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一民[中國足協原副主席]

楊一民[中國足協原副主席]
楊一民[中國足協原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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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一民,安徽人,曾是安徽省二隊的替補守門員,後入讀北京體育大學,之後進入中國足協,任中國足協技術部主任、中國足協聯賽部主任,中超董事 。 2010年3月,楊一民因操縱足球比賽涉嫌收受賄賂,經檢察機關批准,予以依法逮捕;2012年2月18日,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前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楊一民被判10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其刑期將至2018年11月21日止 )。 2015年11月,法院裁定減刑1年。此前,法院在2013年12月裁定對其減去有期徒刑8個月。 2017年8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關於審理中國足協原副主席楊一民減刑案件,予以公示。燕城監獄以楊一民獲得6次表揚為由,建議將其刑期減去八個月。

人物介紹

楊一民 楊一民

楊一民,安徽蚌埠人。他曾擔任安徽省二隊的替補守門員,後考入北京體育大學,分別就讀本科和研究生,並相繼擔任北京體育大學足球教研室副主任、中國足協技術部主任、中國足協聯賽部主任。

1993年作為國家隊助理教練征戰世界盃預選賽。 後來在職業部從事業務工作,然後調入技術部,並於2000年換崗到聯賽部。其間,他所在的部門職能涉及到聯賽、技術、國家隊、女子足球、裁判、註冊和青少年足球等所有領域。

2009年4月,中超公司在京召開換屆選舉工作,足協副主席楊一民頂替南勇,出任中超公司董事長。

2010年1月15日晚上9時,被公安機關帶走。

國家體育總局於2010年1月22日上午正式宣布:原水上運動管理中心主任韋迪接替南勇,擔任足球管理中心主任兼黨委書記,同時免去南勇與楊一民在中國足協的一切職務。

主要職務

楊一民(左) 楊一民(左)

1998年~2002年 亞足聯技術委員會委員

2002年~2010年 亞足聯競賽委員會委員

2002年12月~2010年1月 中國足協副主席

受賄被捕

楊一民 楊一民

2010年1月15日,足協“掌門人”南勇和分管中超聯賽事務的副主席楊一民神秘“失蹤”。原定1月18日下午舉行的女足工作研討會也被臨時取消,那些如期抵京的地方代表只好悻悻而歸。按計畫,南勇、楊一民將雙雙出席此次會議。但現實是,別說南、楊兩人,連女子部主任張建強也沒有出現。1月20日,足協開了緊急會議,兩人的工作暫由薛立和林曉華兼任。 而據可靠訊息,南勇、楊一民和張健強已被公安機關帶走。2010年1月20日中午11點左右,足協內部中層以上領導開了一次會議,在會議上確認了由薛立暫時負責足協內部事務。由於現階段南勇和楊一民都聯繫不上,足協有許多檔案下發需要有人簽字落實,為了保證工作正常進行,不得不採取應急措施。

楊一民 楊一民

據了解,薛立將負責國家隊事務,林曉華負責聯賽方面的事務。此前由於南勇沒有簽字,東亞四強賽名單無法上報。1月20日的會議也意味著,至少在短時間內,南勇、楊一民可能不會回足協主持工作。

在此之前,足協專職副主席南勇全面負責足協工作併兼管國家隊整個事務,而其餘三個副主席各管一攤,聯賽事務由楊一民負責,薛立主要負責女足、青少年和商務開發,而林曉華則負責外事方面的事務。

中國足協的相關工作人員說,“據說兩位領導是出差了,但具體去什麼地方不知道,我們也有一大堆事情等他們回來簽字呢。”

圈內知情人士分析,“他們真正出事的可能性不大,最大的可能是去瀋陽協助警方調查。畢竟此前已經有足協官員范廣鳴落網,據稱即將公布的第三波掃賭進展,就涉及到范廣鳴的問題。”

一位足協內部人士稱,“領導們真有可能去了瀋陽,絕不是外界猜測的那么邪乎,協助調查的可能性最大,而且公安機關在協助調查期間,也要求斷絕和外界的聯繫,此前已經有不少參與協助調查的先例,也沒見人人都有事。”

2010年1月21日,公安部證實南勇楊一民等人被特偵組傳訊接受調查。

2010年1月27日,公安部公布了足壇反賭的最新進展,原足協副主席南勇、楊一民、裁判委員會主任張健強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調查

2010年12月5日,知情人士透露,被反賭掃黑特偵組抓進去的第一批人將在年底結案,這其中就包括南勇、楊一民和張健強等人的案子。而謝亞龍、蔚少輝和李冬生等人的涉案,有望在明年聯賽開打前結案。 有報導稱,反賭涉案人員的審判工作將由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但知情人透露說,鐵嶺法院只負責審判首批歸案的嫌疑人,包括南勇、楊一民、張健強,還有一些較早被逮捕的地方俱樂部官員、球員和地方足協人員。而謝亞龍、蔚少輝、李冬生等人將被送至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審判。

目前鐵嶺法院已經開始了閱卷工作,如果一切順利,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將在本月內開庭審理南勇、楊一民等人的案件。“我們已經接到了通知,就在本月內,南楊案就會有開庭。”知情人士說。

開庭審理

走進法庭 走進法庭

在中國足壇反賭掃黑案開庭兩日後,曾被外界稱作足協“三巨頭”之一的原中國足協副主席楊一民於2011年12月21日上午走進遼寧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審判。  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公告稱:21日8時30分在第十四法庭公開審理被告人楊一民犯受賄罪一案。

楊一民之前供述稱,他曾接受原江蘇舜天總經理潘強1萬美元的賄賂,在體能測試中徇私舞弊。外界猜測,或有其他涉案細節會逐一浮出水面。後經公安機關偵察和審問,對楊行賄中超球隊包括長春亞泰 ,廣州醫藥以及江蘇舜天,總計金額達到125.4萬人民幣 。

楊一民此前在瀋陽第一看守所時表示,自己作風、信念、對事業的責任都喪失了。“我確實對不起這個職位,對不起事業,對不起球迷,對不起黨和國家對我的培養。我知道錯了,現在非常後悔、非常痛心,用什麼辦法彌補,我都願意”。

案件審判

台北時間2012年2月18日,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中國足協副主席楊一民宣判,判處楊一民有期徒刑10年半。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違法所得125萬元上繳國庫。楊一民的代理律師表示,楊一民和他的家屬對本次的判罰比較滿意,他們不會提出抗訴。

正式服刑

2012年5月3日,首批罪犯開始正式服刑。前中國足協官員楊一民被分到了未成年犯管教所。

楊一民 楊一民

2015年11月,因為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獲得表揚6次,法院裁定為楊一民減刑1年。這是入獄後楊一民第二次獲得減刑,此前,法院在2013年12月裁定對其減去有期徒刑8個月。

足協處罰

2013年2月18日,中國足協公布反賭案處罰結果,原中國足協副主席楊一民,終身禁止參加足球活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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