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鑒培

金鑒培

金鑒培原系湖北省人民政府駐港澳地區辦事處主任(副廳級),犯貪污罪,挪用公款16682萬港元,案發前,金鑒培共歸還4180萬港元,尚有12502萬港元(折合人民幣1.3億餘元)未能歸還。 他於1996年8月至1998年8月間,利用職務之便,貪污、挪用公款1.88億港元用於在澳門、香港等地賭博,導致1.44億港元公款無法歸還。 案發前,金鑒培共歸還4180萬港元,尚有12502萬港元(折合人民幣1.3億餘元)未能歸還。

金鑒培原系湖北省人民政府駐港澳地區辦事處主任(副廳級),犯貪污罪,挪用公款16682萬港元,案發前,金鑒培共歸還4180萬港元,尚有12502萬港元(折合人民幣1.3億餘元)未能歸還。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違法所得贓款人民幣1.4億餘元予以追繳。

背景

金鑒培被告人在法庭上
金鑒培,男,1944年7月生,現年56歲,浙江省紹興市人,宜豐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兼任荊豐置業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輝記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他於1996年8月至1998年8月間,利用職務之便,貪污、挪用公款1.88億港元用於在澳門、香港等地賭博,導致1.44億港元公款無法歸還。據新華社報導,經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理查明:1997年10月至1998年7月間,金鑒培分別侵吞宜豐實業有限公司公款1672.91萬港元、荊豐置業有限公司公款181.84萬港元,總計侵吞公款1854.75萬港元(折合人民幣1928.84萬元),均用於在澳門賭博,並全部輸光。金鑒培還於1996年8月至1998年8月間,先後挪用宜豐實業有限公司公款31次,計9682萬港元;挪用荊豐置業有限公司公款17次,計6600萬港元;挪用輝記國際有限公司公款2次,計400萬港元。總計挪用公款16682萬港元,均被其用於在澳門賭博和個人從事恒生期指交易。案發前,金鑒培共歸還4180萬港元,尚有12502萬港元(折合人民幣1.3億餘元)未能歸還。
金鑒培十餘年來,在澳門賭場揮霍公款的貪官不計其數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金鑒培犯貪污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違法所得贓款人民幣1.4億餘元予以追繳。

1999年11月,金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死刑。2001年5月28日豪賭貪污犯金鑒培,挪用1.6億港元豪賭特大貪污犯金鑒培被處決。

中國十大“億元貪官

近日,山東省日照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華森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其貪汚、受賄、挪用公款總計近1.58億元。 不過,據財新網統計,比李華森還貪的“億元貪官”,至少還有10個。這10個“億元貪官”中,除了北京市元副市長王寶森貪污3億多元已畏罪自殺而不再追究刑事責任、廣東省國際投資公司香港分公司原副總經理黃清洲貪污挪用公款13億港幣(約合14億人民幣)和受賄超1.6億的杭州原副市長許邁永需擇期宣判外,其他7個“億元貪官”都已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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