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柳宗元(773年-819年),字子厚,唐代河東郡(今山西省永濟市)人,唐代著名文學家、哲學家、思想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和韓愈同為古文運動的領導者。著名作品有《永州八記》等六百多篇文章,經後人輯為三十卷,名為《柳河東集》。因為他是河東人,人稱柳河東,又因終於柳州刺史任上,又稱柳柳州。
創作背景
唐貞元二十一年(805年)正月二十六日,唐德宗崩,皇太子李誦即位,改元永貞,即順宗。順宗即位後,重用王伾、王叔文等人。二月,封王叔文為翰林學士,任度支使、鹽鐵轉運副使加戶部侍郎;王伾任左散騎常侍和翰林學士;韋執宜任尚書中丞和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相當於宰相。柳宗元由於與王叔文等政見相同,也被提拔為禮部員外郎,掌管禮儀、享祭和貢舉。此時,在王叔文周圍還有許多相同政見的政治人物,包括韓泰、韓曄、劉禹錫、陳諫、凌準、程異、陸質、呂溫、李景儉、房啟等人,他們形成了一個政治集團。
由於順宗在即位前就患中風症,不能親理朝政,因此王叔文等掌管朝政,並積極推行革新,採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史稱永貞革新。主要採取的革新措施有,抑制藩鎮勢力,加強中央的權力;廢除宮市,罷黜雕坊、鶻坊、鷂坊、狗坊、鷹坊的宦官(稱為五坊小兒);貶斥貪官污吏;整頓稅收,廢除地方官吏和地方鹽鐵使的額外進奉,並試圖收回在宦官和藩鎮手中的兵權。
王叔文等的改革措施觸犯了藩鎮和宦官集團的利益,王叔文的獨斷專行和打擊異己,又在大臣中間樹立了敵人,後來,王叔文又與藩鎮交惡。由於王叔文的權力來自於皇帝,而皇帝又中風失音,只能通過一牛氏昭容和宦官李忠言來傳達意見,所以隨著順宗的病情加重,以俱文珍為首的宦官集團,朝臣聯合外藩劍南節度使韋皋、荊南節度使裴均、河東節度使嚴綬聯合反對改革派向皇帝施加壓力,要其引退。
永貞元年(805年)四月,宦官俱文珍、劉光琦、薛盈珍等立廣陵郡王李淳為太子,改名李純。五月,王叔文被削翰林學士一職。七月,宦官,大臣請太子監國。同月,王叔文因母喪回家守喪。八月五日,順宗被迫讓位給太子,史稱“永貞內禪”。李純即位,即憲宗。憲宗一即位就打擊以王叔文和王伾為首的政治集團。八月六日,貶王叔文為渝州(今重慶市巴南區)司戶,王伾為開州(今四川省開縣)司馬,王伾到任不久後病死,王叔文不久也被賜死。
原文翻譯
自然界果真沒有原始階段嗎?我沒法知道。人類果真有原始階段嗎?我也沒法知道。那么,(有或沒有原始階段)哪種說法比較接近事實呢?我認為:有原始階段這種說法比較接近事實。怎么知道這一點呢?從“封國土、建諸侯”的封建制就可以明白。那種封建制,經歷了古代賢明的帝王唐堯、虞舜、夏禹、商湯、周文王和周武王,沒有誰能把它廢除掉。不是不想把它廢除掉,而是事物發展的趨勢不允許,這種形勢的產生,大概是在人類的原始階段吧?不是原始階段的那種形勢,就沒有可能產生封建制。實行封建制,並不是古代聖人的本意。
人類在他的原始階段跟萬物一起生存,那時野草樹木雜亂叢生,野獸成群四處奔走,人不能象禽獸那樣抓撲啃咬,而且身上也沒有毛羽來抵禦嚴寒,不能夠光靠自身來供養自己、保衛自己。荀卿說過:“人類一定要借用外物作為自己求生的工具。”借用外物來求生的必然會相爭,爭個不停,一定會去找那能判斷是非的人而聽從他的命令。那又有智慧又明白事理的人,服從他的人一定很多;他把正確的道理告訴那些相爭的人,不肯改悔的,必然要懲罰他,使他受痛苦之後感到懼怕,於是君長、刑法、政令就產生了。這樣附近的人就聚結成群,分成許多群以後,相互間爭鬥的規模一定會大,相爭的規模大了就會產生軍隊和威望。這樣,又出現了更有威德的人,各個群的首領又去聽從他的命令,來安定自己的部屬。於是產生了一大批諸侯,他們相爭的規模就更大了。又有比諸侯威德更大的人,許多諸侯又去聽從他的命令,來安定自己的封國。於是又產生了方伯、連帥一類諸侯領袖,他們相爭的規模還要大。這就又出現了比方伯,連帥威德更大的人,方伯、連帥們又去聽從他的命令,來安定自己的老百姓,這以後天下便統一於天子一人了。因此先有鄉里的長官而後有縣的長官,有了縣的長官而後有諸侯,有了諸侯而後有方伯、連帥,有了方伯、連帥而後才有天子。從最高的天子到鄉里的長官,那些對人民有恩德的人死了,人們一定會尊奉他們的子孫為首領。所以說封建制的產生不是聖人的本意,而是形勢發展的必然結果。
堯、舜、禹、湯的事離我們很遠了,到了周代記載就很詳備了。周朝占有天下,把土地象剖瓜一樣分割開來,設立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分封了許多諸侯。諸侯國象繁星似地羅列,四面遍布在大地上,集結在周天子的周圍,就象車輪圍繞著中心運轉,就象輻條集中於車轂;諸侯聚合起來就去朝見天子,分散開來就是守衛疆土的臣子、朝廷的捍衛者。但是往下傳到周夷王的時候,破壞了禮法,損害了尊嚴,天子只得親自下堂去迎接朝見的諸侯。傳到周宣王的時候,他雖然倚仗著復興周王朝的功德,顯示出南征北伐的威風,終究還是無力決定魯君的繼承人。這樣日漸衰敗下去,直到周幽王、周厲王,後來周平王把國都向東遷移到洛邑,把自己排列在諸侯同等地位上去了。從那以後,問周天子傳國九鼎的輕重的事情出現了,用箭射傷天子肩膀的事情出現了,討伐天子大臣凡伯、逼迫天子殺死大夫萇弘這樣的事情也出現了,天下大亂,再沒有把天子看作天子的了。我認為周王朝喪失統治力量已經很久了,只不過還在公侯之上保存著一個空名罷了!這豈不是諸侯勢力太強大而指揮不動,就象尾巴太大以至搖擺不動所造成的過失嗎?於是周王朝的統治權分散到十二個諸侯國,後來又合併為七個強國,王朝的權力分散到陪臣掌政的國家,最後被很晚才封為諸侯的秦國滅掉。周朝敗亡的原因,大概就在這裡了。
秦朝統一了全國後,剖分諸侯國而設定郡縣,廢除諸侯而委派郡縣長官。秦占據了天下的險要地勢,建都於全國的上游,控制著全國,把局勢掌握在手裡,這是它做得對的地方。但沒過幾年便天下大亂,那是有原因的。它多次徵發數以萬計的百姓服役,使刑法越來越殘酷,耗盡了財力。於是那些扛著鋤木棍被責罰防守邊境的人們,彼此遞個眼色就聯合起來,怒吼著匯合成群,奮起反秦。那時有造反的老百牲而沒有反叛的官吏,老百姓在下怨恨秦王朝;官吏在上懼怕朝廷。全國四面八方互相配合,殺郡守劫縣令的事情在各地同時發生。錯誤在於激起了人民的怨恨,並不是郡縣制的過失。
漢朝統一了全國之後,糾正秦朝的錯誤,沿襲周朝的封建制,分割天下,分封自己的子弟和功臣為諸侯王。但沒有幾年,為了平息諸侯國的叛亂便聞命奔赴鎮壓,以至連救死扶傷都來不及,漢高祖劉邦被圍困在平城,被飛箭射傷,如此衰落不振達三代之久。後來由於謀臣獻策,才分散削弱諸侯王的勢力並由朝廷命官管理諸侯國。但是漢朝開始恢復封建制的時候,諸侯國和郡縣各占一半疆域,那時只有反叛的諸侯國而沒有反叛的郡縣,秦朝郡縣制的正確性也已經明白清楚了。繼漢朝而稱帝的,就是再過一百代,郡縣制比封建制優越,也是可以知道的。
唐朝建立以後,設定州縣,任命州縣的長官,這是它做得正確的地方。但還是有凶暴狡猾的人不時起來叛亂、侵州奪縣的情況出現,過失不在於設定州縣而在於藩鎮擁有重兵,那時有反叛的藩鎮將領而沒有反叛的州縣長官。郡縣制的建立,確實是不能改變的。
有的人說:“封建制的世襲君長,一定會把他管轄的地區當作自己的土地盡心治理,把他管轄的老百姓當作自己的兒女悉心愛護,使那裡的風俗變好,把那裡的政治治理好,這樣施行教化就比較容易。郡縣制的州縣地方官,抱著得過且過的心理,一心只想升官罷了,怎么能把地方治理好呢?”我認為這種說法也是不對的。
周朝的情況,毫無疑問地可以看清楚了:諸侯驕橫,貪財好戰,大致是政治混亂的國家多,治理得好的國家少。諸侯的霸主不能改變亂國的政治措施,天子無法撤換不稱職的諸侯國的君主,真正愛惜土地愛護人民的諸侯,一百個中間也沒有一個。造成這種弊病的原因在於封建制,不在於政治方面。周朝的情況就是如此。
秦朝的情況,也完全可以看清楚了:朝廷有治理百姓的制度,而不讓郡縣專權,這是正確的;中央有管理政務的大臣,不讓地方官自行其是,這也是正確的。但是郡縣不能正確發揮郡縣制的作用,郡守、縣令不能很好地治理人民。殘酷的刑罰、繁重的勞役,使萬民怨恨。這種過失在於政治方面,不在於郡縣制本身。秦朝的情況便是這樣。
漢朝建立的時候,天子的政令只能在郡縣推行,不能在諸侯國推行;天子只能控制郡縣長官,不能控制諸侯王。諸侯王儘管胡作非為,天子也不能撤換他們;侯王國的百姓儘管深受禍害,朝廷卻無法解除他們的痛苦。只是等到諸侯王叛亂造反,才把他們逮捕、流放或率兵討伐、以至滅掉他們。當他們的罪惡尚未充分暴露的時候,儘管他們非法牟利搜刮錢財,依仗權勢作威作福,給百姓造成嚴重的傷害,朝廷也不能對他們怎么樣。至於郡縣,可以說是政治清明、社會安定了。根據什麼這樣講呢?漢文帝從田叔那裡了解到孟舒,從馮唐那裡了解到魏尚,漢宣帝聽說黃霸執法明察審慎,漢武帝看到汲黯為政簡約清靜,那么就可以任命黃霸做官,可以恢復孟舒、魏尚原來的官職,甚至可以讓汲黯躺著任職,委任他只憑威望去安撫一個地區。官吏犯了罪可以罷免,有才幹可以獎賞。早上任命的官吏,如果發現他不行正道,晚上就可以撤了他;晚上接受任命的官吏,如果發現他違法亂紀,第二天早上就可以罷免他。假使漢王朝把城邑全部都分割給侯王,即使他們危害人民,也只好對它發愁罷了。盂舒、魏尚的治理方法不能施行,黃霸、汲黯的教化無法推行。如果公開譴責並勸導這些侯王,他們當面接受,但轉過身去就違反了;如果下令削減他們的封地,互相串通聯合行動的陰謀就會遍及侯王各國之間,那么大家都怒眼圓睜,氣勢洶洶地反叛朝廷。萬一他們不起來鬧事,就削減他們的一半封地,即使削減一半,百姓還是受害了,何不把諸侯王完全廢除掉來保全那裡的人民呢?漢朝的情況就是這樣。
今天國家完全實行郡縣制,不斷地任命郡縣長官,這種情況是肯定不能改變了。只要好好地控制軍隊,慎重地選擇地方官吏,那么政局就會安定了。
有人又說:“夏、商、周、漢四代實行封建制,他們統治的時間都很長久,而秦朝實行郡縣制,統治的時間卻很短。”這更是不懂得治理國家的人說的話。
魏繼承漢朝,分封貴族的爵位仍然實行封建制;西晉繼承魏,因襲舊制不加改變,但魏和晉都很快就衰亡了,沒聽說有國運長久的。現在唐朝糾正魏晉的過失改變了制度,享國已近二百年,國家基業更加鞏固,這與分封諸侯又有什麼關係呢?
有人又認為:“治理商、周二代的是聖明的君王啊,他們都沒有改變封建制,那么,本來就不應當再議論這件事了。”這種說法大大的不對。
商、周二代沒有廢除封建制,是不得已的。因為當時歸附商朝的諸侯有三千個,商朝靠了他們的力量才滅掉了夏,所以商湯就不能廢除他們;歸附周朝的諸侯有八百個,周朝憑藉他們的力量才戰勝了商朝,所以周武王也不能廢棄他們。沿用它來求得安定,因襲它來作為習俗,這就是商湯、周武王不得不這樣做的原因。他們是不得已的,並不是什麼大公無私的美德,而是有私心,是要使諸侯為自己出力,並保衛自己的子孫。秦朝用廢除分封諸侯的辦法來作為制度,是最大的公;它的動機是為私的,是皇帝想要鞏固個人的權威,使天下的人都臣服於自己。但是廢除分封,以天下為公,卻是從秦朝開始的。
至於天下的常理,是治理得好、政局安定,這才能得到人民的擁護。使賢明的人居上位,不肖的人居下位,然後才會清明安定。封建制的君長,是一代繼承一代地統治下去的。這種世襲的統治者,居上位的果真賢明嗎?居下位的真的不肖嗎?這樣,人民究竟是得到太平還是遭遇禍亂,就無法知道了。如果想要對國家有利而統一人民的思想,而同時又有世襲大夫世世代代統治他們的封地,占盡了諸侯國的全部國土,即使有聖人賢人生在那個時代,也會沒有立足之地,這種後果就是封建製造成的。難道是聖人的制度要使事情壞到這種地步嗎?所以我說:“這不是聖人的本意,而是形勢發展的結果。”
作品賞析
柳宗元從天地、國家之初的演變,到政治體制的形成,並歷數分封體制下的種種弊病,然後與郡邑制進行比對,認為要實現天下的長治久安,就必須要有一個適合於人才生長和脫穎而出的環境,即形成一個“賢者居上,不肖者居下”的流動機制,從而郡縣製取代分封制是社會發展的大勢所趨。
對於歷史上的幾種分封制觀點,柳宗元逐一進行了批判與剖析,認為夏商周漢並非因“封建而延”,秦亦並非“郡邑而促”。一是夏商周漢將天下分與部分開疆拓土的功臣與王親國戚,主要是當時形勢之所趨,而並不是聖人之意;二是分封制下諸侯們並非個個就是賢德之人,如東周與漢初的天下紛爭,無一不是分封的侯國所引起。
分封制的弊端有三,一是削弱了中央集權,使朝廷的良好政令無法在諸侯國中施行;二是諸侯們“繼世而理”與“世食祿邑”,朝廷對其“奸利浚財,怙勢作威,大刻於民者”無可奈何;三是國家機器已被諸侯們瓜分,聖賢之人就是“生於其時,亦無以立於天下”。而代之而起的郡縣制恰恰克服了這些問題,它可以使“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賞”,“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時時保證有才能有智慧的人脫穎而出,進入到國家機器之中,使得天下百姓得以安居樂業,使得國家社稷得以昌盛繁榮。柳宗元的郡邑之贊,可謂是一言中的。放眼當今世界,雖有個別國家仍舊沿世襲之舊習,卻已是鳳毛麟角,少而又少,大凡講求民主的國家無一不是在走郡縣體制之道。
關於是分封諸侯,還是實行郡邑,自漢以來,議論者不乏其人,尤其是有唐一代,論爭更為激烈。《唐宗室傳贊》曰:“唐興,疏屬畢王。至太宗時,與名臣蕭瑀等喟然講封建事,欲與三代比隆。而魏徵、李百藥皆謂不然。顏師古獨議建諸侯當少其力,與州縣雜治。由是罷不複議。至名儒劉秩,目武氏之禍,則謂郡縣不可以久安,大抵與曹、陸相上下。而杜佑、柳宗元深探其本,據古驗今,而反覆焉。”
關於柳宗元在《封建論》中認為“公天下之端自秦始”,而程敦夫則認為:“封建,古之良法,錯出於傳記,寧知非聖人之意哉?……蓋成王不以代之嗣為可廢,周公不以害己之親為可絕,聖人意以公天下也。柳子不知焉!……彼其淺中狹慮,期有以度越前人,設為夸言,不自知覺。殊不知公而不私者,乃所以為聖人意也。”何為“公天下?”程氏認為:封建,“聖人意以公天下也”,這種觀點魏之曹元首、晉之陸機等早就提及,並遭唐代魏徵、杜佑批駁。杜佑明確指出:“建國利一宗,列郡利萬姓。”於此,程氏與子厚,孰“不自知覺”耳,讀者自然明了。
黃唐認為:“以封建非聖人意歟?則《易》於‘比’言親諸侯,於‘豫’言利諸侯……列爵分土見於《書》,諸侯之地序於《禮》,不能錫命諸侯刺於《詩》,安得聖人之意不在是乎?以郡縣不可革而行之理且安歟?則二漢《酷吏傳》、唐《酷吏傳》,讀之令人拂膺,安謂不可革而治安實賴乎?大抵有聖君有善治,則諸侯得人,守令亦得人。非聖君無善治,則諸侯不為用,守令亦不為用。人無賢不肖,顧所駕御者如何耳。為治者,奚必執子厚之說泥一偏之見哉!”黃氏認為,封建還是郡縣,均無不可,關鍵在於聖君,在於駕御者如何。言之似乎在理,但縱觀古今,在分封世襲制下,究竟產生過幾位聖賢天子與明智諸侯?在此我認為聖君不可得的世道里,一個好的制度或體制顯然更為實惠與實在。“篙生麻中,不扶自持;白砂在捏,與之俱黑。”在好的體制下,不肖者雖不能成為聖賢,但至少不能成為殘害百姓的暴君。因此,柳宗元的立論不僅有其前瞻性與科學性,而且還揭示了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的一個千古玄奧。
《東坡志林》曰:“昔之論封建者,曹元首、陸機、劉頌,及唐太宗魏徵、李百藥、顏師古,其後劉秩、杜佑、柳宗元。宗元之論出,而諸子之論廢矣。雖聖人復起,不能易也。范太史《唐鑒》,亦以公之論為然。以謂後世如有王者,擇守令以治郡縣,亦足以致太平,何必封建哉?又武威孔氏曰:韓退之文章過子厚,而議論不及。子厚作封建論,退之所無……故吾以李斯、始皇之言,柳宗元之論,當為萬世法也。”
章士釗於《柳文指要》中說:“子厚之論封建,不僅為從來無人寫過之大文章,而且說明子厚政治理論系統,及其施行方法之全部面貌……封建雖經秦皇大舉破壞,而其殘餘形象及其思想,乃如野火後之春草,到處叢生。是必須有秦皇第二出現,制與情全出於公,而以人民之利安為真實對象,從思想上為封建餘毒之根本肅清,此吾讀封建論之大概領略也。”章士釗先生的評語雖留有一定的時代烙印,但其對子厚文章的推崇卻盡見真情。
上世紀70年代初期,周一良的《讀柳宗元〈封建論〉》、左成文的《關於柳宗元的〈封建論〉》、黃素芬的《柳宗元的〈封建論〉及譯文》等文章相繼在《北京大學學報》、《遼寧大學學報》、《廣西師範大學學報》等刊物發出,形成過一次《封建論》討論的高潮。其後,雖未再進行過集中討論,但反思、述評之文,時常見諸報端。
如錢伯城在《讀〈封建論〉》一文中認為:“柳宗元寫這篇文章,將封建制與郡邑制(即郡縣制)相比,論證封建制是過時的制度;同時,以此表達他的政治觀與歷史觀。他寫這篇文章的時候,唐初以來關於封建制與郡縣制利弊得失問題的爭論,基本上已經平息。唐太宗以後幾代皇帝,不再提這個問題。偶爾還有主張恢復封建制的論調出現(如學者劉秩見武氏之禍,而說郡縣不可以久安),也微不足道。韓愈常有與柳宗元論題相同而論點各異的文章,但沒有寫過關於封建制問題的文章。愛作‘韓柳優劣論’的人便說:‘韓退之文章過子厚,而議論不及;子厚作(封建論),退之所無。’(柳集補註引宋孔平仲說)其實,這正反映了當時這個問題已不存在多大的爭論,有識之士(包括在位的皇帝和當政的宰相)已認識到郡縣制已不可能再向封建制逆轉。韓柳所處時代,藩鎮割據,節度使父子相承,朝廷鞭長莫及,形成了小封建的局面。韓愈同柳宗元一樣,是中央集權制度的積極擁護者,當然也是不會贊成恢復封建制的。《封建論》首先提出,封建制的建立,不是出於聖人的本意,而是迫於‘勢’,即形勢。這形勢是政治形勢。柳宗元所說的聖火,不是儒家所尊崇的孔子那樣的聖火,那時儒家還沒有出現。”(《讀書》雜誌1997年第5期)
萬昌華在《郡縣制度評價理論述評》一文中認為:“郡縣制實行以來,歷經褒貶。在第一期論爭中,以唐代為高潮。柳宗元等人持完全肯定的態度;與之相反,朱敬則、孫樵等人則認為郡縣制度禍害社會,流弊頗深。明末至清中葉是論爭的第二期。顧炎武、黃宗羲等人從天下長治久安的高度,提出了地方官專任等限制皇權的社會權力結構新模式。然而,他們仍未脫離秦代以來或言封建、或言郡縣的窠臼。戊戌變法以來,論爭進入了第三期,時人引入了憲政、聯邦制等新型社會權力架構思想,對郡縣制進行了更高層次的闡釋,章太炎、梁啓超、毛澤東等人提出了改造中國舊有社會行政結構的一些新思想,但因社會環境、思維角度的不斷轉換,他們的一些重要見解並非一成不變。透視歷代有關郡縣制的討論,有助於人們總結經驗,深入思考轉型時期的制度創新問題。”(《文史哲》2002年第3期)
廖劍鳴在《郡縣制與〈封建論〉》一文中認為:“分封制的出現是歷史的必然,郡縣製取代分封制,也是歷史的必然。郡縣制深藏玄機,但必須有《封建論》提出的政治措施、軍事制度和用人制度的配套、按照《封建論》深化對郡縣制生存、發展規律的認識去辦事,郡縣制才能發揮巨大的優越性,起到促統一、反分裂,推動社會進步和國家富強的偉大作用。”(《湖南科技學院學報》2005年第7期)
作品評價
中國歷史上圍繞著“封建”與“郡縣”之優劣利弊,自秦以降就多有討論。至唐代,柳宗元著《封建論》,影響巨大。蘇軾曾評論道:“宗元之論出,而諸子之論廢矣,雖聖人復起,不能易矣。”然而,有清一代,柳宗元的《封建論》卻招致諸多批評,其間實有加以探究之必要。
一、“柳子之論封建,辨矣,惜其未知道也”
袁枚是柳氏《封建論》的批評者之一。袁枚並非認為封建可行於當世,他和柳宗元的分歧在於:柳宗元認為封建不僅勢不可行,道也不宜行。袁枚則認為,封建是“道可行而勢不可行”,故批評說:“柳子之論封建,辨矣,惜其未知道也。”那么,袁枚說的“道”究竟是什麼?他說:“先王有公天下之心而封建……故封建行而天下治。後世有私天下之心而封建……故封建行而天下亂。無先王之心,行先王之法,是謂徒政。”可見,“公天下之心”就是袁枚意識中的封建之“道”。他認為,封建雖然不可行於今日,但封建之“道”,亦即先王的“公天下之心”,仍然是可行於今日的。
有清一代,像袁枚這樣從“公私之辨”的立場來批評柳氏《封建論》者頗有其人。在儒家話語中,公代表公平、正義與多數人的利益,私則代表非正義與少數人(或統治者個人)的利益。柳宗元說:湯、武之不革封建,是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於己也,私其衛於子孫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盡臣畜於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換言之,柳宗元認為,雖然秦始皇實行郡縣制的主觀意圖是為私,但郡縣製作為一種制度,是代表大多數人的利益的,所以,“公天下之端自秦始”。王夫之也贊成這個觀點。他說:秦以私天下之心而罷侯置守,而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有學者評論說,夫之此論,頗類似黑格爾“最大的罪孽反而最有益於人類”的警句。批評柳氏《封建論》的清代人多以君主的動機與行為是否合乎儒家仁義、愛民的根本原則作為公、私的標準。如顏元就是從這一角度來批評柳宗元的。他主張“非封建不能盡天下人民之治,盡天下人材之用”,譴責“後世人臣不敢建言封建,人主亦樂其自私天下也,又幸郡縣易制也,而甘於孤立,使生民社稷交受其禍,亂亡而不悔,可謂愚矣”。他說,“秦人任智力以自雄,收萬方以自私,敢於變百聖之大法,自速其年世,以遺生民氣運世世無窮之大禍,祖龍之罪上通於天矣!”在顏元看來,郡縣制是君主自私天下的器具,實行的結果則是生民社稷受禍,因此,“文人如柳子厚者,乃反為‘公天下自秦始’之論,是又與於不仁之甚者也,可勝嘆哉!”李福孫在駁柳宗元“秦之失在政不在制”之說時指出:“秦始以宇內自私,廢封建,置郡縣,使不得世其土地爵祿,而為一己之私,有守宰之任,驟更數易,繁冗難行,至於二世遂以滅亡。不特失在於政,亦其制之未善也”。“而柳子反以為公”,乃“一偏之見”。從君主“自私”的動機來否定郡縣制的合法性,實際上亦是用儒家的內聖道德準則,來凸現對專制君主的批判。
二、“柳子之論……徒知前世之害,而不知前世之為利者大”
柳宗元在《封建論》中力陳封建之害:周代實行封建制,諸侯強盛,尾大不掉,“徒建空名於公侯之上”,從而埋下“周之敗端”。“漢有天下,矯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內而立宗子,封功臣”,導致數年之間,叛亂四起,且“天子之政行於郡,不行於國,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雖亂,不可變也,國人雖病,不可除也”。他在論郡縣制之合理時說,秦朝實行郡縣制,“攝製四海,運於掌握之內。此其所以為得也。”儘管“秦郡邑而促”,但咎在人怨,失在於政,不在於制。漢代諸侯國叛亂時,“有叛國而無叛郡”,後來由於實行了郡縣制,地方得到有效治理,“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賞。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唐代時,“桀猾時起,虐害方域”,但也是“有叛將而無叛州”,因此,“州縣之設,固不可革也。”
清人卻認為,封建並非有害無利。李富孫指出,秦以封建為郡縣,是“矯一時之弊而適貽後世之害”。他認為周代實行分封,“諸侯可驕不可叛,故周室得以久安”。“新莽篡亂”之後,劉秀以長沙定王之後“崛起南陽,削平天下,卒成中興之業,分封之效亦可見矣”。即便是在唐代,“安史之亂不鏇踵而敗者有三鎮以平之”,而唐中葉以降不並於吐蕃、滅於黃巢,也全賴藩鎮之力。因此,李富孫說,“柳子之論,直一偏之見,徒知前世之害,而不知前世之為利者大。既昧前世之利而不知後世之為害更深。”陸世儀和袁枚對封建、郡縣的利弊則有著更為深刻的分析。陸世儀說,封建得失之辨,柳子厚之言,雖有可采,但立意偏頗。他認為:“古之為治者,治心、治身、治家、治國、治天下,一而已矣。自秦以吏為師,始有所為吏治,漢復以蕭何繼之,於是吏治二字,至今習以為固然,莫能破其局者,皆自變封建為郡縣始。不行封建,吏治不可得而去也。不去吏治,三代不可得而復也。”這是一段頗為重要的議論。所謂“治心、治身、治家、治國、治天下,一而已矣”是儒家一以貫之的主張,而“以吏為師”則是法家的核心政治路線。所謂“吏治二字,至今習以為固然,莫能破其局者,皆自變封建為郡縣始”,正說明“百代皆行秦政制”的政治事實。而他所呼籲的去吏治、行封建,復三代,亦正是要用儒家政治顛覆“習以為固然”的法家政治。值得指出的是,陸世儀所主張的“封建”,並非原始形態的封建,而是要取封建之利,去封建之害。如,他主張“郡邑之爵祿權位,當悉如古封建”,“但當易傳子為傳賢”。而“賢者居位”,亦儒家核心政治理想之一。袁枚則指出:封建制下,“親親也,尊賢也,興絕國也,舉廢祀也,欲百姓之各親其親,各子其子也”。郡縣制下:“寵愛子也,牢籠功臣也,求防衛也,其視百姓之休戚,如秦人視越人之肥瘠也”。兩者之間的差異,實際上正是儒法兩家政治理念的不同。更重要的是,袁枚強調,實行封建制,如果天子不仁,“千八百國中,苟有一賢君,則民望未絕。”湯武之前例可見。這實質上帶有以政治多元來對抗君權至上的意味。劉紹玢也客觀地說,“封建郡縣,均有善不善焉。”封建制下,“其國則勢分,勢分則力小,力小則易制,且私其土,子其民。夫孰不盡心者,非甚不肖,斷不敢自暴其所有”。其不善在於封國勢力發展後,不貢不朝,爭為雄長;郡縣制之善,在於無封建制下的尾大不掉之弊,其不善則在於由於實行流官制,“數歲而一遷,或半歲而一易,所到之處,卒難洞悉風土人情於旦夕。”等到熟悉了情況,意欲有為,而“差替之命已至”,“以故視其地若郵舍,馭其民若路人,民亦見是官之不常,止求貌承,承於一時,誰肯服化於永久。一旦王室衰微,土崩瓦解,無團結之心。”因此,他主張:“仍郡縣之制,師封建之意,亦曰久於其任而已。”“苟得其人,則必任以數十年之久。”這一主張與顧炎武等相呼應,寄寓了分權於地方的政治意圖。
三、“柳子不知今,並不知古”
柳宗元的《封建論》,往往引史為證,闡發郡縣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清人批評《封建論》則謂柳宗元“不知今,並不知古”。柳宗元說,封建者繼世而理,聖人生於其間,無以自立於天下。袁枚則舉孔孟之際遇駁斥說:孔、孟之不能自立,是因為他們的主張不能被接受而不是封建為梗。相反正由於封建之制,孔、孟才能夠遊說列國,“而諸侯敬,弟子從,則聲名愈大,千萬年後猶知遵奉為師”。如果孔、孟生於郡縣之世,科舉不第,“則侷促一邦,姓氏湮沉,亦‘遁世無閟’已耳,安見其有以自立於天下耶?”而且,孔、孟之刪“六經”,垂俎豆,傳食諸侯,“雖無以自立,而有以自顯者,封建力也。”這種從政治格局多元導致文化空間拓展來論證封建制之利,是袁枚之新見。又如,柳宗元說:“封建,勢也,非聖人之意。”袁枚則說:“封建,非勢也,聖人意也。”他列舉上古以來的種種創製,以為“皆一聖人開天獨倡,非仗從諸侯助也,亦非聽諸侯百姓之自為謀也”。“故井田、學校、軍政、宗法,其事皆因封建而起,謂封建非聖人意,勢也;然則井田、學校、軍政、宗法,亦非聖人意,勢乎?”李富孫說:“柳子曰:‘封建非聖人意。’然聖人治天下之大法,惟有封建、井田。武王未下車而封異姓,周公吊二叔而建親戚”,他們對封建之所以極為關懷,“蓋以此為安天下之本,而聖人深意之所在也。”他們如此強調“封建,非勢,聖人之意”,其意圖在於將“封建”神聖化,並以此來凸現郡縣制違背聖人之意的歷史本質。
社會意義
後人無意去分辨袁枚、陸世儀等批評《封建論》的議論有哪些是正確的或不正確的,更關注的是,袁枚等人批評柳宗元、批評郡縣制的表象下掩蓋的現實關懷。頗有意味的是,雍正皇帝是郡縣制的堅決維護者,他曾在雍正七年秋七月丙午的諭旨中,全面論證了郡縣制之合理性,謂“唐柳宗元謂公天下自秦始,宋蘇軾謂封建者爭之端,皆確有所見而云然”。他還斥責陸生楠曰:“其論封建之利,言詞更屬狂悖,顯系誹議時政。”可見清人關於封建的議論,絕非發思古之幽情,或單純的復古、泥古,而是帶有深刻的社會政治意蘊的。
詩歌評價
《七律·讀〈封建論〉呈郭老》
毛澤東(1973年8月)
勸君少罵秦始皇,
焚坑事件要商量。
祖龍魂死秦猶在,
孔學名高實秕糠。
百代都行秦政法,
《十批》不是好文章。
熟讀唐人封建論,
莫從子厚返文王。