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生活
家庭:一個妻子和兩個女兒,因王生性風流夫妻關係不和,其妻與之早已分居,他的兩個女兒也皆移居海外
情婦:包養的二奶達到5名或者以上,分別來自南京軍區文工團,蔣某,為王生下私生子,索要數百萬元補償不成,聯合其他情婦歷時2年寫了58封告狀信 總政治部文工團、 北京軍區文工團、 陸軍軍事學院黨委機要員、總後勤部一辦機要員。
個人履歷
1968年因中國軍隊要從高等院校選拔一批優秀的畢業生,王守業於是由此進入了陸軍第38集團軍
1968年9月到1989年9月這一段時間中,王守業在38集團軍當兵,後來先後任38軍後勤部幹事、北京軍區後勤部基建營房部工程師、北京軍區環保綠化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總後基建營房部營房管理處副處長職務
1989年9月出任總後基建營房部營房管理局局長
1993年7月出任總後基建營房部副部長
1994年7月晉升軍銜少將
1995年12月到2001年7月出任總後基建營房部部長
2001年7月出任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副司令員
2002年7月晉升海軍中將軍銜。
相關事件
王守業,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前副司令員。王守業在2005年12月23日曾被中央軍委紀委“雙規”,軍委檢察部門2006年5月介入調查,2006年6月在批捕王守業前終止其全國人大代表資格。在2006年王守業63歲時因貪污一億六千萬元人民幣,包養五名情婦,在接到其包養的情婦蔣某的舉報信後被中央軍事法庭判處死刑緩期執行,他是解放軍目前為止公布貪污贓款數額最高的軍官。在他作案的五年里有四年被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幹部”,還立過二次三等功。
中國落馬官員
副國級 | 成克傑、陳希同、陳良宇、薄熙來 |
省部級正職 | 倪獻策 、李嘉廷、韓桂芝、劉方仁、陳同海、黃松有、朱志剛、米鳳君、陳紹基、康日新、蔣潔敏、李東生、李崇禧、祝作利、冀文林 |
省部級副職 | 許宗衡、歐紹軒、李堂堂、黃瑤、王華元、鄭少東、皮黔生、米鳳君、王益、陳少勇、鄭筱萸、王昭耀、王懷忠、叢福奎、李紀周、胡長清、李春城、衣俊卿、劉鐵男、倪發科、王素毅、郭永祥、李達球、季建業、廖少華、陳柏槐、郭有明、陳安眾、付曉光、童名謙、楊剛、許傑、周鎮宏、李華林、吳永文、王永春、郭永飛 |
廳局級正職 | 董永安、許邁永、尼加提·卡德爾、陳光禮、郭京毅、文強、李樹彪、李培英、周良洛、陳羅榮、石發亮、盧萬里、王炬、李真、林國悌、馬向東、戚火貴、藍甫、張昆桐 |
廳局級副職 | 馮湘勇、梁道行、鄧曉軍、程曉強、邊飛、肖時慶、葉樹養、肖曉鵬、楊賢才、陳興鑾、彭長健、曾錦春、姜人傑、李友燦、喬本平、李玉書、蔣艷萍、鄭道訪、李乘龍 |
近年來落馬的軍隊領導
中國足壇販毒掃黑涉案處罰名單
從2009年10月起,中國某些足球俱樂部總經理、中國足協官員等相繼被警方抓捕調查,中國足壇販毒掃黑涉案拉開序幕,涉及黑哨、踢假球、收受賄賂等,2013年2月, 中國足壇販毒掃黑涉案俱樂部和人員的處罰結果最終出爐,一共開出38張罰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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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禁賽處罰名單(33人) | |
延邊俱樂部: | 高琿、金光洙 |
原中國足協官員: | 謝亞龍、南勇、楊一民、張建強、李冬生、蔚少輝、范廣鳴、邵文忠、呂鋒 |
原俱樂部官員: | 王珀、丁哲(原西藏惠通陸華官員);李志民(原陝西國力官員);冷波(原青島中能官員);吳曉東、楊旭(原廣州醫藥官員) |
裁判: | 黃俊傑[足球裁判]、萬大雪、陸俊[足球裁判員]、周偉新 |
前俱樂部球員: | 申思、祁宏、江津、李明[足球運動員](原中遠);杜斌、梁明(原青島海利豐);沈劉曦、胡明華(前杭州綠城); 高峰、李丹(前無錫中邦) |
禁賽五年處罰名單(25人) | |
俱樂部主教練: | 徐弘(大連阿爾濱俱樂部主教練) |
原中國足協官員: | 高健[重慶足管中心主任](原重慶足協官員) |
原俱樂部官員: | 王學智、慕軍(原廣州松日官員);章健、許曉敏(原瀋陽華晨官員);楊峰[置業國際南寧分公司總經理]、張祖建(原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職員);謝彬、陳志農(廣州醫藥官員);劉紅偉(原青島海利豐官員);許宏濤、尤可為(原成都謝菲聯官員);陳宏[原重慶力帆足球俱樂部總經理](原重慶力帆官員);樓世芳、眭建華(上海花申足球俱樂部);張義峰(天津泰達足球俱樂部) |
前俱樂部球員: | 陳琦、譚旭、陳亮、孫曉鵾、姚幼明、張揚(無錫中邦俱樂部);劉紅偉(青島海利豐俱樂部);慕軍(廣州松日隊守門員) |
受罰俱樂部(12家) | |
天津泰達俱樂部:扣除13賽季6個聯賽積分,罰款100萬人民幣,禁止張義峰從事與足球相關的活動5年。 上海申花俱樂部:扣除13賽季6個聯賽積分,罰款100萬人民幣,禁止樓世芳、眭建華、郭峰從事與足球相關的活動5年。 延邊長白虎俱樂部:扣除13賽季3個聯賽積分,罰款50萬元人民幣,終身禁止高琿、金光洙從事與足球有關的活動。 山東魯能俱樂部:罰款100萬人民幣。 長春亞泰俱樂部:罰款50萬人民幣。 江蘇舜天俱樂部:罰款50萬人民幣。 河南建業俱樂部:罰款50萬人民幣。 原西藏惠通陸華足球俱樂部:終身禁止王珀、丁哲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 原陝西國力俱樂部:終身禁止李志民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 原廣州松日俱樂部:禁止王學智、慕軍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五年。 原四川冠城俱樂部:禁止徐弘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五年。 原瀋陽華晨金客俱樂部:禁止章健、許曉敏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