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檜

秦檜

秦檜(1090年-1155年),字會之,漢族,江寧(今江蘇南京)人。南宋著名奸臣、主和派代表人物。政和五年(1115年),秦檜進士及第,中詞學兼茂科,任太學學正。宋欽宗時,歷任左司諫、御史中丞。靖康二年(1127年),因上書金帥反對立張邦昌,隨徽、欽二帝被俘至金,為撻懶信用。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秦檜逃回臨安,力主宋金議和。紹興元年(1131年),擢參知政事,隨後拜相,次年被劾落職,紹興八年再相,前後執政十九年,歷封秦、魏二國公,深得高宗寵信。紹興二十五年(1155),秦檜病逝,贈申王,謚忠獻。開禧二年(1206年),宋寧宗追奪其王爵,改謚謬醜。秦檜在南宋朝廷內屬於主和派,奉行割地、稱臣、納貢的議和政策。第二次拜相期間,他極力貶斥抗金將士,阻止恢復;同時結納私黨,斥逐異己,屢興大獄,是中國歷史上著名的奸臣之一。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早期出身

秦檜(1090-1155),出生於江寧(今江蘇南京)一個漢族地主家庭。他父親當過靜江府古縣(今廣西永福縣境)縣令,這在宋朝統治階級中只算得上一個小官。秦檜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中,不可能疾速地飛黃騰達,因此做過鄉村教師。他對這個職業並不滿意,甚至牢騷滿腹,說:“若得水田三百畝,這番不做猢猻王。”他要求不高,只要有幾百畝好田,不再當“童子師”、“孩子王”,不再靠束修自給,也就可以了。

堅持大義

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進攻宋朝京城汴京(今河南開封),要求宋徽宗割讓三鎮:太原、中山(今河北定縣)、河間。這時身為職方員外郎的秦檜,提出了較為重要的四條意見。

一是金人貪得無厭,要割地只能給燕山一路;二是金人狡詐,要加強守備,不可鬆懈;三是召集百官詳細討論,選擇正確意見寫進盟書中,四是把金朝代表安置在外面,不讓他們進朝門上殿堂.當時要弭兵就得割地。北宋派秦檜和程璃為割地代表同金人進行談判。秦檜在談判中尚能堅持上述意見,於是又升為殿中侍御史、左司諫。後來,金統治者“堅欲得地,不然,進兵取汴京”。朝中百官在討論中,范宗尹等七十人同意割地,秦檜等三十六人認為不可。

被俘變節

秦檜秦檜

在宋徽宗,欽宗被俘後,女真貴族要立張邦昌為傀儡皇帝。在金人巨大的壓力下,許多人都不敢說話,這時監察御史馬伸等人首先提出:大家共同寫一篇議狀,要求金國人保存趙氏。秦檜起先不同意,但數十名官員先後簽名,馬伸“固請”,秦檜聽後心有所動,便單獨寫了一紙狀文送交金營。在狀文里,秦檜認為:宋朝建立己經一百多年,如果一定要立張邦昌為帝,最後還是要垮台的;不如恢復欽宗的帝位,這對金國人也有利。金國左副元帥粘罕看後,對他很有好感。

因在上書者中秦檜官職較高(言官之首),於是在靖康二年三月(1127年),金人以秦檜反立張邦昌為大楚皇帝,命他負責統治黃河以南的地區。四月一日,金軍北撤,徽、欽二帝及后妃、宗室,連同秦檜等大小官員三千多人都被押走。這時宋徽宗得知康王趙構即位,改號為建炎,史稱宋高宗,南宋王朝建立。就致書金帥粘罕,與約和議,叫秦檜將和議書修改加工潤色。秦檜還以厚禮賄賂粘罕,金太宗把秦檜送給他弟弟撻懶任用。

南歸之因

建炎四年(1130年),金將撻懶帶兵進攻淮北重鎮山陽(即楚州,今江蘇淮安),命秦檜同行。為什麼要秦檜同行呢?從撻懶的策略看,誘以和議,內外勾結,才能致南宋於亡國之境。這個“內”,只有秦檜可用。而秦檜賣身投靠女真貴族的面目,在南宋朝野還未徹底暴露,所以金統治者把秦檜作為合適的人選了。因此,秦檜南行前與妻子王氏密商計議,作了一番戲劇性表演。王氏故意大喊大叫說:“家父把我嫁給你,當時有資財二十萬貫,要你我同甘苦。現在大金國信用你,你就把我丟在路上。”爭吵不休.撻懶妻子一車婆聽到了,就請王氏到家裡問個究竟,王氏全告訴了。這一車婆又說給撻懶,於是也叫王氏以及侍從同秦檜南行。山陽城被攻陷後,金兵紛紛入城。秦檜等則登船而去,行到附近的漣水(今江蘇漣水),被南宋水寨統領丁祀的巡邏兵抓住,並要殺他,秦檜說:“我是御史中丞秦檜。這裡有沒有秀才,應該知道我的姓名。”有個賣酒的王秀才,不認識秦檜,但裝作認得秦檜的樣子,一見就作個大揖說:“中丞勞苦,回來不容易啊!”大家以為王秀才既然認識秦檜,就不殺他了,而以禮相待,後來把他們送到行在——臨安(今浙江杭州)。

弄虛作假

秦檜南歸後,自稱是殺死監視他們的金兵奪船而來的。臣僚們隨即提出一連串的問題:孫傅、何粟、司馬朴是同秦檜一起被俘的,為什麼只有秦檜獨回?從燕山府(今北京城西南)到楚州二乾八百里,要爬山涉水,難道路上沒有碰上盤查詢問,能殺死監守人員,一帆風顧地南歸?就算是跟著金將撻懶軍隊南下,金人有意放縱他,也要把他家眷作為人質扣留,為什麼能與王氏偕行而南呢?這些疑問只有他的密友、宰相范宗尹和李回為他辯解,並竭力舉薦他忠於趙家皇朝,但疑團並沒有完全消除。

專權擅國

《宋史》中記載,金宣宗貞祐二年(1214年),中書舍人孫大鼎上書追述秦檜被女真貴族縱歸南宋的事說,金太宗天會八年(1130年),大臣們在黑龍江柳林集會,擔心宋朝復興.宋朝臣趙鼎、張浚志在復仇,宋將韓世忠、吳階知於兵事,這樣既不可威取,又要看到結仇已深,勢難使南宋人民屈服,還是暗中先放縱為好。另在《金國南遷錄》中記載,金國大臣考慮南宋復仇事,議及放縱秦檜歸國,魯王說,只有放宋臣先回,才能使他“順我”。忠獻王粘罕說,這件事在我心裡已醞釀三年了。只有一個秦檜可用,我喜歡這個人。“置之軍前,試之以事。”表面上雖然拒絕,而內心中經常能“委曲順從”,秦檜始終主張“南人歸南,北人歸北”的政策,今天如能放他回南宋,他必得志。就這樣金人決定放秦檜南歸,結果不出粘罕所料,秦檜回到臨安就力主和議,竊踞相位,專權擅國,殘殺抗金將領。其後,使南北對峙局勢基本形成。《宋史·秦檜傳》記載,南宋政府雖幾次派代表與金朝談判,但仍是一邊防守,一邊議和。而專與金人解仇議和,實際是從秦檜開始的。因為秦檜在金朝時,首倡和議,所以他南歸後,就成為女真貴族的代理人。

秦檜南歸後,送給趙構的第一件“見面禮”就是,要想天下無事,就得“南人歸南,北人歸北”。其中的“南人歸南”,實只是一句空話,因為,肯不肯讓南人南歸,其決定權全操在女真貴族手中,是由不得南宋王朝如何如何的;而“北人歸北”,則是女真人在1129年入侵揚州時就曾號召過的,這一次又借秦檜之口把它提出。

由於南宋的軍隊和將領主要是西北、河北和山東等地人組成的,如果按照秦檜“北人歸北”的主張去辦,就等於把北方土地全部奉獻給女真貴族,而且大批不願降金而南下的北方人士,都得回去受金人統治:就等於南宋自毀長城,自己解除武裝,表明對金放棄武力抵抗。秦檜奉送趙構的第二件“見面禮”是他首先遞上一份致女真軍事貴族撻懶的“求和書’。趙構感到秦檜“忠朴過人”,得到他,高興得連覺也睡不著,說“又得一佳士也”。秦檜得到趙構如此賞識,就迅速爬上了宰相寶座。被罷相伺機再起,與金國簽訂和約。秦檜的兩件“禮物”擺在趙構面前,又使他十分擔心地“睡不著”。他不得不考慮,秦檜說“南人歸南,北人歸北,我是北方人,該到哪裡去呢?”秦檜又說,有“二策”,即以河北人歸還金國,中原人送給劉豫(他是南宋初年金統治者扶植的傀儡),當宰相幾個月,這“二策”就可轟動天下。而趙構說,自己並沒有聽到什麼震撼性的訊息。大臣綦祟禮把趙構的這些意思通告朝廷內外。從此,人們開始認識到秦檜的奸邪了。秦檜的主張引起朝野上下的強烈不滿。只因那時趙構還怵於抗戰派士大夫以及全國軍民的議論和氣勢,還沒有下定要冒天下之大不韙的決心,所以,秦檜的這條投降路線未被採納,秦檜本人竟以此而被斥逐出南宋王朝。後來證實,金朝使節到南宋,要求全部送還北方人,恰與秦檜“北人歸北”的主張相吻合。有識之士進一步認識到這正是秦檜與金人合謀的結果,秦檜的面目又被看清楚一些。

秦檜投降賣國的政策,一時難以實現,只得忍受著暫時的挫折,靜觀宋金政治風雲的變幻,伺機東山再起。紹興五年(1135年)粘罕死,撻懶得勢。紹興八年(1138年),趙構又起用秦檜為相。吏部大臣晏敦復憂慮地說,秦檜是“奸人相”。但因撻懶是秦檜的老主子,這個老主子是主張用誘降議和的策略來促使趙構上鉤的。秦檜、趙構和撻懶內外勾結,不愁南宋不亡。

秦檜看到宋金形勢在不斷地向有利於自己推行乞和求降政策的方向發展,認為此其機也。於是在宋金談判前夕,以女真貴族代理人的威勢,一而再、再而三地對趙構進行反覆試探和考察,增強其求和信心,堅定其投降立場。南宋大臣在朝見趙構之後,只有秦檜留下面奏。請看一個昏君和一個奸相的絕妙對話;秦檜說:“臣僚們對議和畏首畏尾,首鼠兩端,這就不能夠決斷大事。如果陛下決心想講和,請專與我討論,不要允許群臣干預。”趙構說:“我只委派你主持。”秦檜說:“我恐怕有不方便之處,希望陛下認真考慮三天,容許我向您另作報告。”過了三天,秦檜又留在趙構身邊奏事,趙構想講和的思想已經很堅定了,但秦檜還以為沒有達到火候,他說:“我恐怕別的方面還有不方便,想請陛下再認真考慮三天,容我向您另作報告。”趙構說:“好吧!”又過三天,秦檜就象當初一樣,獨自留在趙構身邊奏事。他清楚地掌握了趙構確實堅定不移地要講和了,於是拿出早已草擬好的向金求和書,仍聲稱不許群臣干預。

紹興九年(1139年),秦檜不顧趙鼎、胡銓、韓世忠、張浚、王庶、岳飛、李綱等反對議和的上書,簽訂了第一個宋金和約。趙構怕事,裝病躲進宮中,由秦檜代行皇帝職權,跪拜在金使面前,簽字畫押。從此,秦檜在朝廷中的身價提高了,宋金戰和問題開始由他左右。

《宋史·秦檜傳》說:“始,朝廷雖數遣使,但且守且和,而專與金人解仇議和,實自檜始。”這基本上是符合實際情況的。從高宗即位到紹興八年秦檜再相,歷時十一年,南宋朝廷大體上做了四件事:(一)養練士卒,形成一支可與金人抗衡的軍事力量;(二)安集流民,恢復生產,涵養支撐政權的財力;(三)統一內部,平定靖康以後群雄割據的混亂局面(包括鎮壓農民起義),形成一個比較穩固的後方;(四)建立各種典章制度,使遭受戰爭破壞的社會秩序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復。這都是立足於守與戰的。正因為如此,才保住相當於北宋時期三分之二的版圖。

就高宗當時的思想狀況來說,是經常動搖於和、戰之間的。靖康以後,群雄割據,義軍蜂起,如果高宗專意求和、乞降,誰願意投到他的麾下去當陪臣?事實上,當時四分五裂的局面,很快能統一起來,各種政治勢力很快能聚合起來,說明高宗還沒有把“抗金恢復”的旗幟丟掉,還有一定的號召力和凝聚力。建炎年間,南宋政權立足未穩,金人必欲消滅而後已,高宗有心乞和而不可得。建炎三年,高宗被金人從揚州一直追到明州,追到海上。建炎四年,金軍從江南退出,高宗從溫州回到越州,再回到杭州,南宋政權才逐漸立住腳跟,先後出任宰相的呂頤浩、趙鼎、張浚等人,都是立足於守與戰的。雖多次遣使通和,大體上都是從策略上考慮的(秦檜除外),按照呂頤浩的說法是“貽書以驕之”,“示弱以給之”,“出其不意,乘時北伐”。紹興二年,呂頤浩請求興師北伐,紹興四年趙鼎請求御駕親征,紹興七年張浚請求高宗駐蹕建康,高宗雖然不十分堅定,畢竟還是同意了。

高宗專意乞和,則是紹興八年秦檜再相以後的事。正像朱熹所曾指出的那樣:“秦檜之罪所以上通於天,萬死而不足以贖買,正以其始則唱邪謀以誤國,中則挾虜勢以要君,……而末流之弊,遺君後親,至於如此之極也。”(《戊午讜議序》)

秦檜“始唱邪謀”,應該從他代徽宗上書完顏宗翰算起,在那封書中明確表示“世世臣屬,年年進貢”,因而深得宗翰的賞識,宗翰把他推薦給金太宗,金太宗又把他賜給完顏昌。南歸以後,初見高宗,即首建“南自南,北自北”之議,進呈了代擬的乞和“國書”,這份“國書”後來改用劉光世名義發出,高宗因之許以“朴忠過人”。但這時南宋的軍事力量正在逐步加強,主戰派在朝中還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金廷掌權的宗翰一派,還不願放棄消滅南宋的主張,高宗也還動搖在和戰之間,所以,這一階段持續的時間較長。直到完顏宗翰死後,完顏宗磐、完顏昌掌握了金國的大權,對南宋採取了誘降政策,秦檜東山再起,主戰派在自相傾軋中內外受挫,高宗才逐步轉向專意乞和。

秦檜是在趙構委託他充當對金投降的全權代表之後,才開始進入朱熹所說“中則挾虜勢以要君”階段的。進入這一階段之後,朝廷一切重大舉措,都取決於秦檜,高宗幾乎不可能獨立作出任何決定。秦檜在南宋王朝中所處的地位,便不再是居於皇帝趙構之下,而是能夠玩弄趙構於股掌之上,是趙構必須仰承他的鼻息的一個人物了。

當時有個叫胡銓的官員反對“講和”,並上奏章乞斬秦檜之頭,就正是在秦檜挾金人之勢以要君的階段所奏進的。他立即受到秦檜的打擊,由秦檜親自擬定,把他貶往“昭州(今廣西平樂縣)編管”。他因“妾孕臨月”,想稍遲數日起程,結果被臨安府“遣人械送貶所”。幾天以後,秦檜還覺得對胡銓的處分太輕,未必能使反對“講和”的人從此鉗口不言,遂又脅迫趙構特地下了一道詔令,說胡銓的上疏是“肆為凶悖”,“導倡凌犯之風”,戒諭中外,不許效尤。(均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二四。)

這可見,進入“挾虜勢以要君”這一階段後的秦檜,已經是老虎屁股碰不得了,他的權勢已經可以說是一手遮天,無孔不入了。對這樣一個人而若還稱之為“區區一檜”,還認為他“亦何能”,那若不是真的昧於當時的歷史形勢,就只是被認為是有意為秦檜的各種罪惡行徑進行開脫了。

宋金第一個和約簽訂不到一年,金統治集團內部就發生了政變,對南宋主張用誘降講和策略的撻懶被殺,宗弼(完顏兀朮)上台。從紹興十年(1140年)起,金撕毀和約,以宗弼當統帥,揮軍直取河南,陝西。南宋抗金將領岳飛、劉錡在人民民眾的支持下,痛擊金兵,打出了一個大好局面。金兵將校紛紛準備投降,甚至素以狡悍著稱的金帥烏陵思謀,也控制不了部下,只能下令待岳家軍到即降,金將軍韓常想以五萬騎兵內附,岳飛迎著勝利的形勢,非常高興,對部將們說:“直抵黃龍府(今吉林農安,女真族根據地),與諸公痛飲耳!”正待不日渡河,而秦檜卻想把淮河以北土地送給金朝,命岳飛退兵.岳飛給朝廷的報告說:“金人銳氣喪失,氣急敗壞,把裝備糧草全部丟棄,疾走渡河.而我軍將士聽命效勞,所向披靡.時不再來,機難輕失。’要求乘勝進軍。秦檜深卸岳飛抗金意志不可奪,就先撤張俊、楊沂中的軍隊,而後說岳飛孤軍不可久留,嚴令迅速退兵。趙構、秦檜一天之內連下十二道金字牌(用木牌朱漆黃金字,使者舉牌疾馳而過,車馬行人見之,都得讓路,一天要走五百里,用它傳送最緊急的軍令詔令),緊催撤軍,岳飛憤慨惋惜地哭著說:“十年之功,廢於一旦!”下令忍痛退兵。人民攔馬痛哭,岳飛悲泣。以趙構、秦檜為代表的南宋投降派是實權派。他們既擔心抗金戰爭的順利發展會激起女真貴族的不滿,也憂慮岳家軍的迅速壯大,會威脅他們的統治地位,因此,勝利在望之際,迫令岳飛撤退。

紹興十一年四月,秦檜唯恐重要將領難於駕馭,就想法收他們的兵權,以掃除不利於他投降活動的障礙。於是密奏召三大將韓世忠、張俊、岳飛入朝,“論功行賞”。三將到臨安,韓世忠、張俊被任命為樞密使,岳飛為副使(樞密使、樞密副使都是負責軍國要政的)。明升官職,實解兵權。同時還撤銷了專為對金作戰而設定的三個宣撫司。

宗弼得知秦檜解除三大將兵權,自毀長城的訊息後,就乘機一再對南宋進行軍事威脅。他通知趙構說,各路大軍水陸並進,南下問罪,示意,如肯順降,須以淮水為界,把淮水以北土地和人民割讓給金國。紹興十一年(1141年)九、十月間,秦檜按金人授意,興起岳飛之獄。他派諫官万俟卨收集偽證,組織獄詞,羅織罪名。秦檜又串通張俊,收買、勾結岳家軍重要將領張憲部將王貴、王俊等人,秉承秦檜意旨,誣告張憲欲據襄陽為變,以謀恢復岳飛兵權。張憲遂被捕入獄,將岳飛,岳雲父子也送大理寺(南宋最高審判機關)。岳飛被捕後,秦檜加緊投降活動。十一月,宗弼派蕭毅到臨安,提出“劃淮為界,歲幣銀絹各二十五萬,割唐、鄧二州’為議和條件。這就是宋金第二個和約,史稱“紹興和議”。

和約簽訂後,秦檜按照皇帝意圖,變本加厲地迫害岳飛等人。岳飛被捕已兩月有餘,“罪狀”還沒編造好.一天,秦檜獨居書室,吃了柑子,用手指劃柑皮,若有所思。秦檜妻王氏素來陰險,看見秦檜的動作就訕笑著說,“老漢怎么一直沒有決斷呢!捉虎容易,放虎難哪!”秦檜聽懂了王氏的意思,寫一張小紙片送獄吏。岳飛當天就死在獄中,岳雲、張憲被殺於市,這一天正是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7日)。秦檜深恨岳飛多次聲言和議失策,又上書趙構要求制定國家大政方針。這都與秦檜的投降政策相違背,所以秦檜總想殺掉他。岳飛被捕,有正義感的臣民憤憤不平。岳飛將被害時,韓世忠十分氣憤,質問秦檜,岳飛父子究竟犯了多大罪,事實如何,有什麼證據?秦檜說:“莫須有”(莫須意思是難道沒有嗎?並不是可能有的意思)。韓世忠說:“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這時韓世忠已罷樞密使之職,他滿腔憤患,只得騎驢載酒繞西湖了。岳飛被害後,家屬流放嶺南,被株連者或坐牢或流放,或死於獄中,相反,凡跟著秦檜陷害岳飛的,都各有升遷。總攬大權,排除異已。

當時秦檜既已“挾虜勢以要君”,既已能把趙構玩弄於股掌之上,則其權勢之伸展和滲透到政治、軍事、財政、刑法各個方面。自亦是“事有必至,理有固然”。單就刑法這一方面來說,則如徐自明的《宋宰輔編年錄》卷十六於秦檜死後所概括敘述的:

法寺禁系公事,並不遵用法律,唯視秦檜一時之私意,死則死之,生則生之。笞、杖、徒、流,一切希望(秦檜)風旨。故檜權益重,勢益盛,天下之人益畏而忌之。

秦檜死後不久,在趙構所發布的一道詔令中,對秦檜的擅生殺之權的事也已經加以揭露了。據《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七○,紹興二十五年十二月甲申(1156年1月5日)載:

詔:命官犯罪,勘鞫已經成,具案奏裁。比年以來,多是大臣便作“已奉特旨”,一面施行。自今後,三省將上取旨。

這裡面的所謂“大臣”,當即專指秦檜而言;所謂“便作‘已奉特旨'”,實即“假傳聖旨”亦即“矯詔”的同義語。在此詔中雖則未將岳飛獄案明確指出,但其必然把這一獄案包括在內,卻是斷然無疑的。在《宋史·刑法志》(二)當中,就更明確地指出,岳飛父子和張憲的冤獄,完全是由皇帝所造成的。其文曰:

詔獄本以糾大奸慝,故其事不常見。…… (紹興)十一年,樞密使張俊使人誣張憲,謂收岳飛文字,謀為變。秦檜欲乘此誅飛,命万俟卨鍛鍊成之。飛賜死,誅其子云及憲於市。……

廣西帥胡舜陟與轉運使呂源有隙,源奏舜陟髒污僭擬,又以書抵檜,言舜陟訕笑朝政。檜素惡舜陟,遣大理官往治之。十三年六月,舜陟不服,死於獄。

飛與舜陟死,檜權愈熾,屢興大獄以中異己者。名曰詔獄,實非詔旨也。其後所謂詔獄,紛紛類此,故不備錄雲。

與當時的許多史實聯繫起來,例如,在岳飛系獄之後,凡要搭救他的,大都是去與秦檜交涉和爭辯,上疏給趙構進行諫阻的人則極少,這就可以知道,《宋史·刑法志》(二)的這段敘述,每一句都是切合實際的。其中的論斷,也全都十分公正。“名為詔獄,實非詔旨”,最能反映出秦檜製造岳飛父子及張憲這次冤案的真實情況。所以,只要我們能夠平心靜氣、實事求是地研討這一歷史事件,我們便無法否認,皇帝是殘害岳飛父子和張憲的元兇。

最終結局

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秦檜病重,他知道自己將不久於人世,便加緊策劃讓其子秦熺繼丞相位。秦熺憑藉秦檜的權勢,先成為科舉榜眼,接著一路高升,6年之間就官至樞密院事,地位僅次於秦檜。高宗之所以容忍秦檜,是因為他還有利用的價值,如今秦檜將死,高宗當然不願意看到另一個權相來威脅自己。十月,高宗親臨秦府探病,病榻旁的秦熺迫不及待地問:“由誰代任宰相之職?”高宗冷冷地答道:“這件事不是你應該問的!”這等於明確拒絕了秦熺繼承相位的要求,秦檜父子的如意算盤落了空。次日,秦檜、其子秦熺、其孫秦塤和秦堪被一起免官。得知高宗的旨意,秦檜當夜一命嗚呼。

800多年來,秦檜其人在歷史上一直是人們加以深譴的對象。被“譽為”奸臣(慶父、趙高、梁冀、董卓、來俊臣、李林甫、秦檜、嚴嵩、魏忠賢、和珅)之一。其實,在他的背後該受譴責的還有一位宋高宗。明代文徵明有《滿江紅》寫道:

拂拭殘碑,勅飛字依稀堪讀。慨當初,倚飛何重,後來何酷。果是功成身合死,可憐事去言難贖。最無辜。堪恨更堪憐,風波獄。豈不念,中原蹙;豈不惜,徽欽辱。但徽欽既返,此身何屬?千古休夸南渡錯,當時自怕中原復。笑區區一檜亦何能?逢其欲。

矛頭直指宋高宗,揭露了他出於自己的用心,勾結秦檜殺害岳飛的面目。這是很對的。從秦檜的始終來看,高宗與他兩人,恰恰是相互利用的關係,一個為保自己的皇位,一個為求自身及其後代的榮華富貴。高宗在不需要秦檜的時候,馬上拋棄了昔日的搭檔。在高宗與秦檜的關係中,高宗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秦檜也只能是逢迎高宗的意圖來把持朝政的。在唾棄秦檜的時候,千萬不可忽略躲在他背後的君主專制最高代表——宋高宗。

秦檜後人

秦矩,秦檜曾孫。1221年,金軍南下蘄州。秦矩時任通判,他與知州李誠之一同死守城池。金軍聽說守城的是秦檜的後人,高興地派人來勸其投降。秦矩怒斬來使,堅決抵抗。後來,金軍破了城池,李誠之與家人一起自殺殉國。秦矩退回官邸自焚。秦矩的兒子秦浚聞訊,也毅然跳入火中,追隨父親而去。

書法藝術

秦檜《偈語貼》秦檜《偈語貼》

秦檜字型尚工,書寫齊整工穩,擅長篆體。陶宗儀在金陵文廟的中欄上曾見過秦檜的書法“玉兔泉”三個字,稱其字“頗有可觀”。

秦檜的書法存世有《偈語帖》、《深心帖》等,南宋曾宏父《鳳墅帖》亦收錄有秦檜的墨跡。

民間多傳秦檜發明了宋體字,但並無確鑿的史料支持。陸錫興研究認為,宋體字大約在正德、嘉靖年間才創作並流行起來,秦檜的字雖工,但與宋體字的產生並沒有關係。

人物評價

檜兩據相位者,凡十九年,劫制君父,包藏禍心,倡和誤國,忘仇斁倫。一時忠臣良將,誅鋤略盡。其頑鈍無恥者,率為檜用,爭以誣陷善類為功。其矯誣也,無罪可狀,不過曰謗訕,曰指斥,曰怨望,曰立黨沽名,甚則曰有無君心。凡論人章疏,皆檜自操以授言者,識之者曰:“此老秦筆也。”察事之卒,布滿京城,小涉譏議,即捕治,中以深文。又陰結內侍及醫師王繼先,伺上動靜。郡國事惟申省,無一至上前者。檜死,帝方與人言之。

檜立久任之說,士淹滯失職,有十年不解者。附己者立與擢用。自其獨相,至死之日,易執政二十八人,皆世無一譽。柔佞易制者,如孫近、韓肖胄、樓照、王次翁、范同、万俟禼、程克俊、李文會、楊願、李若谷、何若、段拂、汪勃、詹大方、余堯弼、巫汲、章夏、宋朴、史才、魏師遜、施鉅、鄭仲熊之徒,率拔之冗散,遽躋政地。既共政,則拱默而已。又多自言官聽檜彈擊,輒以政府報之,由中丞、諫議而升者凡十有二人,然甫入即出,或一閱月,或半年即罷去。惟王次翁閱四年,以金人敗盟之初持不易相之論,檜德之深也。開門受賂,富敵於國,外國珍寶,死猶及門。人謂熺自檜秉政無日不鍛酒具,治書畫,特其細爾。

檜陰險如崖阱,深阻竟叵測。同列論事上前,未嘗力辨,但以一二語傾擠之。李光嘗與檜爭論,言頗侵檜,檜不答。及光言畢,檜徐曰:“李光無人臣禮。”帝始怒之。凡陷忠良,率用此術。晚年殘忍尤甚,數興大獄,而又喜諛佞,不避形跡。

秦檜秦檜

後世評價

清聖祖康熙帝對宋高宗和秦檜“偏安社稷”的政策給予了肯定,而否認了“良將”岳飛、韓世忠、吳玠等抗金名將的做法。他的《御製文集》第三集卷十九有《宋高宗父母之仇終身不雪論》中說:

金兵破遼之後,兵已滿萬,人強將猛,非宋之所敵,明矣。備責不能臥薪嘗膽,以雪父兄母后之仇,則高宗何辭?若論李綱之忠言不聽,岳飛之丹誠不用,設使諫行言聽,則必勝金兵於朱仙,生還二帝於汴京,朕實不信也。何也? 根本已久不固,人心已久不一,上無慣戰之良將,下無用命之士卒,天下雖有勤王之名,真偽莫測,虛實難分。高宗久在金營,孰強孰弱,自有切見,若使復仇雪恥,再整江山,實不能也,勢使之也。孟子曰:“寡眾弱強不敵也。”

若論講和之非,我太祖高皇帝因祖之仇,戊午起兵,戰必勝,克必取,所向無敵,有往必成。神威聖武,深仁厚澤,猶念中國塗炭,數次議和。明朝引南宋講和之非,始終不悟, 歸罪兵部尚書陳新甲為秦檜,棄市示眾。發天下兵迎戰,如袁崇煥、毛文龍、洪承疇、祖大壽、唐通、吳三桂,前後千餘員,凡出關者,非死即降,靡有孑遺。財賦因之已竭,人心隨而思亂。百萬雄兵,盡沒東海,億兆窮民,罹於邊戍。元氣盡傷於關東,闖賊蜂起於隴西。賊至京師,文武逃散,無一死於難者,豈非當日不主議和者乎?

偏安社稷,猶存一線之脈絡,若為雪恥復仇,同死於國難者,尤不知於明末同乎?異乎?文天祥云:“社稷為重,君為輕,立君以存社稷,存一日則盡臣子一日之責。”實千載忠君之語,君與社稷並而為一也。使高宗匹夫之勇,死而無悔,不顧社稷,以死雪仇,又不知當時議論如何耶?

1932年1月29日,汪精衛和蔣介石商討對付一二八事變的時候,汪精衛說:“南宋的秦檜遭到世人唾罵,可是我覺得秦檜也是個好人,在國家危亡關頭,總要找出一個講和的犧牲者,秦檜就是這樣的角色,他自己遭到世人唾罵而使得無辜生命免遭生靈塗炭。秦檜的救國和岳飛的抗敵,只是手段不同而已。”蔣介石聽說後嚴肅地指出:“秦檜是地道的賣國賊,這是婦孺皆知的,怎么能同岳飛相提並論?!”。

著名武俠小說家梁羽生在《筆花六照》中指出,“秦檜的‘南人歸南,北人歸北’是‘兩個中國’論調的祖宗”。

史料記載

年代 作者 書名 篇目

岳珂 金佗稡編、金佗續編 ——
李心傳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 卷130—170
徐夢莘 三朝北盟會編 卷142—卷220
佚名 宋史全文 卷16—卷23
脫脫等 宋史 卷26—卷31;卷473
畢沅 續資治通鑑 卷97—卷130

家族成員

輩分 關係 姓名 簡介
長輩
祖父 秦仲淹 未仕
父親 秦敏學 曾任玉山縣令,知靜江古縣,余則不詳。紹興十九年,高宗在其碑首書“清德啟慶之碑”。
母親 王氏 南昌人,仕宦人家,封秦國夫人、追封秦魏國夫人
平輩 妻室 王氏 宋神宗時宰相 王珪 孫女。也是 童貫 的干女兒,歷封魏國夫人、韓國夫人。
長兄 秦彬 生平不詳
次兄 秦梓 生平不詳
弟弟 秦棣 生平不詳
子嗣 繼子 秦熺 字伯陽,本姓王,為秦檜妻兄王喚之子。以少師致仕、封福國公。
孫子 秦塤 秦熺 長子,紹興二十四年探花。歷任敷文閣待制、 工部尚書 、禮部尚書等職。
秦堪 生平不詳
秦卓 又名 秦坦 ,生平不詳
曾孫 秦鉅 秦塤之子,字子野,嘉定十四年(1221年)在 蘄州 抗金戰死,封義烈侯。

宋體字

秦檜書法頗有造詣。早年被宋徽宗任用為御史台左司諫,據說,秦檜發現這些來自全國各地的公文字型不一,很不規範,乃利用公務之暇,潛心研究字型,尤其對徽宗趙的佶字甚有研究,後在仿照趙佶“瘦金體”字型的基礎上創造出了一種獨特字型,工整劃一,簡便易學。於是他開始用自己創造的新體字謄寫奏摺。這引起了徽宗的注意,下令秦檜將其書寫範本發往全國各地,要求統一按範本字型書寫公文,這一措施很快得到了推廣。這種字型逐漸演變為印刷用的“宋體”。徽宗趙佶的“瘦金體”“宋體”一脈相承,有人說宋體就是“瘦金體”的印刷體。時至今日,宋體仍然是套用最廣的字型,它為漢字的普及、傳播功不可沒。僅憑這一點,秦檜就應該是中國歷史上最有影響的書法家之一。按一般的習慣,秦檜創立的字型應該叫秦體。但是,由於秦檜是奸臣,才把這種字型命名為宋體字,可以說是因人廢字。

中國著名書法家(古代及近代)

秦·漢
李斯|趙高| 胡毋 | 敬程邈 | 史游 | 曹喜 | 杜度 | 崔瑗 | 崔實 | 張芝
張超 | 羅暉 | 趙襲 |張昶 |韋誕| 姜詡 |梁宣| 田彥 | 韋少季 | 蔡邕
陳遵 | 王次仲 | 師宜官 |梁鵠
三國
兩晉
南北朝
皇象 | 邯鄲淳 | 劉德升 | 鍾繇 | 鍾會 | 索靖 | 衛覬 | 衛瓘 |衛恆| 杜畿
杜恕 | 杜預 | 陳暢 | 司馬攸 | 羊忱 | 李式 | 李定 | 王廙 |衛夫人| 李廞
羊固 | 王導 | 王恬 | 王洽 | 王珉 |王羲之|王獻之|王玄之| 王徽之
王淳之 |王允之|王濛| 王修 | 王綏 | 王珣 | 郗愔 | 郗超 | 庾亮 | 庾翼
謝安 | 許靜民 | 張翼 | 謝敷 | 康昕 | 張弘 | 羊欣 |范曄| 王僧虔 | 王慈
蕭子云 |蕭衍| 陶弘景| 王長孺 |趙文淵| 鄭道昭 | 崔浩
隋·唐
五代十國
智永 | 虞世南 | 歐陽詢 |褚遂良|薛稷| 李世民 | 歐陽通 | 孫過庭
張旭 | 陸柬之 | 李邕 | 李隆基 | 李陽冰 | 賀知章 |李白|顏真卿
柳公權| 徐浩 | 裴休 |懷素| 高閒 | 楊凝式 | 李煜 | 徐鉉
宋·元 歐陽修|范仲淹| 李建中 |蔡襄|蘇軾|黃庭堅|蔡京|米芾| 薛紹彭
趙佶 | 趙構 | 岳飛 | 秦檜 | 陸游|范成大| 張孝祥 | 朱熹 | 張即之 | 姜夔
吳琚 |趙孟堅|方回|文天祥| 趙孟頫 | 鮮于樞
明·清 董其昌|文徵明| 李東陽 | 王鐸 | 詹景風 | 鄧石如 |吳讓之
民國 董作賓|吳昌碩|齊白石

《精忠岳飛》主要人物

《精忠岳飛》是2013年開播的國產大型歷史電視連續劇,該劇聚焦一代英雄岳飛,用切合史料記載的方式來講述岳飛的生平及他帶領岳家軍征戰的傳奇故事,“岳母刺字”、“槍挑小梁王”等經典橋段也都在劇中呈現。
岳飛(黃曉明 飾) 秦檜 (羅嘉良 飾) 高寵 (吳秀波 飾) 韓世忠 (邵兵 飾) 李娃 (林心如 飾)
岳母(鄭佩佩 飾) 梁紅玉 (張馨予 飾) 素素 (張嘉倪 飾) 趙構 (丁子峻 飾) 金兀朮 (劉承俊 飾)
周桐(于榮光 飾) 楊氏 (劉詩詩 飾) 完顏宗望 (王巍 飾) 張憲 (崔林 飾) 哈迷蚩 (安澤豪 飾)
牛皋(康凱 飾) 楊再興 (王海祥 飾) 劉韐 (陳之輝 飾) 王貴 (閆彥龍 飾) 靠山虎 (池程 飾)

中國歷史上的十大奸臣

“奸臣”。指不忠於君主,弄權誤國營私、殘害忠良之臣。

中國歷史上著名的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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