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歷
畢業後被分配到了深圳市招商進出口局工作,後辭職下海經營對外服裝貿易。
27歲時,放棄服裝生意來到英國謝菲爾德大學,攻讀國際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學業結束之後,組建JNT公司,旗下包含金融公司、體育中介公司和旅遊公司等。
2006年接手成都足球俱樂部,任成都謝菲聯足球俱樂部董事長,英國謝菲德哈萊姆大學國際商業管理系研究生,職業經紀人。
2009年12月11日,許宏濤涉嫌利用商業賄賂足球比賽而被依法逮捕。
2012年2月18日,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成足原老總許宏濤一審宣判判刑1年緩刑1年,獲得當庭釋放
個人言論: “有的經紀人靠做球員經紀為生,運作轉會的目的是營利。而我有自己的工廠,資金相對充裕些,所以我做經紀人,可以把誠意而不是利潤擺在第一位。我願意吃虧,重要的是最大限度地維護中國球員的利益。他們在國內叫孫繼海,叫李鐵,在國外,都叫Chinese。”
足球結緣
許宏濤和足球結緣,是在英國。做生意一直很順利的許宏濤,在1998年決定前往英國攻讀研究生,同時繼續自己服裝生意的老本行。因為這樣的機緣,他認識了同樣從事著服裝進出口生意的英格蘭隊老隊長休斯。在休斯的鼓勵和引領下,許宏濤逐漸走進了英國足球圈,並開始試著做起了足球經紀方面的業務。
西安是許宏濤的家鄉,當初英國謝菲聯準備收購中國俱樂部時,許宏濤的第一選擇就是家鄉球隊。但是當時的陝西國力被取消了中甲資格,許宏濤才選擇了距離家鄉很近的成都。
2005年年底,英國謝菲聯俱樂部決定收購成都五牛,許宏濤成為在其中穿針引線的重要人物。最終,收購成功,中國第一家外資足球俱樂部應運而生。英國人任命許宏濤擔任成都謝菲聯俱樂部董事長,他擔任這一職務已有4年。每逢假期,許宏濤大多選擇回西安,有時還帶上孫繼海一起參加西安民間足球聯賽,幾年前他還贊助了西安一家女足俱樂部。
協助調查
在成都謝菲聯與深圳紅鑽的比賽被廣泛質疑並引起成都球迷倒戈之後,許宏濤就曾召集在蓉的各家報社記者茶敘,在說到球迷質疑蓉深之戰有假之時,許宏濤表示:“就算全世界的俱樂部都打假球,謝菲聯也不會的!”但時隔不久,尤可為便被拘,讓人們不得不對謝菲聯產生一些疑問。
關於成都謝菲聯俱樂部涉賭的訊息滿天飛,據傳成足2007年沖超或存在貓膩,而許宏濤的確跟警方有所接觸,但並非被警方控制,而是像廣藥前董事長謝彬一樣,主動協助調查。
證實被捕
台北時間2009年12月11日,央視新聞頻道《新聞直播間》再度報導了中國足壇反賭風暴的新進展,謝菲聯董事長許宏濤和前青島海利豐領隊劉宏偉已經被依法逮捕。
據公安機關調查,2007年9月22日,“中甲”聯賽成都謝菲聯隊客場對陣青島海利豐隊 ,當時正是前者“沖超”的關鍵時期。為贏得這場比賽,時任成都謝菲聯隊副總經理的尤可為和董事長許宏濤,商議出錢買下此場比賽。當晚,尤可為、許宏濤與青島海利豐隊領隊劉紅偉等人見面,再次敲定了打假球相關事宜。比賽期間,青島海利豐隊通過違反常規換人等形式,操縱比賽結果。最終,成都謝菲聯隊以2:0贏了青島海利豐隊。
當庭釋放
原成都謝菲聯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總經理許宏濤、工作人員尤可為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由於羈押期在2年左右,兩人被當庭釋放,兩人的律師在結束宣判後已經開始辦理釋放手續。
中國足壇販毒掃黑涉案處罰名單
從2009年10月起,中國某些足球俱樂部總經理、中國足協官員等相繼被警方抓捕調查,中國足壇販毒掃黑涉案拉開序幕,涉及黑哨、踢假球、收受賄賂等,2013年2月, 中國足壇販毒掃黑涉案俱樂部和人員的處罰結果最終出爐,一共開出38張罰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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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禁賽處罰名單(33人) | |
延邊俱樂部: | 高琿、金光洙 |
原中國足協官員: | 謝亞龍、南勇、楊一民、張建強、李冬生、蔚少輝、范廣鳴、邵文忠、呂鋒 |
原俱樂部官員: | 王珀、丁哲(原西藏惠通陸華官員);李志民(原陝西國力官員);冷波(原青島中能官員);吳曉東、楊旭(原廣州醫藥官員) |
裁判: | 黃俊傑[足球裁判]、萬大雪、陸俊[足球裁判員]、周偉新 |
前俱樂部球員: | 申思、祁宏、江津、李明[足球運動員](原中遠);杜斌、梁明(原青島海利豐);沈劉曦、胡明華(前杭州綠城); 高峰、李丹(前無錫中邦) |
禁賽五年處罰名單(25人) | |
俱樂部主教練: | 徐弘(大連阿爾濱俱樂部主教練) |
原中國足協官員: | 高健[重慶足管中心主任](原重慶足協官員) |
原俱樂部官員: | 王學智、慕軍(原廣州松日官員);章健、許曉敏(原瀋陽華晨官員);楊峰[置業國際南寧分公司總經理]、張祖建(原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職員);謝彬、陳志農(廣州醫藥官員);劉紅偉(原青島海利豐官員);許宏濤、尤可為(原成都謝菲聯官員);陳宏[原重慶力帆足球俱樂部總經理](原重慶力帆官員);樓世芳、眭建華(上海花申足球俱樂部);張義峰(天津泰達足球俱樂部) |
前俱樂部球員: | 陳琦、譚旭、陳亮、孫曉鵾、姚幼明、張揚(無錫中邦俱樂部);劉紅偉(青島海利豐俱樂部);慕軍(廣州松日隊守門員) |
受罰俱樂部(12家) | |
天津泰達俱樂部:扣除13賽季6個聯賽積分,罰款100萬人民幣,禁止張義峰從事與足球相關的活動5年。 上海申花俱樂部:扣除13賽季6個聯賽積分,罰款100萬人民幣,禁止樓世芳、眭建華、郭峰從事與足球相關的活動5年。 延邊長白虎俱樂部:扣除13賽季3個聯賽積分,罰款50萬元人民幣,終身禁止高琿、金光洙從事與足球有關的活動。 山東魯能俱樂部:罰款100萬人民幣。 長春亞泰俱樂部:罰款50萬人民幣。 江蘇舜天俱樂部:罰款50萬人民幣。 河南建業俱樂部:罰款50萬人民幣。 原西藏惠通陸華足球俱樂部:終身禁止王珀、丁哲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 原陝西國力俱樂部:終身禁止李志民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 原廣州松日俱樂部:禁止王學智、慕軍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五年。 原四川冠城俱樂部:禁止徐弘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五年。 原瀋陽華晨金客俱樂部:禁止章健、許曉敏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