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賢才

楊賢才

楊賢才,1950年出生,廣東普寧人,長期在廣東高院工作,先後在民庭、刑一庭任職,原廣東省高級法院執行局長。

基本信息

介紹

右圖

楊賢才 楊賢才

受賄案

一審判決無期

法院認為,被告人楊賢才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請託,非法收受他人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犯罪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楊賢才的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且不能說明差額的合法來源,其行為已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告人楊賢才在辦案機關所掌握線索針對的犯罪事實未能查實的情況下,主動交代了辦案機關未掌握的犯罪事實,有自首情節,且認罪態度好,積極退贓,有悔罪表現,予以從輕處罰。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保定市中級法院判決被告人楊賢才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黃光裕案相關人物

類別 人物
政府官員 鄭少東[公安部原部長助理](黃光裕的潮汕同鄉、公安部經偵局長、部長助理);相懷珠(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北京直屬總隊總隊長);陳紹基(黃光裕的廣東同鄉、廣東政協主席);許宗衡(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孫海亭(稅務總局稽查局一處處長);王華元(浙江省紀委書記);朱影(上海公安副局長);許滿剛(外管局管理檢查司司長);郭京毅(商務部條法司巡視員(正司級));劉友君(廣東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黃松有(最高法院副院長);郭京毅(原商務部條法司巡視員);鄧湛(原商務部外資司副司長);楊賢才(廣東省高院刑事一庭庭長)
企業家 黃光裕(國美總裁);杜鵑[黃光裕妻子]黃俊欽(黃光裕胞兄、新恒基集團董事長);許鍾民(中關村董事長);牛光忠(中行北京分行信貸處處長、行長,中國銀行總行董事);李寶光(2006年以前的北京分行副行長);周亞飛(國美電器集團國原財務長);朱孟依(中國房地產界的風雲人物);虞松波(和潤集團創始人);黃茂如(香港茂業集團創辦人);張新文(ST金泰總經理兼財務總監)
辯護律師 許昔龍(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楊照東(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玉棟(思峰律師事務所的律師)
黑社會 張治太(香港黑社會“和合桃”的頭領);錢列陽(北京律師協會律師業務指導)

中國落馬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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