是羌族對代表著天神、山神等諸多神靈的白石神進行祭祀的活動,也是人們祈求保佑來年人畜興旺、五穀豐登、地方太平、森林茂盛的大典。因各地氣候差異,舉行的時間、次數並不統一,有正月、四月、五月之分,亦有每年舉行一次或二、三次。
領歌節,羌語稱“瓦爾俄足”。主要流行於茂縣曲谷一帶。每年農曆五月初五舉行(如該寨有13歲至50歲婦女死亡,則當年不舉行)。是為了紀念天上的歌舞女神莎朗姐。整個節日活動持續3天時間。婦女們盡顯其能,忘情歡跳莎朗,農事和家務事皆由男人操持。
婚嫁
新中國成立前,羌族男女婚姻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存在“指腹婚”、“懷抱婚”、“童子婚”、“買賣婚”等婚姻形式。婚姻講究門當戶對,有轉房、入贅、搶婚的習俗。新中國成立後,自主婚姻逐漸居多。但傳統的禮儀程式一直保留至今。隨著羌寨經濟的發展,人們生活得到改善,昔日的婚姻儀式更增添了新的內容。傳統和現代相結合,將羌族的傳統文化發揮得淋漓盡致,更增添了喜慶氣氛。
婚嫁儀式主要有訂婚和結婚。在羌寨,媒人被稱為“紅爺”。如果男子對女子有意,男方家就會備禮,請紅爺到女方家提親。女方家要徵得母舅同意才可允婚。之後,紅爺會帶上豬膘、酒等禮物,去女方家吃“許口酒”。數月或數年後,男方家又請紅爺攜禮到女方家,以“小訂酒”招待近親,並請釋比測算雙方生辰八字,定下結婚吉日。隨即,男方家要備重禮前往女家報期,並在女家辦酒席,即“大訂酒”,作為正式訂婚禮,歡宴女方整個家族。此後,兩家開始婚禮籌備,期待著“女方家花夜、男方家正宴”好日子的到來。“花夜” 意即為新人舉辦的喜慶晚會,是結婚最為隆重的一道程式。一般在娶嫁的前一天晚上舉行,男方辦的叫“男花夜”,女方辦的叫“女花夜”,男的慶祝娶妻,女的歡送出嫁。這一天,女方家高朋滿座,桌上放著咂酒和12盤“乾盤子”(即花生、核桃、紅棗、柿子、蘋果、桔子、糖果等,飽含圓滿、吉祥、喜慶之意)。
男方家派出的能說會道的迎親隊伍會受到熱情的款待。雙方要按照習俗進行盤歌比賽。盤歌即以歌盤問之意,方式為一問一答,所唱內容廣泛,形式隨意而風趣。次日清晨,舅舅給身穿嫁衣的新娘披上紅綢,新娘哭嫁,拜別父母、兄長和族人。到男方家門口,釋比要做祭祀神靈的儀式,驅趕附在新娘身上的“煞氣”後,再向新人祝福。眾人為新人舉行“掛紅”儀式。新人在神龕前行禮,一拜祖宗創業恩,二拜父母養育恩,三拜夫妻偕白頭,四拜子孫個個強,再拜親人和賓客,最後夫妻對拜。拜堂後新娘就正式成為男家的人了。隨後,眾人歡宴。當晚,男家父母點香敬神,對新人祝福。所有來賓在院壩圍著熊熊篝火跳起歡快的莎朗舞。次日即謝客日,主人再備兩桌宴席“謝客”。新人要帶一個豬頭、一根豬尾巴感謝紅爺,表示有頭有尾,圓圓滿滿。婚後第三天,新婚夫婦要“回門”。由新郎及弟兄背著酒肉送新娘回家。新郎僅在女方家小住幾日,而新娘可以住數日、數月,甚至更長的時間 ,才由丈夫接回,開始家庭生活。
喪葬
羌族的葬式有火葬、土葬、岩葬。
火葬的歷史最為悠久,《呂氏春秋·義賞》載:“氐羌之虜也,不憂其繫纍,而憂其死不焚也。”《太平御覽》引《莊子》佚文:“羌人死,焚而揚其灰。”直至清朝中期,火葬仍在茂縣沙壩、赤不蘇、較場等地保留下來。每個家族有自己的火墳場。
大部分地區由於受漢族影響,加上得到封建王朝的提倡,將土葬作為主要葬式,並一直保留至今。各村寨都有遇喪不請自到、協助料理喪事的習俗。喪家需及時通報親屬,向母舅家稟告逝者去世前後的情況,請釋比殺羊祭祀、測算下葬時日。一般三天之後,眾人在風水寶地下葬逝者。其家人要在新墳前點篝火,燒柏枝,敬香蠟、菸酒、肉類,以示祭奠。葬後三日,再備祭品,並修整墓地。到此時,喪葬禮儀才告結束。
崖葬主要存在於北川一些地方。如果兒童不到三歲就夭折,用蜂桶或簡易木箱裝殮,置於山岩洞穴中。
禁忌
羌族民間存有一些禁忌。如:
火塘是神聖的,任何人不得跨越火塘,不能在火塘邊吵架或說不吉利的話。火塘邊座位男女有別,坐錯了會得罪火神。
家中有人生病,忌見生人,要在家門外立一條板凳,以謝絕外人進入。
正月初一忌大聲叫罵,不能動用火鉗、繩子和菜刀。
禁止婦女參加重要的宗教活動。
孕婦不能進新婚夫婦的新房,怕壓喜。
新娘出嫁時不能回頭看,以避免招來霉運失財。
孩子未滿月前,婦女不得入灶房,否則會得罪灶神和家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