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體字

異體字

異體字是字音字義相同而字形不同的一組字。由於漢字是由意符、音符和記號組成,意符選取的角度因人而異,音符又不同於拼音文字中的字母,所以,一字多形的現象在漢字的歷史上有很多。

基本信息

漢字通常寫法之外的一種寫法。又稱或體。這種字跟通常寫法相比較,或在形旁上有所不同,或在聲旁上有所不同。如:①杯:盃;跡:跡;敕:勅;唇:

②捶:槌;褲:袴;韻:這裡①是形旁不同,②是聲旁不同。形旁不同,所表示的意義必然比較接近;聲旁不同,聲韻必相差不遠。現在我們通常寫的是前邊的一些字,後邊的一些字就是異體字了。有時一個字在字書和韻書里有幾個異體,因為在社會上都曾經有人使用過,所以就都登錄在一起,以備檢查。

異體字異體字

又稱又體、或體、《說文解字》中稱為重文。

基本資料

漢語拼音:yìtǐzì

英文翻譯:variant form of a Chinese character

狹義的異體字ˇ跟規定的正體字同音同義而寫法不同的字。

“‘A’是‘B’的異體字”一句中“A”是狹義的異體字“B”是正體字。

廣義的異體字讀音、意義‘同’但寫法不同的漢字。

“‘A’與‘B’互為異體字”一句中“A”和“B”都是廣義的異體字不分哪一個是正體。

有時異體字的概念也包括經常假借乃至可以通用的字。

平常所說異體字的概念皆為狹義的異體字。如“考”是“考”的異體字“堤”是“堤”的異體字“峯”是“峰”的異體字。

異體字又可分為“完全異體字”在任何情況下讀音和意義都一樣和“部分異體字”只在某些情況下才‘通。’

異體字產生的原因

異體字,又稱又體、或體、說文解字中稱為重文,是指讀音、意義相同,但寫法不同的漢字。

異體字又可分為“完全異體字”(在任何情況下讀音和意義都一樣)和“部分異體字”(只在某些情況下才相通)。

有時候,異體字特指與官方正體字相對應的規範外的異體字,因而隨著各中文地區對正體字的不同認定,哪些字是另一些字的異體字,甚至完全相反。例如:在大陸,“夠”是“夠”的異體字,而在台灣地區卻恰恰相反。

造字的方法不同

改換了“意義近的形符和意符”

改換聲符。

中國大陸的異體字

1955年12月公布的文化部和文改會聯合發布了《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根據從簡從俗的原則規定了810個正體字淘汰了1055個異體字。異體字為不規範字除姓氏和某些特殊場合外不再使用。

1986年重新發表的《簡化字總表》和《現代漢語通用字表》都對《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中提出的異體字作了修訂。

2000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異體字為非規範漢字。除了以下場合外不允許使用。

一.文物古蹟

二.姓氏中的異體字

三.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

四.題詞和招牌的手書字

五.出版、教學、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的特殊情況。

其他

有時候異體字和正式使用的字型在各地有所不同甚至完全反。

例如在中國大陸“夠”是“夠”的異體字而在台灣地區卻恰恰反。

規定

1955年12月公布的文化部和文改會聯合發布了《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根據從簡從俗的原則規定了810個正體字,淘汰了1055個異體字。異體字為不規範字,除姓氏和某些特殊場合外,不再使用。
1986年重新發表的《簡化字總表》和《現代漢語通用字表》都對《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中提出的異體字作了修訂。
2000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異體字為非規範漢字。除了以下場合外不允許使用ˇ
一、文物古蹟
二、姓氏中的異體字
三、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
四、題詞和招牌的手書字
五、出版、教學、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的特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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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形詞 同音字古今字 簡化字 避諱字 別字 二簡字 繁體字生僻字 錯字 通假字 俗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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