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生涯
曾效力球隊:山東濟南泰山隊青島海牛隊深圳隊
出生於1967年的冷波出道很早,早在中國聯賽沒有職業化之前就已經是山東隊的主力球員,與當年泰山隊隊 長邢銳一起司職中場,特點是大局觀好,傳球精確。冷波是在隨山東隊打完第一個賽季的職業聯賽後離開的,曾先後在深圳隊和青島隊效力。幾年之後,他成為青島海牛隊的一名梯隊教練,2002年曾到德國進修,2003、2004年擔任青島貝萊特隊助理教練。
冷波的特點是大局觀好,傳球精確。
冷波退役後,返回家鄉青島,成為青島海牛隊的一名梯隊教練。2001年夏天,冷波還被當時俱樂部總經理秦寧派往德國科隆體院深造。學成歸來之後,冷波於2003、2004年擔任青島貝萊特隊助理教練。並在2006年率領青島U19隊捧得U19隊足協杯桂冠。在2006年後,冷波逐漸消失在人們的視線中。
涉賭事件
自媒體曝出青島海利豐原領隊劉宏偉被拘後,昨天又從青島傳來訊息,隨同劉宏偉一同被帶走的還有一名山東足球名將L。據《東方早報》、《北京青年報》等媒體報導,L正是甲A時代山東隊的主力球員,後期加盟青島貝萊特並擔任過球隊助理教練的著名中鋒冷波。
冷波被懷疑涉賭一事也讓他昔日的隊友頗感詫異,“冷波其實人緣還不錯,不過也許正因為這個,他可能做了錯事。不過,他是否真與賭球有關,我們還不清楚。”
《北京青年報》記者從瀋陽方面了解,已經有人向瀋陽當地一家紙媒體投去了匿名舉報信。其中涉及的內容就是“青島足球界人士涉賭”。由於目前有關涉賭的傳聞大多與2005、2006賽季的中甲聯賽有關,因此警方在瀋陽、青島等地尋找突破口後,極有可能在國內其他城市“撒網”。
一名在青島海牛和青島海利豐都效力過的隊員告訴記者:“在我效力的那幾年中,賭球是家常便飯,尤其是在海利豐的時候,我們隊里的最高工資是月薪一萬,不過每次俱樂部都會巧立名目,最後發到隊員手裡的工資不過四五千,而且球隊從來沒有贏球獎。靠這么點收入沒法生活,所以有很多球員都會多少賭點。”當記者問到是否知道冷波被拘的訊息,該隊員說,“遲早的事,冷哥這個人,嗜賭如命,每場比賽都下很大的注,而且有很多小球員都跟他一起玩,我當時在隊里的時候就有,他還聯繫過好多比賽,他們有好多訊息都是他給的。”
當記者聯繫到青島中能俱樂部的一位高層詢問情況時,這位高層很明確地告訴記者:“不要寫我的名字,我沒什麼要說的,他不是我們的人,他是頤中的人,我們現在是中能,與我們毫無關係。”
記者隨後還想聯繫當年與冷波一批的隊員,無奈不是關機就是無人接聽。不過,有老記告訴記者,現在是非常時期,誰都不願多說什麼,冷波為人比較高傲,圈內人不管是球員還是記者,和他走得近的基本上沒有。
生涯數據
賽季 | 俱樂部 | 號碼 | 出場 | 進球 | 國家 | 聯賽等級 | 排名 |
1997 | 青島中能 | 18 | 中國 | 1 | 9 | ||
1996 | 青島中能 | 18 | 中國 | 2 | 2 | ||
1995 | 深圳紅鑽 | 19 | 中國 | 2 | 1 | ||
1994 | 山東魯能 | 9 | 4 | 中國 | 1 | 5 |
中國足壇販毒掃黑涉案處罰名單
從2009年10月起,中國某些足球俱樂部總經理、中國足協官員等相繼被警方抓捕調查,中國足壇販毒掃黑涉案拉開序幕,涉及黑哨、踢假球、收受賄賂等,2013年2月, 中國足壇販毒掃黑涉案俱樂部和人員的處罰結果最終出爐,一共開出38張罰單。 | |
---|---|
終身禁賽處罰名單(33人) | |
延邊俱樂部: | 高琿、金光洙 |
原中國足協官員: | 謝亞龍、南勇、楊一民、張建強、李冬生、蔚少輝、范廣鳴、邵文忠、呂鋒 |
原俱樂部官員: | 王珀、丁哲(原西藏惠通陸華官員);李志民(原陝西國力官員);冷波(原青島中能官員);吳曉東、楊旭(原廣州醫藥官員) |
裁判: | 黃俊傑[足球裁判]、萬大雪、陸俊[足球裁判員]、周偉新 |
前俱樂部球員: | 申思、祁宏、江津、李明[足球運動員](原中遠);杜斌、梁明(原青島海利豐);沈劉曦、胡明華(前杭州綠城); 高峰、李丹(前無錫中邦) |
禁賽五年處罰名單(25人) | |
俱樂部主教練: | 徐弘(大連阿爾濱俱樂部主教練) |
原中國足協官員: | 高健[重慶足管中心主任](原重慶足協官員) |
原俱樂部官員: | 王學智、慕軍(原廣州松日官員);章健、許曉敏(原瀋陽華晨官員);楊峰[置業國際南寧分公司總經理]、張祖建(原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職員);謝彬、陳志農(廣州醫藥官員);劉紅偉(原青島海利豐官員);許宏濤、尤可為(原成都謝菲聯官員);陳宏[原重慶力帆足球俱樂部總經理](原重慶力帆官員);樓世芳、眭建華(上海花申足球俱樂部);張義峰(天津泰達足球俱樂部) |
前俱樂部球員: | 陳琦、譚旭、陳亮、孫曉鵾、姚幼明、張揚(無錫中邦俱樂部);劉紅偉(青島海利豐俱樂部);慕軍(廣州松日隊守門員) |
受罰俱樂部(12家) | |
天津泰達俱樂部:扣除13賽季6個聯賽積分,罰款100萬人民幣,禁止張義峰從事與足球相關的活動5年。 上海申花俱樂部:扣除13賽季6個聯賽積分,罰款100萬人民幣,禁止樓世芳、眭建華、郭峰從事與足球相關的活動5年。 延邊長白虎俱樂部:扣除13賽季3個聯賽積分,罰款50萬元人民幣,終身禁止高琿、金光洙從事與足球有關的活動。 山東魯能俱樂部:罰款100萬人民幣。 長春亞泰俱樂部:罰款50萬人民幣。 江蘇舜天俱樂部:罰款50萬人民幣。 河南建業俱樂部:罰款50萬人民幣。 原西藏惠通陸華足球俱樂部:終身禁止王珀、丁哲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 原陝西國力俱樂部:終身禁止李志民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 原廣州松日俱樂部:禁止王學智、慕軍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五年。 原四川冠城俱樂部:禁止徐弘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五年。 原瀋陽華晨金客俱樂部:禁止章健、許曉敏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