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灰色腐敗:老百姓將它定義為用公款違規消費,諸如公款吃喝、公款旅遊、公款送禮、公款待私客、公車消費等,另外,隱性的送禮也屬於灰色腐敗範疇,比如:給官員送優惠券、消費券、購物卡等。這些腐敗現象的共同特徵都是屬於不上法典的腐敗行為。
背景資料
據有關方面不完全統計,中國公款吃喝開支1989年為370億元,1994年突破1000億元大關,2005年突破了3000億元大關。如此觸目驚心的數據,令社會有識人士痛心不已。
政府官員將納稅人的錢花在了酒桌上,造成了“不當支出”,不是中國獨有的現象。2009年11月17日,美國政府公布統計報告自曝家醜:在2009年財政年度內,聯邦政府項目開支中5%屬於“不當支出”,包括公款吃喝、旅遊等內容,總計達到980億美元之多。
造成原因
現行財政管理體制上存在的缺陷,是“灰色腐敗”現象產生的原因之一。不規範、不透明,缺乏剛性,使一些人有機可乘。
思想上的誤區,也是“灰色腐敗”現象產生的又一原因。在有些人看來,貪污受賄要受到法律制裁,而多吃點多喝點多拿點,就不會有事。這種既討巧又無須負責任的心理,導致“灰色腐敗”現象愈演愈烈。
特點
“灰色腐敗” 已成了社會的潛規則。既然成了潛規則,大家就只能去遵守,否則就成了異類,因此,就連一些比較清廉的有較高政治素養的被民眾所認同的幹部有時也不得不踩一踩紅線。因為經過多年的打擊和預防腐敗的實踐“教育”和“鍛鍊”,大多數官員應該知道收受錢物屬腐敗行為,但對於收受煙票、紅包等行為則認為不算腐敗,即使認識到是腐敗也認為是小腐敗或是小小腐敗,因此並不放在心上。
一般沒有將“灰色腐敗”切實納入懲治的視線,反“灰色腐敗”僅僅是停留在發發文念念經的水平上,很少對之動真格。“灰色腐敗”經常不被腐敗者放在心上,所以隱藏不深,容易發現。
“灰色腐敗”一般是“小”腐敗,是指單次腐敗的數額小。因為次數多,但單次腐敗的數額小,就給反腐敗的調查取證工作造成了極大的困難。這就是紀檢反貪部門在查處幹部腐敗案件中,哪怕把煙票等灰色收入都折合成現金計算,但很少有官員是單純因為收受紅包、菸酒、購物券而被查處的。
政府管制
案例
“嚴刑重典”打擊公款吃喝現象,早有司法先例。浙江省舟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曾以貪污罪、受賄罪判處岱山縣高亭鎮中心衛生院院長傅平洪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萬元。值得一提的是,他用公款為自己吃喝玩樂埋單的44萬餘元,也被法院全額認定為貪污款。這起轟動一時的“舟山案例”打破了“刑不上吃喝”的慣例。
措施
要把遏制“灰色腐敗”與考察領導政績結合起來。從某種意義上講,出現“灰色腐敗”,那裡地方和單位的領導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要花大精力治理,才能使“灰色腐敗”成為過街老鼠。另外,嚴格財政管理,實施財務監督,也能大大減少這種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